《医院基建办竣工验收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基建办竣工验收管理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医院基建办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内容,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提前发挥项目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
2、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峻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3、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7)竣工图。(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9) BIM模拟成果。(10)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3 .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除具有质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还应有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
4、准。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则签署合格文件。竣工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
5、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合同。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包括;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二、竣工验收的程序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BlM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4 .建设单位组织
6、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BlM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BIM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6 .以上是院基建办对建设工程竣工
7、验收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附件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2009年建设部第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峻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竣工验收报告表。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8、标准表G.0.1-1)。5 .房屋建筑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6 .规划、环保、建筑节能、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 .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8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四、医疗专项工程竣工备案及附件(一)静脉配置中心验收按照XX省卫生健康委规定,静脉配置中心的申报和验收程序基本如下:其他省份可参照所属地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验收。1.投入运行半年后,由医院
9、填写“XX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初审申报表”,主要填写内容包括:静脉配置中心的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洁净环境与条件、药品储存信息等,经属地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后上报。同时,医院应提供静脉配置中心完整施工图纸、区堪平面设计图(不小于A3纸,含层流柜、生物安全柜等设备设施布局,送、回、排风系统风管走向,设计参数等)、风量平衡表。2 .“XX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初审申报表”中,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医疗机构名称”请填写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谐配中心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多个静脉用药集中配置中心(室),请分别说明其承担的调配范围、设置的地点和建设的时间:”联系电话(手机)”为了便于对申报表中的内容进行核实,填写具体负责人员的手机号码。3 .相关材料申报至XX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由XX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