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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龙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郑秋良一、食物中毒定义、分类及特点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应急 响应原则及终止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及 保障措施,2,第一节 食物中毒定义、分类及特点,一、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同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与其他病的区别:,3,食物中毒不包括以下疾病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旋毛虫)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多次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疾病,4,食物中毒分类及特点
2、,分类: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特点:中毒者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共同的中毒食物,未食者不 中毒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潜伏期短,发病急夏秋季高发相同疾病,症状类似病程短,5,第二节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应急响应原则及终止,6,一、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分四级)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
3、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7,(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8,(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省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殊环境和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9,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较大食物中毒
4、事件(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10,一般食物中毒事件(级)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11,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终止条件中毒食品已消除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12,终止程序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上级卫生部报告,13,第三节 食物中毒
5、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保障措施,14,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应急预案;2、按照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原则,依法统一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15,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4、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5、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6、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7、按规定对外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16,二、应急处理的程序,卫生行政部门职责接到食物中毒事件
6、报告后,应按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上的项目,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内容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doc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17,应按照预案的应急响应原则,立即会同有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携带有关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和采样工具、医疗救治药械等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1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应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
7、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监督机构。,19,监督机构 职责(按职责分工)立即保护事件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填写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封存对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设法追回,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告追回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责令其彻底清洗消毒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提出监督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执行处罚决定。,20,三、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食物中毒的监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测质量。监测网络包括:报告监测网络和实验室监测网络。
8、,21,食物中毒的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和食物中毒事件本身的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有关部门和社会)。,22,食物中毒的报告 食物中毒的报告目的:在于及时掌握食物中毒发生情况,控制食物中毒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便于确定中毒原因,分析发生的规律,采取防制措施,调查取证,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有效地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报告人:发生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这些属法定报告人(责任报告人)。个人也是报告人但不是法定报告人(一般报告人),23,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9、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 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背者对负责人要降级或撤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开除;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4,报告时限和程序(二级)重大的食物中毒需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本级政府,同时还要报省政府、卫生部(省政府1小时报卫生部,卫生部、省政府立即报国务院)(三级)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死亡1人应当于2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四级)中毒人数超过30人要求在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的
10、方式:最常用为电话,同时要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25,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善后处理评估总结 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总结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26,责任追究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县级以上相关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27,信息发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统计处理信息或公告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
11、政府指导下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及进程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28,五、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包括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29,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目的:检验应急反应机制的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要求:应保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体方案的综合演练,30,。,WHO食品安全1大原则:(1)食用经过加工的食品(2)食品要彻底煮熟煮透(例如毛蛤半生吃;火锅 自煮、自助)(3)烹调好的食物要立即食用(趁热食用)(4)熟食品要冷藏(冰箱的功能不是“杀菌”)(5)存放的食物食用前要回锅(6)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7)烹调食物要洗净双手(8)厨房、食品仓库要保洁(有防鼠、尘、蝇、霉,通风、离墙、离地)(9)食物要防止昆虫、老鼠接触(10)饮用水要安全卫生。,谢谢!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