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900473 上传时间:2023-09-01 格式:DOCX 页数:92 大小:453.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2页
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2页
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2页
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2页
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9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鑫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环保型标准件300亿件技改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2紧固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500.00环保投资(万元)7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

2、510(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苏政复(2014)68号(2014年6月3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规划: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及批复文号: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通海门环发202030号)划规环竟响价合分斤规及划场影评符性不1、与规划)(1)土地5本项目位于一图5),结合企

3、工业用地,符合(2)与规J相符性分析RJ用规划相符性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北海西路269号,根据海门城市总体规划图(见附业提供的产权证苏(2018)海门市不动产权第0036601号,项目所在地为土地利用规划。物环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北海西路269号,属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表1-1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判定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

4、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Q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项目位于富江高科产业园,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且不涉及HCl排放。相符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且未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相符3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

5、上述敏感区域。本项目不在江海风景名胜区IOom范围内。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北海西路269号,不靠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相符4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Om范围内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项目废气经污染防治设施治理后均达标排放,不涉及喷涂、酸洗。相符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

6、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本项目为内资,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符6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建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相符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

7、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利用电、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相符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IO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相符9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进;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

8、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较小。项目为C3482紧固件制造,产品主要为紧固件,产品服务于先进装备制造业。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海门经济技术书中要求。与关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C相符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规丸: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I环评审查意见对照表要点规划环评批复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J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娶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关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

9、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海门寸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港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机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扶高土地使用效率。:本项目是依托现有厂房,不另外.新建,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节约了土地资源。相符2(二)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园区

10、产业发展定位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同时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为C3482紧固件制造,服务于先进装备制造业,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相符3(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区域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北海西路269号,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

11、4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相符4(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南

12、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固废实现零排放。相符5(五)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能源消耗为水、电、天然气,企业进行能源利用总量控制。相符6(六)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南通市海门东

13、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固废实现零排放。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为C3482紧固件制造,产品主要为紧固件,产品服务于先进装备制造业,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相符7(七)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将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相符8(八)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

14、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爻施提标改造,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不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本项目厂区污水管网已建成,生活污水接管至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固废全部妥善处置零排放。相符经对照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1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求。与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相符性分析海门高新区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面积3.5

15、6平方公里,规范范围北至北环路,河,东至东洲河,西至宋季河。海门高新区富江高科产业园区规划重点打造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区,主攻智智能装备、智能电子三大产业,致力于打造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紧固件制造,产品主要为紧固件,产品服务于先进装备制J境影响报南至海门能材料、戊业,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根据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6),本项目位于富江高科产业园,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与关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区,根据关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见附件8)园区生态环境准入

16、清单中要求,本项目与其规划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3与关于海门富江高科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序号类别规划内容相符性1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智能材料、智能装备、智能电子三大产业,致力于打造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本项目属于C3482紧固件制造,产品服务于先进装备制造业,符合产业定位,2禁止引入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

17、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不属于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清洁生产符合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禁止引用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不使用高VOC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符合。所有行业:纯电镀项目;智能电子:线路板项目;智能材料: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品、化学纤维制造业、黑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冶炼业。本项

18、目属于C3482紧固件制造,符合。3限制引人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类目录和能耗限额中限制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类目录和能耗限额中限制项目。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文件中相关要求。含电镀工序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工序。4空间布局约束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严格执行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划区内水域,落实“蓝线”保护措施;产业园规划

19、公园与防护绿地43.94公顷限制占用。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根据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距离木项目最新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项目南侧的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约为218m,项目不占用清水通道维护区。北海西路以南设置15米的生态隔离带,该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建议调整为绿地。规划工业用地内后续建设项目入区时,应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确保该范围内不涉及规划居住区等敏感目标。本项目位于北海路北侧,不属于上述区域。北海西路以北、红海路以南工业用地内新引进项目建议以一类工业为主,禁止引入排放恶臭、“三致”物质的建设项目;禁止引进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为高度危害及极高度危害级别

20、的项目。工业用地内产污设施应尽可能往北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不涉及排放恶臭、“三致”物质,且厂区内产污设施布置在厂区北部。符合。5物总制染放控污排量新建排放二氯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应全部实现低氮燃烧。本项目不涉及锅炉,污染物申请总量,在海门区范围内平衡。大气污染物:颗粒物15.72ta,二氧化硫0.55ta,氮氧化物4.23ta,挥发性有机物19.28tao水污染物(接管量):化学需氧量37L94ta,氨氮28.17ta,总磷36.69ta,总氮5.94ta本项目具体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3-10、表3-11

21、,均低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6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快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针对北海西路南侧新增的居民区敏感受体,区内现有斯德雷特通光光纤等企业应及时组织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企业将完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位于生态空间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风险管控。本项目距离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218m,项目不占用清水通道维护区。入区项目环评在风险评价部分,应将规划居住用地作为敏感受体,若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进行伤害概率预测

22、分析。木项目风险评价部分己考虑对规划居住用地的影响,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未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内关闭搬迁、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木项目加强分区防渗,减少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7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类”(较严),护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燥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

23、煤焦油,符合。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周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空护名 态保域称 生间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本 项目 (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态间控域围 生空管区范家生保红面只 国级态护线积态间控域积 生空管区面总面 积海门长水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4.76-4.76S7.8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本项目7.8km,不在其管控区,本项目的建设对其影响甚微。江饮

24、用水水源保护区源水质保护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o米范围内的水域,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与江苏省自2021877j根据江苏省自2021)877维护区,岁【省政东I然资部号)相彳(省政床燃资耨号)中木;生态空f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IA厅关于南通市海门区生态!存性分析f

25、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1厅关于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目关规定,本项目建设项目F千间保护区域名录见表l-5o表1-5项目周边生旨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半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付近主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是海门河清水通道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一距离本项目(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源质护水水保起点为海门区与通州区交界处,讫点为二十匡河(西岸500米),水体及

26、两岸各500米(其中城区和三星镇区域水体及两岸20米)26.0526.05S218本项E通道维护运区域规划白,厂界距离海门河238m,距离海门河清水通道维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J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户区218m,不占关于印发江苏省厅关于南通市海用海门河清水,生态空间管控L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877号)中要求。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表1-6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

27、管控要求企业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Ef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

28、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

29、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对照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废气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

30、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本项目建成后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

31、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环境风险

32、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2.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

33、的设施,己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用水量相对较小,不属于高耗水行业;不新增用地;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第十三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除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还允许开展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七)适度的船舶航行、车辆通行、祭祀、经批准的规划观光旅游活动等;(八)。属于上述规定中(二)(三)(四)(六)(七)情形的项目建设,应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论证,

34、出具论证意见。其中,为维持防洪、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属于紧固件制造,主要服务业先进装备相符除涝、灌溉、供水等公益性功能而定期实施的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等工程,可不再办理相关论证手续。制造,符合开发区规划。市正政办规(20:表1-7攵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身ZD4号)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白K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M勺相符性2知(通昉案的管控类别重点管控

35、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3.根据南通市长江

36、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禁止海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4.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4)10号),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处于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

37、以下简称沿江1公里范BI)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产品品质技术改造项目除外)o禁止建设属于国家、省和我市禁止类、淘汰类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从严控制农药、传统医药、染料化工项目审批,原则上不再新上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中间体及高产出、低污染项目除外,分别由科技部门和环保部门认定)。1.本项目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

38、(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本项目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属于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不属于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3.本项目不属于石化项目,不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内,符合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文相符沿江化工园区不再新增农药、染料化工企业。件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

39、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区,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燃煤发电

40、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3.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及配套的实施细则中,关于新、改扩建项目获得排污权指标的相关要求。扩建项目总量平衡在海门区内平衡。相符环境风险防控L落实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通政办发(2020)46号)。2.根据南通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通政办发(2019)102号),保留提升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制订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企业须在环评报告中准确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属性及产生、贮

41、存、利用或处置情况。在安评报告中对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按标准规范设计、建造或改建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3.根据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钢铁行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按规定实施全流程自动控制改造,有条件的鼓励创建智能工厂(装置)。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与周边重要公共建

42、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坚决淘汰超期服役的高风险设备和设施。1.本环评要求企业落实应急预案。2.在本次环评报告中全面评价固体废物的种类、属性及产生、贮存、利用或处置情况。相符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本项目不使用高相符源利用效率要求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化工行业新建化工项目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生产过程连续化、密闭化、自动化、智能化;钢铁行业沿海地区新建钢厂、其他地区钢厂改造升级项目必须符合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要求。3.严格控制地下水开

43、采。落实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苏政复(2013)59号),在海门区的海门城区、三厂、常乐等乡镇共计136.9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禁采;在如东县的掘港及马塘、岔河、洋口、丰利等乡镇,海门区除三阳、海永外的大部分地区,启东市的汇龙、吕四、北新等乡镇,通州区的东社镇、二甲镇,通州湾的三余镇等地2095.8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限采。污染燃料。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也不属于钢铁行业。3.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12021J85号)表1-8与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政办发202185号)的相彳窘控实施方案的通知G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守性等政办发知(

44、海控别管类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中总体准入管控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中总体准入管控的相关要求。相符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刚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

45、域要求,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执法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本项目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刚性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相符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等,青龙化工区、灵甸化工区己取消化工定位,加快推进沿江Ikm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转型海门区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

46、实施细则(试行)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中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相符线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落实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落实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生物医药等行业准入要求。严格落实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已取得开发区项目备案,符合行业准入要求。相符染排管空污物放抬加速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进程,落实达峰和减排措施,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