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5974897 上传时间:2023-09-10 格式:PPT 页数:13 大小:260.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ppt(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主讲人:王彦平,1.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1.1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1.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

2、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1.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1.2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

3、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1.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2001年7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公布 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2.1施工项

4、目工程师应在施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计划,并报送相关部门。2.2建设单位委派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知识并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填写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2.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承担见证试验资格的试验室。,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选定有资质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本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有见证试验业务。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没有试验室,全部试验任务都委托具有对外试验业务室时,可以同时委托有见证取样的试验业

5、务。但每一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取样试验的试验室。2.4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将单位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有见证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委托见证时送试验室。见证取样试验室资质、管理制度、上岗证等有关资料送监理单位备案。,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2.5见证人应按照施工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旁站见证,按照标准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并在试样或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施工部位、样品名称、数量、取样日期,见证制作见证记录,在委托单上取样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字,试件共同送至试验室。2.6承担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单和试件标识后方可试验。有见证

6、取样送检的试验报告应加盖专用章。2.7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试验室应向有关部门报告。,2.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当试验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检测时,加倍取样送检时也应按规定执行。2.8有见证取样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当次数达不到要求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检测费有责任方承担。2.9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试验管理规定。对伪造、涂改、抽换或遗失试验资料的行为,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3.见证员的基本要求,3.1见证员的基本要求:3.1.1每一单位工程委派1-2人担任见证人,见证人应具备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基本要求:必须是建设

7、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经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3.1.2见证人必须有建设单位书面授权。3.2见证人的职责:3.2.1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3.见证员的基本要求,见证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3.2.2见证人在现场取样后应对试样进行监护;3.2.3见证人应亲自封样加锁;3.2.4必要时应与施工试验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3.2.5见证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证书。3.2.6见证员对见证送检试样负有法定责任。见证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专业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坚持

8、标准、实事求是,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3.见证员的基本要求,3.2.7见证人应努力提高个人素质。见证人应努力学习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有关专业知识,掌握建筑材料、半成品等随机抽查取样方法,检测项目,质量标准及判定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3.2.8见证人应建立见证取样挡案: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建立检测台帐;3.2.9为了便于见证员在取样现场对所取样品进行封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3.2.10见证的科学、公正、权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检测报告是评定工程质量的法定依据。,3.见证员的基本要求,科学、公正、权威地做好检测工作,是每个检测单位的永恒主题。检测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考核办法,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反对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法定效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