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中的心理活动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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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讯问中的心理活动剖析在讯问的开始阶段,绝大多数的被讯问人都不会一开始就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他们总是在拒供心理的支配下以各种手段与讯问人员抗衡,拒绝供述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在这个阶段中,被讯问人的心理主要有:自信性侥幸心理、盲目性侥幸心理、选择性侥幸心理、畏罪心理、优势心理、对抗心理、无赖心理、定势心理、戒备心理、慌乱心理等。一、自信性侥幸心理(一)自信性侥幸心理的特征所谓自信性侥幸心理,是指被讯问人自信地认为别人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监察机关收集不到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证据,只要自己不交代,监察机关就奈何不了自己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的根源主要有:1、认为自己实施

2、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诡秘,没有人知晓,作案手段高明,没有留下证据,自己隐藏得很深,监察机关不可能知道自己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更不可能收集到自己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证据,只要自己不交代,监察机关就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违纪违法行为。2、不相信监察机关的调查能力。认为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没有什么特别的能力,他们是人,而不是神,不可能有能力发现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和收集到证据。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认为纪检监察机关不过只是一个党的行政的机关,不是司法机关,更没有调查的手段和措施,也没有查案的经验和能力,对案件只不过是表面上调查调查,问一问而已,根本不可能收集到自己违纪违法的证据,只要自己不交代,纪检监

3、察机关是不可能收集到自己违纪违法的证据,查清案件事实的。3、认为自己已同同案人、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订立过攻守同盟,统一过口径,他们是不可能交代的,所订立的攻守同盟牢不可破,只要自己不交代,监察机关就没有证据。4、认为自己与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关系密切,因而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不会出卖自己;或认为自己已给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谋取利益,如果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出卖自己,其所得的利益将丧失,因而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不可能不顾其本人的利益,而出卖自己;或认为,如果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出卖自己,别人就会认为其是没有人格、不讲信用的人,其在社会上就不好做人,以后就不会再有人理他,因而,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

4、人不敢出卖自己;或认为对合违纪违法或犯罪人自己的行为也是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如果出卖自己,他自己也要承担法律或纪律责任,因而,不可能出卖自己。只要自己不交代,监察机关就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5、认为自己在实施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时,只有同案人或对合人与自己二人在场,即使同案人或对合人作出交代,只要自己不交代,证据“一对一”,监察机关就无法认定事实和作出处理。自信性侥幸心理具有很强的抗审性,被讯问人在自信性侥幸心理的支撑下,认为监察机关的调查、讯问或对自己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只不过是一种怀疑,问问话而已,没有真凭实据,时间一过,就烟消云散、平安无事。或认为证据“一对一”,永远达

5、不到充分的要求,期限一到,就不了了之。因而,在讯问中或态度傲慢、气焰嚣张,或神态镇定自若,或理直气壮,无论讯问人员怎样讯,怎样攻,就是不开口交代,有的甚至逼讯问人员拿出证据来。(二)自信性侥幸心理的对策自信性侥幸心理是支撑被讯问人拒供的精神支柱,如果不能有效地消除被讯问人自信性侥幸心理,被讯问人是不可能作出交代的。因此,讯问人员为取得讯问的成功,必须要有效地破除被讯问人的自信性的侥幸心理。只有这样,被讯问人才有作出交代的可能。针对被讯问人自信性侥幸心理的根源,运用晓之以理的谋略。要针对被讯问人自信性侥幸心理的根源,向被讯问人阐明针对其自信性侥幸心理根源的道理:1、对于因自认为实施违纪违法或犯罪

6、行为诡秘,没有人知晓,作案手段高明,没有留下证据,自己隐藏得很深根源的自信性侥幸心理,要向被讯问人阐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使被讯问人懂得凡是实施了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肯定是会被人知道的,除非没有实施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的道理。2、对于因不相信监察机关的调查能力,或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没有调查的手段的,要向被讯问人阐明监察机关破案和取证的能力,以及高科技在调查工作中的作用,或阐明反腐败是党委领导、纪委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被讯问人感到监察机关有一种神秘感,具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调查手段和能力,能够运用科学技术发现证据、取得证据,或纪委会协调司法机关采取调查的手段、措施和利用科学

7、技术获取证据。3、对于因认为订立的攻守同盟牢不可破根源的自信性侥幸心理,要向被讯问人阐明“夫妻本是同林鸟,祸到临头各自飞”的道理。使被讯问人认识到他人是不会为信守攻守同盟而导致自己遭受牢狱之灾的。4、对于因认为与自己对合(利润或利息与本金相同)违纪违法或犯罪人(简称对合犯,又称对行犯、对应犯、对向犯和对立犯,通常指基于双方互为行为对象的行为而成立的犯罪,如行贿罪、受贿罪、重婚罪)不可能出卖自己根源的自信性侥幸心理,要向被讯问人阐明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道理。使被讯问人懂得他人在大害和小害面前,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一定会作出避免大害、趋向小害的选择的道理。向被讯问人运用示之以据

8、的谋略。自信性侥幸心理其侥幸就侥幸在被讯问人认为讯问人员不可能掌握收集到其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证据。因而,证据是破除被讯问人自信性侥幸心理最有效的炮弹。在讯问中,讯问人要在向被讯问人阐明道理的基础上,根据讯问的进程、案件的情况、被讯问人自信性侥幸心理的根源,在适当的时候,运用恰当的出示证据的方法向被讯问人出示有针对性的证据,打被讯问人一个措手不及。使被讯问人感到讯问人员已经掌握其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收集到其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证据。根据案件的情况结合自信性侥幸心理根源,运用明之以法的谋略。要根据案件的情况结合被讯问人自信性侥幸心理的根源,向被讯问人宣讲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只有一人作案,没有他人知晓,

9、且手段诡秘、狡猾的案件,要向被讯问人宣讲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的收集、运用证据原则的规定。使被讯问人懂得和了解我国法律在证据的收集问题上,依靠的是办案人员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注重的是对被讯问人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的调查,而依靠的不是去追求被讯问人的供述;在对待证据的态度问题上,重视的是被讯问人口供以外的各种证据,而不是轻信被讯问人的口供的规定。二、盲目性侥幸心理(一)盲目性侥幸心理的特征。所谓盲目性侥幸心理,是指被讯问人盲目地认为只要自己不开口交代,没有自己的口供,即使查案机关收集到的其他证据最确实、充分,也不能认定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和作出处罚的一种心理状态

10、。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有的是对我国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不了解,盲目地认为只要自己抗得住,没有自己的口供,其他证据即使最确实、充分,最后也是不能认定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和作出处理的;有的是不相信我国的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盲目地认为这些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只是纸上写写而已,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真正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去认定案件和作出处理的,即使查案机关证据确实充分,没有自己的供述,最后还是无法认定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和作出处理的。甚至认为,只要自己不交代,即使查处机关根据“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规定作出处理,上一级机关也会翻过来。这些盲目性

11、侥幸心理的被讯问人,盲目地坚信“无供不成案”和“只要自己不开口,哪怕你是神仙也难下手”的信条,在这种心理的支撑下,于讯问中或一言不发,保持沉默,或百般抵赖、矢口否认,或胡搅蛮缠,极力狡辩,甚至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仍拒不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二)盲目性侥幸心理的对策。盲目性侥幸心理是讯问中的一大难点,尤其是那种不相信我国的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的盲目性侥幸心理,更是难上加难。而盲目性侥幸心理不破除,被讯问人是不可能作出交代的。因此,盲目性侥幸心理再难,也要设法破除。盲目性侥幸心理的对策是:1、对不了解我国的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的盲目性侥幸心理,要运用示之以据和明之以法的谋略予以破除。在讯问中,

12、讯问人员要适时向被讯问人出示证据,使被讯问人感到自己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证据已被查案机关掌握。然后,向被讯问人宣讲我国的证据制度、证据的概念和特征、我国的证明标准、证据的分类、证据的种类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让被讯问人了解我国的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使其感到自己不交代是毫无意义的,不仅查案机关同样会根据“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规定对自己作出处理,而且会处理得更重,从而促使被讯问人作出交代。2、对不相信我国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的盲目性侥幸心理,要运用晓之以理的谋略予以破除。在讯问中,讯问人员要在出示证据、宣讲证据理论和运用原则的基础上,向被讯问人阐明辩

13、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人具有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的道理,使被讯问人相信讯问人员能够不需要自己的口供而根据收集到的其他证据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认定自己的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和作出处罚,从而破除其盲目性的侥幸心理。三、选择性侥幸心理(一)选择性侥幸心理的特征所谓选择性侥幸心理,是指被讯问人不是在所有的问题上都心存饶幸,而是有选择地在某些事实和情节上心存侥幸的一种心理状态。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是因为其认为查案机关毅然对自己采取强制措施或调查措施进行讯问,让自己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不是空穴来风,肯定是已经掌握了自己的一些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于是,其便对自己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过程进行

14、回忆、思考、分析。通过回忆、思考、分析,作出选择:认为自己在这些行为或事实、情节上可能出了问题,被查案机关掌握了证据;认为自己在那些行为或事实、情节上,或因为实施的行为诡秘,或因为作案手段高明,或认为查案机关能力不足,或因为已订立过攻守同盟,或因为与同案人或对合人关系密切,不会出问题,是牢靠的,查案机关不可能掌握证据,而心存侥幸。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认为,不交代一点无法闯过讯问这一关,但又不能确定自己所选择的被查案机关掌握证据的行为或事实、情节和查案机关不可能掌握的行为或事实、情节是否准确。于是,其就千方百计对讯问人员进行试探,摸讯问人员的底细,以确认自己的分析是否正确,自己究竟在哪些行为或事实

15、、情节上出了问题,被查案机关掌握了证据,在哪些行为或事实、情节上没有出问题,查案机关不可能掌握证据。一旦其确认了已被查案机关掌握证据的行为或事实,情节和不可能被查案机关掌握证据的行为或事实、情节,其就会对认为已被查案机关掌握证据的行为或事实、情节作出交代,对认为不可能被查案机关掌握证据的行为或事实、情节增强侥幸,拒不供述。(二)选择性侥幸心理的对策对于选择性侥幸心理的被讯问人,讯问人员如果不能有效地破除其在选择问题上的侥幸心理,其是不可能对有侥幸的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作出交代的。因此,要使被讯问人作出彻底的交代,必须要破除其选择性的侥幸心理。选择性侥幸心理的破除,讯问人员要在提高警惕,严防被被讯

16、问人摸到底细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对策:1、了解掌握被讯问人在什么问题上或分析可能会在什么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以及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的原因是什么,然后针对其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侥幸心理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谋略和方法予以破除:或向被讯问人阐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或向被讯问人阐明“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小”的道理;或向被讯问人宣讲证据理论和法律的规定;或出示证据,等等。2、利用被讯问人认为讯问人员肯定是掌握其一些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和证据,不交代一点是过不了这一关的心理,以朴素的态度明确告诉被讯问人,讯问人员只掌握其一起或两起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并没有掌握其所有的违纪违法或犯罪

17、的事实。并明确向被讯问人表明态度,只要其将讯问人员已掌握事实和证据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讲清楚就行,讯问人员还没有掌握事实和证据的其他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就不追了,就不要交代了。这样,就使被讯问人感觉到讯问人员是直爽的,从而促使被讯问人“猜谜”,进行选择,交代自认为讯问人员已掌握的事实和情节,并步步逼近,直至被讯问人彻底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四、畏罪心理(一)畏罪心理的特征。所谓畏罪心理,是指犯罪行为人犯了罪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的一种心理状态。畏罪心理是每一个犯罪的被讯问人普遍具有的一种心理,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以后,特别是在案发被调查或被留置后,其畏罪心理更

18、为严重,害怕被法律制裁,害怕丧失政治前途,害怕被开除党籍、公职,丢掉饭碗;害怕被判刑、关押,失去人身自由,害怕被剥夺生命;害怕因自己的问题而影响家庭、子女,等等。其本质是害怕被法律制裁,更害怕被从重制裁。因而,畏罪心理的被讯问人在讯问中表现为情绪消沉、顾虑重重,很难对犯罪事实作出交代。但是,正因为畏罪心理的本质是害怕被制裁,更害怕被从重制裁。所以,畏罪心理的被讯问人具有强烈的求生、求轻、求免的欲望。而且,畏罪心理越严重,其求生、求轻、求免的欲望就越强烈。被讯问人为了求生、求轻、求免,其就要走“坦白从宽”的道路,从而不敢不作出交代。一旦被讯问人认为只有对犯罪行为作出彻底、如实的交代,才能够得到从

19、轻的处理这一条路可走时,为了实现从轻的欲望,其就会作出彻底、如实的交代,走“坦白从宽”的道路。(二)畏罪心理的对策畏罪心理的这种特征启示我们,破除被讯问人的畏罪心理,实质上是消除被讯问人对法律制裁的害怕,指出被讯问人求生、求轻、求免的道路所在的一个过程。具体而言:1、堵死被讯问人抗拒的出路。要堵死被讯问人抗拒的出路,使其感到抗拒下去已经没有出路,是死胡同,其结果只能是从重处理,面临的是自己害怕的东西。而要堵死被讯问人抗拒的出路,就要向被讯问人出示证据,表明查案机关已经掌握了其充分确实的证据,抗拒不仅已毫无意义,而且要落得个从重处理的下场。2、指出坦白交代、悔罪是被讯问人得到从宽处理的唯一道路。

20、要以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和具体包括的三个方面的内容来说明要想从轻处理,只有坦白交代、悔罪这一条路可走,别无他途,留出这一条唯一可走的道路让被讯问人走。3、阐明坦白交代、悔罪对于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意义。要以我国刑法的量刑原则、刑罚裁定情节来阐明在其他从轻情节不具备的情况下,坦白交代、悔罪决定着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五、优势心理(一)优势心理的特征。所谓优势心理,是指被讯问人因自己的地位高,或身份特殊,或财富多,或关系网密、靠山硬,或亲戚权势重,而产生自认为有这些优势,讯问人员不会、不敢、不能对自己怎么样,凭这些优势定能脱案的一种心理状态。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有的认为自己地位高、

21、权势重,不可一世,讯问人员不会对自己怎么样;有的认为自己身份特殊,身负着国家的重要使命,讯问人员不敢对自己怎么样;有的认为自己财富多,地方经济建设不可能没有自己,讯问人员亦不能对自己怎么样;有的认为自己关系网密、靠山硬,讯问人员不能对自己怎么样;有的认为自己的亲戚权势重,讯问人员亦不敢对自己怎么样,等等。这些自认为有优势的被讯问人,相信凭自己的优势定能脱案,因而,在讯问中往往或态度傲慢,或气焰嚣张,或满不在乎,或蔑视讯问人员。有的甚至捶桌子、摔板凳、砸物品,辱骂、推扭讯问人员。特别是一此财大气粗、靠山硬、亲属权势重的被讯问人,更是肆无忌惮、有恃无恐、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使讯问根本无法进行。(二

22、)优势心理的对策被讯问人的优势心理不破除,不要说让其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就是连讯问也不能正常进行。因而,讯问人员在对优势心理的被讯问人进行讯问时,首先必须要破除其优势的心理,使其端正对待讯问的态度。优势心理的对策是:1、让被讯问人充分表演,暴露其优势心理的根源。持优势心理被讯问人在讯问中往往都会以恶劣的态度对待讯问,而恶劣态度的转变并不会一蹴而就,它需要一个过程。而且,这种恶劣态度的转变需要挖除其产生这种恶劣态度的根源,即优势心理的根源。而要挖除被讯问人优势心理的根源,首先必须要知道其优势心理根源在哪里,是什么样的优势心理根源。因而,讯问人员在遇到这种恶劣的态度时,不要急躁,更不要发火,

23、以免授人以柄。而是应让被讯问人先充分表演,使其在表演中暴露优势心理的根源:是因为认为自己地位高、权势重,还是认为自己财富多,地方经济建设需要他,抑认为自己身份特殊;是因为认为自己关系网密、靠山硬,还是认为自己亲戚权势重,抑其他什么原因。2、有针对性地狠挖被讯问人的优势心理根源。针对被讯问人优势心理的根源,对症下药,狠挖其优势心理的根源:对于是因为自认为自己地位高、权势重而持优势心理的,要以我国法律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其进行攻心,并选择高官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向其警示;对于是因为自认为自己财富多,地方经济建设需要他而持优势心理的,要在以我国法律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其进行攻心的

24、同时,阐明“地球离开了某个人照样能转”的道理,并亦选择富豪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向其警示;对于是因为自认为自己身份特殊而持优势心理的,在揭露其所谓特殊身份实质的同时,向其阐明任何人都没有不受法律制约,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的道理,如有这方面的案例,亦可选择典型案例向其警示;对于是因为自认为自己关系网密、靠山硬而持优势心理的,要以“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自己”的道理对其进行攻心,同时阐明谁也不会拿鸡蛋去碰石头,把自己搭进去的道理;对于是因为自认为自己的亲戚权势重而持优势心理的,要向被讯问人阐明“高官不如现管”、“留情不起手,起手不留情”和官越大越小心谨慎,不敢造次的道理,等等。3、表明讯问人员的态

25、度和决心。在狠挖被讯问人优势心理根源的同时,讯问人员要向被讯问人表明态度和决心,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决心、高尚的品格、高超的业务水平慑服被讯问人,使其对讯问人员产生敬畏感。4、指出被讯问人的出路所在。讯问人员还要根据被讯问人违纪违法或犯罪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指出被讯问人的出路所在,使被讯问人丢掉优势心理的幻想,认清应走的正道。六、对抗心理(一)对抗心理的特征。所谓对抗心理,是指被讯问人因不信任办案机关和讯问人员,认为办案机关和讯问人员的目的就是要整死自己而敌视办案机关和讯问人员,决心对抗到底的一种心理状态。对抗心理是相当一部分被讯问人所具有的一种心理。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有的是因为不了

26、解办案机关查处案件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错误地认为办案机关查处案件就是要整倒人;有的是因为办案机关的案件来源是通过举报、上级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的,被讯问人误认为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人多得是,别人不查,专查自己,是有意要整自己,甚至认为是办案机关在帮助自己的对立面整自己;有的是因为办案机关办案的讯问人员不注意讯问的方法,强化了被讯问人的对抗心理;有的是因为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所代表的正义和非正义两种不同力量和所处不同地位,导致被讯问人对讯问人员抱着敌视的态度。这些持对抗心理的被讯问人,在讯问中,或情绪冲动,行为粗野,性情暴躁,出言不逊;或矢口否认,极力狡辩;或喊冤叫屈,发泄不满;或一言不发,不予理睬

27、;或借口讯问人员不文明的行为,以自己被伤着为由躺着不吃、不喝;或甚至故意挑起事端,激怒讯问人员,以便取利,使讯问无法进行。(二)对抗心理的对策被讯问人的对抗心理不破除,讯问将无法进行。为使讯问进行下去,必须要破除被讯问人的对抗心理。对抗心理的对策是:1、要冷静、理智、沉住气。讯问人员在遇被讯问人对抗行为时,特别是在被讯问人出现不端行为的情况下,一定要做到冷静、理智、沉住气,千万不可冲动、鲁莽,更不得粗暴野蛮,以免授人以柄。要仔细地去观察,平心静气地对待,不要急于追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实质性的内容,避免造成对抗的加剧。在出现直接对抗的情况下,要迅速地避开,从被讯问人最感兴趣的话题入手,缓解其对抗的

28、心理。如果对抗十分激烈,亦可暂时停止讯问。2、分析对抗心理的根源,然后对症下药。讯问人员面对被讯问人的对抗心理,要认真地分析被讯问人对抗心理的根源,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对于错误地认为办案机关查处案件就是要整倒人而产生的对抗心理,要向被讯问人阐述办案机关查处案件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特别要阐述“惩前庭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说明办案机关不仅要查处打击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而且还要帮助、挽救各种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人;对于误认为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人多得是,别人不查,专查自己,办案机关是有意与自己过不去而产生的对抗心理,要运用晓之以理的谋略,向被讯问人阐明“逻辑学同一律”的道理,用逻辑学说服、驳倒被讯

29、问人的偏见;对于因讯问人员不注意讯问方法而产生的对抗心理,讯问人员要注意讯问的方法,以实际行动去消除被讯问人的对抗心理;对于因讯问人员与被讯问人所处不同地位而产生的对抗心理,要以既严肃又诚恳的态度,既认真又不挑剔的作风,既相对又相容的心理对待被讯问人,逐步消除其对抗的心理。3、运用动之以情的谋略。要针对被讯问人情感上的执著点、关切点、急需点,或以讯问人员的高尚品格,或以帮助被讯问人排忧解难,或关心被讯问人的生活、身体,或设身处地地为被讯问人着想,或对被讯问人表示同情等,适时、适量、适度地向被讯问人输入情感,促使其对抗心理的消除。七、无赖心理(一)无赖心理的特征无赖心理,是指被讯问人以撒泼,蛮不

30、讲理的行为来对付讯问,意图通过这些无赖的行为达到抗拒交代目的的一种心理状态。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出于无赖的意图,在讯问中故意实施撒泼、蛮不讲理的无赖行为,以此来对付讯问。有的以自杀相威胁,有的以自残相威胁,有的以绝食相威胁,有的甚至躺在地上不起来,拉裤兜吃大便,或装疯卖傻,妄图以这些无赖行为动摇讯问人员的意志,使讯问人员知难而退,放弃对其违纪违法或犯罪的查处和讯问。无赖心理是讯问人员讯问中的一个难点。(二)无赖心理的对策被讯问人的无赖心理不破除,其就会一直无赖下去或变换手法无赖下去。因此,讯问人员一定要破除被讯问人的无赖心理。1、要处变不惊,沉着稳妥地对待无赖行为。讯问人员在遇被讯问人无赖行

31、为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处变不惊,沉着、冷静,有大将的风度,并根据无赖行为的具体情况,沉着稳妥地分别予以对待:对以自杀、自残相威胁已造成伤害的,要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对于口称要自杀、自残,但没有自杀、自残行为或实施假自杀、自残行为的,要在严厉批驳的同时采取不理睬的策略(当然,在暗中要警惕严防自杀、自残行为的发生);对于绝食的、躺在地上和衣和裤大小便的、装疯卖傻的,在开始的时候都要采取不理睬的策略。因为这种行为是被讯问人故意做起来给讯问人员看的,不可能长久坚持下去。2、要运用施威的谋略,警告被讯问人“下来:这些被讯问人实施无赖行为,实质上是想通过这些无赖行为以使讯问人员顾忌、害怕而知难而退,达到其不

32、受查处的目的。如果讯问人员在被讯问人的这些无赖行为面前表现出顾忌、害怕,那么,也就正中其下怀,反而助长其无赖的气焰。因而,讯问人员应当针锋相对地以威来挫败被讯问人的无赖气焰,使被讯问人感觉到讯问人员根本就不顾忌、害怕其无赖的行为,其无赖行为是毫无意义的,不仅没有任何的作用,反而要留下一个态度恶劣的事实。施威的谋略,事实上,讯问人员采取不理睬的策略实际上就是向被讯问人施威。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还应根据无赖行为的表现,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对于以自杀、自残相威胁的无赖行为,讯问人员应理直气壮地向被讯问人表示:自杀、自残行为是你自己实施的,而不是我们实施的,只能表明你是畏罪自杀、自残,其结果也只能由你自

33、己去负责。我们大不了负一个看管不到位的责任,受个警告处分或批评教育什么的,而你不仅要背畏罪自杀、自残的臭名,还白白腐烂了一身肉、伤了健康;对于绝食的,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先将饭、菜端给他吃,如果不吃,将时间、地点、饭菜的名称记在笔记本上,让他签字,表明我们已经送饭菜给他吃了,是他自己不吃,责任由其自己负,若其不签字,讯问人员共同签字,以此证明是其自己不吃。一般来说,他饿几餐就会乖乖吃饭,千万不能一开始就哄劝其吃;对于躺在地上不起来、拉裤兜吃大便和装疯卖傻的,要向被讯问人表明讯问人员坚决把案件查下去的态度和决心,并警告被讯问人:看你能赖到什么时候,装到什么时候,你愿意赖就赖、装就装,我们有的

34、是时间,等等。3、要运用晓之以理的谋略,引导被讯问人“下来二要对被讯问人进行一系列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其明白其中的道理。一是向被讯问人进行政治原则的教育,使其懂得一个政权不可能在关系到自己生死存亡的问题上作出妥协的道理;二是对被讯问人进行人格、道德的教育,使其懂得为人要有人格、道德的道理;三是对被讯问人进行亲情教育,使其懂得做人要对得起亲人的道理;四是对被讯问人进行警示教育,使其懂得耍无赖是无济于事的道理。4、要布台阶、给梯子,帮助被讯问人“下来通过讯问人员的慑之以威、晓之以理谋略的运用,一般来说,被讯问人的心理都会起转化。此时,讯问人员就应当主动创造条件,布台阶、给梯子,帮助被讯问人自然地收敛

35、其无赖的行为,端正对待讯问的态度。八、定势心理(一)定势心理的特征。所谓定势心理,是指被讯问人以强辩、硬抗或不开口说话的固定方式对付讯问的一种心理状态。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在违纪违法或犯罪时就有案发绝不交代的思想。案发后,在心理上更是做了绝不交代的充分准备,铁了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在讯问中都以固定的方式对付讯问,在实践中有三种类型。第一,顽抗型。顽抗型的被讯问人以不承认的固定方式来对付讯问。在讯问中采取“三硬”路线:一是硬辩。在事实面前无理也要辩三分,辩解这不是他干的,或辩解不是这么回事,而是怎么一回事;二是硬抗。无论证据怎么确实、充分,也拒不承认

36、,甚至说:“你们认为有证据,证据确实充分,你们定好了,还要我讲干什么,我没有什么可讲的,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三是硬赖。对事实、证据不认账,有的甚至是从他身上或家中搜出的证据,也不承认,说是有人陷害他放到他身上或家中的,或者干脆说不知道,更有甚者,当场抓获也不承认,抵赖到底。第二,闭口型。闭口型的被讯问人以不开口说话的固定方式来对付讯问。在讯问中采取“四不”方针:一是不应声。不论讯问人员怎么叫他,是呼他姓名,还是职务,先生、女士,都不应声;二是不回答。不论讯问人员问其什么问题,无论是否同案件有关,都一概采取一声不吭,就是不回答,甚至连最基本的姓名、简历等情况也不作回答;三是不辩解。无论讯问人员

37、揭露他什么问题,说他什么情况,即使事实不是那么回事的,也不作辩解,闭口听之任之;四是不交代,即使是证据充分确实,铁板钉钉的事实摆在那里,也不开口交代。第三,僵硬型。僵硬型的被讯问人以毫无反应的固定方式来对付讯问。在讯问中采取“三不”政策:一是不听。无论讯问人员同他说什么,总是扭着头,或仰着头,或低着头,或侧着身,或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行我素,不听讯问人员说话;二是不理。无论讯问人员是教育、批驳,还是威慑,任你折腾,都置之不理;三是不显。无论讯问人员怎么说,是示之以据、明之以法,还是晓之以理、许之以利,都毫无反应,没有动静。总之,这种定势心理被讯问人,俨然是木头一根、死猪一头、锈锁一把、顽石

38、一块。定势心理是讯问的一大难点。(二)定势心理的对策对定势心理要根据定势心理的不同表现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对策予以破除:1、对顽抗型定势心理的破除。发现矛盾,利用矛盾顽抗型定势心理的被讯问人,在顽抗中定然是不顾事实、不顾情理,编造事实理由进行硬辩、硬抗、硬赖,其编造的事实、理由必然或自相矛盾,或与客观事实、情理相矛盾。讯问人员要善于从被讯问人的硬辩、硬抗、硬赖中发现矛盾。然后抓住其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情节,以其矛攻其盾,来揭露被讯问人的违纪违法或犯罪事实。或抓住被讯问人与客观事实、情理相矛盾的狡辩,进行有理、有据、有节地揭露、批驳。通过揭露、批驳,使被讯问人理屈词穷,体无完肤。施加心理影响,

39、瓦解抗审意志。讯问人员要在发现矛盾、利用矛盾的基础上,根据被讯问人的个性特点、心理活动和案件的情况,多层次地运用讯问的谋略、手段,全方位地对被讯问人施加心理影响,从道理上驳倒其抗审的认识基础,从证据上动摇其抗审的客观基础,从法律上破灭其抗审的希望,从力度上端正其抗审的态度,从出路上瓦解其抗审的意志。通过这一系列的方法,促使其由拒供心理向交罪交错的心理转化,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2、对闭口型、僵硬型定势心理的破除。克服急躁情绪,对闭口型、僵硬型定势心理的被讯问人,讯问人员一定要克服急躁情绪,做到“慢慢来,不要焦急”,要有“人心似铁,官法如炉”的信心,冷静地分析被讯问人的弱点,并针对其弱点,逐

40、步地消磨其意志,动摇其防线,默移其行为,达到破除其定势心理的目的。讯问人员要有坚强的意志,坚韧的毅力,锲而不舍的精神,有恒心地坚持下去,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在持之以恒这一精神的支配下,改变讯问的方式,先不讯与案件有关的任何问题,而是以漫谈、闲聊、说笑、讲故事的形式吸引被讯问人,引起被讯问人的说话兴趣,缓和讯问的气氛,解除被讯问人思想上的戒备,分散被讯问人的注意力,使之放松警惕,把被讯问人引到交谈的行列中来。然后,可提一些与案件事实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让被讯问人回答,目的是使被讯问人在不知不觉中开出一条其定势心理的缝隙,为接下来其回答案件问题打下基础,成为自然。接着,不动声色,顺理成章地把交谈有计

41、划、有目的地逐步引到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上来,围绕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以不同的方式与被讯问人继续自由交谈,迂回地进行讯问,了解掌握案件有关的情况,再通过对这些有关情况的分析、查证,发现和获取证据。讯问人员在对被讯问人进行讯问的同时,要加强外查的力度,把外查与内审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内审取得被讯问人的口供,为展开调查取证提供线索;通过外查收集被讯问人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证据,为深入的讯问增加丰富的内容。任何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被讯问人都有其情感上的执著点、关切点和弱点,闭口型、僵硬型定势心理的被讯问人也不例外。正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讯问人员要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利用被讯问人情感

42、上的执著点、关切点或弱点,有针对性地向其输入情感信息,激起被讯问人的情感,以情拨动被讯问人的心弦,促使其定势心理的破除,作出如实的交代。九、戒备心理(一)戒备心理的特征。所谓戒备心理,是指被讯问人对讯问人员有警惕心而加以防备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的本质在于被讯问人不相信党的政策和讯问人员。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有的是因为客观上由于被讯问人与讯问人员在讯问中的地位不同,处境不同,而使被讯问人在接受讯问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防备,不相信讯问人员;有的是因为自己有过违纪违法或犯罪接受过讯问、处理的经历,对讯问人员所说的话,特别是对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有过深切的体会,而使被讯问人不

43、相信讯问人员所说的话和党的政策,心理处于戒备的状态;有的是在案发后受过“高人”的指点,而使心理处于戒备状态。这些被讯问人在戒备心理的支配下,认为讯问人员的教育开导是坑人的假话,出示证据是蒙人的把戏,宣讲政策是骗人的伎俩,都是在坑蒙拐骗自己,根本不要相信这是真的。始终把讯问人员放在对立的位置上,不相信讯问人员。(二)戒备心理的对策1、讯问人员要以端庄而又憨厚的仪表、庄重而又礼貌的举止、刚毅而又慈善的神情、郑重而又深切的言语、严肃而又诚恳的态度、相对而又相容的心理出现在被讯问人面前。使被讯问人感觉到讯问人员是一个正义、正派、正直的有德之人,从而树立起对讯问人员的信任感。2、针对被讯问人戒备心理的具

44、体情况,先顺着其心理,说一些赞同其心里所想的话,使被讯问人认为讯问人员赞同他的观点,从而拉近被讯问人与讯问人员的距离,使被讯问人做到心理上与讯问人员相容,产生对讯问人员的信任感。接着,讯问人员再以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都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的道理,说明在这个问题上同样具有两重性,也要一分为二地看这个问题,正确的要听、不正确不能听。使被讯问人感觉讯问人员说的话有道理,进一步信任讯问人员。然后讯问人员以漫谈、吹牛的方式向被讯问人指出哪些是正确的,要听,不听就要吃大亏;哪些是不正确的,千万不能听,听了就要遭殃。使被讯问人感觉到讯问人员是在给自己出点子,是在为自己着想,从而听信讯问人员所说的话。最后把被

45、讯问人引到要听的问题上来,牵着被讯问人,顺着讯问人员所指的方向走,促使被讯问人交代违纪违法或犯罪的问题。十、慌乱心理(一)慌乱心理的特征。所谓慌乱心理,是指被讯问人在违纪违法或犯罪案发后内心惊慌不安,思想纷乱无主,不知所措的一种心理状态。持这种心理的被讯问人,有的是因年轻,涉世不深,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世面,更没有对付处置这种情况的经验,而产生慌乱心理;有的是因事前没有任何的思想准备,这突如其来情况使其乱了阵脚;有的是因初犯,违纪违法或犯罪后不知道查案机关会怎样调查,会怎样对待自己而产生慌乱心理;有的是本身就心理素质差,遇事就惊慌失措;有的是因违纪违法或犯罪后果严重,知情面大,认为非坐牢不可,而

46、产生慌乱心理,等等。这些被讯问人在慌乱心理的支配下,在讯问中内心惊恐、慌张,惶惶不可终日,思想混乱、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又紧张、又慌神、又担心、又害怕。慌乱心理使被讯问人拿不定主意,定不下对策,回忆不了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事实经过,导致被讯问人在讯问中一言不发,使讯问处于胶着的状态。(二)慌乱心理的对策1、缓和慌乱心理。讯问人员要以父母对子女、兄长对弟妹、老师对学生的态度对被讯问人进行查案机关查案的指导思想、目的、原则等方面的教育,使被讯问人明白查案机关不仅要惩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而且要教育、挽救违纪违法或犯罪的人,使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从而缓和被讯问人慌乱的心理。2、宣讲党的方针、政策。要向被讯问人宣讲我党“惩前患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使被讯问人懂得犯了罪或违了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讳疾忌医,不认识、不悔过,不改正的道理。为被讯问人在犯了罪或错误以后指明一条正确的道路,促使被讯问人在党的方针、政策和讯问人员所指的正确道路面前拿主意,作选择。3、出示少量证据。在缓和被讯问人慌乱心理,促使其作出选择的基础上,要以巧妙的方法向被讯问人出示少量的证据,瓦解其欲抗拒的心理,堵死“抗拒从严”的道路,再采取拉的策略将其拉到“坦白从宽”的正确道路上来,促使其作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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