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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盛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牲畜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建设单位:重庆盛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报批确认函重庆市忠县生态环境局:本公司委托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牲畜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版),我公司已审阅,内容与设计相符,现予以确认并同意上报,望批准!公示确认函重庆市忠县生态环境局:我公司委托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牲畜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现同意进行全文公示。第1章总则51.1 评价目的51.2 总体构思51.
2、3 编制依据61.4 评价时段101.5 评价等级、评价重点、评价范围101.6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61.7 执行标准181.8 产业政策以及规划、选址的符合性分析231.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44第2章工程概况482.1 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482.2 项目基本情况482.3 工程建设内容482.4 项目主要设备522.5 项目产品方案562.6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及年消耗量562.7 厂区平面布置582.8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59第3章工程分析603.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603.2 项目物料平衡及水平衡分析683.3 项目污染源核算分析73第4章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04.1 自然环境概况9
3、04.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3第5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25.1 施工概况1025.2 水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1025.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103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1045.5 噪声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1045.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07第6章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086.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086.2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136.3 声环境影响分析1326.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386.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406.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476.7 外环境影响分析147第7章环境风险评价1487.1 风险调查1487.2 环境风险潜势判定1487.3
4、评价等级确定1497.4 环境敏感目标1497.5 环境风险分析149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507.7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52第8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53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53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568.3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165第9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99.1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1699.2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99.3 小结170第10章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7110.1 环境管理17110.2 环境监测17310.3 排污口规整要求17410.4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175第n章结论18311.1 结论18311.2 建议188附图1项目
5、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本项目与忠县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3本项目与新生组团规划位置示意图附图4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及环保设施布置示意图附图5本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及污水处理站平面布置图附图6项目外环境关系及敏感点分布图附图7本项目综合管网布置图附图8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9项目环境防护距离附图10水文地质单元图附图11项目分区防渗示意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备案证附件3园区规划环评情况说明附件4三线一单附件5会议纪要附件6检测报告附件7引用监测报告附件8污水接纳证明1、建设项目的特点目前忠县有6个生猪屠宰场(1个A证、5个B证)、1个家禽屠宰点,暂无大型生猪屠宰场、牛羊屠宰场。忠县本地屠宰场的
6、肉类供应量不能满足忠县市民的需求,部分肉产品需从外地引进,而且现有的屠宰场场地条件差,屠宰工艺、设备陈旧老化,没有分割加工工艺,疫病防控、肉品质量难以全面管控到位,屠宰企业小、弱、散,年屠宰量十分有限,竞争力弱,严重滞后于忠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市民对肉品高质量消费需求、对高品质生活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忠县招商引资引进重庆盛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牲畜屠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旨在改变和规范忠县目前落后的生猪屠宰场条件、无牛羊定点屠宰场以及本地肉类供应量不能满足本地市民需求的局面。项目建成后将逐步替代现有屠宰场。本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征地
7、约16666.9211本项目屠宰规模为3万头肉牛、3万头肉羊和15万头生猪。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次评价不包含肉制品加工及养殖部分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年屠宰生猪1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禽类IOoo万只及以上”的屠宰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进行详细调查,收
8、集相关资料,在对本工程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主要评价工作过程如下:(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分析其规划符合性;(2)收集和研究项目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艺流程确定产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区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3)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4)制定工作方案,在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
9、查、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进行进一步的工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污染源强以及结合项目区环境特征,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调查的方式预测、分析或评价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以及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5)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规范要求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活动,环评单位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局部生态环境破坏,通过对拟建工程环保设施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达标水平的可靠性分析,提出进一步减缓污染的对策建议;(6)在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
10、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3初步分析判断本项目为屠宰项目,位于忠县新生街道港城大道,属于长江流域,距长江干流岸线1.7km0项目选址未在长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围内,符合长江保护法要求。项目建设主要目的是改变忠县落后的生猪屠宰场条件、肉类供不应求及无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局面,项目建设规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为允许类,于2023年6月12日取得了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原则上除物流、农副产品加工外及因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特殊原因造成不能入园项目外,其余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本项目
11、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独立选址于忠县工业园区新生组团。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根据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项目专题研究会会议纪要(忠府纪(2023)16号)的内容,项目用地符合规划。项目生产废水近期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重庆市忠县排水有限公司(新生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扩建,扩建完成后接入)处理;远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较好,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环境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评价重点是对营运期的产排污进行分析,由于本项目肉牲畜屠宰在夜间进行,影响
12、周边敏感点,营运期主要关注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等产生的废气、待宰区及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废水、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影响是否可控;环境风险水平是否可以接受;环境保护距离设置是否可行。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重庆盛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牲畜屠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市、忠县相关规划的要求,拟选厂址合理可行。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预测表明项目建成后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环境可接受。项目不构成重大
13、危险源,在营运期内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可控。项目建设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6、感谢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忠县生态环境局、重庆盛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忠县田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第1章总则1.I评价目的(1)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结合相关规划,论证该工程与法规及有关政策的符合性。(2)根据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划及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社会经济等状况,论证工程建设与规划的符合性,工程选址和场地布局的环境合理性。(3)通过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现
14、状进行调查、监测和分析,掌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确定环境敏感目标。(4)预测和评价工程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5)分析设计所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和处理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6)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提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同时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总体构思(1)本项目备案项目名称为“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牲畜屠宰)项目”,建设单位本次建设内容不包括肉制品加工及养殖内容,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肉制品加工及养殖内容。(2)本次评价主要内容为分析工艺过程及排污特征,估算污染物排放量;根据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2S、NH3等气体
15、,论述项目废气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合理性;项目生产废水近期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远期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论述厂区污水处理站是否满足排放要求;屠宰项目夜间进行,噪声防治措施的是否达到要求。1.3编制依据1.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16、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
17、正);(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1.3.2政策性规定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8、(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1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12)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13)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48号);(1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1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9、的意见(中发(2015)12号);(1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年第34号);(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5号);(2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1)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5号);(22)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23)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24)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04)214号);(25)生猪屠宰管
20、理条例(国令第742号);(26)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划(环规财(2017)88号)。1.3.3地方性法规和文件(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11月1日修正);(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0号);(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4)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11号);(7)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
21、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18)126号);(10)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3)51号);(Il)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12)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14)重
22、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2)1436号);(15)重庆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渝府发(2008)133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17)重庆市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农发(2021)136号);(18)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1.3.4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3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声环境(HJ2.4-2021);大气环境(HJ2.2-2018);生态影响(HJl9-2022);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12)污染源源强核算
24、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1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2018);(1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588-2010);(17)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一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20)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
25、GBb394992020)(21)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22)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1225-2017)(23)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7年第7期);(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l2694-2016)。1.3.5其他相关资料(1)项目立项文件;(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3)牲畜屠宰加工养殖一体化项目方案;(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4评价时段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故本项目的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及营运期。1.5评价等级、评价重点、评价范围1.5.1 评价等级1.5.1.1 地表水环
26、境本项目为水污染型项目,项目总排水量为431.48m3d(157491.18m3a)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新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标准限值),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生污水处理厂(新生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通过验收后)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评价确定的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1.5.1.2 大气环境(1)评价等级判断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27、导则大气环境(HJ222O18),对拟建项目污染源的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o其中Pi定义见公式:P1=JXIO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I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0评价工作等级的分级判据见表1.5-lo表1.5-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PmaX210%二级l%Pmax1
28、0%三级Pmaxl%(2)估算模式参数选取拟建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估算模型参数详见表6.2-1。(3)源强排放参数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污染源的源强排放参数见第6章表6.2-2、6.2-3所示。(4)估算结果主要污染物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详见下表所示。表1.5-2估算模型预测结果汇总表排气筒编号污染物因子最大地面浓度mgm3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Do%对应最大距离mDAOOl氨2.33x10-31551.160硫化氢1.291041.290屠宰加工车间氨2.071029010.3510
29、0硫化氢1.0810310.78100污水处理站氨1.85x10-3250.920硫化氢9.721050.970综上分析,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在无组织排放中硫化氢,PmaX值为10.78%,CmaX为1.08X101gm3,综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要求,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Do%max为100rn,小于2.5km,评价范围为边长5.0km*5.0km的矩形区域。1.5.1.3 声环境本项目位于忠县新生街道港城大道,根据重庆忠县临港新城新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忠
30、府办发(2023)51号),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第5.1.4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级增量在3dB(八)以下(不含3dB(八)),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八)以内,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5.1.4 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项目屠宰部分属于“N轻工、98屠宰”中“年屠宰10万
31、头畜类及以上”,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m类。为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项目位于忠县新生街道港城大道,该区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也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项目的其他保护区,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径流区,不属于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周边农户饮用水主要由当地的自来水管网供给,少量使用水井,区域地下水环敏感程度属于较敏感。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下表。表1.5-3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H类项目In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根据环境影
32、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1.5.1.5 土壤环境本项目属于屠宰加工,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属于其他行业,项目类别为IV类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5.1.6 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忠县新生街道港城大道,为园区工业用地,施工期施工作业范围均在项目用地范围线内,不涉及临时占地,用地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生境、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未发现珍稀濒危物种等分布;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范围内无天
33、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属一般区域。项目占地规模为0.km2V20k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I9-2022)相关要求,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1.5.1.7 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计算。值。值计算有两种情况: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及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0)。Q=五+。2Qn式中:q,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t;Qi、Q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VI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当QNl时,将。值划分为:
34、(I)IwQV10;(2)10石油类。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工程占地。营运期:地表水:COD、BOD5、NH3-NSSTP、TN、动植物油;地下水:COD、NH3-N;环境空气:NH3、H2S油烟、非甲烷总嫌;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粪便、屠宰废物(包括肠胃内容物、不能食用的组织、残碎肉等)、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等;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1.7执行标准1.7.1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营运期污废水通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生污水处理厂(新生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通过验收后接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35、A标准,尾水排入长江。长江为HI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水质标准,相关因子标准值见表1.7-lo表1.7-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mg/L标准值污染物PH(无量纲)CODBOD5NH3-NTNIn类标准692040.51.0TP粪大肠菌群(个/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100OO0.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H3、HzS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
36、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炫限值(DB13/1577-201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1.6-2。表1.7-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取值时间浓度限值(gn?)PMi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SO2年平均60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NH3I小时平均200H2S1小时平均10非甲烷总嫌1小时均值2.0(mgm3)(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
37、忠县新生街道港城大道,项目所在地工业活动较多且有交通干线渝巴路,结合现场调查,本项目位于中忠县工业园区新生组团,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3)51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3类区。渝巴路两侧30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项目北侧厂界临近渝巴路一侧执行4a类,因此项目所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7-3O表1,7-3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八)标准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备注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6555西北厂界(GB3096-2008)4a类7055东南厂界(4)地下水项目位于忠县新生街道港城大道,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对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本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74。表1.7-4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污染物项目In类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In类标准1PH(无量纲)6.5-8.512铅(Pb)0.012氨氮(NH3-N)0.513氟化物1.03硝酸盐20.014铁(Fe)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