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概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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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概况,主要内容,一、基础知识二、取得成效三、面临形势四、工作任务,新品种保护知识要点,(一)植物新品种权(二)审批机关(三)品种权审查(四)品种权复审(五)品种权执法,(六)品种权终止(七)品种权实施(八)费用(九)品种权代理(十)授权条件,(一)植物新品种权,1、条例相关规定2、对植物新品种权的理解3、植物新品种权的特点4、植物新品种权与植物专利权的比较5、新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的比较,1、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条例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

2、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对植物新品种权的理解,(1)植物新品种的概念 条例第二条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2)独占权:品种权人享有授权品种处置权或者排他权,包括处分权、生产权、销售权,许可他人生产和销售权等。(3)繁殖材料:条例所称的繁殖材料是指可繁殖植物的种子和植物体的其他部分,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4)“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育种者权利例外: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即利用授权品种进行科研教学活动(科研豁免),农民自繁

3、自用授权品种(农民特权),强制许可使用授权品种等。,(5)重复生产权 例1:a(授权品种)b F1(c)针对a作亲本来说,品种权人不仅享有a品种的生产权和销售权,而且还享有abc品种或者a与其它品种生产另一品种的重复生产权。,例2:a(授权品种)b F8(c)a品种作为授权品种,品种权人只享有a品种的生产权和销售权,不享有ab杂交后经多代选育而成c品种的权利。因为在生产c品种时,不需要重复使用a品种。,3、植物新品种权的特点,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形式,同其他知识产权特点一样,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无形性 无形性是品种权的首要特点。品种权作为智力劳动成果,人们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4、,只能看到证书,同时又不会因为使用而消耗。专有性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或垄断性。,地域性 品种权的地域性是指依据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产生或者取得的品种权,只在该国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内有效,在除此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则不会自动受到同样的保护。,时间性 品种权的时间性是指权利人对其品种权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了这一期限,则该项品种权就将进入公用领域,人人可用,原来的权利人对其不再享有专有权利。,品种权期限的长短有两个影响因素:一是育种者的利益;二是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条例将品种权的保护期规定为,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果树、林木、观赏树木20年,其它植物为15年。,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关

5、临时性保护:“品种权被授予后,在自初步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起至被授予品种权之日止的期间,对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品种权人享有追偿的权利。”,4、品种权与植物专利权的比较,专利保护和品种保护是否会重复保护?,第一、法律本身来看,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第二、植物新品种不是方法专利的直接产品。植物育种方法是无形的,如果申请人不把育种材料交由对方或者没有相适应的环境条件,其他人依据专利说明方法也是不能培育出新品种的。第三、两者保护的客体不一样,专利保护是无形的方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有形的植物,不存在同一客体存在两种专有权。,5、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的比较

6、,相同点:两者的目标相同:都是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两者都是针对植物新品种而言。两者都是有管理机构按照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证书。在审查过程中,都必须依据田间栽培试验。,条例第五条:生产、销售和推广被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审定。,不同点:(1)本质特征不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本质特征是对申请人知识产权即财产权的保护;品种审定的本质特征是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对申请人生产秩序化限制的管理,是市场准入的范畴(生产许可证)。,5、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的比较,(2)范围不同:品种审定的新品种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也可以是新引进的品种;主要农作物。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新品

7、种,既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也可以是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所形成的品种。,(3)特异性要求不同:品种审定突出品种的产量、品质、成熟期、抗病虫性、抗逆性等可利用特性;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从品种的外观形态上进行审查,如植株高矮、种皮或花的颜色、叶片宽窄、株型等一个或几个方面,明显区别于递交申请以前的已知品种。,(4)对照品种不同:区试时所选的对照品种仅是当地主栽品种;DUS测试所选的对照品种(近似品种)则是世界范围的已知品种,并在审查测试时需将申请品种、标准品种、近似品种相邻种植进行比较。,(5)新颖性要求不同:品种审定不管在审定前是否销售过;而植物新品种保护则要求在申请前销售未超过规定的时间。,(

8、6)审查机构和层级不同:品种保护的受理、审查和授权集中在国家一级进行,由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负责;品种审定实行国家与省两级审定,由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7)推广使用有差别:通过审定的品种可以在一定的范围推广应用;不一定要申请品种保护。而授权品种不一定要通过品种审定。,(8)通过的条件不同:品种保护强调“四性”;品种审定则主要强调以产量和品质为主的农艺价值。,(二)品种权审批机关,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农业部负责审批的植物新品种范围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

9、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橡胶等热带作物。,(三)植物品种权的审查,审批机关主要依据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测试或者考察业已完成的种植或者其他试验的结果。,(四)关于复审,审批机关设立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查当事人对审批机关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决定不服而提出的复审请求;也可依据职权或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请求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品种权,宣告品种权无效,或者对新品种的名称进行更名。,(五)新品种保护执法,属于权属纠纷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侵权纠纷,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

10、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假冒授权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查处,对查处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六)关于品种权终止,因保护期届满而终止由于品种权人的自动放弃而终止因没有按期缴纳年费而终止由于不按规定提供检测所需繁殖材料而终止由于已不再符合授予的特征和特性而终止,(七)关于品种权的实施,实施含义:所有权的转让和使用权的转让形式:(1)自己实施:就是品种权人自行组织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2)许可他人实施,许可他人实施是指品种权人允许他人实施其品种权。品种权人主要是通过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等办法,允许他人有条件地为商业目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其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许可

11、他人实施其授权品种,只是使用权的有偿转让,而不是所有权的转让,所有权仍归品种权人所有,而被许可人只能在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生产、销售或利用其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并应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许可实施的种类,独占许可(品种权人也无权使用)排他(独家)许可 普通(多家)许可交叉许可,(3)强制许可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强制许可的决定:A)为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B)品种权人无正当理由自己不实施,又不许可他人以合理条件实施的;C)对重要农作物品种,品种权人虽已实施,但明显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又不许可他人以合理条件实施的。,(4)品

12、种权的转让,概念:是指品种权人将其所有权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注意以下几点:A、所说的转让是所有权的转移。B、可以是自愿转让,也可以依继承法规定转移给继承人。C、所转让的品种权必须是受让方所在国颁发的。D、应当以书面合同方式实现品种权的转让。E、应当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68号),自2007年9月1日起:申请费由1800元降为1000元 审查费由4600元降为2500元 年费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 申请人不需缴纳测试费等其他任何费用,(八)费用,条例第十九条 中国的单位和个人申请

13、品种权的,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细则第十九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品种权申请的,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品种权申请等相关事务时,应当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办理事项与权责。代理机构在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申请人委托书。品种保护办公室在上述申请的受理与审查程序中,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九)品种权申请的代理,什么是品种权代理,品种权代理是一种委托代理,指品种权代理机构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委派品种权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条例和细则规定办理品种权申请或其他品种权事务

14、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农业部第38号令,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均不再经审批。凡是在中国有营业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代理的植物品种权申请,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均受理。,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委托人有权撤销代理;代理人也有权辞去代理;另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品种权代理的终止。,(十)植物品种权的授权条件,1、授予品种权的形式条件2、授予品种权的实质性条件3、授予品种权的其他条件,1、授予植物品种权的形式条件,(1)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2)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3)具备新颖性,我部共发布八批农业植物新品种

15、保护名录,涉及大田作物、蔬菜、观赏植物及草类和果树等80种植物。1999年6月16日发布的第一批保护名录为:水稻、玉米、大白菜、马铃薯、春兰、菊属、石竹属、唐菖蒲属、紫花苜蓿、草地早熟禾10个属或种。2000年3月7日发布的第二批保护名录为:普通小麦、大豆、甘蓝型油菜、花生、普通番茄、黄瓜、辣椒属、梨属、酸模属9个属或种。,2001年2月26日发布的第三批保护名录为:兰属、百合属、鹤望兰属和补血草属4个属或种。2002年1月4日发布的第四批保护名录为:甘薯、谷子、桃、荔枝、普通西瓜、普通结球甘蓝、食用萝卜7个属或者种。2003年8月5日发布的第五批保护名录为:高粱、大麦属、苎麻属、苹果属、柑橘

16、属、香蕉、猕猴桃属、葡萄属、李、茄子、非洲菊11个属或种。,2005年5月20日发布的第六批保护名录为:棉属、亚麻、桑属、芥菜型油菜、蚕豆、绿豆、豌豆、菜豆、豇豆、大葱、西葫芦、花椰菜、芹菜、胡萝卜、白灵侧耳、甜瓜、草莓、柱花草属、花毛茛、华北八宝、雁来红。,2008年4月21日发布的第七批保护名录为:橡胶树、茶组、芝麻、木薯、甘蔗属、小豆、大蒜、不结球白菜、花烛属、果子蔓属、龙眼、人参。,2010年1月18日发布的第八批保护名录为:莲、蝴蝶兰属、秋海棠属、凤仙花、非洲凤仙花、新几内亚凤仙花。,1、授予植物品种权的形式条件,(1)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2)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3)具备

17、新颖性,品种命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仅以数字或者英文字母组成的;仅以一个汉字组成的;含有国家名称的全称、简称或者缩写的,但存在其他含义且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内外地名的,但地名简称、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与政府间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际国内知名组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2)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容易对植物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身份等引起误解的,但惯用的杂交水稻品种命名除外;夸大宣传的;与他人驰名商标、同类注册商标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未经商标权人同意的;含有杂交、回交、突变、芽变、花培等植物遗传育种术语的;违反国家

18、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带有歧视性的;不适宜作为品种名称的或者容易引起误解的其他情形。,(2)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已通过品种审定的品种,或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的转基因品种,如品种名称符合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定,申请品种权的品种名称应当与品种审定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的品种名称一致。,1、授予植物品种权的形式条件,(1)属于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2)具备适当的品种名称(3)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的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

19、,销售其他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3)应当具备新颖性,关于新颖性的变通性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品种权的新品种,在申请日之前,其繁殖材料的销售时间不得超过 1 年。但是,自保护名录发布之日起 1 年内提出的品种权申请,其繁殖材料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时间可以放宽到 4 年。,植物品种权的授权条件,1、授予品种权的形式条件2、授予品种权的实质性条件3、授予品种权的其他条件,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2、授予品种权的实质性条件,品种权的实质性条件,特异性 所谓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申请日以前已知的植物新品种。换句话说,植物新品种的特异性是指该品种至少应当有一个特征明显地区别于申请

20、日前已知的所有其他相同植物品种的特征。,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评价品种的一致性要考虑的因素繁殖方式 该品种是有性繁殖还是无性繁殖,是有性繁殖还要考虑该品种是自花授粉还是异花授粉。育种方式 该品种是通过何种育种方法选育而成,是通过有性杂交、亲本亲缘关系远近、因偶然混杂、突变或者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变异等。,该品种经繁殖后,花颜色不一致,变异株(offtype)超过一定数量,不具备一致性。,稳定性: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相对不变。,该品种经加代繁殖后,后代中出现花色分离

21、,因而不具备稳定性。,植物品种权的授权条件,1、授予品种权的形式条件2、授予品种权的实质性条件3、授予品种权的其他条件,这是指有害植物不能申请品种保护。尽管从技术上讲,它可能符合授予品种权的条件,但对这类申请不能授予品种权。当然,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对“公共利益”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规定。对于转基因作物品种,是可以提出品种权申请的,但是需要在实质审查时提交转基因安全证明文件,包括生产性试验阶段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不违反国家法律、妨害公共利益和破坏生态环境,其他条件当然还包括申请人必须履行相应的申请程序。,主要内容,一、基础知识二、取得成效三、面临形势四

22、、工作任务,1、健全法律体系,保障依法行政,1999年6月16日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9月19日修订)2001年2月6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2002年12月30日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2001年2月5日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1月12日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植物新品种权审查指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规章制度,品种保护体系初步建立 组建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以及其他有关事务。,2、建设新品种审查测试技术支撑

23、体系,保障科学审批,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测试处)农业部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和14个分中心分布图,成立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 复审委员会负责审理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案件、品种权无效宣告案件和新品种更名案件。,江苏省农科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四川省种业界率先成立了“四川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协会”。,我部共发布八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涉及大田作物、蔬菜、观赏植物及草类和果树等80种植物。,受保护的农业植物属种日益扩大,3、加强品种权执法,优化

24、种子市场环境,在完善农业品种权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加强全国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的同时,农业部从2002年开始先后在全国22个省市开展农业品种权行政执法试点,探索创新品种权行政执法模式,加强地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组织研究制定了玉米、水稻等DNA快速鉴定技术标准,为科学快速查处品种权侵权案件奠定了基础。,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农业部门对2027个不合格的种子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对947个企业注销(撤销)了其种子经营许可证,分别超过我国持证种子经营企业总数的1/5和1/10。,4、大力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公众品种权意识,植物新品种保护和行政执法培训班植物新品种保护在中国宣传片植物新

25、品种保护基础知识等书籍和宣传手册水稻授权新品种进村入户现场观摩培训会品种权展示交易会、学术研讨会等提升全社会的品种权意识和认知度,我国品种权保护制度日益为国内外育种人广泛认知和接受。,5、积极开展国际交流,积极参与了UPOV系列会议和国际规则制定活动成功举办了UPOV第35届大田作物技术工作组会议,第43届蔬菜作物技术工作组会议承担完成了UPOV茶树和谷子测试指南的研制中日韩水稻测试标准共同研究项目和中荷测试技术交流合作项目,一是不断完善的机制激励大量社会资本投入新品种选育 新品种保护制度将创新回报机制引入育种领域,调动了社会资本投资育种事业的积极性,育种主体趋于多元,种业发展彰显活力。,农业

26、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及审批情况,国内外品种权申请9501件国外申请567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3865件2011年申请量为1255件,自条例实施至2011年12月31日,年度间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大田作物申请量占绝对优势,右图示 品种权申请总量排在前十名的省份 其中河南排名第1,新疆第22位。,地区间品种权申请分布,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重塑了我国种子行业育种投资结构,大量社会资金被吸引进入种子产业,投入新品种选育,企业和个人自筹经费所占比例逐年上升。,企业和个人申请比率逐渐高于科研教学单位,北京金色农华种子科技有限公司近8年的新品种研发投资就超过了1.18亿元。企业日益成为新品种培育的主体,在国

27、内申请总量中企业和个人的品种权申请量达到了40%,比制度建立初期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育种科技创新成为种子产业发展的主推力量,涌现出了山东登海、奥瑞金、江苏明天、国豪种业、金色农华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大型种子企业。,二是不断增加的优良新品种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推动下,农作物新品种的数量、质量大幅攀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后五年与实施前五年相比,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棉花六大作物的审定品种总量增长了96.63%,年均增长19.33%。,我部超级稻计划所选定品种的100%均为授权品种。授权品种成为促进粮食增产的主要力量,在保障粮食安

28、全、带动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三是不断改善的社会环境促进了国外优良品种的引进。增强了外国企业对我国种子市场环境的信心,为我国引进外国优良新品种、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劳动力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我国农业能够及时利用世界先进的育种成果,带动了我国外向型农业发展,丰富了育种资源,提高了国内育种单位在薄弱领域的育种热情,缩短了与世界先进农业的差距。,国外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以水稻为例,三、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面临的形势,水稻新品种权申请量年度变化,1990-1999年,10年间通过国家审定的水稻品种数量为32个;2001-2010年,10年间通过国家审定的水稻品种共计55

29、8个,是前10年总和的17倍多。,国家审定水稻品种数量,2006年中国主要杂交水稻品种,中国主要两系杂交稻,目前申请保护的水稻品种中,针对培矮64S、扬稻6号、广占63S、蜀恢527等主推品种和主要亲本进行简单改造的育种方式越来越普遍。,部分利用广占63S为材料改造的两系不育系,部分利用培矮64S为材料改造的两系不育系,7个水稻恢复系的品种来源,71个超级杂交水稻品种中,不育系大多为-32A、金23A、天丰A、培矮64S、协青早A等少数几个不育系。,短平快育种方式,2214个水稻申请,227个(10%)采用“辐射”、“自然突变”、“化学诱变”等产生变异株后选育;415个(19%)品种经过“多代

30、回交”后选育;21个(1%)品种采用组织培养后选育。,我们也可以有比尔盖茨!,某教授“穗颈拉长”定向辐射育种技术:减少或不用“920”:节省成本,提高种子质量,减少环境污染。隐含问题:如果某教授利用定向辐射育种技术“批处理”目前所有的水稻品种?这些改造后的品种都可能会授予品种权。改造后的品种都比以前更优良,全世界水稻品种都会变成是某教授的了!,由于育种过程简单,时间花费少,育种目标明确,利用目前的主要推广品种进行稍加改造就可以快速育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品种。这种机制的直接后果使大量育种单位对投资原始育种研究缺乏动力。不少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培育品种和申请品种权的积极性也在大大减弱,因为他们

31、辛苦培育的品种很快就会被一个类似的品种替换掉。,“谁搞原始育种,谁就是冤大头”,A B C,A B1 C1,育种创新,品种权审批,品种权维权,品种权执法?,D E F,A品种.ACGUACGGGACGUUCCCCAAUU.,A品种.ACGUACGGGAGGUUCCCCAAUU.,简易改造,改头换面,1、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尚不完善2、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3、行政执法能力亟待加强4、参与国际事务能力有待提高5、品种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四、当前新品种保护工作的任务,(一)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意义(二)当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任务,(一)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意义,1、

32、激励科技创新2、促进产业发展3、保障粮食安全4、保护国家生物遗传资源安全5、赢得农产品贸易主动权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制定、修订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扩大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二是加强植物新品种权审查测试管理,优化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组成;三是建立适应审查测试发展需要的人员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功能分工和区域布局,建设植物新品种种子种苗保藏库;五是加快建立品种真实性鉴定机构;,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植物新品种专项,六是把DUS测试作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的前置条件;七是加快研制和修订植物新品测试指南。建立健全测试标准品种和已知品种收集、鉴定、繁殖与保存体系。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DN

33、A指纹图谱鉴定技术标准;八是强化植物新品种权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开展植物新品种权试点、示范工作;九是扶持国内种子企业增强育种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种业集团。,(二)当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任务,1、完善法规制度体系2、完善技术支撑体系3、完善管理服务体系4、拓展国际发展空间,1、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定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审查指南农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办法,2、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研制和修订DUS测试指南建立农作物已知品种数据库研究利用DNA指纹图谱鉴定标准完善标准品种和近似品种资源库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3、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测试机构和技术队伍建设强化品种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理论研究提高运用品种权制度的能力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4、拓展国际发展空间,积极参与UPOV会议DUS测试指南研制相关规则制订等相关国际事务探索建立沟通对话机制建立应对预案储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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