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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保险合同的法律要求 1、要约与承诺 2、对价 3、有法定资格的当事人 4、有合法的目的,三保险合同的特点 1、要式合同(履行特定程序以特定形式订立)2、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和权利)3、最大诚信合同 4、附和合同(一方提出合同内容,另一方只能接受或拒绝)5、有条件合同 6、射幸合同 7、个人性合同,一、概念: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四、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一)保险合同的主体合同中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即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1、保险合同当事人(1)保险人: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承保人(2)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有保险费义务的人(法定行为
2、能力;保险利益;缴费能力)2、保险合同关系人(1)被保险人:指其利益、财产、生命、身体或健康等受合 同保障的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以死亡为条件给付保险金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 合同无效,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除外)(2)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赔偿与 保险金申请的人 财产保险中一般无受益人,说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都可以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 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受益人可为一人或数人,为数人时要确定顺序和份额,否 则按等额分配 受益人变更须通知保险人,不必通知受益人 下列情况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保险人执行给付 A:没有指定受益人 B: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
3、他受益人 C: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受益人可为任何人 人寿保险金只有受益人享受,不是遗产,不可用于偿还死 者生前债务,3、保险合同辅助人 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估)人,(二)保险合同客体 1、标的: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相关利益或人的寿命和身体 2、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条款:反映合同内容的文字条文,规定了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是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承当法律责任的依据,1、基本条款姓名、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价值保险金额保费及支付办法保险金的赔偿及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2、附
4、加条款3、保证条款(四)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五、保险合同订立、变更、中止和终止,1、保险合同订立(1)要约(2)承诺2、保险合同的变更(1)主体变更(2)客体变更(3)内容变更3、保险合同中止 缴费中止4保险合同终止(1)自然终止(有效期满)(2)义务履行完毕(3)协议注销(满足一定的条件)(4)违约失效(5)自始至终无效,六、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1、合同含义模糊(1)合同语言不明确 字意含糊 词义含糊(2)结构不清晰(3)合同以外信息造成合同含义模糊2、解释原则(1)文意解释原则 日常用语按普通词义 技术用语按技术含义 法律用语按法律含义(2)意图解释原则 按
5、订立时双方的真实意图(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4)明示优于默示原则(5)合同变更优于合同正文原则,3、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一、可保利益原则,1、含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合法的 确定的 经济的,2、目的 防止赌博 减少道德危险因素 衡量损失,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3、各类保险中的保险利益,(1)、财产保险因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因有效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因可能产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2)、人身保险中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4、保险利益存在时间财产险-保单有效期
6、内和损失发生时人身险-在保单出具时满足海上运输可在保险利益确定前,但损失发生时必须存在,二最大诚信原则,1、陈述或告知2、保证,三近因原则,近因含义:造成损失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保险赔偿是以保险风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为要件的原则,1、损失原因分析(1)几种原因同时起作用,承保损失必须归咎于决定性有效的原因(2)几种原因随最初引发原因不可避免地顺序发生,最初原因具有 支配性,无论后继原因是否是承保危险,按最初原因赔偿(3)几种原因相继发生,如因果链被新干扰中断,则新干扰为近因,2、对两个近因分析(1)两个近因都是承保责任或除外责任(2)一个是承保责任另一个是非承保责任(3)
7、一个承保责任另一个是除外责任 A:两个原因缺一不可,即共同作用才会造成损失,以除外为主 B:每个原因都会造成损失,各自计算损失,3、意外伤害保险中近因更复杂 意外是承保责任,疾病为除外责任(1)疾病造成意外,意外造成伤害或死亡,则看与哪个原因近(2)如果疾病只是容易使人受到意外伤害,则意外为近因(3)如果意外伤害只是加重了疾病的程度,则疾病为近因,四、补偿原则最重要原则,含义:被保险人不能取得多于损失的现金价值,1、目的:(1)防止被保险人从中赢利(2)减少道德风险因素,2、实际现金价值补偿基础实际现金价值=重置成本折旧,3、补偿例外情况(1)定植保险单(2)重置成本保险(3)人身保险(4)施
8、救费用,五、代位原则补偿原则派生原则1(一)权利代位,1、含义:指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地位,2、目的:防止被保险人在同一次损失中取得双重赔偿,3、说明(1)只有被保险人获得全部赔偿后,保险人才能 通过代位求偿权取得全部补偿(2)被保险人不能损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3)保险人可以放弃代位求偿权(4)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人寿险和大多数健康险(5)保险人不能对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 或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求偿权(故意除外),(二)物上代位含义:对损失的保险标的赔偿后,保险人取得受损标的的所有权地位,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补偿原则派生原则2重复保险: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时向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1、一般指财产保险2、健康保险有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