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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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乡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总则1.I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火灾事故。建立健全我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的调度救援力量,最大限度的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平安石埠建设,结合当前新冠病毒疫情和我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南宁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乡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冠病毒疫情和我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2、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协调市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和我辖区派出所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成立乡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镇书记任组长,分管乡建中心的领导任副组长,乡建中心、党政办、维稳办、武装部、司法所、派出所、村委社区主任为

3、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决定和部署全我镇居民区火灾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确定应对火灾事故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3)审定和发布火灾应急处置预案;(4)实施统一指挥;提供组织上、机制上、经费上的重大保障;指导重大火灾事故的舆情应对发布;(5)根据事态发展需要依法请求上级应急支援。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和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全我镇内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对既定工作进行落实、检查和监督。2.2指挥及现场处置机构火灾事故发生后,属地村社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在微型消防站成立灭火指挥部,指挥部派出有关部门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参与现场灭火、应急处置和

4、救援行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成立由我镇领导参加的现场灭火指挥部。应急处置3.1 信息监测与报告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当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信息。事故信息报告依据“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有事必报”的原则,及时上报事故。3.2 先期处置(1)发生火警,立即报消防救援“119”并向上级汇报,报警程序依次为“119”、微型消防站、消委办,在向“119”报警时需告知火灾地点的准确地理位置、火场的基本情况(如什么时间发生火灾、烧了什么物质,火势大小)。并立即派人到主要路口接应消

5、防救援人员。(2)火灾初起,村(社区)、企业单位应组织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与此同时,警示、疏散建筑物内人群。(3)事故发生后,镇、村干部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负责维持秩序、设置警戒、协助调查、摸清情况等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乡建中心、镇消委办上报情况。3.3 应急响应3.3.1响应行动级别主要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I级),火灾中有伤亡,经济损失大,殃及面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重大火灾(II级),消防部门出警并出水,无人员受伤,有殃及;较大火灾(In级),消防部门出警并出水,无人员受伤,无殃及;一般火灾事故(IV级),消防部门未

6、出警,或出警未出水,无人员受伤,无殃及。3.3.2响应行动IV火灾事故:企业、各类市场、村(社区)居民区等发生四级火灾事故后,由镇、村干部负责现场指导处置,火灾信息及处置情况报我镇乡建中心。In级响应行动:我镇消安委负责现场指导处置,火灾信息及处置情况分管领导。II级响应行动:我镇分管领导负责现场指导处置,火灾信息及处置情况报镇主要领导。I级响应行动:我镇主要领导负责现场指导处置,待市级职能部门接手指挥事故现场,我镇分管领导现场联动配合。3.4应急解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上级部门批

7、准,应急响应结束。后期处置4.1 善后处置(1)我镇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2)保险公司应在我镇政府安委会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4. 2事故调查与总结(1)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由国务院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市有关部门协助调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火灾事故由南宁市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由市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火灾由我镇政府派出调查组负

8、责调查。(2)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3)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我镇政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保障4.2 预案保障(1)我镇微型消防站负责督促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非常设机构做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编,并制定每年的消防安全演练工作。(2)由乡建中心负责督促我镇辖区内所有企业、各类市场做好企业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并适时根据实情做好预案的调整和预案的演练工作。4.3 技术保障(1)企业、各类市场等大型商超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队伍和

9、设施设备。(2)各村(社区)要配齐配足装备并适时更新和补全实际所需,确保能安全有效使用,以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4.4 队伍保障(1)村(社区)志愿者(2)企业、大型市场组建消防志愿应急队伍(3)镇政府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确定由派出所、医疗卫生、义务消防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4.5 交通运输保障我镇党政办统一调度政府车辆和相关联建单位的车辆资源共给应对火灾事故用车;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力量协助公安派出所、交警维护火灾事故发生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秩序。4.6 医疗卫生保障与乡镇卫

10、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建立满足火灾事故医疗救助支持系统,提高应对火灾事故医疗救助能力。4.7 物资保障(1)各单位根据消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配足配齐灭火器、消防栓等各类应对各级火灾事故的设施和设备。(2)微型消防站配备配齐灭火器、防火服等各类应对各级火灾事故的设备。4.8 资金保障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处置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经费由我镇政府财政列入预算。监督管理6.1宣传教育我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6. 2培训(1)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干部等进行消防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11、。(2)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伍、志愿者等应急队伍每年不少于2次的技能培训。6. 3演练我镇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6.4 奖励与责任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由我镇政府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6.5 预案管理乡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镇总体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进行制定和修订。附件:乡镇应急通讯录乡镇应急通讯录部门职务姓名移动电话办公电话备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2、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主要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的应急事项镇党委宣传委员主要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的应急事项镇政府统战委员、副镇长主要分管民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的应急事项镇党委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要分管交通的应急事项镇政府政法委员、副镇长主要分管政法、社会稳定应急事项镇政府副镇长主要分管住建、安全生产、供电、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抗洪救灾、防灾减灾、气象的应急事项镇政府副镇长主要分管工业、商贸的应急事项党政办主任主要负责政府应急工作的上传下达乡建中心副主任派出所所长计生站负责人农业水利站站长文广站站长财政所所长市场监督所所长中心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电灌站负责人*水库负责人供销社负责人供电所负责人乡社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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