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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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19第四部分合同条款70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2第六部分评定办法87第七部分信贷政策94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BZC2023001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

2、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1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1项3000000元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详见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落实政府采

3、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网址):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点30分正(北京时间)地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

4、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

5、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

6、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木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磋商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磋商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

7、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下简称操作指南)。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磋商供应商在操作电子投标流程时使用WindowS764位或以上操作系统。磋商供应商用CA数字证书(制作本项目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同一个CA)在电脑上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事宜。解密时长为从磋商截止时间起

8、30分钟。(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磋商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6)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各位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温州营商环境,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要求,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有意向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提交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

9、详细操作及流程请点击:八、联系方式: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2项目编号KBZC202300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人5采购代理机构6采购内容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详见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7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10、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不接受接受9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供应商方案0不允许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磋商响应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jmbs)。(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

11、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bfbs)。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制作: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加密并递交。注:如供应商多次发送邮件,以最近时间收到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14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15签字或盖章要求1、按“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2、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凡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签字(或盖章)扫描后上传。3、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均可使用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16磋商样品口需要目不需要17磋商保证金需

12、要目不需要18履约担保口不需要日需要: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保险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19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至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20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点30分止(北京时间)2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

13、)备份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3)中标(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肆份。22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点30分正(北京时间)磋商地点:。2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

14、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4开标程序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2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3 .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 .由嵯商小组评审资格文件

15、;5 .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6 .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在线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7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8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线上最后报价;9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2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

16、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6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节能产品政策不适用:日适用:28信用记

17、录1、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各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2、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3、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9诚信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

18、商服务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诚信评价反馈表(表附合同条款中),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建立成交供应商诚信履约评价制度,结果纳入诚信档案库。30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合同管理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

19、件交给浙江凯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C邮箱:。2 .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二)总则1. 说明1.1 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2. 定义及解释2.1 采购人: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卫生院;2.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 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2.4 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2.5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

20、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2.8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9 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购云平台”办理的CA锁进行的签章。2.10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11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

21、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 中小企业认定4.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22、标;(一)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 信用记录:5.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前。5.2 查询渠道与留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2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打印存档。4.3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 保密与披露事项6.1 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2 磋商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6.3 采购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

24、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6.4 采购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7. 磋商费用7.1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 现场踏勘:自行前往9. 磋商委托9.1 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磋商文件说明10. 磋商文件构成10.1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磋商程序

25、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定办法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10.2 本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11. 磋商文件的澄清11.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

26、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 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2.1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12.2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3.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3.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资格响应部分(1

27、)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一)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3)供应商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二)(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备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二、技术部分(见第五部分附件三T)(见第五部分附件三-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磋商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四)(4)供应商简介;(见第五部分附件五)(见第五部分附件七) (见第五部分附件八) (见第五部分附件九)(5)少量偏离表(技术与商务部分的偏离须分别填写,均放在此处,如不填写将视为对磋商文件要求无偏差)(6)拟详细产品供货清单;(7)技术响应表;(8)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9)磋商供应商综合实力;(10)业绩;(三)项目组成员配置情况;(12)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13)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保证措施(14)项目演示(15)节能、环保(16)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三、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

29、件十)(2)报价明细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一)(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二)(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适用)(见笫五部分附件十三)(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时适用)。14. 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4.1 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或关联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4.2 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

30、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5. 磋商有效期15.1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否决。16. 磋商报价16.1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价格应该用人民币表示。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16.2 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磋商价格。各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如已完全响应本磋商

31、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经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认定后,不再组织逐一磋商。16.3 最后一轮报价时,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否则各项报价均按比例调整。每一轮报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该轮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 供应商准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供应商应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备份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17.2 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

32、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17.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 知识产权18.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8.2 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18.3 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19. 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

33、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6)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磋商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7)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8)不同磋商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

34、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磋商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0. 出现以下情形,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若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则重新采购。(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1.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21.1 磋商截

35、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1.2 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2. 磋商截止时间22.1 本次采购的磋商开始时间及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2.2 在推迟了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六)磋商与评审23. 磋商23.1 磋

36、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23.2 供应商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4. 开标程序24.1 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己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4.2 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15分钟内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

37、构邮箱:;24.3 由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若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24.4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24.5 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在线进行磋商并确定最终方案。24.6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4.7 磋商小组在线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24.8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9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

38、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10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5. 磋商小组25.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 磋商工作程序26.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将

39、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6.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在线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

40、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各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如已完全响应本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经采购人和磋商小组认定后,不再组织逐一磋商。26.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5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

41、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6.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 评审27.1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27.2 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3 在磋商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报价处理:27.4 价不是固定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

42、致,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4)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5)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7)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8)未按规定提供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的;(9)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电子签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0)不是法定代表人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

43、权委托书的;(11)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在磋商现场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存在串标、弄虚作假情况的;(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5 适用于货物类采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以下规定确定一个磋商供应商获

44、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及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以政采云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其他同品牌磋商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若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中注明。核心产品的数量确定为多个时,所有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才视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多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7.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45、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7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及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以政采云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27.8 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如涉及事业单位、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采购文件以下同)28.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2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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