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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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采购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4第三部分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2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9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3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竦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ZJJKCG20230057 02 .项目名称:,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3 .预算金额:600000 TLo4 .最高限价:600000

2、 %o5 .采购需求:标项采购名称采购需求数量预算(元)备注1全自动生化分析 仪详见采购需求1套600000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公布和查询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 0 无;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货物全

3、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属第三 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7日。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

4、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 “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4 .咨询:6 .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 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 投标无效责任自负。7 .公告信息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 载。四、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18日9点30分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2.2023年8月18日9点30分整在峰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219浙江建科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开标。3.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8月18日10点0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 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无。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说明: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 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

6、最优营商环境的 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 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 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 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 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 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

7、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 中小企

8、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 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 ) ”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 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中领CA 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 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 交易客户端”中

9、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 “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 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 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 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 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 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8点一 ”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

10、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 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 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 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编例内容1采购人2资金保障单位3采购代理机构4开标前答疑会或

11、现场考察0不组织。组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联系人:/,联系 方式:/ O5质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 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7个工作口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 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 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7开标时间和地点按“采购公告”规定。8电子投标文件组组成: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成、编制、形式、 份数、上传和递 交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 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 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 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

13、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以介质(U盘) 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 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L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 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2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至少一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公司(地址,如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 将影响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3 .“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签字或盖章要求: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

14、签章;2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 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3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 执。9备份投标文件的 密封包装、递交(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

15、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 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 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 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 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 标无效。10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的解密和异常 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 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

16、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 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 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 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1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WWW. zcygov. cn)。13解密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首次投标文件开启后30分钟

17、。(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时间为 准)14活动现场确认声明投标人名单公布后30分钟内,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 联系人:,电话:未按规定发送的,视为无异议,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5履约保证金不要求。0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L。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或汇票或本票(账户另行通知)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通 过后视履约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保证

18、金保函应在合同履 行期限内有效,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 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中标人需支付保函时 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500元/天计算。如出现保函或保险失效的情况,导致 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安装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认可后15日内无息退还。注: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 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 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

19、。3. 在弹框里填写保函中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 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设备交付验收合格 并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乐设备正常交付使用满一年后付清 余款。(说明:在签订合同时,如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 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如果有预付款的,中标人须提供银行 或保险出具的预付款保函。)17分包口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但事前须得到采购人同意。 B不同意分包。18放弃投标函采

20、购文件获取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19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有最新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以更新后的为准):(1)标的: 医疗设备,属于 工业 ;说明: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情形 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20支持中小企业财 政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政策扶持。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

2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和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

22、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小微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14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23、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 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此条本项目不适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 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24、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1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相关政 策口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节能环保政策。0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 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的,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网页查询打印材料等说明材料。注: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投标将被拒绝。22投标人信用信息 事

25、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 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

26、 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 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 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4项目属性与核心Ef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产品口B服务类。25演示0不要求;本项目要求进行现场方案讲解,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工分钟,并解答谈判 小组的提问,解答提问时间另计。讲解顺序:L26方案讲解0不要求。27样品0不提供。提供,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要求。28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请在投标报价中自 行考虑:收费标准为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

27、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 1980号)、(2011) 534号的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29其他本招标文件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注: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二、总则2.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8、、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2.2、 定义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保障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资金保隙方相同;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第三方,与中标人相同;货物和服务:是指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味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系指实质性指标要求条款,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

29、款。如任意一条打“”的 指标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如任意一条打“”的指标出现 负偏离按评分标准规定处理。“切”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3.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 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 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M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 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 原则实施采购

30、)。2. 3. 2支持绿色发展2. 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 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 3. 2.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 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

31、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 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 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 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2.3.3.2.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

32、商标;2. 3. 3. 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 3. 3. 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 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 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

33、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 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34、型企业;2. 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 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 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 3.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35、,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 3. 4支持创新发展2. 3.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 3. 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 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己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 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 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 2012 13号

36、),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 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 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 czt. zj. gov. cn)的中小企业 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eg. czt. zj. gov. cn)首 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中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 zcygov. Cn)首页的“金融服务” 模块进入申请。4.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本

37、项目不适用)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相关书面说 明,否则投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但同一专业的 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投标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投 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投标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 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

38、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5)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保证金由主办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须由主办人盖章及其全权 代表签署。2.5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 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 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39、注释。2. 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 9踏勘现场2. 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 9.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 9.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 10答疑会2. 10.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

40、 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2. 10. 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3. 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2. 11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2. 12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2.13其他2.13. 1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按采购数量全部进行报价。2.13.2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41、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 13. 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 13.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 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 13. 5投标文

42、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4. 13.6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5. 13. 7项目费金已落实。三、采购文件3.1、采购文件组成3. Ll第一章采购公告3. 12第二章投标须知3第三章项目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3. L 4第四章评标办法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 1.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 1.7补充文件(如有)6.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组织机构所有。6.3、 采购文件的澄清3. 3.1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

43、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笈。3.3.2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3. 3.3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 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3.4、 采购文件的修改3 . 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己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口前,以 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

44、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 .4.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3. 4.3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 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3. 4. 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 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3.4.6采购文件

45、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 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4.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 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4.1. 2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 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 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4.2、 投标文件组成4 . 2.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D提供营业执照

46、副本复印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6)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7)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承诺函;。8)投标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4. 2 2资信技术部分1)评分索引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5)商务资信响应表、技术偏离表;6)项目负责人及服务人员一览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同类业绩;8)供货方案;9)售后服务;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投标评标有关的其他资料。5 .2.3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6 . 2.4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资质、项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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