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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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集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落实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 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 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停车服务资源的合理利用,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 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 5号)和关 于印发肇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发改 规(2020) 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局会同县公 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

2、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草 拟本方案。一、定价依据(一)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具有自然垄 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 县人民政府制定。(二)关于印发肇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肇发改规(2020) 2号)第五条规定:“我市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在权 限范围内制定辖区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二、定价理由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

3、调节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引导机动 车合理分流,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停车场经营 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营造良好 环境。三、定价原则(一)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有利于贯彻执行政 府交通管理政策和改善城市环境,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 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建设运营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等因素确定。(二)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 停放服务差别收费,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服务资源利用,有效促 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四、拟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一)定价范围。根据关于印

4、发肇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肇发改规(20202号)规定,以下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 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1至3项实行政府定 价管理,4至5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L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2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换乘站、车站等配套停车设施;3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 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 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4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5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6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

5、项目。除以上自然垄断经营和公共(公益)性单位为满足自身停车需 求配套建设或为其提供专门停车服务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O1 .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2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换乘站、车站等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3 .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 中心(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 务收费标准;4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5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机动

6、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6 .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 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7 .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收 费实行八折优惠。(三)减免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 .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 30分钟的(个别类别停车设施停车分别不超过1小时或3小时);2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 辆。(四)特殊情形。机动车辆被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扣留)的,行政机关应 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查封、扣押(扣留)

7、期间产生的机动车 停放服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行政 机关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扣留)后,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查封、 扣押(扣留)的机动车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 事人自行承担。五、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各类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 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 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 计费方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 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 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政策,违反明码

8、标 价有关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需 求者与他人进行交易,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六、征收范围怀集县城区、各镇(乡、街道)。七、执行时间本通知从2023年 月 日起执行。附件1:一、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半小时、元/小时、元/次停车时段停车时长小车一类路段二类路段三类路段8:00 22:0030分钟内免费免费免费超过免费时段首小时内3元/小时2元/小时免费超过1.5小时后至3小时内 每半小时1.5元/半小时1元/半小时超过1.5小时后 每小时1元超过3

9、小时后每半小时2元/半小时1.5元/半小时22:00次日8:00免费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20元/次15元/次10元/次说明:1.8:0022:00时段小车停放一、二类路段不超过30分钟内的免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 时间及上述标准累加计算;小车停放三类路段不超过L 5小时内的免费,超过1.5小时的按实际停放 时间及上述标准累加计算收费;大车、超大型车参考相关规定分别按照小车当量2.5和3.5换算系数 计算,并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及对应类别路段标准计费;22:00次日8:00时段小车停放一、二、 三类路段免收费。2 .停车收费路段及停车泊位的确定或调整,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会

10、同县自然资源部门、 县公安部门、县交通运输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制订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呈报县人 民政府批准。3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 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4 .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5 .同一车辆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 收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6 .停车场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等缴费方式, 月卡、季卡、年卡等收费日均标准不得高于24小时内最高限价。7 .

11、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收费实行八折优惠。(备注:依法施划的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位划分情况详见附件2)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换乘站、车站等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小时、元/次停车时段停车时长小车大车超大型车露天室内露天室内全天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首小时内3元/小时4元/小时4元/小时6元/小时6元/小时超过1.5小时后每小时2元/小时3元/小时3元/小时4元/小时4元/小时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20元/次30元/次30元/次40元/次40元/次说明:L车辆停放不超过30分钟内的免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

12、小时计费,收 费分别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立体车库按室内标准收取。2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 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3 .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4 .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连续停放超 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5 .停车场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等缴费方式,月卡、季 卡、年卡等收费日均标准不得高于24小时内最高限价。6 .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三

13、、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中心(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小时、元/次停车时段停车时长小车大车露天室内露天室内8:00 22:001小时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后每小时1元/小时2元/小时2元/小时3元/小时22:00次日8:00每次5元/次6元/次8元/次10元/次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15元/次18元/次20元/次25元/次说明:1 .车辆停放不超过1小时内的免费,超过1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22:00次日8:00时段按次收费,收费按上述标准计算;立体车库按室

14、内标准收 取。2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 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3 .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4 .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连续停 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的,重新计费。5 .停车场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等缴费方式,月卡、 季卡、年卡等收费日均标准不得高于24小时内最高限价。6 县行政服务中心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为服务对象提供的配套停车场(设施),原则上应免费提 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

15、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确需收费的,应按规定办理有 关手续。7 .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小时、元/次停车时段停车时长小车大车露天室内露天室内服务对象车辆3小时免费非服务对象车辆1小时免费超过免费时段后每8小时服务对象车辆4元/小时6元/小时6元/小时8元/小时超过免费时段后首小时非服务对象车辆3元/小时4元/小时4元/小时6元/小时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1元/小时2元/小时2元/小时3元/小时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服务对象12元/次15元/次15元/次18元/次非服务

16、对象18元/次25元/次20元/次25元/次说明:L服务对象车辆停放3小时内免费,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间,鼓励医院对住院群众 车辆实行免费;非服务对象车辆停放1小时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收费按 上述标准累加计算;立体车库按室内标准收取。2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 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3 .服务对象原则上需提供当天医疗机构结账发票、就诊证明、住院证明等相关就诊凭证,具体需要提供 相关凭证由医疗机构确定,一个服务对象对应一辆车。4 .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5

17、 .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连续停 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6 .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五、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小时、元/次停车时段停车时长小车大车超大型 车浮动幅度雾天室内1小时内免费元旦、春节、清 明、劳动、端午、 中秋、国庆等七 大节日放假期间,收费标准(含 最高限价)上浮 幅度不超过30%,下浮幅度 不限。8:00 20:00超过免费时段后每小时3元/小时4元/小时4元/小时5元/小时20:00次日8:00超过免费时段后每小时2元/小时

18、3元/小时3元/小时4元/小时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25元/次30元/ 次35元/次40元/次说明:L车辆停放不超过1小时内的免费,超过1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 计费,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立体车库按室内标准收取。2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 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3 .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4 .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 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5 .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

19、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六、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建设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单位:元/小时、元/次停车时段停车时长小车大车超大型车浮动幅度露天室内雾天室内1小时免费收费标准(含最高限价)上浮幅度不超过30%,下浮幅 度不限。8:00 20:00超过免费时段 后每小时2元/小时3元/小时3元/小时4元/小时4元/小时20:00次日8:00超过免费时段 后每小时1元/小时1.5 元/ 小时1.5 元/小时2元/小时2.5元/小时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16元/ 次20元/ 次20元/ 次25元/ 次30元/次说明:1 .车辆停放不超过1小时内的免费,超

20、过1小时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收费按上述标准累加计算;立体车库按室内标准收取。2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 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3 .车辆一次进出为一次服务,再次进入车位的重新计费。4 .单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最高限价是指同一车辆在同一车位连续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车辆连续 停放超过24小时的视为第二次停放,重新计费。5 .停车场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等缴费方式,月 卡、季卡、年卡等收费日均标准不得高于24小时内最高限价。6 .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

21、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实行八折优惠。备注: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 知(肇发改规(2020) 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摩托车、小车、大车、超 大型四类车型区别计费。以上各类机动车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分别详见上述附件。 其中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 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载重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附件2怀集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位划分怀集县中心城区道路等级划分图一类路范围:金龙一路、金龙二路、解放中路、解放南路、登云路、城中路、国 泰路、红光路、红旗南路、红旗北路、上郭南路、上郭中路、上郭北路、 城北一路、城北二路、怀城大道、沿江中路、沿江西路、工业大道(公 交幼儿园至国贸批发市场)、河南中路(燕都广场西路口至金鸡桥下)。二类路:幸福路(金佳花园至塔山公园)、恒福路、城北路、城北三路、河 南中路(燕都广场东路口至怀城大桥下)、毓凤路、三江路、园丁路、 民安路、平安路、富强路、红卫路、沿江东路、向群路、鸿景路、怀高 路、站中大道。三类路:除一类路、二类路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三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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