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职业学院南校区体育馆、北校区食堂、北校区图书馆钢结构夹层安全性鉴定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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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校区体育馆、北校区食堂、北校区图书馆钢结构夹层安全性鉴定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笫1页共62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校区体育馆、北校区食堂、北校区图书馆钢结构夹层安全性鉴定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O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5日09点30分 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二T项目墓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3070213项目名称:南校区体育馆、北校区食堂、北校区图书馆钢结构夹层安全性鉴定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

2、15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简要规格描述:南校区体育馆、北校区食堂、北校区图书馆钢结构夹层安全性鉴定,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团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

3、业或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 00至23: 59 (北 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 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 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O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09:30 (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 czt.

4、 zj. gov. 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7月25日09:30 (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 czt. zj. gov. 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 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 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

5、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 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 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 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 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 形式向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 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 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相关说明: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 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 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 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 料,证

7、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 购买服务。(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3)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

8、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 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 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 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 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 受未按本公

9、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 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 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 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 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10、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 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 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均计入最后报价。开标一览表是 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 也需列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出现不

11、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 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m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特定 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4答疑会或现场考察3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5样品

12、提供不要求提供。6演示不组织。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 品四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 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 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 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 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1)标的: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 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13、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 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 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 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 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 请。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 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及联系电 话:1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按计价格 2002 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的百分之七十计算,不足3000按300

14、0计 算,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一 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 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O 2.定义1.1 “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5 “成交人”系指经评审

15、确定的成交供应商。1.6 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采购)人、用户相同;1.7 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1.8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 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 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磋商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1.9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 www. zcygov. cn) o2. 10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四”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16、“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 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 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 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 支持绿色发展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

17、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的,磋商无效。3.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3.2.3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

18、持中小企业发展3.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 .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4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5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19、,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6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 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20、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 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3.3.7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 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3.3.8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21、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9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发展3. 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

22、,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 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2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2. 2.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24、 容:1.1.1.1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1.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1.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 2. 3.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5.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

25、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 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答复内容应全面完整,质疑答复人应将 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4.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

26、的投 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 .采购文件的构成5.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 1公告;6. L 2供应商须知;7. 1.3采购需求;8. 1.4评标办法;9.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0. L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

27、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 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磋商截 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与备份7 .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 .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

28、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11.2商务技术文件:. 3报价文件: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磋商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磋商无效。12 .响应文件的编制12.1 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 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 供应商进行电子磋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29、将拒收并提示。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磋商无效。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3.3 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

30、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6.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 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至

31、新的磋商截止期。15 .备份响应文件15.1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直接 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 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 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或DVD光盘 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联合体磋商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磋商,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 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 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

32、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在采购公告中载明的 开标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 份响应文件。15.4 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 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 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 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磋 商无效。16 .响应

33、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无效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磋商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1 1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 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磋商无效。1.2 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磋商截止日期起,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1.3 3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 通知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启响应文件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

34、应文件开启, 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8.2 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 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 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 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 应文件自动失效。19 .信用信息查询1.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

35、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 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19.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0.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0 .评标委员会将根

36、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成交2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报告送采

37、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 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 .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日个工作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 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人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 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 . 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38、.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25.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 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 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

39、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

40、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41、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 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

42、证 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第六部分“资格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第六部分“资格文件”

4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第六部分“资格文件”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L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 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2 .项目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o3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 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三、采购内容及数量:一、项目概况:1、南校区体育馆:南校区体育馆作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一期建设成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负责设计,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主体施工,网架由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 司负责施工,项目于2005年竣工投用,启用以来未对

44、主体结构进行翻修改造。项目 建筑面积3540平方米,建筑高度17米,局部二层。2、北校区食堂:北校区食堂作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建设成果,由浙江宝业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杭州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项目于2010年竣工投用。 2013年为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选址食堂三楼作为创业园基地进行改造,由浙江省 装饰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深圳市万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改造,增加疏散钢 楼梯及三楼外挑玻璃房。项目建筑面积7223. 6平方米,建筑高度17. 75米,地上三 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3、北校区图书馆钢结构加层:北校区图书馆作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建设成果,作为图书信息中心附

45、楼, 作为图书馆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博物馆所用,由浙江宝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负责设计,恒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项目于2012年竣工投用。2013年为配 合浙江旅游博物馆建设,图书馆原状为三层为挑空的状态,由原设计单位负责钢结 构加层设计,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钢结构加层施工。2014年由龙邦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博物馆一期施工、2016年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博物馆 二期施工、2019博物馆三期由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施工、2021红色之旅场馆 入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7960平方米,建筑高度16. 8米,地上三层,钢筋混凝土 框架结构。二、检测必要性南校区体育馆现状存在

46、的问题主要有屋面渗水现象严重,导致屋面板及屋顶钢 网架部分杆件及节点存在锈蚀现象,可能存在影响结构使用安全的因素。北校区食堂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在屋顶处局部进行加层改造,加层的部分采用 钢结构构件作为承重构件,在加层设计过程中,原设计单位曾提醒,部分食堂的承 第20页共62页重柱下方的基础可能存在承载力不足的情况,现房屋已使用多年,为明确其现状的 安全性。北校区图书馆,竣工验收后对3层挑空的区域增设了钢结构夹层(该夹层在房 屋结构设计时已考虑该区域增设钢结构夹层并在结构层面上留有相应的富余度), 现该夹层在使用过程中,进行了多次的装修改造,目前该区域存在明显的渗水情况, 为明确该钢结构夹层其现状

47、的安全性。三、检测标准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2015年版);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6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范(JGJ/T23-2011);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8 .其他相应国家规范及检测标准四、检测成果体现L南校区体育馆,该房屋的安全性鉴定拟采用等对其进行鉴定,鉴定成果应反 映该房屋承重构件(混凝土梁、柱及钢网架等)以及围护构件(外墙、钢结构屋面及 吊顶等)的安全性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会对房屋现状的完损状态进行查勘, 结合相应规范对其进行鉴定评级并给出合理化的处理建议。2 .北校区食堂,鉴定成果应反映该房屋承重构件(混凝土梁、柱及钢结构构件 等)以及围护构件(外墙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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