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

上传人:牧羊曲112 文档编号:6083830 上传时间:2023-09-21 格式:PPT 页数:76 大小:5.2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6页
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6页
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6页
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6页
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刘书煜.ppt(7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食在健康,美在安全,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书煜二一三年三月,化妆品,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及法规,学习内容,一、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 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五、化妆品的相关知识六、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八、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九、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关联的法规、规范。,保健食品的标示,保健食品标识的识别,目前我国市场上流通的保健食品标识有两种:1、2003年以前国家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识:2003年以前国家卫生部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识:2、2003年以后国家

2、药监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识:2003年以后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识:,保健食品标识在保健行业内俗称“蓝帽子”,也有叫“蓝天白云”,有的消费者叫它为“牛角”,这都是一些形象的表述;只有通过国家规范的检验审核程序,核准其功能的产品,才能获得该标识。标识的下方注明该产品的批准年限和文号,同时标注批准的部门。按国家的规定,一个产品对应一个批准文号,每个批准文号有具体的批准功能、产品名称和申报企业。,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 标明内容,(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三)贮藏方法;(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与保

3、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六)保健食品标志;(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保健(功能)食品在欧美各国被称为“健康食品”,在日本被称为“功能食品”。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兴起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过一、二代的发展,也将迈入第三代,即保健食品不仅需要人体及动物实验证明该产品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更需查明具有该项保健功能因子的结构、含量、作用机理以及在食品中应有的稳定形态。,保健食品的分类:1:多糖类:2:功能性甜味料(剂)3:功能性油脂(脂肪类)类4:

4、自由基清除剂类 5:维生素类 6:肽与蛋白质类 7:活性菌类 8:微量元素类 9:其他类,保健食品的概念,保健食品名称的由来,关于保健食品概念及名称的确定长期没有定论,世界各国依照该国对它的理解,有许多不同的认识。美国将其命名为“功能食品”。实际上,功能食品一词最早是由日本提出的。早在1962年,日本厚生省的文件中已给功能食品下了定义:“功能食品是具有与生物防御、生物节律调整、防止疾病、恢复健康等有关功能因子,经设计加工,对生物体有明显调整功能的食品。”1990年11月日本提出将“功能食品”改为“特殊保健用途食品”(Food Specified Health Use);韩国曾称保健食品为“疗效

5、食品”(Therapeutic Foods)。德国将这类食品称之为“改善食品”。欧洲各国普遍采用“健康食品”(Health Foods)一词或“功能食品”(Funcitional Foods)。此外,国际上还有营养食品(Nutritional Foods)以及美国科学家提出的“药用食品”(Phama Foods)的称谓。,保健食品和营养品的区别,保健食品不是营养品。人体需要的营养素有很多,例如水、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等,营养品一般都富含这些营养素,人人都适宜。例如牛奶富含蛋白质、脂肪和钙等物质,它的营养价值很高,人人都适宜喝。而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只适宜特

6、定人群的食品,它的营养价值并不一定很高。所以,人体需要的各种营养素还是要从一日三餐中获得。当然保健食品在一些方面比较好,保健食品在固定的保健功能方面可以比营养品获得的更多,人身体的矿物质并不平衡,所以在某些方面保健食品占更大的优势.,一般食品和保健(功能)食品的 共性和区别,共性:保健(功能)食品和一般食品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食品的第一功能),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食品的第二功能)。区别:(1)保健(功能)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2)保健(功能)食品一般有特

7、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在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机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保健(功能)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质是通过提取、分离、浓缩(或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在人体内达到发挥作用的浓度,从而具备了食品的第三功能。,保健(功能)食品与药品的区别,药品是治疗疾病的物质;保健(功能)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治疗疾病的物质。对于生理机能正常,想要维护健康或预防某种疾病的人来说,保健(功能)食品是一种营养补充剂。对于生理机能异常的人来说,保健(功能)食品可以调节某种生理机

8、能、强化免疫系统。从科学角度讲,注意平时营养均衡的饮食、有规律的生活习惯、适时适量的运动、保持开朗的性格,才是健康的根本保证。,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1、增强免疫力 2、改善睡眠 3、缓解体力疲劳 4、提高缺氧耐受力5、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6、增加骨密度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8、缓解视疲劳9、祛痤疮 10、祛黄褐斑 11、改善皮肤水份 12、改善皮肤油份 13、减肥 14、辅助降血糖 15、改善生长发育 16、抗氧化 17、改善营养性贫血 18、辅助改善记忆 19、调节肠道菌群 20、促进排铅 21、促进消化 22、清咽 23、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 24、促进泌乳 25、通便

9、 26、辅助降血压 27、辅助降血脂,识别保健食品的三要点,一、保健食品内外包装上必须标有“蓝帽子”标志及“保健食品”字样。二、“蓝帽子”下必须标有: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批号。三、商品标签上必须标明主要原料、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生产日期、生产批文、执行标准、使用方法及食用量等注意事项及企业名称、地址。电话。,识别保健食品的三要点,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国食药监注2007304号),对保健食品名称的组成、命名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产品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品牌名:注册商标或其后加“牌”字,字数不超过6个 通用名:一般以产品的主要原料命名,字数不超过10个;不得使用已批准的

10、药品名称。属性名:产品形态 对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使用的词语、文字进行了规定。,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国食药监注2007304号),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标识内容、标识方式、标识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第211号),第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1、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第211号),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的情形和内容:十七项(一)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五)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七)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十一)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十二)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十三)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十四)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12、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第211号),第九条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第十条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第十一条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

13、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生产者采

14、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15、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16、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

17、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

18、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工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停止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一、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1.违反的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2.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

19、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3.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的:1.违反的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2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四款。,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三、经营过期保健食

20、品的:1.违反的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款。2.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3.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款。,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四、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及台账的:1.违反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2.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3.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一、二、五款。,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五、保健食品标签、说明

21、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1.违反条款: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2.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3.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六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的相关知识,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的种类:发用类护肤类美容修饰类香水类,化妆品的相关知识,发用类:包括洗发、护

22、发、养发、固发、美发类化妆品。护肤类:包括膏、霜、乳液、化妆用油类等护肤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包括胭脂,香粉类、唇膏类、洁肤类化妆品,指甲用化妆品类、眼部用化妆品类。香水类:包括香水类、化妆水类等液体状化妆品。,化妆品的相关知识,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含义:1.育发化妆品: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2.染发化妆品: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3.烫发化妆品: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4.脱毛化妆品: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5.美乳化妆品: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6.健美化妆品: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7.除臭化妆品:有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8.祛斑化妆品:用于

23、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9.防晒化妆品: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正规的化妆品的外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上,必须包含商标、品名、生产许可证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批号、执行标准号、条形码、产品用途、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厂址、容量或重量、主要原料、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及安全警告、产品存贮条件及方法。以下主要和大家认识一些常见但又一知半解的内容:,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1、生产许可证编号 经当地省市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进行实地审查合格,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后,颁发生产许可证。例如XK16-108

24、*,XK表示许可,16表示轻工业行业编号,108表示化妆品行业编号,后4位是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编号。,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2、卫生许可证编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不得对使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在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才能进行生产。不同种类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号也存在相应的差异。,化妆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普通化妆品:如清洁、保养、发用、修饰和香水类,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方可组织生产与销售。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标注形式为:“(*)卫妆准字*-XK-*号”,“XK”指普遍化妆品。,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特殊用途化妆品:购买时应

25、注意检查其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九类,其产品包装上一定要有特殊类化妆品批号,标注形式为:“卫妆特字(*)第*号”。,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进口化妆品:主要来自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家,进口化妆品必须标有卫生部的“卫妆进字”或“卫妆进备字”文号,如“卫妆进字(*)第*号”。另外,进口化妆品按照规定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测合格后,会贴上商检部门CIQ标志的圆形镭射标签,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要注意检查此标签。,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3、执行标准号 产品执行标准号是指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

26、企业标准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产品标准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标准发布的年号组成,年号在标签中标注时不需要标注,因为产品标准修订时,年号会有变化,其他不变。,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国家标准代号为GB,“GB”表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GB/T”表示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属于轻工产品,代号则为QB,“QB”表示强制性轻工业标准,“QB/T”表示推荐性行业标准。“QB/T”标准高于“GB”标准。,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4、“QS”质量安全“QS”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以往主要用于食品质量安全领域,但现在将化妆品也纳入了QS认证行列,国家规定所有化妆

27、品产品包装上必须印有市质监局认可的“QS”标志,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产品。带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为人们健康消费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化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5、商标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脸”,具有产品的特征标志,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可以增加消费者的安全感,即使消费中受到损害,也可以很快通过商标查到出处,提出索赔,挽回损失。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认清正牌商标,以防遇到假冒产品。另外,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2010年6月18日实施,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28、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凡是在2010年6月17日后(不含17 日)生产的国产化妆品以及在2010年6月17日(不含17日)后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必须要进行全成分标注,并按加入量降序排列,否则将被禁止销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化妆品标识未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和要求不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化妆品经营企业要求,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货台账经营的产品:合法、合格化妆品标识标签:

29、符合要求储存条件、卫生:符合要求产品宣传: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宣称治疗作用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009)卫妆准字12-XK-001号,北京01 天津02 河北03 山西04 内蒙05 上海06 江苏07 浙江08 安徽09 福建10 江西11 山东12 辽宁13 吉林14 黑龙江15 四川16 贵州17 云南18 西藏19 陕西20 甘肃21 青海22 宁夏23 新疆24 河南25 湖北26 湖南27 广西28 广东29 海南30 台湾32 澳门33 香港33,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第三章 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第四章 化妆品卫生

30、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章 罚则第六章 附则(共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第四条 凡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章 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 第十二条 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

31、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重点检查化妆品标签是否符合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章 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 第十三条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

32、妆品;(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第十四条 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三)宣传医疗作用的。,化妆品重点检查的三个经营使用场所 一、美容店,美容店检查是否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重点检查普通化妆品的:护肤类、美容修饰类。特殊化妆品的: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化妆品。,化妆品重点检查的三个经营使用场所二、经销店(包括超市、药店),经销店检查是否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重点检查四类普通化妆品和九类特殊化妆品。,化妆品重点检查三个

33、的经营使用场所三、美发店(包括婚纱影楼、足疗店),美发店检查是否违反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重点检查普通化妆品的:发用类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的:育发、染发、烫发类化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 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定进口合同。第十六条 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检验合格证,中文标示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

34、生监督条例,第四章 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十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并指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工作。(职能划转后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卫生行政部门,11月职 能划转,我县于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章 罚 则第二十六条 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第二十七条 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

35、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对生产企业,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违反条例12、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生产的投放市场的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

36、人民共和国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经营化妆品的卫生监督要求是:(一)化妆品经营者(含批发、零售)必须遵守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二)生产企业向经营单位推销化妆品,应出示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单位应检查其产品标签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和厂名是否与所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符。(三)化妆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应检查所进化妆品是否具有下列标记或证件。不具备下述标记或证件的化妆品不得进货并销售。1国产化妆品标签或小包装上应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并具有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批准文号。2进口化妆品应

37、具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四)出售散装化妆品应注意清洁卫生,防止污染。,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一、进口(销售)未经批准(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1.违反的条款:条例第十五、十六条第一款。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第二目。2.处罚:(1)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2)处以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3.处罚依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二、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1.违反的条款:条例第二十一条。2.处罚:(1)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2)处以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3.处罚依据:条例第二十七条。,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三、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8、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包括自制化妆品销售)1.违反的条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2.处罚:(1)警告;(2)责令限期改进;(3)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经营。3.处罚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三项。,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四、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违反的条款: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2.处罚:(1)警告;(2)责令限期改进;(3)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营业。3.处罚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三项。,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责任,五、拒绝执法监督1.违反的

39、条款: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2.处罚:(1)停产或停止经营30天;(2)对经营单位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3)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3处罚依据: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关联的法规、规范,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发布施行)二、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2007年1月颁布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国食药监稽201149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12月19日发布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结 束 语,中国的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虽然管理条例明确了监管部门,但是目前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未来保健食品及化妆品还会逐渐从“审批制”向国外通行的“备案制”过渡。让我们携起手,共同营造夏津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健康消费环境。以上不足之处请同志们给予指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