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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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企业。,公司法是商事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属于私法领域。所以,公司法要维护股东的意思自治和权利自由,如股东设立何种类型公司、选择何种行业投资、推举何人主持公司业务、股份如何转让等,都是建立在股东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的。但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为确保社会交易安全和公众利益,带有公法色彩的强制性规定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公司法领域。如公司法中关于法定事项的公示主义、公司登记的要式主义、公司章程中的必要记载事项、法定公积金的强制提取等规定,无不反映国家公权对公司法中股东私权的限制和干预。这表明,

2、公司法是带有一定公法色彩的私法。,企业分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二)公司的特征 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指公司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公司的组成人员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只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且是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企业的债务也就是企业组成人员的债务,企业组成人员要对企业的负债承担无限责任。,举例:法人企业的有限责任某公司

3、注册资本10万元,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公司现全部资产仅30万,而欠外债50万。问:1、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2、公司如何偿还外债?公司破产意味如何?,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1、公司有限责任是指公司用注册资金和现有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2、如本案例,公司破产了,也就只要用现有的30万元资产承担50万元的债务(有限责任),至于偿还不了的债务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了。,二、公司的分类,母公司指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资本或股份,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有一定控制权的公司。子公司其资本或股份的大部分为另一公司控制,且经营活动要受其制约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的的子公司,又称全资子公司。,以下公司是风华

4、高科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全称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 司 RMB118900100.00肇庆市粤华新型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RMB222,500100.00 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USD500040.29肇庆风华新谷微电子有限公司 RMB2,00090.00 四平市吉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RMB6450060.00,本公司又称为总公司,是指从组织上、业务上管辖其他公司的公司。分公司是指从业务上、组织上接受其他公司管辖的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架构图,分公司冠华片式陶瓷

5、电容器分公司端华片式电阻器分公司英达电感器件分公司利华电解电容器分公司高要正华陶瓷电容器分公司正华陶瓷电容器分公司,子公司肇庆风华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肇庆风华新谷微电子有限公司广东肇庆微硕电子有限公司广东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平市吉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风华高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参股公司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风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选择: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法律责任由谁承担()。A、合同无效 B、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

6、承担C、其责任由长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D、其责任由分公司承担,长城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回答:C,三、公司法的概念(一)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组织法 公司法是行为法(有强制性行为规范和任意性行为规范),解读:强制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法律规范依据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任意性规范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如何判断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一般情形下,可以从公司法表述的词句来认定是强制性规范还是任意性规范:如公司法表述为:“不得”、“应当”、“必须”等,该规范为强制性规范

7、;如表述成“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该规范为任意性规范。,新公司法(节选),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强制性规范,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强制性规范,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任意性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强制性规范)。,(二)公司立法 公司法是公司的基本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8、作为公司法的配套法规。除此之外,公司的活动还必须遵守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国家法律的规定。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章 年度检验第49条 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第50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并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第51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公司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对与公司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审查,以确认其继续经营的资格。第52条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年度检验费。年度检验费为50元。,

9、中国宁波网讯 2012年度企业年检已接近尾声。据记者从市工商局采访了解到,今年年检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还是有不少,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因提供虚假年检信息,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抽逃出资,仍然是今年年检过程中发现的乱象之一。据介绍,前不久工商部门就新查处了一起此类案件。原本注册资本是50万元的宁波某厨具有限公司,为达到进入政府采购企业名录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要求,通过自筹资金和外部借款进行注资,使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501万元。通过验资后不久,该公司负责人就将借的151万元资本抽取出来,归还他人。工商检查发现后,现已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

10、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组织。如: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ZHAOQING FUTIAN CHEMICAL INDUSTRY CO,LTD,(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有限公司的资本并不必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由于股东少,因此公司设立手续非常简便,而且公司也无须向社

11、会公开公司营业状况,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50人以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要参与公司管理,股东之间的合作很重要,人数过多不利于内部关系的协调)2、达到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 3、要制定公司章程(见后面详解)4、有公司名称 5、有公司住所(见后面详解),公司章程指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定公司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必备法律文件。章程和公司的关系好比驱动程序和电脑的关系,公司只是一个硬件,必须有章程这个规定了内部行为规范的程序软件才能使它运转起来,堪称“公司小宪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注册

12、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认为需要的其他事项,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住所的确定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有利于确定权利义务,解决纠纷。,公民住所法律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便于确定诉讼管辖;便于确定公司登记机关和税管机关,加强政府机关对企业的监管;

13、在涉外经济纠纷的解决中,是解决法律冲突的主要依据之一。,公司住所法律制度。为什么要设立公司住所法律制度,(二)设立程序1、股东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教材18页。,出资形态图解,出资的文字说明:实物出资涉及到标的物适格性的问题、作价的问题,不得高估或低估。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出资涉及到作价及权利转移(过户)的问题。“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法律明确禁止的除外。问:劳务和商誉能否作价出资?,知识链接:好感价值论下的商誉定义商誉产生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及顾客对企业的好感(好感价值论),这

14、种好感起源于企业所拥有的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有利的商业地位、良好的劳资关系、独占特权和管理有方等。以上因素都是看不见摸不着,又无法入账记录其金额,因此商誉实际上是指企业上述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故不能作价出资。,劳务不得作为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4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劳务具有人身依附性,劳务出资具有价值难以确定和无法强制执行(转移)的问题。,案例:土地使用权出资未过户构成企业虚假出资罪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合资企业台州市宏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注册资本未到位的嫌疑。通过对该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方式进行3

15、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成功挖出了台州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虚假出资368.7多万元的大案。,经查,1999年,王某(以土地使用权)与台商林某分别出资75万美元和25万美元,共同组建了台州市宏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王的土地使用权经合法评估折价人民币586.6万元,以其中的368.7万元按当日汇率折合44.5万美元作为出资,剩余30.5万美元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林某以现金出资。而至案发,王某一直未将其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虚假出资行为。,案例解析: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权属变更过户),并提交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根据

16、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3、申请与登记,订立发起协议,名称预先核准,制定章程,出资、验资,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形式审查,准予登记,颁发执照,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和股东(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三种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大陆法系以中国为代表)授权资本制(英美法系以英美为代表)折中资本制(大陆法系以德法为代表),法定

17、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股东可以在公司成立前或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付该注册资本的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的利:立足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念,维持公司清偿债务的能力,对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法定资本制的弊:不符合交易自由和交易效率的原则,完全剥夺了投资者和企业的自主权利。,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但股东只需认购最低限额的资本,公司即可成立;未认足的部分则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营业需要和市场情况随时发行新股,分次募集资本(未募足的资本以后可募可不募)。,授权资本制的利:英美法系的公司为了

18、刺激人们的投资热情和简化公司的设立程序,更多地体现“个人本位”的价值观念,只要有一定的资本就可以迅速设立公司,这样可以避免资本的浪费。,授权资本制的弊:在法制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授权资本制下公司的实收资本可能很少,且注册资本的相当部分还未被认购,容易为恶意设立人所利用,造成公司的滥设,削弱对债权人的保护。,折中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对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注册资本,发起人可以只认购一部分,未认购的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但首次发行的股份不得低于法定比例,发行股份的授权也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的公司资本制度。兼顾了公平、安全与效率。,注册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19、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指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工商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是3万。,资本金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不进行等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进行等额划分)。,出资时间的规定公司法人性化的规定,可以分批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义务:详解以下两条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案例: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有限责任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

20、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问: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货币出资额符合规定吗?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正确答案:货币出资额符合法律的规定,达到了注册资本的30%。出资中戊的出资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劳务是不能作为出资的。,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公司人格否认),所谓“公司面纱”,即公司作为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

21、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与其股东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当公司资产不足偿付其债务时,法律不能透过公司这层“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责任。“揭开公司面纱”指当公司股东违背诚信原则,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将抛开公司的独立人格,使实际支配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例:北京法院受理新公司法颁行后首起“揭开公司面纱”案,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北博)诉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债权人的北博提出申请要求追加被告公司股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北博称,其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公司股东朱某利用其持有的被告公司80%股份、

22、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际掌控着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并将从北博购买的货物的90%转交给了上海佳健眼睛有限公司进行销售。被告公司只是名义上的货主,实际上是货物中转的仓库,上海公司才是直接受益人。而上海公司的股东也正是朱某及其丈夫两人各持股50%。,北京博士伦公司认为朱某以被告名义在长沙向其购货,再将资产转移到上海公司,然后在长沙消失,退租店面,使被告仅剩下一个法律空壳,债权人即使取得胜诉判决,也难以得到执行。,判决如下:依据新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定被告公司股东对长沙公司的对外

23、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并通过法律和公司章程加以确立和实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经理、监事会(或监事)构成。,教材20页: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出资比例对于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和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基本上大多数公司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表决投票的计算,但是公司法提倡高度自治,也就是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进

24、行表决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制定的方式进行。,关于“表决权”,与股东所持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比例相对应,股东所持公司的一定的注册资本比例,就是相应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即约67%的注册资本比例),在实务中可能是由股东之一人持有的,也可能是由多个股东合并相加持有的。,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例如: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且全部实缴到位,其中A出资150万、B出资150万、C出资700万,那么三人分别享有15%、15%和70%的表决权,此时仅需要C一个人

25、做出同意或者拒绝的表示就可以决定其决议是否通过,且如果C选择弃权,则该决议无法通过。,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案例: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有限责任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问题:1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

26、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3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4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5、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能采取什么法律手段实现债权?,正确答案:1、组织机构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对于人数较少或者公司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或者一到二人的监事。2、属于公司分立行为。分立以前的债务共同承担,分立后的债务单独承担。3、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4、以两个公司为共同被告。5、作为债权人可申请保健公司破产。,六、一人有限

27、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定义:公司法第58条规定:,注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a、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1人;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b、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3万元,c、出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普通有限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d、年检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e、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

28、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总结:一人有限公司经营起来费用大些(如:年检审计报告);另外最重要一点,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意思就是说,当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不能区分时,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某出资5万元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甲某准备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万元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限于手头比较紧,准备分两次支付C、甲某设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效益较好,准备再开设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某公司将其下游业

29、务拆分,设立了多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正确答案是:D,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有()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万元,回答是:BC,试回答:一年前成立的某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现公司净资产只剩18万元,因此,公司决定减资。下列减资方案正确的是()A、将注册资本减为3万元 B、将注册资本减为6万元 C、将注册资本减为8万元 D、将注册资本减

30、为10万元,回答:D,七、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全称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案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由公司等六家公司联合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自1994年月成立以来,经营效益不错。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增加到1000万元。拟采用邀请出资的方式,公司在此方案中被要求出资100万元。公司股东会就此增资方案讨论表决时,三家股东(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支持,三家股东反对(占表决权总数

31、的41.7)。,主持会议的公司董事长宣布少数服从多数,决议通过该增资方案。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执行该增资方案时,公司拒绝缴付。董事会遂决定暂停公司的股金分红,用以抵作出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并按公司的财务状况向其分配利润。,问:1.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方案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2.此案应如何处理?,回答:1.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方案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答:上述增资方案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离、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32、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股东会就此增资方案讨论表决时,三家股东赞成(占表决权总数的58.3%),三家股东反对(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表示赞成的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未达到三分之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亦无法律效力。,2.此案应如何处理?答:本案法院应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同时董事会无权决定暂停B公司的股金分红,按照股份份额获取利润分配是股东的固有权利,董事会无权干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

33、股本(进行等额划分),这是它与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计算方式上的重要区别。公司资本的股份化不仅便于公司公开募集资本,而且也便于公司资本数额的计算和股东权利的确定和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见教材25页(2)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表现在:公司的信用基础主要在于公司的资本,而不在于公司股东。,(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数有最低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主要是为面向社会广泛筹集资本而设计的,如果股东人数太少,则不利于资金的筹集。,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可以广泛筹集资金;适应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的现代生产方式的需要;公司股票上市后可以自由转让;股东投资风险较小。,股份有限公司的缺

34、点:公司设立条件、程序比较严格、复杂,发起人设立责任比较重,审批环节多;公司易被少数大股东操纵和控制;中小股东对公司缺乏责任感;公司经验和财务信息不能严格保密.,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是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事公司设立事务,并在公司章程上签章的人,是公司成立后的首批股东。对发起人的资格,多数国家没有限制。有些国家规定发起人必须是本国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必须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35、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设立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募集设立公司章程先由发起人拟定,募集成功后,公司召开全体股东参加的创立大会,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章程,才作为公司的正式章程。,(6)有公司住所 为什么要规定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指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所在地,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规定公司住所,从法律上看,具以下意义: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作为诉讼管辖的根据;在一定意义上是公司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定场所。比如: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方面的文书,必须有一个可以送达的处所;公司将财务会

36、计报告等资料供股东查阅,应当置备于公司住所等。,(二)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可募集设立仅股份公司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足全部资本额而促成公司成立的一种方式。这种设立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所有的公司资本都来自于公司的发起人,公司不能公开向社会募集股份。,募集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只认购部份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则通过公开向社会招募的方式而成立公司的一种方式。只有股份公司可以采取这种设立方式。,人民网上市(IPO)凸显文化产业投资价值,中国证监会2012年1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

37、过。人民网前身为人民日报网络版,是以新闻为主的大型网上信息交互平台。人民网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约6910万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人民日报社直接持有公司66.01%的股份,环球时报、京华时报和汽车报分别持有公司8.89%、0.82%和0.82%的股份。,IPO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缩写。首次公开招股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当这些股票最初以报出价格在一级市场发行之后就在二级市场交易(在证交所上市交易)。,(三)设立程序,募集设立程序,发起协议 制定章程 预先核准名称发起人出资(至少认购35的股份)公开募集股份 验资

38、 召开创立大会 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的资本和股份(二)公司的股份从公司而言:股份是均分公司全部资本的最小单位。每股股份所代表的资本额相等。从股东而言:股份是股东享有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基础和依据。从股票角度而言:股份是股票的价值之所在。股份数和每股金额通过股票记载。,公司股票的种类,肇庆风华高科前5名股东持股情况,A股在深圳、上海两地主板上市的国内的企业,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人民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B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流通面值,以外币认购的特种股票,于1995年年底改称境内上市外资股,为便于与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相区分而简称B股。现

39、在我国有两个B股市场,分别设在上海和深圳。B股用人民币标价,但买卖清算和揭示行情,沪市B股以美元计算,深市B股则以港币计算。,H股就是在香港上市的大陆企业,以国企为主,所以又称红筹股。以美元和港币作为认购和交易的币种。,万科B转H股或将被推迟2013年03月19日07:35东方早报,现状:公司目前总股本109.96亿股,其中A股96.81亿股,B股13.15亿股,B股占比11.96%。B股股价12.5港元,换算为人民币约为基本等于A股10.12元的收盘价。方案:公司拟申请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变更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H股)

40、。目的:香港上市有利于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也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广阔的业务平台,有利于提升公司知名度,加强拓展国际化业务,利好公司的长期发展。,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共200家,截止2010年1月),纽约证券交易所:中国石油 中国石化 华能国际 吉林化工 上海石化 中国铝业 广深铁路 兖州煤业 东方航空 南方航空 中国电信 中国网通 中国联通 中国人寿 中海油 中国移动 新东方 等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中华网 新浪网 搜狐网 网易 TOM网 百度 盛大网络 侨兴电话 空中网 前程无忧 金融界 携程网 亚信科技 掌上灵通 UT斯达康等,徐家汇限售股解禁 余秋雨1

41、0年后获利26倍成股神,根据徐家汇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IPO)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即限售股解禁,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14亿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3月5日。,2011年3月3日,徐家汇(002561)在深圳中小板挂牌上市交易,首日开盘价(二级市场)为21.10元,收盘价为20.93元,均高于发行价16元/股。知名作家余秋雨因持股518.64万股,位列第十大股东,按照上市当日的收盘价计算,余秋雨的持股身家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855亿元,余秋雨一举成为“文坛首富”。余秋雨在2001年12月投资241.22万元,购入徐家汇82.5万股(占比为1.5%),受让价格为2.

42、92元/股,经过股份制改造转增股本之后,其持股数量增至518.6445万股。,徐家汇在2011年实施每10股派3.2元(含税)的分配方案,今年又实施了每10股派3.6元(含税),余秋雨两年分别获得税后红利约149.37万元和168.04万元,仅凭分红就已超过当年的投资。有业界人士笑称,尽管炒股发财的文化体育名人众多,但说起受益于IPO而暴富的作家,余秋雨应该算得上是第一人。,四、组织机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组织机构股东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任免经理监事会:监督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其研究的问题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

43、下,公司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与控制关系。从管理学的角度而言,其研究的主要问题是管理层的经营能力、激励机制、薪酬机制与用人机制等问题。从法学的角度而言,着重研究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公司股东与董事、经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分配与制衡关系。,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合理配置公司内部权力、义务与责任。使公司高效运作,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协调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害关系。,案例: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2010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

44、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10年4月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回答下列问题:(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

45、理由。(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回答:(1)不符合。因为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因此股份公司董事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必须书面委托,而不能电话委托。(2)符合。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项规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3)符合。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董事会的做法合法。(4)不符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或

46、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作出此决议。,五、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特别规定 概念: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我国2001年证监会发文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13的独立董事实践证明独立董事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多为名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一个热议的话题,独立董事制度发轫于英美法系,根据权利与义务相对称的原则,自然也应从公司领取与其贡献相适应的报酬。美国独立董事一般以年薪和会议费的形式获得常规董事会工作的现金报酬。,我国证监会2001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

47、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这个指导意见肯定了独立董事报酬的请求权,但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具体形式和领取报酬的标准没有规定,从而把这一权利赋予给企业,由企业自由决定。也就是说独立董事报酬完全由市场自由决定。,778名独立董事年薪超过10万2012年05月23日 来源:证券时报网,据证券时报数据部统计,2011年年报显示,5483名独立董事(假设同名同姓这为同一人,不含未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从2265家上市公司合计领取年度工资总报酬4.62亿元(不含岗位津贴),人均录得年薪8.43万元。,778名独立董事年薪超过10万(下面

48、是典型的名人担任独立董事)2012年05月23日 来源:证券时报网,具体到个人,中国远洋独立董事范徐丽泰2011年薪酬共计60.88万元位居首位;工商银行独立董事梁锦松、钱颖一、黄钢城分别录得50万元、49万元和47万元年薪分列2至4位。周春生、郑建彪、赵万一等数十人身兼5家上市公司独董,而著名的经济学家巴曙松也身兼兴业银行、大智慧、国元证券、S*ST北亚四家上市公司独董。,第四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法149条教材32页竞业禁止(包括自营与为他人经营),即竞业行为的禁止,是指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

49、质的行为。,公司法作出竞业禁止规定的目的:主要是基于董事、经理有可能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利用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了解,夺取公司的交易机会,从而造成损害公司利益的后果。,案例: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 某年7月,M市出现罕见的高温,空调供不应求。作为A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的王某,便以B公司的名义从N市购进一批总价为200万元的空调。之后,王某将该批空调销售给C公司,获利20万元。,A公司的反应:A公司董事会闻讯后,做出决议,责成王某取消该合同,并由A公司将此批空调买下。原因是王某身为A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当忠实履行其职责,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应属

50、无效。,C公司的反应:C公司认为,该批空调的买卖,是在C公司和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毫无关系,两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的表示,并且合同内容并不违法,因而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至于王某身为A公司董事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业务,属于A公司的内部事务。A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对外效力。,案例的正确分析:首先,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中的竞业禁止义务。A电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当然包括空调的购销。王某身为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却以B公司的名义购买销售空调,实际上是为B公司进行商业活动,同时亦损害了本公司的获利。显然属于“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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