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规范宣贯设计单位宣贯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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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270-2011内 容 简 介,浙江省消防总队 王伶剑2012年3月6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主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上海、湖南、陕西、甘肃等公安消防总队和有代表性的工程公司、科研院所。2011年6月6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制订的背景编制思路规范条文介绍,制订的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改、扩建项目大量增加。但是,

2、由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技术措施不完备,违章实施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临时建筑防火性能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频发。,制订的背景,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7106起,死亡26人,受伤32人,直接财产损失2.15亿元(注:以上数据不包括上海教师公寓火灾)。特别是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造成58人死亡,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多次指示要认真吸取火灾教训,预防此类火灾发生。在此背景下,为填补施工现场无消防技术规范的空白.由公安部和建设部组

3、织制订了该国家标准,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提供技术支撑。,编制思路,编制思路: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布局提出要求,包括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布置;2、对临时建筑使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建筑规模、安全疏散等方面提出要求;3、对施工现场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提出要求;4、对施工现场中容易引发火灾的动火作业和易燃可燃材料的管理提出技术性管理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简介,本规范共分6章,87条,其中强制条文12条(款)。6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总平面布局,4、建筑防火,5、临时消防设施,6、防火管理。从规范章节看,本规范是集防火技术与安全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规范,重点解决施工

4、现场在消防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问题。,一、总则,本章主要对制订规范的目的、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当遵循的原则作出规定,共4条。(一)关于规范的适用范围: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这里的各类建设工程主要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建筑改造等施工现场,但不适用于线路管道工程、拆除工程、布展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现场。,一、总则,(二)关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当遵循的原则: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

5、合理、方便适用。此条的含义:1、施工现场应当从自防自救的原则出发,积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2、防火措施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实用等多方面因素,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二、术语,本章重点对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5个在本规范中多次出现的名词作出解释。2.0.1 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2.0.2 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

6、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准确掌握这些术语的定义,有助于正确执行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三、总平面布局,本章主要规定了各类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以及消防车道的形式和布置方式,共13条。其目的:1、通过合理布局和控制建筑之间距离,防止火灾由一栋建筑向另一栋建筑的扩大蔓延。2、为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灭火救援条件。,三、总平面布局,本章重点概念: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消防车道等要进行合理布局;2、施工现场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宜相对独立布置;3、固定动火场所要布置在对其他场所不容易构成火灾威胁的部位(从风向考虑);4、易燃易爆危险

7、场所、可燃物堆场等尽量远离明火或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5、临时建筑、临时设施、在建工程之间的防火间距,以及消防车道的技术指标要符合规范要求。,三、总平面布局,(一)关于防火间距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本条规定明确了不同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最小防火间距。临时用房与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采用6m,主要是考虑临时用房的层数不高、面积不大,且临时用房多数要求采用不燃材料建造,故采用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的

8、数值。同时,由于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固定动火作业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火灾危险性较高,故提高了要求。,三、总平面布局,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本条概念:1、临时用房、临时建筑要有防火间距并符合规范具体要求;2、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场地有限,对于危险性相对小的宿舍、办公用房可成组布置适当减少间距,但也要符合

9、规范具体要求。,三、总平面布局,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三、总平面布局,(二)关于消防车道的形式和布置方式: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本条概念:1、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车道;2、消防车道要符合规范要求;3、外围道路如符合要求也可利用。,三、总平面布局,3.3.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

10、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三、总平面布局,3.3.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条的要求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3 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这两条的含义:按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宜为环形,难以做到时,应设置回车场;但如果在建工程和临

11、时用房的规模较大,符合所列建筑规模时,则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不仅要设回车场,还要设消防救援场地。这主要是考虑到规模大的建筑一旦着火,灭火难度大,这类建筑的施工现场必须具备更可靠的救援条件。,三、总平面布局,3.3.4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2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3 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本条概念:结构施工阶段,受施工场地限制,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有一定难度。基于工程实际情况,施工

12、现场的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当需要设置时,最迟应在基础工程、地下结构工程的土方回填完毕后,在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形成。因为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现场存放的可燃建筑材料多、立体交叉作业多、动火作业多,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此阶段,且危害较大。,四、建筑防火,本章主要对临时用房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建筑规模、人员较多房间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以及在建工程的临时疏散设施、既有建筑改造的防火措施等作出规规定,共共13条。其目的:1、增强办公、宿舍等有人居住和经常使用的临时用房,以及重要的功能用房、易燃可燃材料库房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2、对于在建工程,要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逃生疏散条件;3、杜绝目前普遍存在的既

13、有建筑改造时带人作业现象,避免由此带来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四、建筑防火,本章重点概念:1、宿舍、办公用房具体设计要求。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等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大房间的具体设计要求。3、既有建筑改造时采取的防范措施。,四、建筑防火,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2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3 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

14、应小于1.0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5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6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本条概念:1、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要为不燃材料,结构耐火性能不作要求;2、建筑规模要严格控制;3、房间之间要做好防火分隔;4、建筑要具备必要的疏散条件。,四、建筑防火,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15、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2 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3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4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四、建筑防火,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 非施工区内

16、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二分之一。本条的含义是:针对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普遍存在的不停止营业、不迁出居民,带人施工,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问题,规范要求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内一律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必须采取严格措施

17、,确保消防安全。,四、建筑防火,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其中,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1 高层建筑;2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4.3.5 下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1 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2 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五、临时消防设施,本章重点对施工现场应当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及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作出规定,共29条。其目的:1、提高施工现场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2、为消防队灭火提供必要条件。本章重点概念:1、施工现场应考虑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2、室内外消

18、防系统的设置(包括是否设置、如何设置)要根据建筑体量确定;消防总水量要考虑室内外用水量的叠加。3、临时消防设施要与在建工程进度保持同步。4、施工现场消防设备用电要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五、临时消防设施,5.3.4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5.3.8 建筑高度超过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五、临时消防设施,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

19、小于表的规定:表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五、临时消防设施,5.3.6 在建工程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的规定: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五、临时消防设施,5.3.9 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的规定:,表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五、临时消防设施,条,重点对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作出具体规定,包括:消防给水管网布置、水泵结合器设置、每层设消火栓接口和消防软管接口、接口的间距不超过50米,每层楼梯处设置水枪、水带、软管,并不少于2套等等。说明:在建工程在结构施工阶段,火灾危险性相对要小,从实际出发,对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要求有别于永久

20、消防给水系统的要求。进入装修阶段时,永久性消防设施基本完成,可充分利用永久消防设施。,五、临时消防设施,5.3.10 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2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五、临时消防设施,5.3.12 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2 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3 消火

21、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 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5.3.13 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套。,五、临时消防设施,5.3.14 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5.3.1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五、临时消防设施,5.3.16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

22、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六、防火管理,本章重点对防火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作出规定,共23条。其目的:1、通过明确和细化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及其内容,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对容易引发施工现场火灾的火灾危险因素和物质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发生火情,筑牢“火灾预防”这道防线。,六、防火管理,本章重点概念: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2、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义务组织,并明确责任人及其

23、责任。3、施工单位应建立5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可燃物、动火、检查、演练)。4、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5、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6、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7、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8、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9、施工单位应组织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10、施工单位要建立并保存好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六、防火管理,6.2.1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4、。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六、防火管理,6.3.1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

25、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4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7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

26、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六、防火管理,6.3.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2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5 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

27、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6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7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8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9 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六、防火管理,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瓶应

28、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3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以上是我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理解和体会。,敬请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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