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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法,选定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婚姻家庭法(第五 版),主编杨大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课时:18考核方式:案例分析、论文授课教师:龙春江电话:(短号)685708,第一章 概 述,一、婚姻的概念,(一)中国古代婚姻的概念,礼记经解:“男曰婚,女曰姻”,“此据男女之身”。,(二)近现代各国婚姻的概念,1、神权说2、契约说3、共同生活说4、社会制度说5、性欲说6、爱情说,(三)中国现代婚姻的概念,1、男女两性的结合:我国古代的一性婚;世界范围的同性恋婚姻2、夫妻身份的结合,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互为配偶)3、为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社会习惯、法律,我国古代的“一性”婚,过门守贞之妇订婚之后
2、男方死亡,女方在男方家守一辈子寡望门寡旧俗订婚后,未婚夫先亡,未婚女子虽居家,也须为夫守节等郎寡夫妻之间为吉利,欲得一子,先接儿媳进门。“先摘花后得子”冥婚人鬼嫁娶,如果婚姻不是家庭的基础,那么它就会友谊一样,也不是立法的对象了。,(四)婚姻的历史类型,群婚制对偶婚制 结合并不牢固的一夫一妻雏形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五)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二、家庭,(一)家庭的概念,概念: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产生的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亲属团体。理解:1、亲属团体 2、一定范围
3、的亲属(近亲属)3、权利、义务(法律意义上),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二)婚姻家庭的属性,1、自然属性两性差异和性本能家庭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具有生物学特点生育繁衍婚姻家庭受某些自然规律的约束 遗传规律(遗传基因)生育规律,2、社会属性,社会功能:人口再生产的功能;经济生活的功能;教育功能;精神安慰功能。,三、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一)婚姻自由原则依法自主自愿决定婚姻,不受强制和非法干涉,1、由来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2、内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3、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4、的行为,(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概念和形式 A.包办婚姻:B.买卖婚姻:C.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处理原则:对第三人的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对婚姻关系的处理:受胁迫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自恢复人身自由1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财物的处理:人民法院依法收缴或责令返还,(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概念: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婚姻当事人另一方索要一定的财物作为同意结婚条件的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A.与买卖婚姻的区别:(主体;婚姻关系的性质不同)B.与赠与财产的区别:C.与以婚骗财的区别:,处理,A.婚姻本身按照合法婚处理(自愿)B.索要的财物,在未
5、登记结婚,或者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酌情返还(部分或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二)一夫一妻制原则,必要性:历史原因 性爱之本质抑(排他性)或是经济的原因(P53,3.)人口性别比 性别比例男性人数/女性人数100%,(三)禁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1、禁止重婚 重婚的种类A.法律重婚: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欺骗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而形成的重婚B.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
6、重婚罪定罪处罚。,处理,刑事处理:重婚罪;破坏军婚罪民事处理:无效婚姻;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是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2、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姘居,姘居、通奸、事实重婚的区别姘居: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以恋爱、情人、朋友等关系公开同居。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通奸: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偶尔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其他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姘居与事实重婚的区别是:事实重婚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姘居与通奸相比较更具而稳定性、和公开性。,处理:A.刑事处罚: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姘居)的,按破坏军人婚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B.民事制裁:(是离婚的法定
7、情形之一)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害。,(四)男女平等原则,婚姻关系:夫妻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父母子女:子女姓氏,监护权,抚养权,抚养费用,赡养,继承等;家庭成员:兄弟姐妹平等,继承顺位一致;,(五)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1、保护妇女的权益的特别规定: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1)在离婚程序方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2)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共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3、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4、禁止性规定家庭暴力虐待(作为或者不作为)遗弃,(六)计划生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晚婚晚育,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