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加工生产车间及辅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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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果蔬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得霖润盛(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果蔬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4-371121-04-01-34827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东经119度8分29.566秒,北纬35度39分3.1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71蔬菜加工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23饮料制造152*原汁生产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2、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切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M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6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得霖润盛(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

3、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购买合同见附件3),根据石场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4),本项目建设符合石场乡总体规划。根据五莲县石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详见附图5),本项目用地符合石场乡土地利用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C1371蔬菜加工”、“C1373水果和坚果加工”、C152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农林业鼓励类“一、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所使用工艺、

4、设备、产品均不涉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所列条目。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证明见附件2),项目代码为2304-371121-04-01-348275,符合目前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果蔬加工项目,不属于口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和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中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日照市发展政策。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项目与周围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关系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日照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复函(鲁环函2018588号)

5、,石亩子水库(中型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域: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内的区域;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m范围内,且不超过水库大坝和分水岭的区域范围。面积:0.32km20”,二级保护区范围为“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其他全部汇水区域。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距离石亩子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约为1.28公里,不在该水源地保护区。另外,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与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运行对石亩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影响较小。本项目与石亩子水库水源地的关系见附图6o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

6、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属于城市建设用地,符合五莲县石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不在“日照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中所划定的范围内,距离石亩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约为1.28公里,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日照市“三线一单”全市总体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厂址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内,符合五莲县石场乡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经分析符合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驻,地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紧靠安顺街,靠近洪莒线,周边交通较为便利

7、,水、电等均有供应,综合条件较好。厂址周边环境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90m的石场乡卫生院。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依次为正北方365m的袁公河、东南方250m的岳瞳村、西南方220m的石场河、西方21Om的石场乡驻地、西北475m的石场乡中心小学。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日照市SO2、No2、PMio、PM25CO。3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根据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五莲县So2、NO2、PMioCO、03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

8、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但PMzs超标。综上,判定日照市为达标区域,本项目所在五莲县为不达标区域。根据日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对仕阳水库水质进行的例行监测结果,仕阳水库各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l类标准;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良好且占地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经过厂区设置的各种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周边企.业、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4、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9、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Ll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非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免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变电等主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10、依法给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根据日照市最新“三区三线图”,本项目厂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项目与日照市“三区三线”关系见附图3。符合二、污染物排放管控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格局、结构和规模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

11、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能,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符合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定提供重要依据。用上限要求。(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

12、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作用。根据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和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莲政办发201732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所列项目。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5、项目与日照市“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日照市陆域生态保

13、护红线面积481.1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98%;陆域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81.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85%;陆域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之和)总面积1062.4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83%o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23.56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12.06%。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批复动态调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工业集中区,购买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建设果蔬加工项目,根据日照市最新“五莲县石场乡三区三线划定分布图”,本项目厂址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内。项目与

14、日照市“三区三线”关系见附图3。生态保护红线(附图3中绿色图层):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附图3中黄色图层):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本项目不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的要求。城镇开发边界(附图3中红色图层):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设计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项

15、目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根据石场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本项目建设符合石场乡总体规划。根据五莲县石场乡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详见附图5),本项目用地符合石场乡土地利用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五莲县石场乡三区三线划定管控要求。6、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见附图4,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37112110005,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L2本

16、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日照市“三线一单”全市总体准入清单一、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全市禁止新建、改建(提高节能降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除外)、扩建建设项目类型包括:(1)电解铝、煤化工、氯碱制造、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制造、印染(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皮革糅制加工、鱼粉加工、再生铅、黏土制砖瓦、土法生产酸化油、土法冶炼、石棉制品制造、钢渣磁选(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除外)建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为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项目,属于果蔬加工业。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项目

17、类型。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本项符合设项目。(2)新增铅、汞、镉、铭和神等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工艺,且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方案的建设项目。(4)国家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严格控制“两高”建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除外)原则上应布局在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

18、价审查的产业园区或符合乡镇规划的工业集聚区内,并符合产业园区或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要求。(4)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新、扩建相关化工项目应进入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或认定的重点监控点,进入省定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应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5)市域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7)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并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8)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负面清单管控,限制大规模城镇化工业化开发。根据不同功能,实行差别化管理措施。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建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

19、田红线内;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管控范围内。二、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减量替代(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O(2)实行VOCs减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要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处理。(3)大气富排放区内大气污染物应执(1)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实行等量替代。(2)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实行等量替代。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行国家或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钢铁

20、等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涉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排放控制应满足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三、环境风险管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在永

21、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己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3)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控。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周边原有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逐步削减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农用地资源紧缺或耕地保有量不足的区域,应做好企业关闭搬迁计划和农用地土壤修复规划。(4)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

22、联动监管。污染地块经治理与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可以进入用地程序。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1)本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属于农业用地;(4)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符合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3)新、改、本

23、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5)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日照国际海洋城的城市建成区,以及五莲县、莒县城市建成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高污染燃料依据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要求,对于空气质量超标区域,原则上执行In类(严格)管控要求。控制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采用非清洁燃料的建设项目。(3)本项目用水量满足行业定额要求。(5)本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24、ZH37112110005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管控单元分类优先保护单元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空间布局约束1 .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在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确需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必须就地开展矿产加工的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控制区域开发规模。2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控要求应符合日照市级总体准入要求。1 .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为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项目,属于果蔬加工业。木项目不属于矿产项目;2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

25、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本项目符合日照市级总体准入要求。符合二、污染物排放管控1 .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产生畜禽粪污应进行综合利用。2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1 .本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2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经过厂区设置的各种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符合三、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本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符合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2 .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

26、求。1 .本项目用水量满足行业定额要求。2 .本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日政字202140号)相关要求。7、与日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日照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日环委办20235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见附图4,环境管控单元编号为:ZH37112110005,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日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日照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日环委办20235号)符合性分析如

27、下:表13本项目与日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日照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日环委办20235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日照市“三线一单”全市总体准入清单一、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全市禁止新建、改建(提高节能降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除外)、扩建建设项目类型包括:(1)电解铝、煤化工、氯碱制造、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制(采用产业结构调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为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项目,属于果蔬加工业。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项目类型。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符合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印染(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的建设

28、项目除外)、皮革糅制加工、鱼粉加工、再生铅、黏土制砖瓦、土法生产酸化油、土法冶炼、石棉制品制造、钢渣磁选(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除外)建设项目。(2)新增铅、汞、镉、铭和碑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符合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条件的除外)。(3)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4)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工艺,且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方案的建设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范围的,应按照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实行“五个减量替代”(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9、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豁免要求的除外)。(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除外)原则上应布局在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产业园区或符合乡镇规划的工业集聚区内,并符合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要求。(6)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并符合园区规划主导产业引导。(7)市域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9)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并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IO)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

30、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负面清单管控,限制大规模城镇化工业化开发。根据不同功能,实行差别化管理措施。求: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建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管控范围内。二、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2)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要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处理。(3)大气高排放区

31、内大气污染物应执行国家或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钢铁等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涉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排放控制应满足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四、土壤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指标要求,加强污染源头预防。(1)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实行等量替代。(2)本项目不涉及VoCS污染物。(3)本项目锅炉废气执行山东省排放标准,其它废气执行国家标准。项目不涉及钢铁、涂料、地平漆行业,不涉及VoCS污染物。符合三、环境风险管控(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32、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3)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控。对安全利用类农用

33、地地块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1)本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属于农业用地;(4)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符合域周边原有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逐步削减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农用地资源紧缺或耕地保有量不足的区域,应做好企业关闭搬迁计划和农用地土壤修叁规划。(4)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污染地块经治理与

34、修复,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可以进入用地程序。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3)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5)日照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原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必须按要求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高污染燃料依据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

35、规大气(2017)2号)要求执行。(3)本项目用水量满足行业定额要求。(5)本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及天然气,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12110005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石场乡水环境、生态优先保护单元管控单元分类优先保护单元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空间布局约束1.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在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确需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必须就地开展矿产加工的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控制区1 .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为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项目,属于果蔬加工业。本项目不属于矿产

36、项目;2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饮符合域开发规模。2.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控要求应符合日照市级总体准入要求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本项目符合日照市级总体准入要求。二、污染物排放管控1 .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产生畜禽粪污应进行综合利用。2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1 .本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2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经过厂区设置的各种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符合三、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本项目建成后应及

37、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符合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2 .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1 .本项目用水量满足行业定额要求。2 .本项目所用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日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日照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日环委办20235号)相关要求。8、与日照市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日照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本项目与日照市新一轮“四减四增

38、”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深入调(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本项目为果蔬生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产项目,项目已取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制定低效落后产能得山东省建设项退出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目备案证明,本项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I目不属于低效落符合整产业结构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后产能行业。(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

39、。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实行等量替代。符合(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能源、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洁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符合规划及土地利用要求。符合本项目符合日照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要求。9、与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

40、目与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本项目与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九条向水体直接或者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标准。经预测,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水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符合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O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符合第十四条排污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排污

41、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浓度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应实行登记管理。符合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木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符合第二十条禁止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酿造、印染、染料、电镀、制革、选金、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及严格控制类行业。符合炼油、农药、炼硫、炼汞、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企业;己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化学制浆造纸、酿造大中型企业;确需建设的,必须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的管理程序

42、报批;未经省环境保护部门同意的,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办理手续。第五十九条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10、与日照市果蔬加工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日照市果蔬加工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本项目与日照市果蔬加工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日照市果蔬加工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新建、改扩建果蔬加工产业选址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五莲县石场乡人民政府证明

43、(附件4),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新建、改扩建果蔬加工产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厂区地面水泥硬化或绿化。鼓励使用天然气、电、成型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作燃料。建议中、小型冷库不采用氨制冷,鼓励使用无氟制冷,采用氟制冷的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ODS制冷剂。本项目利用五莲县永恒弹簧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及土地,院内除绿化外均已硬化。本项目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木项目制冷剂为氟利昂(R410A),该制冷剂不在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范围之内符合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企业应使用集中供热热源,集中供热区域外需要配套锅炉(热水炉)的,不得燃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鼓励使用电加热或燃用天然气;使用成型

44、生物质锅炉的,需要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并配套布袋除尘器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原料及下脚料应在密闭车间内存放,并根据异味产生情况,建设引风收集和净化处理设施;含蒸煮工艺废水的建设项目,其污水处理站应采取异味收集和净化处理措本项目不在集中供热区,项目配套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原料及下脚料在密闭车间内存放,根据同类项目类比,项目异味不大,不需要建设引风收集和净化处理设施。符合施,确保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进入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应根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水质要求,配套建设预处理设施,避免对微生物具有杀伤作用的果蔬加工废水影响受纳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须

45、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废水进行有效处理,建设生物指示池,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符合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要求的,须按规定设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本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废水处理设备厂家针对建设单位水质情况设计的,能够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本项目外排废水量不足IoOnWd,不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符合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应及时清理果蔬固废,防止腐烂异味污染。-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的,应当明确最终去向。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厂区内应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46、行处置,厂内暂存和转移处置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合格品、下脚料及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外运堆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抹布收集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日照市果蔬加工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有关要求。1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属于该类禁止建设项目符合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评价。符合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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