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资源质量年度更新及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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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资源质量年度更新及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桐庐县耕地资源质量年度更新及检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口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Z233012220230352、项目名称:桐庐县耕地资源质量年度更新及检验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45万元4、最高限价:45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以20

2、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以及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22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成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生成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库,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立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库,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7、合同履约期限:一年。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0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本项目不

3、接受联合体投标;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

4、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3年08月11日09点30分00秒,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5、,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6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7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8 .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FIO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2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3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点30分00秒4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采购意向公示链接tm=luban.luban-PC-3700

6、0.979-pc-websitegrouD-zhejiang-secondPage-froni.l().2bcd83c()22241Iee9a7d79bb39cb0ea9_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7、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8、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

9、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不赴现场领用;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在线电子交易活动,无需到线下开标场所,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10、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

11、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本项目一切相关费用(含验收)都由中标方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组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

12、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商务技术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3)报价文件:根据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5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6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

13、采购进口产品。8项目属性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桐庐县耕地资源质量年度更新及检验服务采购项目(2)属于服务行业;10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

14、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1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两类:(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O。(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

15、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一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函或保证金。1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开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

16、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1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16特别说明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

17、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

18、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19、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20、格参与评审。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

2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

22、,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

23、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4、、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

25、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

2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

27、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Ll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L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L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 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

28、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如有),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II .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III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IV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 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

29、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IL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30、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

31、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 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

32、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 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备份投标文件(后缀名为.bf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至O,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3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8.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18.1 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

34、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

35、信用信息查询19.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1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评标2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

36、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3 .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4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1. .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

37、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4.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5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6 .合同的签订2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6.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38、25.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或线下签订,上传备案。28.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9.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

39、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9.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9.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更好地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满足自然资源管理新要求,落实耕地数量、

40、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自然资源部改进了原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方法,形成了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体系。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以突出耕地资源自然本底条件,准确分析、客观描述耕地资源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为目标,总体思路是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定位,紧扣耕地资源自然特征,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已有的基础数据,采取分类分级的思路,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按照浙江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安排,开展桐庐县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二、项目目标通过开展桐庐县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保持耕地质

41、量分类成果的现势性,为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供支撑。三、项目内容以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以及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22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成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生成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库,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立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库,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四、项目具体要求(一)资料收集整理:通过国家审查的上一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耕地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基础库(待部下发)、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初始数据)、2022年度内

42、验收的所有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项目以及其他和土地质量有关的资料。(二)预判调查样点。根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采样单元数据处理、包括年度更新和年度监测样点。(三)样点布设。结合桐庐县实际情况,确定调查采样单元,进行外业调查样点布设。(四)样点调查。通过外业调查获取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4个土壤条件指标属性信息,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五)获取年度更新分类指标数据。包括减少耕地和恢复地类分类指标数据,新增耕地和新增恢复地类分类指标数据,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和恢复地类的分类指标数据,质量建设耕地和质量建设恢复地类分类指标数据

43、。(六)生成年度更新数据库。整理相关成果,按照数据库标准的要求,更新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形成年度更新数据库。(七)数据自查与成果汇总分析。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和数据库标准,利用国家下发质检软件,从开展县级数据自查,并汇总分类结果,形成汇总表及报告。(八)成果上报。县级成果通过检查后将成果上报。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六、项目工作时间要求完成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具体时间以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安排为准。七、服务地点杭州市桐庐县八、主要成果项目主要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文字成果、数据成果和其他成果,均需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并且必须包含提交省自然资源厅所需的所有

44、材料,并最终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标准:所有成果须经县级、市级、省级审查通过。注: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且必须包含省自然资源厅所需的所有材料。若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九、安全与保密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编制单位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十、其他要求(1)供应商要有明晰的组织机构,项目实施人员齐全,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2)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

45、用都包含在报价中。(3)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5)完成的成果的权利归属:本次更新成果其所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6)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羽乍为预付款,成果通过核查并提交给省厅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合同款。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 .评标标

46、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三、评标程序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 报价评审。3.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 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 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 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 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8. 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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