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180118 上传时间:2023-10-02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44.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x(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44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茶产业绿色发展的通知(闽农综2019)5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宁委发(2022)1号)的精神,推进我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绿色兴茶、质量兴茶、品牌强茶战略,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实现茶产业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福建茶叶绿色发展技术规程要求,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和政策引导,鼓励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对低产低质茶园实施逐年改造,

2、增加优质绿色茶叶产品供给,引领茶产业转型升级。二、工作目标围绕“绿色、高效、生态、优质、安全”的发展目标,按照“三改一提”(即:改树、改土、改园、提升管理技术)的工作思路,改植一批适合市场需求的茶树优新品种,改良一批肥力低、保水保肥能力差的土壤,改造一批低产、低质、生态失衡的茶园,提升一批茶叶生产管理技术。以低产低质茶园改造,带动茶产业基础建设,为加快形成“两个集聚中心,七个特色产区”发展格局,推动闽东茶叶产品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打造中国最优白茶、特色红茶及多茶类生产基地,进一步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奠定坚实基础。目标任务:2022年,全市完成茶树品种改造8250亩,进一

3、步提升茶叶生产管理水平,带动茶企茶农自发实施现有衰老茶园改造。具体品种改造任务详见任务一览表。三、工作内容(一)茶树品种改造对衰老严重的低产低质低效旧茶园,严格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建园的要求,遵循高标准生态茶园建设规范,实施改植换种,选择与当地主导茶类和主导产品开发相适应的省优、国优茶树优良品种,按新植茶园管理方法进行,实现旧茶园重新开垦利用,基地规划与建设应符合农业部颁布的茶叶生产技术规程(NY/T5018-2015)要求。(二)提升茶叶生产管理技术为实现改造后的茶园科学、高效、生态管理,确保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取得预期的成效。一是通过举办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提高茶叶从业者的生产管理技术水平

4、;二是通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为广大茶企、茶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三是通过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让广大茶农真正掌握茶树品种更新改造的技术要点。四、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在项目建设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并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茶叶生产主体,补助对象为从事茶叶种植的茶叶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各地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建设,鼓励集中连片推进低产低质茶园改造,力争建成高标准示范片,增强辐射带动作用。项目的建设要有利于茶园生产能力和茶叶品质的显著提升,促进我市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方便资金管理和使用,本项目资金主要

5、用于奖励茶树品种改造方面,具体奖励标准为:实施茶树品种改造,鼓励各地实施集中连片品种改造;以县市为单位,以品改500亩为基数,完成500亩奖励40万元;每增加1亩,增加奖励资金0.08万元,各县(市、区)原则上奖励资金以不低于市级800元/亩的补助标准用于项目实施主体足额补助。2022年度该项目资金总量于具体任务相匹配(具体详见茶树品种改造任务一览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明确奖补金额。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二)强化资金保障。宁德市级财政202

6、2年度安排660万元用于茶树品种改造。各县结合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茶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茶业现代产业园等项目,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和县级财政配套支持力度,保证项目实施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提供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对茶树品种改造的科技服务,借鉴上一轮我市品种改造部分县市采取的“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服务基层”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地科技人员要尽心尽责,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加强对茶园整理验收、苗木质量把关到幼龄茶园管理、茶园生态建设技术集成、茶园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等系列栽培管理的技术指导。(四)项目申请、验收与资金管理。茶树品种改造项目的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组织申报、

7、批复,实施结果由县级财政和农业农村(茶业)部门按照项目实施的内容要求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参照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各地项目验收应于2022年11月31日前完成,将县(市、区)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总结和项目验收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要求做好相关佐证材料收集报送。市级财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在项目建设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并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生产主体,奖补资金支付办法按照宁德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任务一览表、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项目验收办法附后。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任务

8、一览表县(市、区)周宁寿宁福安霞浦品改面积(亩)1750300020001500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根据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要求,为做好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经研究,制定项目考核验收办法如下:一、验收内容主要考核验收2022年新增茶树品种改造项目以及2020年10月以后按照2021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和低产低质茶园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已经实施茶树品种改造但尚未给予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成效。二、验收程序(一)经营实施主体完成茶树品种改造项目目标任务后,向当地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财政局提出考核验收申请。(二)县级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财

9、政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现场考察、查阅文档资料、审查账目票据等形式集中考核验收。(三)考核验收合格的,出具项目验收表。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将验收合格的项目情况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拨付补助资金。(五)考核验收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需按要求整改完成,再经申请验收合格后,给予拨付补助资金。三、验收时间根据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茶树品种改造项目验收应于2022年11月31日前完成。四、验收要求项目验收要求重点以GPS测定的茶树品种改造面积为考核验收指标,结合考虑其它综合茶园建设管理技术的集成应用情况。茶树品种改造茶园验收

10、要求:茶树品种改造茶园应符合农业部颁布的茶叶生产技术规程(NY/T5018-2015),种植品种选择与当地主导茶类和主导产品开发相适应的省优、国优茶树良种,每亩茶树苗木需达到2000株以上。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茶叶企业、合作社品种改造需相对集中连片达30亩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品种改造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五、验收材料县级农业农村(茶业)部门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包括项目申报表、申请验收报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用地有效证明、项目施工前后照片、验收报告及附件、整改通知、公示等相关材料。六、资金拨付(一)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先建后补、公开公示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申请,经考核验

11、收和公开公示后给予奖补。(二)各地项目实施的奖补资金原则上按照下达的计划任务数拨付。原则上,2022年是茶树品种改造项目市级补助最后一年,各县(市、区)要做好收尾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统筹涉农资金,加大对茶树品种改造的支持力度,为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项目县未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余下资金按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三)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落实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对报账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虚报、冒领、挪用专项资金;验收组织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结果真实性负责。茶树品种改造项目验收表一、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名称:茶树品种改造建设

12、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时间:年月日验收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属性:二、实施内容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地点:拟定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完成建设内容及规模:业务评价:经现场验收,内业查看,本项目,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基本达到项目申报条件要求,档案材料完整,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综合评价为好。三、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已投入资金:万元裔况申请补助金额:万元验收组评价:本项目能及时足额保障项目资金,已完成投入万元,资金使用合规,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验收结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建设并全面完成,内业资料完整,能够按照2022年宁德市茶树品种改造项

13、目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无套取项目资金。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高该企业茶叶品质和经济效益。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验收合格。农业农村(茶业)局意见:(盖章)年月日财政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四、验收人员名单及签名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签名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全省“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和全市“实施双百项目,献礼二十大”活动的部署要求,围绕“精准定位、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思路,依托项目平台建设,推动食用菌产业链延伸、供应链顺畅、价值链提升,统筹推进食用菌特色产业三链融合发展。二、目标任务立足培育壮大我市食用菌优势特色产业,2022年度拟在古田县实施古

14、田食用菌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数字大脑项目与中国古田食用菌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我市食用菌产业数字化服务水平。三、建设主体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四、建设内容(一)古田食用菌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数字大脑项目。整个平台系统主要由食用菌数字大脑、溯源系统、手机APP三大核心部分及相关物联网配套组成。2022年宁德市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为古田食用菌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数字大脑项目中的手机APP及相关物联网配套设施设备。(二)中国古田食用菌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对现有古田县食用菌专题馆的菌史馆、业绩馆、科学馆、文化馆及机械馆进行全面的提升改造,配备相应的声光电设备等。五、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主管

15、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谋划,科学部署安排,抓好各项工作。(二)加大政策扶持。项目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对2个项目给予400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内容的有关支出,以强优势、补短板、抓提升为重点,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三)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根据古田食用菌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数字大脑项目与中国古田食用菌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进行科学合理打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依法依据开展政府采购。(四)实行考评验收。主管部门根据宁德市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建设验收办法(见附件1)组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呈市农业农村局报备。项目验收办法附后。2

16、022年宁德市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市级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建设的验收工作,切实提升我市食用菌产业融合水平,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物联网建设及生态休闲相融合,根据宁德市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求(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二条市级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的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真实的原则。第三条市级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并按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详实的资料和信息。第四条市级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验收采取县级组织验收的方式。第三章验收程序第五条验收申请。项目

17、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县(市、区)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向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提交验收申请,由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第六条验收考评。验收实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具体程序为:1.资料审查。验收组审查项目建设的规划、审批、施工等文件,以及财务支出专帐等;2.实地检查。实地核查建设内容完成等情况。第七条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呈市农业农村局报备,县级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第四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八条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古田食用菌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数字大脑项目中的手机APP及相关物联网配套设备和中国

18、古田食用菌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中的菌史馆、业绩馆、科学馆、文化馆及机械馆进行全面的提升改造与配备相应的声光电设备等支出。第九条专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专账,符合建设内容且在补助范围内的、有正规发票的开支应超过该项目补助金额。与创建内容不一致的开支、不在补助范围内的开支、2022年1月1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其他项目已补助的开支、白条等非正规票据、场地和设备租金、人员工资和补助等均不得在项目资金列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技术指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食用菌业务主管部门对创建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推动食用菌产业融合。第十一条监督管理。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宁德市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

19、督促落实,确保任务按期完成。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建设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建设工作。笫十三条示范推广。古田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要及时总结推广食用菌产业融合成果、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第十四条验收时限。验收工作原则上要求项目建设当年12月底前完成。蜜柚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目标,加大特色主导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二、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生产设备;物联网示范、水肥一体化系统、生态保护系统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加工能力、育苗能力的设施设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设施

20、设备;特色农产品宣传、展示、包装;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样品检测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品种、技术、宣传补助等。三、项目实施地点霞浦县沙江镇龙湾村、长春镇武曲村四、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二)补助标准根据当地蜜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基地建设规模安排资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建设内容抓好工作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确定承担单位、对承担单位有关工

21、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并做好项目公示、验收、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三)强化资金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列入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开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当地资金管理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县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1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四)抓好绩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按照宁德市和当地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要督促承担单位保存与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相片和资料,并归档备

22、查。殊猴桃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加大欷猴桃新优品种引进和推广力度,提升完善猱猴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电商平台,打造高山优质水果特色品牌,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提高优势主导产业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可增加村财收入,带动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二、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主要用于良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五新”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商务、品牌创建,以及与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相关的设施设备。重点支持良种引进、果园套种、施用有机肥、绿色防控技术推广,跺猴桃棚架、微喷(滴)灌系统、园区道路、供水与排灌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品牌推广、果品分选、贮藏、

23、加工设施设备等。三、项目实施地点寿宁县清源镇符家培村、寿宁县芹洋乡茗坑村。四、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二)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秣猴桃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基地建设规模安排资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建设内容抓好工作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确定承担单位、对承担单位有关工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并做好项目公示、验收、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三)强化资金

24、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列入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开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当地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县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1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四)抓好绩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按照宁德市和当地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要督促承担单位保存与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相片和资料,并归档备查。蔬菜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加大蔬菜种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提升完善蔬菜种植基础设施建

25、设,推广农业“五新”技术。打造高山优质蔬菜特色品牌,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提高优势主导产业经济效益,增加村财收入,带动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二、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五新”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商务、品牌创建、信息化建设、土地复垦、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运输贮藏加工等方向,以及与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相关的设施设备。三、项目实施地点周宁县礼门乡礼门村、狮城镇前坪村。四、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二)补助标准根据当地蔬菜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基地建设规模统筹安排资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农业

26、农村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建设内容抓好工作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确定承担单位、对承担单位有关工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并做好项目公示、验收、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三)强化资金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列入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开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当地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县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1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四)抓好绩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7、要根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按照宁德市和当地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要督促承担单位保存与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相片和资料,并归档备查。优质蔬菜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加强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基地机耕路,配套护栏、挡墙、排水灌溉设施,建设蔬菜初加工厂和配套脱水设施,延长蔬菜产业链,促进基地提质与蔬菜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优势蔬菜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村财和群众收入,巩固拓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二、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完善标准化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

28、、品牌宣传、品牌建设、电子商务、产品加工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蔬菜产区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和设备,以及仓储冷链物流设施、设备等;支持建设农产品展示中心、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农产品品牌,以及与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相关的设施设备。四、项目实施地点屏南县棠口镇龙源村、屏南县岭下乡横坑村。四、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二)补助标准根据当地蔬菜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和基地建设规模统筹安排资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K)O万元。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验收办法

29、,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建设内容抓好工作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确定承担单位、对承担单位有关工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并做好项目公示、验收、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三)强化资金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列入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开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当地资金管理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县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1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四)抓好绩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

30、工作,按照宁德市和当地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要督促承担单位保存与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相片和资料,并归档备查。中药材种植养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公司+村集体+农户”的模式,建立林麝繁育示范基地,形成林麝饲养、繁育和活体取香的产业基地,为农户提供良好品质的林麝种源,带动周边农户种植中药材和养殖林麝,增加村财和群众收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二、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林麝圈舍及配套生产设施用房,建设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三、项目实施地点柘荣县乍洋乡桥岭村。四、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二)补

31、助标准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牵头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建设内容抓好工作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确定承担单位、对承担单位有关工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并做好项目公示、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三)强化资金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列入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开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当地

32、资金管理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县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1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为加快培育高山冷凉花卉特色产业,2022年新建花卉生产智能温室9.37亩、高标准大棚31.25亩。二、建设单位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等花卉生产单位。新建花卉生产设施或露天种植必须保证相对集中连片,且优先支持在花卉产业园区内的项目。三、建设依据(一)宁德市林业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林种2017)24号)(二)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扶持高山花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

33、订)的通知(屏政综(2020)142号)(三)周宁县财政局、周宁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周林2020)38号)四、补助标准(一)新建智能温室3亩以上,每平方米补助最高不超过200元。(二)新建高标准大棚15亩以上,每平方米补助最高不超过60元。新建花卉生产设施补助不超过温室大棚地面以上主体工程造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价结果为依据)的50%o第三方造价审核指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核(价)业务资质的第三方合规机构,独立按照当地施工收费标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结算单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五、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花卉产业项目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

34、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制,提前研究谋划,科学安排部署,确实发挥项目带动示范作用。(二)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负责受理建设主体的申请。建设单位应按照市县有关文件组织申报材料,县林业局组织评审、验收和上报。项目建设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底。(三)严格资金管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要按照宁德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四)加强项目管理。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并且在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等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23年8月底前上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负责项目调

35、度、跟踪指导、督促检查。市财政局、林业局视情组织抽查和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五)项目验收程序。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开展自查,然后向县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包括第三方审核报告)。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建设依据文件和补助标准要求组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上报市财政局、林业局备案。2022年宁德市花卉产业项目任务清单单位:亩、万元项目内容项目县目标任务市级奖励资金奖励标准新建智能温室屏南9.37125新建智能温室3亩以上,每平方米补助最高不超过200元。新建高标准大棚周宁31.25125新建高标准大棚15亩以上,每平方米补助最高不超过60元。合计40.

36、62250宁德电视台主播带你游项目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制定2022年主播带你游栏目整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每周播出1期,全年共播出52期。二、项目实施单位宁德电视台三、资金用途资金主要用于金牌旅游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最美乡村”“最美渔村”、乡村文化振兴示范村等短视频拍摄,“主播带你游”抖音号培育以及对优质短视频流量扶持奖励等方面支出。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文旅部门要牵头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建设内容抓好工作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文旅部门是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有关工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并做好项目公示、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37、(三)强化资金管理。文旅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列入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开支。文旅部门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根据当地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1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四)抓好绩效管理。文旅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保存与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相片和资料,并归档备查。乡村振兴渔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用好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针对我市渔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加快各项工作具体落实,推进我市

38、渔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动渔业转型升级,解决渔业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实现“渔业旺、渔村美、渔民富”的发展新局面。二、重点支持方向(一)大黄鱼品牌推广1.支持方向:大力宣传我市优势特色品种,用好现有的“中国大黄鱼之都”等区域性品牌,冠名动车组广告、修缮大黄鱼标志物、发布大黄鱼产业蓝皮书等,提升宁德大黄鱼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编制宁德市“国鱼计划”行动纲要,推动宁德市大黄鱼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闭环和融合发展,通过计划实施,将宁德建设成为大黄鱼“种业之都”“产业之谷”“文旅之城二2 .补助标

39、准:宁德大黄鱼品牌宣传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大黄鱼蓝皮书编制补助不超过9万元,“国鱼计划”行动纲要编制补助不超过30万元。3 .项目实施单位:宁德大黄鱼品牌宣传、“国鱼计划”行动纲要编制由市本级承担,大黄鱼蓝皮书编制由蕉城区承担。(二)原良种体系建设暨国家级种业平台建设1.支持方向:支持软硬件条件较好的企业按照福建省水产苗种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引进或培育优良水产养殖品种,完善种质选育管理制度和生产条件,申报省、市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支持现有的国家级种业平台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原良种培育能力。4 .补助标准: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补助不超过10万元,市级水产良种场补助不超过5万元;国家级种业平

40、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5 .项目实施单位:蕉城区新增2家市级原良种场、提升建设2个国家级种业平台,福鼎市新增1家市级原良种场,霞浦县新增1家省级原良种场,屏南县新增1家市级原良种场。(三)海上社区规范化建设1.支持方向:支持海上社区建设党群服务中心、诉求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设施技术服务站、绿色养殖技术服务站等,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海上养殖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参与主体多元、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完备、日常管理规范的海上社区服务体系。6 .补助标准:每个海上社区规范化建设补助不超过10万元。7 .项目实施单位:蕉城区2个、福安市1个、福鼎市1个、霞浦县3个。(四)海

41、参质量安全监测1.支持方向:开展养殖海参药物残留专项监测工作,及早发现海参养殖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行为,为加强海参养殖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保障海参质量安全和产业平稳健康发展。8 .补助标准:开展养殖海参质量安全监测170个,补助不超过45万元。9 .项目实施单位:市本级(五)渔业产业乡村振兴项目建设1.支持方向:拓展渔业产业链,推动乡村渔业振兴。重点方向: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设施渔业建设;休闲渔业设施建设;稻渔综合养殖等绿色健康养殖。10 补助标准: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9万元。11 .项目实施单位:蕉城区3个、福安市4个、福鼎市2个、霞浦县2个、古田县2个、屏南县1

42、个。(六)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1.支持方向:开展我市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工作,更新完善名录底册中各单位基本信息、国民经济行业归属、海洋产业归类、企业规模、单位变更情况、认定方式与依据,明确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对象,在海洋经济调查、监测评估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12 补助标准:开展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14000条以上(在2016年-2021年期间登记注册的的海洋经济活动单位,经初筛形成的名录底册),补助不超过20万元。13 项目实施单位:市本级三、资金管理(一)资金管理办法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按照2022年度宁德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资金

43、管理。(二)绩效评价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抓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保存与项目建设工作有关的相片和资料,并归档备查。2022年宁德市渔业产业项目任务清单、2022年宁德市渔业产业项目验收办法附后。项目属地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大黄鱼品牌推广市本级冠名动车组广告、修缮大黄鱼标志物、编制宁德市“国鱼计划”行动纲要等大黄鱼产业蓝皮书蕉城区发布大黄鱼产业蓝皮书原良种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蕉城2个、福鼎1个、霞浦1个、屏南1个国家级种业平台提升建设蕉城区蕉城2个海上社区规范化建设沿

44、海县(市、区)蕉城2个,福安1个、福鼎1个、霞浦3个海参质量安全检测市本级海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20个、监督抽查50个渔业产业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蕉城3个、福安4个、福鼎2个、霞浦2个、古田2个、屏南1个海洋经济调查、监测评估市本级完成宁德市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更新工作,提交“生活海洋经济活动单位更新情况表”和“宁德市海洋经济活动单位更新自查质量报告”。2022年宁德市渔业产业项目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序、公平公正地开展市级2022年渔业产业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切实加快我市渔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2022年宁德市乡村振兴渔业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以下简称实施方

45、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二条市级渔业产业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的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真实的原则。第三条市级渔业产业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并按项目具体要求及时提供详实的资料和信息。第四条县级渔业产业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项目验收采取县级组织验收确认、市级备案的方式。第三章验收程序第五条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县(市、区)批复的建设内容,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向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第六条验收考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实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具体程序为:资料审查

46、。验收组根据项目任务审查项目完成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实地检查。实地核查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组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和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材料得出验收意见。第七条验收报备。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并报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备案。第四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八条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大黄鱼品牌推广、原良种体系建设、海上社区规范化建设、海参质量安全检测、乡村振兴渔业、海洋经济调查、监测评估项目建设补助。第九条专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专账,符合建设内容且在补助范围内的正式发票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补助金额。与建设内容不一致的开支、不在补助范围内的开支、2022年1月1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其他项目已补助的开支、场地和设备租金、人员工资和补助等均不得在项目资金列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材料审核。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项目材料的真实性。第十一条监督推进。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建设。第十二条验收时限。验收工作原则上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