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199026 上传时间:2023-10-0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XX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职工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优化评先树优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荣誉称号类别(一)综合类。各级党政、人事、业务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拔尖人才、记功、齐鲁名师、潍坊名师和优秀班主任、潍坊市突出贡献专家等。(二)业务类。各级政府、业务部门表彰的政府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首席技师、优秀共青团员、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等对口业务表彰。(三)比赛类。在各级政府、

2、业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教师技能比赛、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大赛、说课比赛、优质课比赛、课件评选和教案评选等活动中获得的奖项。二、推荐、评选办法(一)校内荣誉评选1.先进工作者(1)评选范围各行政部门及各系行政管理人员。(2)评选条件能准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工作作风好;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团结协作,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当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3)评选程序按照比例确定评优名额;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推荐人选;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2 .优秀教

3、师(1)评选范围专职教师。(2)评选条件当学年度内两学期均完成规定的课堂工作量;当学年度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估均为B等及以上;年龄45岁以下者,当学年度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45岁以上者,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考核均在B等及以上。当本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3)评选程序按照比例确定评优名额;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日常工作考核推荐人选;责任部门负责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3 .优秀党务工作者(1)评选范围学校所有中共党员且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评选条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定学校评优条件。(3)评选程序民主推荐。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

4、员大会,组织民主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听取意见。学校党委对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严格审定。学校党委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名单后公示并进行表彰。4 .优秀党员(1)评选范围学校所有中共党员。(2)评选条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定学校评优条件。(3)评选程序民主推荐。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民主推荐本支部优秀党员。听取意见。学校党委对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严格审定。学校党委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名单后公示并进行表彰。5.优秀班主任(1)评选范围所有现任班主任。(2)评选条件学年度内两学期班主任考核均为B等及以上;本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学

5、年度退学率达10%的一票否定。(3)评选程序按照班主任25%比例确定评优名额;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日常工作考核推荐人选;责任部门负责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二)校外荣誉推荐1.综合类。(1)各级政府部门评选的综合荣誉,学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条件和指标情况,相关处室系推荐,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经校务委员会推荐评选,报学校党委研究后公示并上报。2 .业务类。各级政府部门表彰的业务工作荣誉,学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条件和指标情况,职能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经学术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推荐候选人,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公示并上报。(三)比赛选手推荐各级政府、业务部门组织的各

6、类比赛,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参赛人员名单。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1.当年请事假两周以上,病假两月以上者。3 .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分者。4 .在上级督查中受通报批评者。5 .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者。6 .出现教学工作、安全工作责任事故者,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能评为年度优秀。7 .学校督查中发现:旷课一节以上;旷工一天以;无故不在岗两次以上;旷会三次以上;常规工作严重违反制度;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8 凡工作不履行职责者。9 .上年度年度考核为不合等次者。四、荣誉评选组织管理(一)校内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每学年组织一次,牵头组织部门是:1.先进工作者评选,由组织人事处负责;2.优秀教师评选,由组织人事处负责;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由党委办公室负责;4 .优秀党员评选,由党委办公室负责;5 .优秀班主任,由学生处负责。(二)校内各类奖项表彰发文,党内表彰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除党内表彰外,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三)各类校外获奖登记时间为每学期开始后第二周进行,获奖人员持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到教科研处登记。(四)不符合本办法程序获得的荣誉称号,学校不予认可。(五)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的荣誉称号,在职称评定、晋档时学校不予认可。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党委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