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手续报建房地产开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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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报建业务流程介绍(共四部分),第一部分 市规划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第二部分 建设项目办理第三部分 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第四部分 当前规划报建工作衔接,概 述,(一)近些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带动着工程建设不断投入加大,也带动着房地产开发建设。目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管理,再三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城市发展上的龙头作用。因此,加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发挥龙头作用的重要手段。(二)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建情况能及时反映我市城市建设的进展落实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统一做好建设项目规划报建,能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达到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

2、作的目的。(三)规范建设项目规划报建业务工作,能够提高建设单位报建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从而配合项目建设各工序需求。,概 述,(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实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五)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投资规模;4、资金来源;5、当年投资额:6、工程规模:7开工、竣工日期;8发包方式;9、工程筹建情况。(六)简单的讲,报建是项目的批文下来后的第一步工作,即向项目主

3、管部门登记备案,由主管部门审核该项目的合理合法性,以及项目后续工作可否开展的依据。,概 述,(七)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道路、管线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单位主要有:市发改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人防办、环保局、水利局、气象局等。(九)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是指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各阶段所进行的报建、受理、审查、审批和许可。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员基本要求:诚实守信、认真负责;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所在地的规划成果,熟悉所在地的规划报建流程、报建资料要求,对建筑、规划、测绘方面有一定

4、程度的认知,熟悉发改委、住建、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事项等。(十)为进一步提升各类建设项目审查审批的工作效率,主动做好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服务工作,根据我局建设项目报建实际情况,下面对建设项目规划报建资料的准备、内容要求、审批流程等进行简要的整理归纳讲解,供大家学习、交流。,第一部分 规划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一)简介: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批复,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规划执法等的管理。市局机关下设石鼓规划分局、雁峰规划分局、蒸湘规划分局、珠晖规划分局作为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第一部分 规划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二)规划管理方面我局的内

5、部分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则上由用地规划科协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原则由规划设计科协调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原则上由工程规划科协调办理。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则上由市政规划科协调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原则上由法规科协调办理。松木经济开发区和白沙洲工业园区范围内的住宅、商业、公共配套等非工业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事项,原则上由总工室协调办理。,第二部分 建设项目办理,一、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业务办理总流程1、项目类别一:按国家

6、规定需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指需要新征用地或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项目)。适用的程序:建设单位申请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监督检查竣工核实报送竣工验收资料。,一、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业务办理总流程,2、项目类别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指需要新征用地或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建设项目或房地产开发项目)。适用的程序:规划条件申请依控规提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放线

7、、验线监督检查竣工核实报送竣工验收资料3、项目类别三: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违反原有用地使用性质及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适用的程序:建设单位申请原已出具规划条件的按原规划条件审查(未出具的,出具规划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修建性详规(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监督检查竣工核实报送竣工验收资料。,一、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业务办理总流程,4、项目类别四: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适用的程序:建设单位申请原已出具规划条件的按原规划条件审查(未出具的,出具规划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修建性详规(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

8、放线、验线监督检查竣工核实报送竣工验收资料。5、项目类别五:(1)、涉及原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审核内容变更的项目;(2)、规划许可证件丢失的项目;(3)、规划许可证件到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适用的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及审批文件经审核后,予以办理。,一、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业务办理总流程,大家知道,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为了更好的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工作,有必要对与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紧密相关的规划专业术语(主要是“一书三证”的概念)进行简单的讲解。,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一)概述: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是指城

9、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确定建设用地定点位置、面积、范围,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称。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开发强度、开发时序进行管理和调控,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确保城市规划得到执行和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所称的建设用地是指当前建设的建设用地,包括规划的建设用地、正开发的建设用地和已经使用的建设用地。(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原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应当遵循中华人民

10、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原则内容包括:1、有效控制各项建设合理使用规划区的土地(控制土地使用性质和控制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确定建设用地位置和范围。主要是通过审核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确定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等。3、调整城市用地布局。依法调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城乡规划。4、核定土地使用其他规划管理要求。除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使用强度外,还应根据城市规划对土地使用提出其他规划要求,如是否有规划道路穿越,是否设置绿化

11、隔离带等。,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五)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手段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的一个行政许可事项。规划选址的对象是以划拨用地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或对城市规划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是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据审定的各层次和各项专业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等)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审查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初步核定建设用地规模。,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2

12、、提供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以及建设工程提出的引导和控制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的规定性和指导性意见。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配置原则等相关控制指标和要求,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划条件一般包括规定性(限制性)条件,如地块位置、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建筑

13、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场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控制指标等;指导性条件,如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与风格、历史文化保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规划条件强化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的引导和控制,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基本要求,从而为实现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核心手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要法律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

14、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一)概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在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础上,对处于工程阶段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概念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审核规划方案、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管理。因此,依法对建设工程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重要行政职能之一,也是城市规划管理日常

15、业务中最大量和主要的工作。,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目的和任务1、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有序地进行建设。2、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3、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4、综合协调对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促进建设工程的建设。,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建设工程类型繁多、性质各异,归纳起来可以分为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三大类。这三类建设工程形态不一,特点不同,规划管理需有的放矢、分别管理。(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实施城

16、乡规划法制管理的又一基本手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作用:一是确认城市中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确保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作为建设活动进行过程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三是作为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内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设是违法建设,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五)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手段: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等。,(六)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1、建设工程规划

17、条件核实的定义: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我们通常称之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什么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房产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是指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

18、相关法律及技术标准、规范,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的相关图件为根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复核和确认的准行政许可的行政行为。,(六)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作用对建设工程竣工开展规划条件核实管理,是项法定的、必须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1)、建设工程竣工后,由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规划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一并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基本要件。两证齐全,房产部门方可办理房产登记和发证。,(六)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内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

19、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时,应对照原审批文件和图纸,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建设情况、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位置、间距、层数、标高、平面、立面、外墙装饰材料和色彩、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临时施工用房、施工场地等进行全面核查,并作出验收记录。,(六)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4、申请条件建设工程完成并具备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后,建设单位应向核准建设项目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报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规划条件核实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两类分别进行审查核对。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2、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3、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包括变更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

20、、建筑结构、设备的容量等)和配套设施行为;4、已完成配套工程;5、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已拆除。,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一、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受理范围1、规划局窗口办文制度:窗口办文是我局业务办文的一种规范化制度,凡我局受理审批的业务文件原则上从报建窗口进出,来文单位只需按要求填写有关申请表格,提供必备材料,报办文窗口受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办文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市重点工程、特殊项目等特殊公文,按规划局制订的有关重点项目实施意见办理。办文时间按工作日计算,办文时限内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办文查询:申报单位对办文程序、办文进展等疑难问题,可到规划局办文窗口直接查询,也可到

21、业务科室电话查询。,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2、窗口受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建设单位均应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报建窗口报建,由窗口负责审查和受理报建申请,核发规划许可文件。3、科室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申请,由市规划局规划设计科负责受理和办理,核发规划方案审查批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申请,由市规划局法规科负责受理和办理,由窗口核发规划批准文件。,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二、一般规定1、报建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查验、签收并填发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

22、项目预报建受理申报表,经审核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件的予以受理,并将所有规划报建资料交业务科室办理。2、建设项目报建审批规划管理各阶段,经签发的规划许可证件(含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建设单位原则上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报建窗口领取。,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三、规划报建程序(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1、审批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说明大型专业市场用地,大型工业用地须履行规划选址定点程序,进行项目选址.2、审批依据:(1)、中

23、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南省实施办法;(3)、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3、申报材料:(1)、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份;(2)、取得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意见;(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4)、工业项目或其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须提交环保报告、消防安全报告、卫生防疫和其他特殊要求的相关批准材料各一份;(5)、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1/500或/1000现状带规划控制线的地形图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一份;(6)、必要情况下需出具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论证报告;(7)、规划要求提供的

24、其它材料。,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4、报建办理程序:(1)窗口预审受理。建设单位报建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报建窗口领取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预报建申请表;(2)建设单位按报建表的内容和要求认证填写,并按要求递交有关申报材料;(3)、窗口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要求的,进行预登记受理,统一编号,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并将规划报建资料档案袋转交用地科。(4)科室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用地科组织现场踏勘,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5)、局规划业务会论证研究;(6)、属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按分级审批的原则上报相

25、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7)、决定。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8)、窗口出件。按规定要求公示后,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选址蓝线图、关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9)、公告审批结果。5、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日。,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与办文结果领取,(二)规划条件的办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规划条件是直接导控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设计的法定规划依据,是规划编制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定的重要依据和应当遵循的准则

26、。1、审批范围:(1)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指需要新征用地或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即市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招、拍、挂之前,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须对出让的地块提供用地规划条件。(2)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二)规划条件的办理,2、明确项目办理的主体(1)市国土资源局为项目建设的前期法律主体,须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涉及旧城改造的,各城区政府为旧城改造项目的立项、实施主体,由各城区政府提出项目改造的用地性质、规划范围及拆迁安置初步意见,分别报市规划局申请规划选址、报市房产局和市发改委进行立项、备案。(2)属国有企业改

27、制项目用地的,由市国资委或红湘公司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3)依法按照程序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建设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4)规划依据。规划地块有控规的,对照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规划地块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先作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周边路网应明确),市规划局结合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局部小地块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由项目牵头或协调单位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结合地块先作出初步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市规划局结合初步设计方案及衡阳市城乡规划行政技术准则(试行)的技

28、术指标提出用地规划条件。(5)工业项目按照工业用地使用方案,市规划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含容积率、用地规模和布局等)。,(二)规划条件的办理,3、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南省实施办法;(3)、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划管理办法。4、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主体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的函件。(2)、项目涉及到有关部门审查意见;(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4)、申请用地所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规划用地性质、主要规划技术指标的图则成果,附电子文件)(5)、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1/500或/1000现状带

29、规划控制线的地形图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一份;(6)、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一份;(7)、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二)规划条件的办理,5、报建办理程序:(1)窗口预审受理。项目办理主体(建设单位)报建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报建窗口领取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预受理申报表;(2)项目办理主体(建设单位)按申报表的内容和要求认证填写,并按要求递交有关申报材料;(3)、窗口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进行预登记受理,统一编号,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并将规划报建资料档案袋转交用地科;(4)科室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用地科现场踏勘,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

30、初审意见;须论证的组织专家及相关管理单位进行论证。,(二)规划条件的办理,(5)、局规划业务会论证研究;(6)、须报市政府批准的项目,按分级审批的原则上报市政府审批;(7)、审定、决定。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审批决定。(8)、窗口出件。按规定要求公示后,核发规划条件证件: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设计范围附图(蓝线图)。(9)、公告审批结果。5、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办理,1、审批范围:(1)、新建、迁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及有关内容的建设项目。2

31、、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南省实施办法。,(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办理,3、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规划许可报告一份;(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件各一份(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一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验审原件,提供复印件);(4)、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到消防、环保、市政、绿化、文物、安全监督等部门的,须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一份;(5)、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一份,(6)、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1/500或1/1000

32、现状带规划控制线的地形图一份及其电子文档一份;(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需提供三证(房地产企业登记证、开发资质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副本)、工商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只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办理,4、报建办理程序:(1)窗口预审受理。建设单位报建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报建窗口领取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预受理申报表;(2)建设单位按申报表的内容和要求认证填写,并按要求递交有关申报材料;(3)、窗口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33、的、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进行预登记受理,统一编号,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并将规划报建资料档案袋转交用地科;(4)科室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用地科现场踏勘,确定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办理,(5)、局规划业务会论证研究;(6)、须报市政府批准的项目用地,按分级审批的原则上报市政府;(7)、审定、决定。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8)、窗口出件。按规定要求公示后,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9)、公告审批结果。5、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

34、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四)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主要审查方案设计中关于总平面布局、建筑总面积及其功能组合、建筑退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及其对外交通的道路连接和市政管线的接口、消防通道的设置等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证的规定。1、申请条件:已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各项工作,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单位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或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后,向市规划局送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南省实

35、施办法。,(四)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办理,3、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报告一份;(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各一份(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一份(验审原件,提供复印件);(4)、建设项目涉及到消防、环保、市政、绿化、文物、气象、安全监督等部门的,须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一份;(5)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6)、规划设计方案、效果图及其设计方案电子文档一份;(7)、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1/500或1/1000现状带规划控制线的地形图一份及其电子

36、文档一份;(8)、专家论证、评审的意见一份;(9)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需提供三证(房地产企业登记证、开发资质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副本)、工商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只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0)、规划要求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指标复核报告等其它材料。,(四)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办理,4、申请办理程序:(1)科室受理。建设单位报建人员持报建材料到市规划局设计科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2)、设计科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进行登

37、记受理,统一编号,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4)科室审查提出初审意见。设计科现场踏勘,确定用地位置、建筑总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5)组织论证。组织专家、相关职能单位进行论证;,(四)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办理,(6)、局规划业务会论证研究;(7)、须报市规委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按分级审批的原则和程序上报市规委审议;(7)、审定、决定。签发审查意见,作出行政审批决定。(8)、科室出件。按规定要求公示后,设计科核发规划审查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9)、公告审批结果。5、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38、(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的办理,1、审批范围: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2、许可条件:(1)、取得由市规划局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面图);取得市规划局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初步红线和市规划科技信息中心建筑施工图技术经济指标核算意见;(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3、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南省实施办法。,(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的办理,4、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一份;(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

39、使用原有土地且不改变用地性质及名称的除外);(3)、土地权属证件一份(验审原件,提供复印件);(4)、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到消防、环保、市政、绿化、文物、产权、安全监督的,须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一份(5)、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件各一份;(6)、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1/500或1/1000现状带规划控制线的地形图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一份;(7)、建筑施工图两套、建筑施工图电子文件及效果图一份;(8)、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以一份);(9)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需提供三证(房地产企业登记证、开发资质证(副本)、工商营

40、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副本)、工商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只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0)、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的办理,5、申请办理程序:(1)窗口预审受理。建设单位取得市规划局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红线和市规划科技信息中心建筑施工图技术经济指标核算意见后,报建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报建窗口领取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预受理申报表;(2)建设单位按申报表的内容和要求认证填写,并按要求递交有关申报材料;(3)、窗口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条件

41、要求的,进行预登记受理,统一编号,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并将规划报建资料档案袋转交工程科;(4)科室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工程科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建设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规模,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的办理,(5)、局规划业务会论证研究;(6)、须报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按分级审批的原则上报市政府审定;(7)、审定、决定。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8)、建设单位缴纳相关报建费用。(9)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10)、窗口出件。按规定要求公示后,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关于核发建设

42、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11)、公告审批结果 6、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7个工,(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办理,1、审批范围:(1)、市政管线、管道、架设线工程;(2)、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工程;(3)、其它市政工程。2、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南省实施办法。,(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办理,3、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市政工程)一份;(2)、市政工程(管线)施工图二套及管线工程设计说明一份(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分别盖章);(3)、管线工程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人防设施

43、、河道、建筑物,以及设计消防、净空控制和其他管线的,须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一份;(4)、市规划设计院1/1000或1/2000现状带规划控制线的地形图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一份;(5)、需划拨、征用土地或拆迁房屋的,加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6)、涉及市政建设工程方案的,须报送经审定或论证通过的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件、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各一份;(7)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以一份);(8)、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办理,4、申请办理程序:(1)窗口预审受理。

44、建设单位报建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报建窗口领取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预受理申报表;(2)建设单位按申报表的内容和要求认证填写,并按要求递交有关申报材料;(3)、窗口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进行预登记受理,统一编号,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并将规划报建资料档案袋转交市政科;(4)科室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市政科现场踏勘,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市政工程(管线)平面位置;,(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办理,(5)组织论证。须专家论证的,组织专家、相关职能单位进行论证;(6)、规划业务会研究论证(7)、须报市政府批准的建

45、设项目,按分级审批的原则上报市政府审定;(8)、审定、决定。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9)、建设单位缴纳相关费用。(10)、窗口出件。按规定要求公示后,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关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11)、公告审批结果 5、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日。,(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办理,1、审批范围: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2、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湖南省实施办法。,(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规

46、划验收)的办理,3、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报告一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各一份(验审原件、提供复印件);(3)、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附件一份;(4)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以一份);(5)、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竣工图一套;(6)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一份;(7)、经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各一份(彩色效果图);(8)、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办理,4、申请办理程序:(1)科室受理。在取得辖区规划分局初步审查意

47、见后,建设单位报建人员持报建材料到市规划局法规科提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审查申请;(2)、法规科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进行登记受理,统一编号,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3)科室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法规科组织业务科室现场验收,核实建设工程的建筑总面积、建设项目外部及配套公建等建设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办理,(4)组织论证。须专家论证征询意见的的,组织专家、相关职能单位进行论证、征询意见;(5)、规划业务会论证研究;(6)、审定、决定。签发审查意见,作出行政审批决定。(7)、科

48、室出件。按规定要求公示后,法规科核发规划验收证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附图;(8)、公告审批结果。5、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第四部分 当前规划报建工作衔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制性很强的工作,国家和地方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过程中,真的有很多情况是容易忽略或是说很难预计得到的,希望大家要勤于思考,多多交流。,第四部分 当前规划报建工作衔接,一、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一)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详细规划

49、之一,对其进行审查是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联审会议形式进行审查。一般项目在总平面图批准后不再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可直接进入初步工程红线设计。(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一般项目在总平面图批准后不再进行建筑方案审查,但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公共投资项目、重要建筑和复杂建筑应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联审会议形式进行方案审查,但建筑设计方案涉及对市规划局已批准的总平面图有调整的,应先经市规划局履行总平面调整审批手续。,一、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三)市政工程方案审查市政工程方案主要涉及选址

50、、线形比较、标高衔接、等级确定、管线走向等规划技术问题。为确保市政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市政工程方案阶段成果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联审会议形式进行审查。(四)方案审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过程复杂,涉及相关标准要求也不少,在此需要提请大家注意避免出现以下情况:(1)申报的设计资料不齐全,设计方案的深度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划的技术规定甚至出现错误;(2)选择的设计单位或人员不当,设计方案与规划条件及规划要求差距很大,不能很好地协调规划技术标准、建设单位要求及政府要求三者之间的关系,导致方案调整的工作量大,审批周期长;(3)设计方案未能很好兼顾总平面布局、日照分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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