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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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派出机构,部机关有关司局:为保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的现势性,掌握2023年度全国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

2、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的数据准备,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通过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步开展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各地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

3、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同时,各地要以“三区三线”成果为基础,重点梳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情况,及时对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二、总体要求(一)提高认识,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这项基础性工作,秉持坚持党中央精神,坚持国家立场,坚持权责对等和严起来”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分阶段分层级”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国土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本区域国土调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调查、举证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耍对各县级调查单元的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二)严明

4、纪律,确保耕地实至名归。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中的耕地数据是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基本依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地类认定标准和调查规程查清耕地变化,特别是严格新增耕地认定,实事求是做好耕地地类变更工作。对于实地已转为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耕地流出地块,按现状变更地类。对于实施整改恢复的耕地地块,以2024年2月8日汇交省级初报成果为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且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仍按耕地认定(二级类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已完成整改且实地现状已达到平整或翻耕起垄等具备耕作条件状态,但尚未种植或未出土长苗的,可以承诺举证方式仍按耕地认定,

5、并录入推(堆)土图层;未完成整改的,按整改前现状变更地类,待整改完成后,纳入相应年度变更调查。对于新增耕地地块,实地应为已种植粮棉油糖菜或饲料饲草等农作物,如实地现状为已平整或翻耕起垄等具备耕作条件状态,但因播种季节、物候期和特殊天气等原因,暂无法举证的,可采用承诺举证方式按耕地认定。上述采用承诺举证方式的地块,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补充符合耕地认定要求的举证照片。不得将计划开垦和计划恢复等情形的地块、日常变更涉及新增耕地或恢复为耕地的地块以及因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的地块,以承诺举证的方式认定为耕地。(三)加强组织,统

6、筹安排各项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形式组织实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组织做好宣传、培训、确定承担单位、实施具体调查、举证、核查等各项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加强与林草主管部门的沟通,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及时转送部下发的地类变化信息中涉及林地、草地、湿地的监测图斑,共同做好相关地块的实地调查、举证和核查工作。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7、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将已举证核实的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情况纳入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各相关组成部门,应通力配合,共同完成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将耕地卫片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等工作成效涉及地类变化的,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未纳入的在相关工作考核时将不作为当年工作成效。各级

8、耕地保护监督部门要对耕地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认真排查耕地违法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要落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和新增耕地核实督导责任,对采用承诺举证方式的耕地图斑进行审核,督促落实承诺并补充举证,及时将整改和举证结果反馈调查部门。同时,继续牵头组织实施好对耕地资源质量成果的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各级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发现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对其中属于违法建设的要及时查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调查部门。(四)落实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参照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认真对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涉及的经费进行测算,并按照土地调

9、查条例中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协调将相关经费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因预算不足影响工作开展。三、质量评价部将继续对省级及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质量,以及省级成果提交进度情况开展评价。国家级核查成果质量评价对县级和省级分别进行。对县级调查成果设建设用地图斑、耕地图斑2个单项差错率和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指标,按3项差错率均低于2%为合格;对省级调查成果按县级成果不合格比例进行评价,不合格比例不超过省内县数的5%为合格。数据库质检不通过的图斑、日常变更国家级核查发现的错误图斑和承诺举证未落实的图斑,一并纳入相应的差

10、错率统计。四、进度安排2023年12月15日前,部组织开展遥感监测工作,采集覆盖全国的卫星遥感影像,提取年度新增变化信息并陆续发给地方。2024年1月15日前,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完成补充报备用地管理信息;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2月8日前,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省级检查和整改工作,向部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5月15日前,部组织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国家级外业核查、数据库修改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部组织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国土变

11、更调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6月15日前,部组织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O根据工作需要,部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并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作了进一步修订,随本通知一并印发执行。各地耍加强统筹,注意总结,积极推广确保调查成果真实性、加快工作进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部。附件:1 .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2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3年9月25日附件1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一带格式的:字体:(默认)Calibri,

12、(中文)宋体,五一号,#加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和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为做好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以下简称“2023年度变更调查“)与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以下简称“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相关成果,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掌握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做好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13、工作。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二、工作任务(一)开展遥感监测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需要,部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公益卫星遥感影像为主、商业卫星遥感影像为辅、航空遥感影像为补充;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初始调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加工制格式的:字体: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B作分县(市、区)正射影像图;利用正射影像图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进行比对,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分类提取遥感影像特征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不十/t式的:字体:OW宋体字体颜色:自动gI致的变化图斑;对日常变更图斑进行复核,提取最新影像特征与日常变

14、更图斑地类明显不一致的变化图斑;监测数据库中的“推(堆)土区拆除未尽区”光优板区三个单独图耳/gg:字体S)宋侬的体颜色:自动变化状况;监测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上传图斑范围内变化情况;汇总整理监测成果,分县(市、区)制作2023年度全国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按照“完成一批、检查一批、分发一批的原则下发地方辅助开展变更调查工作。(二)用地管理信息下发部组织整理在部综合监管平台备案的2023年度农转用建设用地项目图斑、补充耕地项目图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图斑、临时用地图斑等各类管理信息,及时下发各地辅助开展变更调查。各地应根据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

15、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类报备信息补充备案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三)开展实地调查举证与建库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举证、自检和数据库建库工作,并对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要通力配合,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做好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及不一致图斑的实地举证和地类认定工作,并积极落实对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结果的整改等工作。各县级调查单元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2023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

16、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有条件的地方可自行采集标准时点前后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数据,通过比对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日常变更审核结果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内业补充提取2023年度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自行采集生产的遥感正射影像图应与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一同报部,用于国家级核查等工作。各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通过“国土调查云及时在线提交;日常变更图斑经与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核实确认一致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重复实地举证;

17、日常变更图斑与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不一致的,需再次实地调查举证。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的,除林草j专项调查监测/1中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已举证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核查通过的之外,其他均应由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赴实地开展举证和地类认定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自检合格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开展省级全面检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区域调查成果的核查把关,并对本区域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组织专业队伍对各县级调

18、查单元的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县级调查单元补充完善,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并于2024年2月8日前将通过省级全面检查合格的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报部。(五)开展国家级内业核查与数据库质量检查部组织专业队伍,结合年度遥感监测、地类核查结果,对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国家级内业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一是初报成果质量分析评价。利用日常变更图斑和年度变更调查地类核查结果,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初报成果质量分析评价。二是内业核查。结合相关资料,对图斑地类、边界、属性及单独图层等开展全面核查。对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反馈地方实地核实整改或补充举证,并对整改成果开展国家级内业

19、复核。三是数据库质量检查。使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按照数据库质检规则,对数据库成果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反馈地方修改完善。(六)开展国家级外业抽查核实对国家级内业核查仍有疑问的图斑,部组织开展“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图斑责成地方整改。(七)更新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部组织专业队伍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质量检查和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工作,将质检合格的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成果入库,最终形成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八)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以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及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

20、合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开展国家级数据质量检查、更新入库与汇总分析等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资源质量变化情况。(九)变更调查国家级汇总与数据共享基于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部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国家级汇总与专题套合分析,形成2023年度各类统计口径/1的国家级汇总分析数据;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产品加工与共享服务工作,向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十)调查成果质量评价部根据初次国家级全面核查与数据库质量检查结果,对省级及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日常变更图斑审核

21、情况、承诺种植新增耕地落实情况等跟踪图斑)进行质量评价。(十一)日常变更在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各地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适时开展日常变更。部根据报送情况及时开展成果核查(核查结果由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通过“国土调查国家核查进度查询系统反馈),并在年底组织开展日常变更复核工作。各地根据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变更结果核实与报送工作,经地市级、省级全面核查通过后报部。各地应根据当地国土利用特点,梳理总结纳入日常变更的图斑类型,对于水田临时改作旱地等不能反映全年度变化情况,以及年底前以及可能出现新变化的,一般不纳入日常变更部将组织汇聚

22、集成2023年度日常变更成果,分发遥感监测生产单位进行卫星影像复核,避免监测重复提取。对于复核发现影像特征与日常变更结果不一致的,纳入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三、工作程序和方法(一)调查界线及技术指标2023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技术指标一致。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调查界线原则上以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界线为准。县级及以上级别调查界线如果发生变化(包括:名称、代码、界线位置)需要调整的,应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报部统一调整并下发各地作为调查控制界线。界线调整要求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执

23、行。(二)遥感监测1 .卫星遥感数据采集在2023年底前,部将全国划分为三个区域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用于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一类区主要包括“胡焕庸线”以东所有区域和西部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包括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东中部地区主要地级市市辖区,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和福建广东沿海地区、中东部主要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和经济活动发达地区,重点城市发展带,长江经济带沿线区域、东北林区、农作物主产区和西南部地区等,面积约425万平方千米。原则上使用亚米级遥感影像数据,对亚米级分辨率遥感影像未覆盖区域,采用航空遥感、无人机或2米级分辨率卫星影像补充。二类区主要包括

24、除一类区和三类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344万平方千米。原则上优先使用亚米级遥感影像数据,覆盖不足的以2米级分辨率自然资源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为补充。三类区主要包括西部沙漠、戈壁和藏北无人区等其他区域,采用2米级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对因云雾雪覆盖等原因确实难以获取有效影像数据的,可以利用5米级分辨率卫星影像作为补充。2023年度遥感影像采集时间主体时相为2023年8至11月份,同一行政区域的监测周期总体上应稳定在一年左右。遥感影像数据质量要求及数据分发原则按照2023年度全国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技术方案执行。2 .正射影像图制作和变化信息提取以“三调,初始调查正射影像及其他高精度纠正控制资q,

25、H格式的:字体:幻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制高程数据等为基础,加工制作分县(市、区)的2023年底的正射影像图。利用正射影像图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进行比对,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包括上一年度未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图斑以及其他跟踪图斑、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上传图斑、设施农用地备案图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备案试点整治范围地类变化图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范围地类变化图斑、耕地卫片监督图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成果范围内地块图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地块图斑和地方上报的红树林地变化图斑等,分类提取2023年度国土/F格式的:字体:“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利用变化图斑。一是疑似新增

26、建设用地监测。监测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为非建设用地但影像特征为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含新增建设推堆土、设施农用地改变用途)的变化情况,/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黄分类型提取疑似新增建设图斑。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二是耕地流出变化监测。监测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为耕地但影像特征为明显非耕地的变化情况,分类型提取疑似耕地流出变化图斑,并对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情况进行标注。三是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变化监测。监测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为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变化情况,分类型提取疑似拆除和复耕复绿等变化图斑。四是非耕农用地变化监测。监

27、测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为园地、林地、草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变化情况,分类型提取影像特征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明显不带格式的:字体: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一致的变化图斑。五是未利用地变化监测。监测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为未利用地的变化情况,分类型提取影像特征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明显不一致的变化图斑,重点提取/人类活动导致的变化。六是新增围填海监测。依据2022年和2023年两期正射遥感影像,结合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分类型提取影像特征为新增围填海的图斑。七是日常变更图斑核实。核实日常变更图斑地类与最新影像特征的一致性,分类型提取明显不一致的变化图

28、斑。八是单独图层变化监测。监测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推(堆)土区光伏板区”“拆除未尽区三个单独图层M,/T格式的:字体文)宋的字体颜色:自动设亘变化情况,分类型提取单独图层与影像特征不一致的变化图斑。(三)县级调查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1)工作底图制作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在部下发的2023年度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叠加以下图斑或矢量数据,制作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一部下发的2023年度遥感监测图斑;省级及以下202,/带格式版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叼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图斑(包括耕地卫片监督、林草显调查监测,及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4/M的:

29、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叼制、生态修复、督察执法等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部下发的2023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包括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等矢量数据。涉及日常变更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用地管理信息,按季度及时更新下发;用地审批信息根据地方报备进度分批次下发,最晚一批于2024年1月20日前下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收集尚未报部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撇村等。尚未报部备案的,应于

30、2024/一式的:字体:2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年1月15日前完成备案,后续相关套合分析以已报部备案式的:字体:仲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B的信息为准。不属于应报部备案的,应按佐证材料在汇交成果时一并提交,以便后续核查工作参考。2022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以往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等)。部下发的日常变更图斑。地方自主发现的其他变化图斑。(2)外业调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倜查图斑,反实地,逐图/1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LZ2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属性、废弃

31、属性、耕地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类型、单独图层等各类信息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和调查。依据实际调查成果,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土地综合整治等自然资源管理成果,更新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城镇村范围、”推(堆)土区,光伏板区”“拆除未尽区”等单独图层范围,形H”制式的:字一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B2023年度相关单独图层。2023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方式、主要用途、经营特点和覆被特征等因素认定地类,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2/F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呵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

32、的答复等保持一致。其中,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下:关于耕地调查对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为非耕地,2023年度现状为耕地的图斑(以下简称新增耕地),达到耕地认定标准的,应全部按耕地调查。严格新增耕地认定,新增耕地现状必须是种植粮棉油糖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省 带格式的:7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菜及饲料饲草等农作物,且农作物必须出土长,苗。对于现状/是荒草、推土、翻耕起垄等未耕种状态的地块不得认定为新增耕地,应按现状调查。禁止仅依据土地综合整治验收文件或以承诺整改复耕、计划整改复耕等方式认定新增耕地。对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耕地图斑(,含当方上字体:

33、(中文)宋体,,体颜色:嬴呵日常变更已核定的新增耕地)发生新变化后,又整治拟恢复为耕地的,如实地现状已达到平整或翻耕起垄等具备耕作条件状态,但因错过种植季节暂未种植而无法提供实地出土长苗举证照片或年内更新种植状态举证信息的,仍按耕地调查,并录入推(堆),土图层持续跟踪。对于其他实地现状已达到平整或翻耕起垄等具备耕作条件状态,但因错过种植季节暂未种植而无法提供实地出土长苗举证照片或年内更新种植状态举证信息的,可采用承诺种植的方式举证,先按耕地调查。对于计划整改复耕等尚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图斑,不得采用承诺种植的举证方式调查为耕地。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 带格式的:?体:(中

34、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次置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 带格式的:7体:(中文)末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以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由县级耕保部门逐图斑梳理和确认,同时提交由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的承诺说明,保证相关地块能够在规定时限前达到出土长苗的要求,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负责提供实地举证照片,由县级调查部门汇总后提交。对新增耕地,根据实际情况标注“林区耕地”“牧区耕地沙化荒漠化耕地”“石漠化耕地”“盐碱化耕地等细化属性。“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由部统一标注。对于河道、湖区范围有调整的,应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整体制作河道、湖区范围调整方案,经省级自然资源和水利主管部门共同

35、认定报部审核后由部组织调整。已标注“林区耕地”牧区耕地”“沙化荒漠化耕地”“石漠化耕地”的,不得删除耕地细化调查属性。关于种植属性,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乡村基层人员沟通,了解耕地种植情况,并组织技术人员外业核实、内业上图,更新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耕地种植属性。对于采伐更新造林过程中临时耕种形成的新增耕地,标注“2023采伐更新”图斑属性。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中“对于退耕还林工程范围内尚未达到成林标准的,调查为耕地并标注,林粮间作,属性”的要求,对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成果,对耕地种植属性标注情况进行梳理。对于在第二轮退耕还林还

36、草落地上图成果范围内,实地为间种和套种果树、林木但尚未达到林地园地认定标准的图斑,按耕地调查,耕地种植属性统一标注为“林粮间作对于在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成果范围外,原标注为“林粮间作“,且实地为间种和套种果树、林木但尚未达到林地园地认但已达到林地园地认定标准的图斑,按林地或园地变更地类。不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备案范围内的新增耕地的田坎系数必须与报备的田坎系数一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归并田块、削减田坎新增耕地的地块,须重新计算和更新出坎系数,以整理前后实测田坎净减少面积作为新增耕地面积。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和有关审核资料,在项目实施前期和后期,在项目范围内开展两次耕地图斑中田坎和其他

37、线状地物面积实地测量,计算和更新田坎系数,形成统一规范的田坎系数更新报备材料,省级对田坎系数更新实地真实性负责;项目区内其他类型的新增耕地可采用实测田坎方式或沿用报备的田坎系数计算田坎面积。因灾毁导致耕地变为未利用地且难以复耕的,须待灾毁情形稳定后,提供相关灾毁媒体报道和实地举证照片等,并标注“2023年度灾毁”图斑属性。对于因洪水淹没导致种植的农作物受损但耕作层未损毁的,不得变更地类。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关于其他农用地及单独图层1)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为耕地,实地现状为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的,按现状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标注相应的恢复属性。2) 2022

38、年度及以前已标注了恢复属性的园地、林地、ufr,lLtfctI1IL心,14八UjMTH”、/1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草地、玩塘水面的图斑,实地地类发生变化的,需按照现状/1变更地类,并根据实地现状更新相应的恢复属性。2022年度及以前标注为“即可恢复属性的图斑,按照“三调”技术认定/1M的:字体:W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标准,经实地评估后认定为“工程恢复的图斑,需更新该类图斑的恢复属性。2022年度标注为“工程恢复”的图斑,现状未发生变化或果树林木等未采伐更新的,不得将恢复属性变更为“即可恢复3) 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涉及以下3种情形的园地和林地,且2023

39、年地类未变化的,由县级林草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2023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实地,逐图斑倜查举证后,对相关的园地和林地二级地类图我:/进行细化树种类型属性标注:一是实际种植油茶、油橄榄、文冠果和油棕的,标注“木本油料”属性;二是实际种植油桐、杜仲、厚朴、银杏、黄柏、乌柏、棕桐、白蜡树、栓皮株的,标注“工业原料”属性;三是实际为自然生长、非规模化集约经营种植核桃和板栗的,标注“干果经济”属性,集约经营规模化种植核桃和板栗的,不标注属性。上述涉及标注树种类型属性图斑的地类暂保持不变,对于部分符合标注要求的,可根据最小上图面积标准分割图斑。4)直接用于经营畜禽、水产养殖、种植作物的生产设

40、施用地或辅助生产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调查,已按建设用地供地的按照工业用地调查;新增建(构)筑物图斑内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作物的,按照种植作物类型分别调查为耕地、园地或林地等。2023年起,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建立“工厂化种植”单独图层,对于在设施农用地或工业用地中,采用工厂化模式种植食用农作物的,按生产设施实际用地范围录入“工厂化种植”图层。关于建设用地及单独图层道路已建成通车的,按征地范围调查,同时应将公路路面范围录入到2023年度数据库“路面范围”图层。正在施工的道路图斑,路基已形成的部分按道路调查;现状为推(堆)/L士的,应按推(堆)土区有关要求调查。/ 带格式的:字体:(中文

41、)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实地为拆除(瓦砾状)、未复耕复绿或未作为其他用途的,按照原建(构)筑物地类调查,并在“拆除未尽区喟层/T式的:字体S)宋体-字体皿自动表示;实地为推(堆)土状态的,按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rll业、由小乂“必7Ui-LrT,n-后八工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据库地类倜查,并在“推(堆)土区”图层表不,但位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信息范围内,有明确建设用途的,按相应建设用地调查。现有“推(堆)土区”图层和“拆除未尽区不式的:字体S)宋体字体颜色:自动叼图层范围内,实地发生变化且能够明确用途的,按相应的现状地类变更,并同步在相应单独图层内删除。新

42、增光伏发电项目中,配套设施用地按工业用地调查;光伏板阵列用地按地表地类倜查;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1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按农村道路调查,其他道路按相应建设用地调查。按照新增光伏板阵列用地范围建立“光伏板区”单独图层;对已拆除灭失的光伏板阵列用地,应在“光伏板区”单独图层删除,按地表地类调查。其他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为耕地,现状为生长牧草或杂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按草地调查。一是位于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成果范围内,现状为杂草的,按草地调查,不标注恢复属性;二是实地为冲沟或沟壑,按其他草地调查且须标注“工程恢复“属性;三是现状为绿化草地或种植草皮(不含公园绿地)

43、的,按其他草地调查,绿化草地图斑应标注“即可恢复”属性,种植草皮用于售卖的图斑应标注“工程恢复”属性。对于原地类为盐碱地的图斑,若现状植被覆盖度超过5%,应按草地调查。(3)调查举证县级可采用实地举证(含无人机举证)、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遥感影像举证等方式开展图斑举证工作。实地举证内容与方法县级调查单元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和万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举证照片或视频。举证照片与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使用自主举证平台的省份,应依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举证

44、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并提前与部联系接口转换事宜,确保所有举证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均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为减轻地方重复举证工作量,在2023年度各类监测工作中利用“国土调查云”已经举证的图斑,若2023年底的遥感影像特征与图斑举证照片反映地类一致的,不需要重复举证;/利用地方自建平台已举证的图斑,需按照国土调查实地核实举证技术要求,将2023年度内的各类图斑举证照片转换并上传到“国土调查云“平台即可;若2023年底的遥感影像特征相比图斑举证照片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举证。图斑举证要求1)各地要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对于年度变化图斑,影像判读地类明显能够支持更新图斑地类的,无需实地举证;影像

45、不能明确地类或更新地类与影像判读地类不一致的,应逐一拍照举证;对于新增耕地需拍摄种植作物特征照片,并填与种植作物类型;对于人工拍摄困难(,含因季节性原因无/法到达进行人工拍摄)的图斑,可采取无人机举证、连续图斑分段举证、类似图斑典型举证、局部航飞影像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采取无人机举证的,应符合“互联网+”举证系统的接口技术要求;采取连续图斑分段举证的,应限于线状图斑的典型区段,对于线状图斑的非典型区段应逐一举证;采取类似图斑典型举证的,应限定在同一地貌单元或同一地类图斑邻近的连续区域,影像特征一致的,如山区同一平坝范围内耕地、园地,或同一农场范围内统一修建、规律分布、形态一致的看护房等,不得随

46、意扩大类似图斑典型举证范围,更不得以行政区域为范围采取同一类型图斑典型举证;采取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黄局部航飞影像举证的,应采用时相新于部下发的遥感监测影像资料,将局部影像拼接成县域影像图(影像未覆盖区域留白),经测绘质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报上级核查使用,不得采用局部影像截图录入“互联网+”举证系统的方式;对于因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原因,暂时无法进入内部拍照举证的设施农用地,以及因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原因暂时无法开展外业举证的,可采取承诺举证的方式,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并承诺涉及图斑的调查地类及标注信息的真实性,.待突发公共事件或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结束后,再补充

47、干/证。采取承诺举证方式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后期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将按照弄虚作假严肃处理。对于采用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因降雪等天气原因或其他自然灾害原因实际无法开展补充举证的,必须在举证信息表的类举标注字段,填写“类型举证M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叼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积雪覆盖”“按规程无需举证”或“无法到达等情况,未填写相关情况的视为未举证。对于人类活动较少区域、调查人员实际无法或极难到达的特殊地区的举证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特殊地区举证方式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2号)执行。2)用高清影像举证的县(市、区),应提交省级测绘部门检查合格的整个县(市、区)的高清影像和检查报告。采用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的,所有类举的图斑均需挂接类举照片,不符合类型举证要求的(如影像特征不一致、举证区域非集中连片等),不得采用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无法到达”等图斑将列入下一年度的跟踪图斑。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图斑,在行政区划调整前已经举证的,可以通过“国土调查云”共享举证照片,无需重复举证。3)举证照片应在实地选择正确方向拍摄,应能足以说明调查地类与影像特征不一致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举证照片应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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