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财务会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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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建财务会计,一、基本建设会计的基本概念基本建设是指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包括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和简单再生产。具体地说,基本建设就是利用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将一定的物质,如材料、设备等转化为固定资产的过程,从而增加新的固定资产和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基本建设会计又称为建设单位会计,它是应用于建设单位的一种专业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建设单位的资金及其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基本建设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基本建设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是建设单位会计的基本职能。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正确、及时地记录各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取得、形成、使用和退出情况

2、,即通常所说的记账。通过记账工作,可以了解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投资的来龙去脉;第二、真实、准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即通常所说的算账。建设单位会计在核算和监督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成本的计算,通过成本计算,可以检查建设单位各种成本计划和基本建设预算的执行情况;第三、按期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即通常所说的报账。通过对会计报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找出建设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二、建设单位会计的对象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概括说来就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

3、和资金运动。因此,建设单位会计的对象,就是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和资金运动。(一)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1.无偿性资金来源。它是指建设单位使用后不需要归还原拨款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基本建设预算拨款是指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由各级财政部门无偿拨付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2)基本建设基金拨款基本建设基金拨款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从非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中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基金。(3)自筹资金拨款自筹资金拨款是指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自行筹集并经批准无偿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4)项目资本项目资

4、本是指国家专业投资公司以及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参股、控股等投资形式直接投资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5)上级拨入资金上级拨入资金是指有关投资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拨入的供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所使用的资金,包括拨给建设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6)项目资本公积项目资本公积是指经营性项目取得的项目资本公积,包括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7)基本建设其他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它是指主管部门转账拨给建设单位的进口成套设备的价款和有关费用。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它是指国家通过各主管部门拨给建设单位的,专门用于为完成压油任务而进行能源交通建设的一种专项拨

5、款。,器材转账拨款。它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将本系统其他单位的设备、材料通过转账方式调拨给建设单位无偿使用的一种基本建设拨款。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它是指实行财政贴息办法的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单位,所发生的高于现行基本建设贷款利率的借款利息,按规定由财政部门拨给的贴息资金。其他拨款。它是指除以上各项拨款外的其他各种基本建设拨款,如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或物资等。维护费拨款。它是指经批准停建和缓建的建设单位,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用于停建工程维护的基本建设拨款。它是一种特殊的基本建设拨款。,2.有偿性资金来源。它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银行或其他方面借入,使用后需要按期还本付息

6、的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基本建设投资借款是指建设单位为了完成基本建设计划,按规定向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基本建设资金。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借入的基本建设投资借款主要包括:“拨改贷”投资借款;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借款;部门统借基建基金借款;特种“拨改贷”投资借款;建设银行投资借款;煤代油投资借款;国外借款和其他投资借款。,(2)基本建设其他借款基本建设其他借款是指建设单位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除基本建设投资借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借款,主要包括国内储备借款和周转借款。国内储备借款是指建设单位为以后

7、年度储备设备或材料而向银行借入得一种专项借款。周转借款是指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建设单位,由于建设进度提前,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借款(或拨款)指标不足,而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一种专项借款。(3)企业债券资金企业债券资金是指生产企业拨给建设单位的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所募集的基本建设资金。建设单位使用的企业债券资金,应按规定计算应付利息,并应在工程竣工时分摊计入工程成本。,3.结算中形成的资金来源。它是指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结算过程中所获得的临时性资金来源。它是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因采购设备和材料、结算工程借款,与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本单位职工个人之间发生各种往来结算任务,而形成的应付未付款项。4.

8、建设单位内部形成的资金来源。它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从实现的基本建设收入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节余中提取形成的,留归建设单位使用的各种留成收入。(二)建设单位的资金占用1.货币资金。它是指存在于货币形态上的各种资金,主要包括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和现金等。,2.储备资金。它是指建设单位为了保证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而占用在各种物资储备上的资金,主要包括库存需要安装设备和库存材料等。3.结算资金。它是指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结算过程中被其他单位临时占用的资金,即占用在结算过程中尚未收回的各中预付及应收款项。4.在建资金。它是指占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已构成投资完成额,但尚未建成交付使用的未完工程上的资金。

9、5.建成资金。它是指占用在已经建成并已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给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上的资金。6.应收生产单位资金。它是指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建设单位,占用在应向生产单位收回的用基本建设投资借款购置或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种资产上的资金,即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7.固定资金。它是指建设单位占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上的资金,如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施工机械等。8.有价证券。它是指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占用在购入的国库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上的资金。(三)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一般要依次经过投资取得、投资使用和投资转销三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上表现为不同的资

10、金占用形态。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基本建设资金是分次地、陆续地进入建设单位的。建设单位为了完成基本建设计划所需的资金,并非在工程开工时一次全部投入建设单位,而是随着基本建设工作的进行,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分次地、陆续地投入建设单位。,2.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没有销售过程。因为建设单位组织建设的基本建设产品室以自用为目的,而不是为了对外销售,故其资金运动中没有产品的销售过程。3.建设单位的资金在运动过程中不发生增值。建设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它在投资取得阶段所取得的基本建设资金数额,与投资转销阶段所转销的基本建设资金数额是相等的,即在资金运动过程中不发生增值。4.建设单位的资金

11、运动是短暂的、一次性的。建设单位的资金运动仅仅经过投资取得、投资使用和投资转销三个阶段后,便退出了建设单位的资金领域,离开了基本建设过程,只进行一次运动过程即告结束,没有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三、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核算(一)基本建设拨款的核算为了管理好基本建设资金,国家指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为负责办理我国基本建设拨款的专业银行,一切基本建设拨款资金都必须通过建设银行办理。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银行及时提送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年度财务计划、工资基金计划、设计概算和施工合同等,并按期抄送会计、统计报表,作为拨款的依据。财政部规定基本建设预算拨款实行限额管理的办法。限额管理就是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申请在

12、批准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范围内,分次核定其拨款限额。各主管部门再根据各单位批准的基本建设财务计划,把核定的限额分配下达给各建设单位。各建设单位可在下达的拨款限额范围内,按照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向建设银行支用款项。各单位月末和季末的拨款限额结余,可以结转下期继续使用,年终的拨款限额结余,一般应予注销或根据当年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结转下年使用的手续。,1、为了核算和监督无偿性的基本建设拨款的增减变动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基建拨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项基本建设拨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等。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

13、建设的资金和物资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1)以前年度拨款、(2)本年预算拨款、(3)本年基建基金拨款(4)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5)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6)本年自筹资金拨款、(7)待转自筹资金拨款、(8)本年器材转账拨款、(9)本年其他拨款、(10)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11)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收到以限额方式拨入的各种预算拨款,借记“限额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以货币资金拨入的各种基建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借记“器材采购”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器材转账拨款,借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14、材料的建设单位,同时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通过上级转账拨出的设备、材料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的建设单位,同时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交回财政、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单位的拨款结余资金,借记本科目(“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各明细科目应做下列结转:(1)应将本科目所属“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器材转账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款”各明细科目的上年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

15、目的贷方:上年结转的“本年器材转账拨款”明细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应转入“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借方。(2)将本科目所属“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明细科目的上年贷方余额按批准数转入“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明细科目的贷方,未批准转入本年使用的部分仍保留在“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明细科目。,(3)将“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预算拨款”明细科目的贷方。(4)将“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科目的上年借方余额转入“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借方。(5)在作上述转账后,还应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上年借方余额(基建拨款部分),转入本科目所属“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借方。年度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批

16、准数与冲销数如有差额,应按批准数进行调整。批准数大于冲销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批准数小于冲销数的差额,用红字登记。本科目应按规定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3、另外,为了核算和监督建设单位收到投资单位以参股等投资形式直接投入的基本建设投资,建设单位应设置“项目资本”和“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项目资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支用款项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应于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借记“项目资本”科目,贷记“交付

17、使用资产”科目。工程竣工,将结余资金移交生产企业时,借记“项目资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资本”科目应设置“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规定的出资额,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收到投资者捐赠的现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收到投资者捐赠的材料物资,应按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或同类材料物资的市场价格,借记“库存材料”、“库存设备”、“设备投资”等科目,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项目完工

18、交付使用后,应于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借记“项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项目资本公积”科目应按形成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4、建设单位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原在“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核算,取消该科目后,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通过“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先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已收到的财政贴息资金进行调帐,即将“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和“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借记“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

19、以后收到财政贴息资金时,应冲减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二)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核算1.建设单位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建设投资借款的支出和偿还情况,应设置“基建投资借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包括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投资借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投资借款、向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国外借款以及其他投资借款。建设单位按规定从银行借入的国内储备借款和周转借款,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1)拨改贷投资借款:(2)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3)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委托借款:(4)部门统借基建基

20、金借款:(5)部门基建基金借款:(6)特种拨改贷投资借款:(7)建设银行投资借款:(8)煤代油投资借款:(9)国外借款:(10)其他投资借款:,2.为了反映建设单位与生产单位关于基建投资借款的结算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和“待冲基建支出”两个会计科目。“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是实行投资借款建设单位的专用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收回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并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建设单位将购建完成的资产,交付生产单位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同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科目。收到生产单

21、位归还的基建投资借款通知,借记“基建投资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建设单位用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节余偿还基建投资借款时,借记“基建投资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应交基建收入”、“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通知生产单位转账。,“待冲基建支出”科目是实行投资借款建设单位专用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已转给生产单位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已转给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冲转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实行财政

22、贴息办法的建设单位,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还应扣减财政贴息数),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3.“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是指由主管部门(或专业公司、管理局等)统一向银行借入后分配给所属建设单位使用,最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偿还的基本建设投资借款。为了核算和监督“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的借入、分配、使用和偿还等情况,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分别设置“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和“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两个会计科目。,“拨付所属投资借款”科目核算实行“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不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的主管部门,拨付给所属建设单位的基建投资借款和分摊给所属建设单位的投资借款利息。“上

23、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收到投资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拨入的供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使用的资金。(三)其他借款的核算建设单位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其他借款的使用情况应设置“其他借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除基建投资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借款,如国内储备借款、周转借款等。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国内储备借款:核算建设单位为以后年度储备设备或材料向银行借入的国内储备借款。周转借款: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临时周转借款。,四、设备和材料的核算(一)设备收发的核算建设单位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设备的收发结存情况,划清设备储备资金和在建资金的界限,应设置如下会计科目:

24、1.“器材采购”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购入各种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器材及其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器材的采购成本一般由以下各项组成:(1)买价,包括原价和代销部门手续费(进口成套设备为进口加成费用);(2)运到工地仓库前(施工现场存放器材的地点)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进口成套设备还应包括保险费、手续费、关税、增值税等支出);(3)采购保管费。,本科目的账务处理:(1)根据发票账单支付器材价款和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科目。(2)器材到达并已验

25、收入库而发票账单尚未收到时,在月份内可暂不记账,待发票账单到达时,再按发票账单金额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等科目,月份终了,对于已经验收入库而发票账单尚未收到的器材,应按合同价格或预算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下月发票账单到达,支付价款时,按正常程序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科目。,(3)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预付的大型设备款,借记“应付

26、器材款”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科目。设备到达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4)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取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根据有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器材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需要报请批准转销或尚待查明处理的途中损耗,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采购器材非常损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5)月份终了,分配应记入器材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采购保管费”科目。(6)月份终了,将验收入库的器材登记入账。验收入库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设备”、

27、“设备投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器具)科目,贷记本科目。,2.“采购保管费”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材料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采购保管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及交通费,以及检验试验费、材料盘亏及毁损(盘盈冲减)等。发生各项采购保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基建投资借款”、“应付工资”等科目。上述各项费用,能分清由购入设备或材料负担的,应直接记入本科目所属“设备”或“材料”明细科目,分不清的,月终按照当月购入设备和材料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设备和材料的包装用品,应及时收回,作价入账,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

28、科目。各项采购保管费,应于月份终了时,进行分配计入设备和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3.“库存设备”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库存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有些设备在验收入库时尚未确定是否需要安装,可以先在本科目核算。购入、转账拨入并已验收入库的设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或“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账拨款”科目。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没有付款的设备,应于月份终了时,按合同价格或估计价格暂估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相同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需要安装设备,按加工后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盘盈的设备,按

29、估计价格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设备出库交付安装时,借记“设备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交付外单位委托加工的设备,借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贷记本科目。,4.“设备投资”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需要安装设备领用出库交付安装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科目。年终时,应对领用出库的设备进行清查,凡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设备,应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科目;下年度开始时,再用蓝字重作同样的分录

30、,登记入账。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到达建设单位仓库(或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就可计算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根据设备入库凭证,按照设备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如果购入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器具直接交付使用单位时,也应通过本科目核算,视同入库,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并同时办理出库手续,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需要安装的设备安装完毕,试车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上述两项业务,如

31、用基建投资借款完成的,应同时借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5.“委托加工器材科”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完成的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以下各项组成:(1)加工中耗用的设备和材料的实际成本;(2)支付的加工费用;(3)支付的加工设备和材料的往返运杂费。发给外单位加工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科目。发给加工单位加工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材料”科目;并将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发生的加工费和

32、往返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设备”、“设备投资”(不需要安装设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6.“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规定或经批准有偿调出器材及有偿转出未完工程的应收款项。建设单位有偿调出的设备、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建设单位按规定报经上级批准有偿移交给其他单位继续施工的未完工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科目。收到调入单位归还的设备、材料或未完工程价款,借记“银行

33、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分别设置“调出设备”、“调出材料”和“转出未完工程”三个明细科目,并按调入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7.“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收到有偿调入的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入的未完工程的应付款项。建设单位收到有偿调入的设备、材料,借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其他单位有偿转入的未完工程,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科目(为简化核算手续,随同未完工程一同转入的待摊投资可直接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或设备投资),贷记本科目;归还有偿调入设备材料及未完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投资借款”、“银行存

34、款”科目。本科目应分别设置“调入设备”、“调入材料”和“转入未完工程”三个明细科目,并按调出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二)材料收发的核算为了核算和监督材料的采购、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前述“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委托加工器材”等科目外,还应设置下列会计科目:1.“库存材料”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进行基本建设所储备的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2.“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种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五、工资的核算(一)工资的核算为了反映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以及与职工关于工资的结算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应付工资”项目。,“应付工资”科

35、目核算建设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发给职工个人但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的各种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金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计算各种工资。财会部门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按照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职工房租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由发放

36、工资的人员及时交回财会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月份终了,将应付的工资进行分配,借记“待摊投资”、“采购保管费”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职工类别和工资的组成内容进行明细核算。,六、固定资产的核算(一)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实有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下列会计科目:1.“固定资产”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建设单位按基建计划用基建投资购建完成交付生产使用单位的已完工程(如宿舍、办公楼、汽车等),在未移交以前,因筹建工作需要,经批准暂时使用的,不作为建设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

37、建的自用固定资产,应通过“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核算。购建完成交付本单位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建设单位用留成收入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主管部门或生产企业无偿调拨给建设单位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调出单位账面原值),贷记“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净值)和“累计折旧”科目(调出单位已提折旧)。2.“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自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

38、损失列作待摊投资。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3.“上级拨入资金”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收到投资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拨入的供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使用的资金。建设单位收到上级拨入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调出单位账面原值),贷记本科目(净值)和“累计折旧”科目(调出单位已提折旧)。建设单位收到上级拨入的流动资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上级拨入资金退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减少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清理

39、”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因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待摊投

40、资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三)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核算为了核算和监督建设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清查财产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亏毁损(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毁损)。财产盘盈也在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七、投资支出的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基本建设工作所投入的资金,它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量。基本建设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新增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主要手段。建设单位会

41、计核算的基本建设投资,就是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全部实际支出。按其构成要素划分,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和其他基本建设投资三部分。(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核算为了核算和监督出包工程的投资完成情况,以及与施工企业有关备料款和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有:,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及按照合同规定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建设单位根据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程款”科目;将预付的

42、备料款和工程款扣减应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上项业务,也可以合并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和“应付工程款”科目;施工企业列入“工程价款结算账单”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和施工机构转移费等,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范围,应分别计入其他有关投资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可以直接在本科目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材料”、“银行存款”、“限额存款”、“现金”、“应付工资”、“基建投资借款”等科目。发生需要分摊的施工管理费,可在本科目下设置“施工管理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终再分

43、摊计入核算对象。工程竣工,办妥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的报废工程,借记“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建设单位按规定报经上级批准有偿移交给其他单位继续施工的未完成工程,借记“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预付备料款”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备料款,以及拨给施工企业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各种材料。建设单位根据有关合同规定或由于物资供应方式等原因,负责供应一部分施工材料的,拨付材料的价款可直接在“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预付施工企业的备料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

44、款”科目。以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按照结算价格,借记本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库存材料”科目,结算价格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根据合同规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预付备料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预付工程款”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每旬或月中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款,借记本

45、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科目。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工程款,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收取工程进度款的施工企业进行明细核算。4.“应付工程款”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全部竣工时,根据经审查的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单项工程竣工后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单项

46、工程竣工时,根据经审查的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分段结算工程款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分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承包单位分次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所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随同工程款一并承付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借记“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工程款和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投资借款”、“银行存款”、“限额存款”科目。,(二)设备投资核算为了核算和监督构成基本建设

47、投资完成额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支出,考核设备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设备投资”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工具,器具到达建设单位仓库(或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就可计算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根据设备入库凭证,按照设备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如果购入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器具直接交付使用单位时,也应通过本科目核算,视同入库,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并同时办理出库手续,借记“交付使用资产”

48、科目,贷记本科目。,需要安装的设备安装完毕,试车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单位,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时,根据设备出库凭证,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上述两项业务,如用基建投资借款完成的,应同时借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本科目应设置“在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具及器具”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单项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用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完成的设备投资,应单独进行明细核算。,(三)待摊投资的核算待摊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

49、,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这些费用支出本身虽不直接构成交付使用资产,但有助于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是与基本建设有密切联系的支出,因而最终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为了核算和监督待摊投资的发生、分摊和结存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待摊投资”科目。该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劳保支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

50、人费、技术图书资料、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核算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非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作为无形资产在“其他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3.勘察设计费:核算自行或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4.研究试验费:核算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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