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形势与任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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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形势与任务,依法行政整体的形势与要求,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国务院2004年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10年时间建设法治政府;2012年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要求行政机关: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由法律来确定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8处提到“法治”)。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

2、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依法行政是国家法制建设总体环境对教育部门提出的迫切要求,近几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一系列制约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制定了相关的行政法规,推动依法行政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法治环境、舆论环境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行政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教育新形势、新问题,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客观要求,教育管理对象和管理领域扩张,要求转变管理理念和方法;教育目标与性质的变化:教育从完全公益性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向教育服务转变,各种准公共产品、私人

3、产品属性教育的出现,促进了在原有教育体制之外教育市场的形成;教育内涵与手段的变化:从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需求,向兼顾国家与个人发展需求转变;从传统学校教育,向非学历教育、非正规教育、终身教育转变,出现了虚拟学校等新的教育形态。教育内容与形式的变化:在以完整知识体系和以教师为中心的传授型教育之外;满足多样化需求、个性化需求的各种层次类型的职业培训迅速发展,出现了以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活动。教育提供方式与管理手段的变化:由政府是主要提供者,实施计划管理,向政府、社会、公民共同提供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管理转变。民办教育、中外合作等不同的教育提供方式,对原有教育管理的模式与方法提出挑战;

4、学校管理的自主与自治,提出了管理民主化的诉求。,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基本保证;以人为本是法治的核心理念。法治精神强调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教育法治要突出以学生、教师为本,重视受教育者和教师的权利保护,要尊重教育规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提出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建立新型教育行政管理制度;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治理和防范教育腐败的重要举措。遵循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理念和要求,严格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自觉规范行政权力,做到不越位、错位,才能更好地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新一届政府提出简

5、政放权、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职权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或者授予。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行政机关不能做;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可以做。行政主体要依法设置并具有相应的资格法律优先:法律规范在层次上是有位阶的,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行政规范要依据法定权限,内容合法: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文件,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有关法律法规已规定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规范性文件不得剥夺,也不得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不得越

6、权。,合理行政: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目的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不得以权谋私;符合比例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原则,即行政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程序正当行政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听取陈述: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

7、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重大决策建立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信赖保护:个人和

8、组织对政府行为的正当信赖必须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受不可预计的不利后果。,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教育领域依法行政的特点与问题,“软法”多于“硬法”:法的规范性和强制性相对不足;宏观多于微观:宏观性的概念、理念先进但微观的行为规则、制度建设不足,权利义务设定不清晰;计划多于市场:政府主导,计划较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概念未建立,主要用行政的手段;审批多于监管:重前端审批,轻后端监管。应对

9、问题的办法不足:对新出现的体制外的违法行为,相对缺乏办法,如非法办学、非法招生;对一些突出矛盾应对办法比较单一,如:乱收费、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师德问题、校园安全等。,推进依法行政的思考,建立法治思维,提高法律意识:规则思维、合法思维、程序思维、诚信思维、责任思维、民主参与协商共治等等改革教育行政管理,更多运用法律手段与方式:减少审批,从重前端审批转为加强事前事后监管;转变和整合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社会、市场力量,规范和建立管理规则;改革对学校管理方式,指导学校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学校自主权重视和加强行政执法,实现依法监管,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一、完善教育法律制度,我国现有

10、的教育法律制度的总体框架:教育法律:学位条例、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主要的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教育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80余部;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规章,由省级人大、政府或者有地方立法权的市级人大、政府制定。其他还包括:教育部及各级教育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办学标准、教学规范、评估办法与专业标准学术规范、评审制度、发展规划等,法制统一原则的内涵与要求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制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符合立法法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11、不能超越权限,违背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国教育法律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内容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需要。大部分教育法律制定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很多法律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甚至存在矛盾,教育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针对教育领域新的情况与问题,存在着规范上的空白,一些重要的教育领域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如考试、学前教育等方面,难于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行管理。三是体系上不够完整

12、,原有教育法律主要规范了国民教育体系内的学校教育,对于终身学习、家庭教育缺乏应有的关注。,在具体的条文和内容上表现为:一是,多实体性的权利宣言,缺乏相应的程序保障规定;二是,法律责任缺失或者规定归于笼统,难以追究;三是,教育法律的司法适用性不强,调处现实纠纷的作用有限;四是,教育法律对教育活动,特别是微观教育主体行为的统摄性不强,实践的应用有限,缺少具体有效的制度设计。,按照纲要的要求,今后的教育立法任务包括:全面修改现有的教育法律。修订职业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起草新的教育法律学前教育法学校法终身学习家庭教育法。,近期已经完成或者列入日程的法规规章校园安全条

13、例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考试条例增强学校自治、依法治校的制度基础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健全救济制度正在起草教师申诉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立法的思想和路径的变化:根据我国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积极促进地方教育立法,推动地方教育法规的细化与创新;提高立法质量,将重心转移到程序与制度建设上来,给各种教育主体以协商、对话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法律制度空间。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立、改、废。,二、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性管理行为。非行政许可审批:指不属于行政许可

14、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教育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2002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教育领域已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45项,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占总数的54.9%。在2011年启动的新一轮行政审判制度改革中,教育部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又取消或者下放了13项教育行政审批权。,2012年9月23日国务院

15、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4项涉及到教育的行政审批项目: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下放给省级教育部门3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减少审批部门1项,将“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审批的审批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向市场放权,是新一届政府改革的主线,总理要求减少1/3的行政许可。由中编办牵头开始新一轮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减少审批。教育部17项要求

16、取消14项。清理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也要减少。部里清查,目前44项(110个子项)。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落实高校自主权、省级统筹权的原则,进一步取消、下放。,三、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行政执法概念的三个层面宏观层面:行政执法是现代行政的性质和功能,行政是执法,是执行法律而非创设法律,行政从属于法律;行政是执法是依法办事,而不是和不能唯领导意志;行政是执法,是基于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社会进行管理,依法作出影

17、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不等对相对人实施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中观层面:区别行政的不同内容而使用行政执法。“一分为二”将行政区分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以及具体适用和实施法律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执法。也有“一分为三”即将行政非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以及裁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或者行政行为相对人之间纠纷的行为,即行政司法。,微观层面: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特定方式而使用行政执法,行政行为有多种方式,如 许可、审批、征收、给付、确认、裁决、检查、奖励、处罚、强制等,实践中一般把监督检查,实施处罚以及采取行政措施成为行政执法。这个意义上行政执法只是行政主体采取特定方式实施的部分行政行为。

18、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教育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主体)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主体)实施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以有效制止、制裁违法行为的活动。,行政执法的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性。行政执法的功能: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行政执法的类型:抽象执法和具体执法羁束性执法和自由裁量性执法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强制性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当前教育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教育行政管理的体制和方式没有随着教育发展趋势做相应的调整,教育管理的重心和力

19、量,仍然主要集中在对公办学校的管理,没有形成统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大教育”管理格局。一方面,对于新出现的由各种教育主体、服务活动构成的社会化教育服务领域,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着严重缺位,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对于公办学校,教育部门仍然主要依靠行政指令实施直接管理,管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状况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变。教育部门仍未摆脱管办合一的管理观念,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意识相对薄弱。,行政执法职能权限亟待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对行政执法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模糊,没有意识到执法是法定职责;不知道有没有,有什么,由谁行使、怎样行使;内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执法依据不

20、统一、缺乏执法责任制和监督机制。教育行政执法缺位、越位、错位成为普遍现象。教育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缺乏专门的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和综合性的执法机制执法程序意识亟待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需要提高教育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范围亟待拓展:现有法律规定存在缺陷,执法依据不明确、不充分;教育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受到限制。,改革的方向:在教育行政管理内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逐步建立专业化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有利于保障和提高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力的根本途径;有利于协调各相关方面的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有效应对教育违法现象;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运用法律实施管理的能力;有利于建立

21、完善的管办分离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四、转变管理学校的手段与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党的十五大即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教育部在1999年即提出了依法治校的要求,并在2003年发布指导意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和不同意见,但总体上依法治校逐步成为教育领域的主流话语,被越来越的教育管理者所接受并实践。2010年发布的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2012年底教育部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是十八大之后教育发布的第一个综合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依法治校的新要求,全面部署。纲要抓住了学校办学和管理中核心要素,对各级

22、各类学校提出了普遍要求,全面推进。全面阐释内涵和要求。纲要根据实践发展,全面阐述了依法治校的内涵、意义和指导思想,提出了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实施。纲要从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健全依法治校评价考核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等7个方面,对学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动员各方力量。纲要明确了政府及学校内部各个主体,以及社会在推进依法治校中的地位、职责及权利义务,构建了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格局。,依法治校的必要性与意义,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是一个长

23、期的过程,需要从思想意识、制度机制等系统的改变。教育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领域。教育法律的建立与完善,使学校成为社会的公共组织,学校管理由完全的内部自治,转变为依法管理,具有开放性、公共性的特点。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适应学校法律地位与角色转变的需要。学校面临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法律角度,传统的实践中占有主导地位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被打破,学校的管理活动需要遵守法律保留原则。学校管理的话语体系需要转变,不依法办学,难于得到外部权力、社会舆论的支持(公民意识)。,依法治校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条件。满意是一个复杂的

24、概念,如何办人民满意教育:首先要发展,不发展肯定不满意;同时要公平公正,不公平不公正,发展了也不满意;要有科学的测评体系和民主的开放的测评渠道,建立满意度测评的标准和办法。人民对教育是否满意,学校的作用是直接而具体的。依法治校明确学校依法管理的要求,建立开放的学校管理体制,打破学校管理的孤岛状态,是使利益相关方满意的重要途径。,依法治校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涵现代化:由器物制度理念。教育现代化不仅仅在于硬件的现代化,更在于软件,也就是管理理念、制度的现代化;必然要包含学校管理的现代化,也就是实现依法的管理和治理。法治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植根于中国文化建立全民的法治观念,是文化传承创新的重

25、要方向。学校承担着文化传承和创新的职责,依法治校是学校文化转型升华与创新的要求。,依法治校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在体制改革中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提出现代学校制度的背景:教育的终身化、个性化、民主化(全纳)、国际化、信息化等等,要求学校的自主自治,适应社会对教育需要的变化。现代学校制度4大构成要素: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现代学校制度核心是使学校成为独立的符合教育组织机构特点的法人主体,完善治理结构,解决学校的治理问题,提高管理的水平与效率;提高学校的自主性,改变千校一面的局面。(目前学校法人制度的问

26、题,与现代企业制度对比),新型管理关系,就是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使学校真正成为独立办学主体,实现依法自主发展和自我监督。现代学校制度要实现教育家办学。学校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办出特色与水平。需要民主自治的制度保障,师生参与管理,实现共治和善治;需要形成规范有序而又活泼生动的内部环境,最大限度的排除外部干扰。依法治校是学校真正成为独立办学主体、实现自主管理的基础。提高学校的“软实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需要学校治理文化和方式的转变命令服从型文化:从严治校科层文化:强调行政权威,自上而下形成管理层级。绩效考核型文化:追求升学率、末尾淘汰,运用市场机制,绩

27、效最大化。自由平等、自主创新型文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综合改革的核心是权利义务的重新配置,是利益分配格局的改变,教育综合改革要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等等;学校的改革是其中的枢纽。实施纲要对学校管理转型提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的要求,本身就改革,就是综合性改革,不是改变学校某一个方面,而是涉及从理念到制度到管理举措和方式的全面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一致的。学校综合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治理模式(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重要的方面。学校功能定位与评价方式,需要根据教育目标功能的发展变化而调整。实施纲要提出

28、要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评价的重要方面与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放在同等地位,依法治校是实现教育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保障解决立什么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是公民重要的“德性”,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必须的“公德”。解决如何树人的问题。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青少年法制(法治理念)教育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学校形成法治的、体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才能培养对尊崇法治的公民,培养具有中国文化特点的“新公

29、民”“新君子”。,依法治校是提高学校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学校能力的迫切需要。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应对不当,小事变成“大事”。有完备制度,依法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减少校长的管理压力。学校管理中很多纠纷转化为治理问题、法治问题,对管理理念和水平都带来新的挑战,遵循法治原则,养成法治思维、依法治校,要成为学校领导者必备的能力。,实现依法治校的要求与路径,制定学校章程,形成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要实现“良法之治”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

30、的制度体系。章程是学校是否成为独立办学主体的标志。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是学校的法定权利,每所学校都应制定章程。纲要要求教育部门建立健全章程核准机制,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局面。章程制定要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要体现: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竞争力、规范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的原则。章程内容要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着力解决学校办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学校自主管理、履行公共职责的基本规则。,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实现“民主科学之治”。学校要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

31、领导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特点,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建立相应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决策公开和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中小学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校务会议。要规范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注重依法办学,形成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的教育环境,实现“育人之治”。学校要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学校要依法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将不执行课程标准作为学校违法法定义务的行为,纳入依法治校考核机制,引入社会监督。要严格依法招生,保证招生活动公平、公正,规范、透明: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质量

32、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要完善管理制度,对学校内设机构、教师开展或者参与培训等活动进行规范和严格限制,保证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设安全校园: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随着社会、经济、学校和家庭环境的改变,学生健康疾患和意外事故的类别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生理的、心理的,内部的和外部的教育风险隐患明显增加;伴随突发性、社会性的校园风险事故增多,处理机制、程序、要求和成本不断提高;学校事故处理的制度环境、社会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处理事故的负担和难度增大。学校安全对学校管理的内容、形式以及方向,都带来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安全管理需要从较为封闭、主要依靠学校及行政力量的做法,向全

33、面、开放和系统的教育风险管理模式转变。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依法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教师学生权利的救济制度。实现“程序之治”。程序正义是法治的重要保障机制,要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保障决策的民主、公开,保证教师、学生受到不利处分时享有陈述、申辩的机会。要把法律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依据,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设立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就教师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职责、待遇及奖惩等,与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

34、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处,做出申诉或者调解意见。对学生做出不利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转变管理观念,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切实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和依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主动为学校解决法律问题,依法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要把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考核学校的领导班子重要指标。要创新对学校依法治校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听取师生意见、公众反映,注重评估依法治校的教育

35、效果、社会效果。要建立学校领导任前法律考核制度,以依法治校的综合性考核,代替相关的专项考评。,五、健全教育领域纠纷解决机制,当前教育领域纠纷的主要类型:一是教育主管部门与管理对象的纠纷,即教育行政部门因为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与管理相对人发生的纠纷。二是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考生与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学校或者其他考生之间发生的纠纷。三是教师、学校的其他聘任人员之间因人事管理、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等问题与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发生的纠纷。,四是学校作为学生学籍管理的主体,因为对学生违纪行为实施处分而引发的纠纷。五是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因非法办学或者办学条件不能满足规定而引发的纠纷。是因为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

36、伤害事故而引发的纠纷。七是教育部门或者学校的学术管理组织因为学术评审活动、学术管理行为等,与相关当事人产生的纠纷,,教育领域纠纷的特点:一是主体的特殊性,多数纠纷发生于学校与教师、学生之间,此外还涉及招生考试机构、学术评审组织等特殊主体,在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对涉及此类主体的纠纷如何救济尚无明确的规定;二是涉及权利、利益的特殊性,教育领域的纠纷往往涉及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其他权利,如开除学籍、冒名顶替上学、不授予学位等行为,对相对人权利产生的影响和救济的途径与办法等都比较特殊;三是行为性质的特殊性,很多纠纷涉及到对当事人学术能力、学习潜能的评价,如教师职务评聘、招生录取、学术评审、学位授予等,属

37、于高度人性化判断的范畴,需要遵循学术权力的运行与监督规则,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行为;,四是纠纷适用规则的非法律化,多数教育纠纷是因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乃至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的理解与执行产生争议而引发的,解决这些纠纷难于在法律、法规层面找到依据,司法裁判的依据不足;五是利益群体的广泛性和敏感性,有些纠纷如学校违规办学引发的纠纷,涉及的利益相关人包括招收的所有学员及其家庭,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六是,纠纷类型多,法律关系、政策因素比较复杂,有些涉及当事人与学校人事关系的纠纷,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政策解决途径,久拖不决,成为困扰学校甚至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难点问题。,目前处理纠纷的主要体制、制度:信访调

38、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申诉学生申诉教师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制度的衔接与协调不力。制度的法律支持不足。目前的纠纷解决机制多依赖于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内部的组织、机构,纠纷处理制度在形式上难于做到公平、公正,往往影响当事人对制度的信任 制度的覆盖面不完善。虽然教育领域有多种救济制度,但是前述的教育纠纷中,一些类型的纠纷还建立制度化的处理机制。,纠纷解决制度的权威性和效力不足。制度的整合与规范性建设不足。由于教育领域的纠纷类型多样,法律关系复杂,主体多元,相应的解决机制缺乏制度上的整合,对申诉、调解、行政复议等制度尚未根据教育的特点与需要建立规范的程序与制度,使得地方和学校在执行中缺乏相应的依据与规范。,改革完善的举措: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基础。尽快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健全教育纠纷解决的程序与要求。完善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加强相应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整合各种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加强对学校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建设的指导与要求,促使纠纷解决在基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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