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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深圳大学2011年8月,刘 建 博士,PMP,教授,深圳监理工程师考试培训,感谢,在座的各位同事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深圳监理工程师考试培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21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52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80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92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03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130第八章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144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177,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 1、合同法2、招标投标法3、建筑法4、民法通则5、担保法6、保险法7、劳动法
2、8、仲裁法9、民事诉讼法10、刑法11、安全生产法,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 1、合同法(第16章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21章委托合同(委托监理合同)2、招标投标法(第1章总则第3条: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3、建筑法(第4章第30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一章 建设
3、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3、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5、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法人具备的条件是有必要的财
4、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行为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事件指不以合同法律
5、关系的主体意识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如地震、台风、罢工等,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三、代理关系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指根据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 指定而产生的代理,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三、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原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
6、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三、代理关系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消指定监护关系消灭,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三节 合同担保,二、担保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2、国家机关3、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三节 合同担保,二、担保方式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7、,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三节 合同担保,二、担保方式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三节 合同担保,二、担保方式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
8、、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内容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是15类合同的一种,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二、要约与承诺1、承诺撤回的条件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要约与承诺在到达受约人时生效(合同法规定),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五、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条件有缔约当事人有过错缔约一方有损失合同尚未成立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五、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
9、情况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应该具备的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二、无效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由同一
10、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没有正确履行债务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履行2.后履行抗辩权应该满足的条件有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没有正确履行债务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七节 合同争议的解决,二、仲裁仲裁的原则一裁终局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依法独立进行原则 自愿原则,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投标法2000年4月4日国家计委
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规定要求达到下列要求之一者,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抢险救灾工程;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其它,第三
12、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招投标过程中答疑阶段,招标人需要做的工作:接受问题,准备解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放答疑纪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举办答疑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后,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二节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一、勘察招标概述勘察招标的特点: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给出任务的数量指标。单独发包、对招标人较为有
13、利。勘察设计总承包与分为两个合同分别承包比较,更具优势。,四、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我国工程勘察和设计证书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二节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二节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勘察投标书的主要评审内容包括:勘察方案是否合理;勘察技术水平是否先进;各种所需勘察数据能否准确可靠;报价是否合理。,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监理招标特点招标宗旨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报价在选择中居于次要地位邀请投标人较少,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第四节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营业执照达到允许承接施工工作符合招标工程要求是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14、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一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述,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人与监理人除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外,还包括的文件有: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节 监理合同的订立,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双方必须商定的内容有:监理期限;标明何时开始;标明何时完成。,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节 监理合同的订立,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对其他
15、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节 监理合同的订立,订立监理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坚持按法定程序签署合同。合同签署应该文字简洁,清晰。合同应保密。签订合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的部分应写入合同附录或专业条款内。,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节 监理合同的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括: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终止合同的权利。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监理附加工作包括:由于委托人、第三方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增加的工作量。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节 监理合同的履行,委托人的
16、义务:委托人应负责建设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满足开展监理工作所需提供的外部条件;迅速地做出书面决定;与监理做好协调工作;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服务。,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节 监理合同的履行,监理人的义务:按合同约定派驻足够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申明的秘密。,第四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节 监理合同的履行,监理合同的酬金包括:正常监理工作酬金(直接、间接成本)附加监理工作酬金额外监理工作酬金奖金,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第三节 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
17、,设计依据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城市规划许可文件工程勘察资料初步设计包括:总体设计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施工合同的特点: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的不确定性合同内容的复杂性施工合同范本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四节 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质量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的工作的监督包括: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对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通用条款规定的合同计价方式包括: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四节 施
18、工过程的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下列进行监督。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可以顺延工期: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规定提供施工条件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二节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采购方的违约责任不按合同约定接受货物 货物交接地点错误逾期付款 在何种情况下,供货方均不可以免除对设备质量的责任,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三节 大型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大型设备的采购除了交货阶段的工作外,还应该包括下面工作设备生产阶段 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设备运行阶段 保修,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三节
19、大型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验收的方法 经验判别法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三节 大型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采购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拒付货款的情况包括:交付的货物数量少于合同约定 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交付货物多于合同的数量且采购方不同意接受,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第三节 大型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监理在监造设备时,检查和实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场检验 部件的加工检验和实验出厂前预组装检验 包装检验,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索赔的特征包括索赔是双向的 只有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定
20、的单方行为,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概述,引起索赔的主要原因有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参与建设主题的多元性 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第三节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索赔判定成立的原则包括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第三节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工程师的索赔管理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诚实信用,第九章 建设工程施
21、工索赔 第三节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建立和维护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的威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A110Tel&Fax:0755-2673-2827Cell:137-2431-0703http:/=35http:/=000411,Thank You very much!刘 建,A tributary of the Missouri R.flows through Omaha,USA,工程师在缺陷通知期内可就下列哪事项向承包商发布指示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永久设备或材料从现场移走并替换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拆除并重建实施任何因保护工程安全而需进行的紧急工作,竣工报表内容包括到工程接收证书中指明的竣工日止,根据合同完成全部工作的最终价值承包商认为应该支付给他的其他款项承包商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估算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