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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管理交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施工管理职责,规范施工管理行为,全面提升公司精细化施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施工管理的依据1 .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廿氾。2 .投标书及投标承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文件规定;上级的有关规定。3 .符合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4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施工管理工作以公司“严谨、尚学、创
2、新、奉献”的工程技术文化为指引,求真务实惠民生、集聚发展正能量为手段,坚持依法合规,突出技术复核制和技术创新,做到及时、正确、有序、规-W-氾。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七局集团路基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分公司设总工程师岗位,总工程师是施工技术管理的总负责人,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管理的主责部门。第二条公司依照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办法开展本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分公司、项目部依照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对管段内施工管理交底工作具体负责并全面实施。在指挥部模式和“代局指”管理项目上,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接受公司、指挥部双重领导,同时执行指挥部施
3、工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项目必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的各项制度、办法,同时执行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的各项制度、办法。第四条施工技术管理业务由施工技术部门管理,分级负责,下级施工技术部门在业务上必须接受上级施工技术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五条施工技术部门的岗位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实施动态管理,按“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授权”的原则,明确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总体策划的综合性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的基本依据,是确保工程项目全面实现工期、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和效益等管理目标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文件。第二条施
4、工组织设计管理实行各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部经理负责主持制定、实施、推演施工组织设计。第三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类管理。第四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履行各级审批程序和相关签字盖章手续。严禁工程无施组、无方案或施组方案未经审批、手续不全开工。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审批程序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第六条编制原则1.执行国家、行业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投标承诺和合同中的各项要求,确保工期、安全、质量、环保和效益各项目标的实现。1 按照承发包合同和建设、监理单位
5、的具体要求,以工效指标为基础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全面规划。3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搞好资源配置,合理部署施工力量。4 ,采用科学、先进、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5 .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施工运输和投入。6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确保全年均衡施工。7 .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贯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永临结合、节约投资”的原则。第七条编制依据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定额等。2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建设2009226号)等
6、行业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标准或规定。3 .集团公司/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办法等。4 .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协议、设计文件、会议纪要等。5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投资计划、施工计划及有关要求等。6 .集团公司/公司下达的项目策划书及施工组织安排要点。7 .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施工能力,机械设备装备等。第八条编制内容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总公司规章制度及本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等;铁路总公司与地方政府的有关协议、纪要等;当前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施工装备水平;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招投标文件、工
7、程承发包合同,项目策划书。编制范围应包括本标段的工程范围。8 .工程概况包括线路概况、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项目及数量、工程特点、控制和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和对策、其他有关情况。以上均应结合相应的标段工程、单位工程、地段或工点等具体情况进行编写。9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包括自然特征、交通运输情况,沿线水源、电源、燃料等可、利用的情况,当地建筑材料的分布情况,其他有关情况等。10 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包括施工总体目标,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队伍部署和任务划分,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阶段工期安排,施工准备、征地拆迁和建设协调方案,主要进度指标及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的接口及配合,关
8、键线路及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等图表。11 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包括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及驻地和营房等小型临时设施设置的具体方案、标准、规模、能力、主要工程数量和主要设备数量,并附施工总平面布置等。6,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装备,施工顺序和作业空间规划,劳动及作业组织方式,关键工序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施工难点及应注意的问题等。7 .施工方案:包括确定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装备、制定施工顺序和作业组织方式。各专业按施工顺序分别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突出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和手段、轨道沉降变形的观
9、测与评估。8 资源配置:包括主要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分年度主要材料设备计划、关键施工装备的数量及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9 .管理措施:包括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工期控制措施、投资控制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文物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节约用地措施、冬季施工措施、夏季施工措施、雨季施工措施、轨道沉降变形控制及观测措施、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等。10 .引用的设计文件与施工规范:包括本段使用的设计文件及引用的现行有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11 .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12 .施工组织图表,包括附表,附图,附件主要附表:1)主要工程数量汇总表
10、;2)主要工程材料数量及分年(季)度材料供应计划表;3)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表。4)主要机具设备配置数量及进出场计划表;5)劳动力分季度需求计划表;6)架梁、铺轨工期计划表;7)其它附表。主要附图:1)施工总平面布置示意图;2)总体施工组织形象进度图;3)铺架施工形象进度图;4)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5)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6)铁路站场布置示意图、过渡工程示意图;7)其他附图。第四章施工技术方案管理第一条公司对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制度。分公司总工程师是本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施工技术方案制定应以确保安全质量、经济合理、技术
11、先进、保证工期、切实可行为原则。重大、重要技术方案应经充分的技术和经济比选确定。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施工技术方案逐级优化制度。各单位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方案的制定和优化工作,重大、重要技术方案应有优化比选资料。第四条施工技术方案必须按规定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无方案、无审批手续施工,严禁擅自变更、不按批准方案施工。第五条临时工程的方案管理执行集团公司临时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铁三工管2012)299号),应做到“有标准、有方案、有预算、有审批铺轨基地等重要大临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书必须报公司审批。第六条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艺和技术要点、选用材料
12、机械、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计算书及图纸、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方案的技术和经济性比选等。第七条施工技术方案分类(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除重大、重要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可不单独编制。(二)重要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1.起重吊装工程:包括各种类型的龙门吊。2 .轨道和铺架工程:架梁工程;铺轨工程;大型机械化养路工程及工程列车运输。3 .既有站改工程:线路拨接;道岔插入。4 .营业线施工:既有线换轨(换枕)工程;临近或跨(穿)越高等级公路工程;临近或跨
13、(穿)越铁路营业线和铁路既有线改建及过渡工程中对营业线行车安全有一定影响的工程。5 .其他工程:城市地铁施工;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和走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又没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工程。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业主有要求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安全风险性极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1.城市轨道工程:动车调试施工。7 .铺架工程:困难条件下的铺架工程。8 .营业线施工:临近或跨(穿)越铁路营业线和铁路既有线改建及过渡工程中对营业线行车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9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业主有要求的其他危险性极大的工
14、程。第八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执行“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规定。除集团公司经理部模式管理项目由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并履行专家论证审查程序,其它模式管理项目由公司及其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并履行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第五章施工现场技术管理第一节施工平面设计第一条施工平面设计的管理职责1.施工平面设计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工期,通过施工调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工程段、项目部负责设计,公司负责审核。施工平面设计内容可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10 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办理。第二条施工平面设计的
15、原则1 .在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应尽量利用永久性征地,以便减少临时租地。租用土地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的安排分阶段租用,避免晚用早租。2 .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械设备应尽量布置在使用地点附近,以减少工地运输。3 .临时工程与正式工程应尽量结合。如临时电力线路与正式电力线路、临时房屋与正式房屋、临时水源与正式水源、临时道路与正式道路,铁路站线、专用线与轨节场,铺轨基地等综合考虑,尽量减少临时工程。4 .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防洪、防火、保护文物和保护环境以及标准化工地建设等要求。5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满足正常施工需要。6 .城市施工平面场地布置、规模、标准等应经当
16、地有关管理部门批准。7 .按施工平面设计划分施工区段和施工队伍驻地,布置大小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及生产设备等场地,使工程现场井然有序,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8 .根据不同时间和不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完善施工平面设计,满足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作业的需要,并做好对临时用地及时退租还耕。9 由施工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实行分区管理责任制,掌握现场动态,定期对施工平面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三条施工平面设计的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的位置、现场范围及与既有建筑物的关系。10 施工队伍驻地、施工生产用地、场内外道路、排水设施。11 生产、生活和文化娱乐设施及供电、供水、通信设施布置。
17、12 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地的布置,机械设备安装存放及材料加工场地布置。13 铺架基地等临时工程的分布及布置。14 既有建筑物及地下管线(如房屋、水渠、电力线、通信线、道路、给排水管道、文物等)的拆迁、改移范围和位置、数量。第四条施工现场平面设计的步骤(一)对施工区的规划,一般按下列步骤进行:1.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确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位置。2 .待安装设备、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规划。3 .确定运输线路。4 .确定仓库和加工厂的位置。5 现场供水、排水及电力线路布置等。(二)对于生活区的平面设计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开布置,但不宜相距太远。生活区应集中,便于管理和安排服务性设施;生活区还需
18、要考虑防火及卫生防疫的要求。(三)办公室一般应设置在施工区,如果生活区与施工区相距不远,也可设在生活区,视现场具体情况而定。生活区与施工区有关环保方面的设施应统一考虑,综合布置。第二节设计文件核查第五条通过核查设计文件,可以了解、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数量、主要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同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核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情况,及时提出核查意见,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安全和质量。第六条“代局指”项目、自管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职责1.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部门、安全质量部门、机械物资部门及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职责范围内的设计文件审查内容。2 .分公司总工程
19、师组织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核查,每个单位工程图纸及每套定型图,必须由两个以上技术员独立计算、复核,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3 .分公司对具备施工方案优化条件的设计文件进行方案比选,比选方案报各自公司批准,指挥部审核后,开始设计变更工作。第七条公司对设计文件核查内容1.核查设计对工程施工条件的要求,进行施工的可行性复核。2 .核查管内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的地质资料、工程数量、临时过渡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及可优化性。3 .核查各专业工程配合施工方案。4 .核查大临工程设计数量。5 .核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渠道。6 .核查设计采用的定型图、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是
20、否配套和有效;建筑、结构、设备之间有无矛盾,设计说明是否齐全、明确。7 ,核查施工图量差。第八条分公司(项目部)对设计文件核查内容1 .核查线路平、纵断面图,长短链、线路坡度、标高等是否正确,计算其数量与设计数量是否相符。2 .核查桥梁孔跨式样、轨道类型、主要工程数量等是否准确。3 .核查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4 .核查各专业工程件名、数量是否清楚、齐全、正确。5 .各种预留孔洞、沟槽和预埋件的布置情况。,核查各专业接口设计文件是否齐全,结构尺寸、数据是否吻合。第九条核查报告申报1.分公司(项目部)核查的设计文件,由分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分类登记,并上报公司、指挥部审核;公司、指挥部核
21、查的设计文件,由公司、指挥部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分类登记。6 .指挥部施工技术部门应及时将全部设计文件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核查报告,经指挥部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分别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由指挥部工程部落实处理结果,并以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书面资料作为施工依据。7 .公司、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公司)技术部门应保存设计文件核查报告,项目部(分公司)及时将设计单位回复结果填写进入施工图审核记录中。第十条施工图审核记录及设计批复的修改变更记录除进行存档管理外,还应在使用的图纸等设计文件上进行明显标注,防止误用。第十一条在对图纸核查完毕的基础上,分公司(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要针对各专业、各工点,建立工
22、程数量台帐和物资计划台帐,并进行动态的修正。第三节开工报告第十二条开工报告报送和审批1.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检查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规定提出书面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呈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正式工程方可开工。2 .“代局指”管理项目的总体开工报审表及相应资料,由指挥部负责填写,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送监理单位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3 .建设单位规定的其他开工报告,由分公司(项目部)填写相关资料,报指挥部审核后,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4 .自管模式项目的各类开工报告,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填写相关资料,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报监理单位
23、审批。5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审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第十三条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1 .(租)地、拆迁和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已按规定程序审签完毕。3 .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能满足施工需要。4 .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通讯、运输便道等满足开工需要。5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6 .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已经完成。7 .施工现场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已建立,组织机构健全。8 .工地各类设施已经建立并经验收合格,各种检测、试验设备取得认证,材料的试验能满足开工要求。9 .对施工人员
24、的技术培训已完成,专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做到持证上岗。10 .设计文件核查、优化设计工作已完成。第四节技术交底第十四条铁路工程技术交底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55号)的规定。其他工程应参照执行。第十五条“代局指”管理项目、委管项目技术交底一般分为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公司、指挥部组织的对项目部(分公司)的技术交底、项目部(分公司)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三个层次。(一)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与有关部门参加。主要由设计单位就项目总的设计内容、设计意图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单位核查设计文件中发现的有
25、关问题也一并在交底会上提出解决。(二)公司、指挥部组织的技术交底公司、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和各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就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内容及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向各项目部进行交底。对重大、复杂、安全风险大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由指挥部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三)分公司(项目部)施工技术交底1.工程开工前,分公司(项目部)技术室应根据设计文件先编制“施工手册”,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内容交底。“施工手册”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范
26、围、工程数量、技术标准、工期要求、施工平纵断面图、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技术问题等。2 .施工阶段由技术主任对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结构、工艺标准和技术标准等内容进行交底。对操作工艺复杂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示范指导。3 .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可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第十六条技术交底内容1.公司、指挥部对项目部交底的内容:工程概况、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现场调查情况、施工场地布局、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工法;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及新的施工方法,工程的重难点,主要
27、危险源;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工程质量及质量标准;重大安全技术环保措施;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2 .项目部技术主管对技术人员的交底内容:总体施工组织安排、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作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包括设备组装图、结构件(道岔等)组装图、钢筋配筋图等;试验参数及配合比;测量放样桩械、测量控制网、监控量测等;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3 .技术人员对作业层和施工员的技术交底内容:工程名称、结构尺寸
28、、标高、预埋件、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顺序;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施放样控制桩点数据等。第十七条通过会议形式的技术交底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下发作为施工依据,并纳入工程档案。第十八条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采用书面形式,并经第二人复核,签字确认无误后向施工员、工班长交底、组织作业层人员学习,并履行双方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同一项目应采用统一的技术交底样表。第五节工程日志第十九条工程日志是工程从开工至竣工的必备资料,施工技术
29、履历档案之一,工程完工后及时收回作为竣工移交及总结的依据,各级技术负责人应加强管理。建立工点技术负责制。每个工点的工程日志,由分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指定专人(技术人员)负责按页分日连续填写,当天的日志当天记录,不得事后补填。工程日志应按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的相关要求填写,没有要求的可按照施工段落、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填写,填写负责人应按规定内容逐日及时填写,字迹端正,文字简明,表述简洁,内容完整,与其它技术资料相符。第二十条工程日志填写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应有以下内容:1 .日期、时间、气候、温度;2 .施工部位名称、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各工种负责人
30、姓名及现场人员变动、调度情况;3 .施工各班组施工安排、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情况;4 .施工现场操作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5 .施工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情况;6 .施工中涉及到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情况;7 .施工进度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与计划部门的要求;8 .建筑材料、构件进场及检验情况;9 ,施工机械进场、退场及故障修理情况;10 .质量检查情况、质量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11 .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改正措施及有关记录;12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场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13 .停工情况及原因;14 .各专业工程之间配合施工情况,存在哪些需要进一步
31、协调的问题;15 ,收到各种会议主要内容、参加人员和达成协议记录;16 .施工现场召开的各种会议主要内容、参加人员和达成协议记录;17 .施工现场接待外来人员情况,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对施工现场与工程质量的意见与建议;兄弟单位到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情况;上级领导或职能部门(如工程质量监督站)到现场视察指导情况。18 .班组活动情况;19 .冬雨季施工准备及措施执行情况;20 .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的记录。第六节变更设计第二十一条变更设计管理工作对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
32、十二条铁路工程变更设计应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等现行管理文件及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路外工程的变更设计按有关文件或合同规定办理。第二十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分为I、11类。1.l类变更设计: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建设规模是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主要技术标准是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
33、界;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是指批复的线路、站位、重点桥渡、站房建筑方案、重要环水保措施等(详见铁建设(2012)253号附件1)。2)变更初步设计批复主要专业设计原则的。3)调整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的。4)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的。5)国家、铁路总公司相关规范、规定重大调整的。2. II类变更设计:除I类变更设计外的其他变更设计为11类变更设计。3. I类变更设计以变更设计原因划分,一项变更设计原因为一个变更设计。11类变更设计以工点划分,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个变更设计。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
34、同的变更设计,严禁合并或拆分变更设计。第二十四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严禁违规进行变更设计。第二十五条变更设计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应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工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第二十六条变更设计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通报。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文件时,应及时对原设计文件加注“作废”字样并实行封存,防止误用。第二十七条分公司(项目部)
35、必须建立严格的变更设计资料积累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对现场变更发生的时间、条件、会议纪要、通知、人员和设备、地质和气候及试验检测等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分公司(项目部)工程经济部门必须建立变更设计台账,并及时更新,按规定按时上报公司工程经济部。第二十八条变更设计的程序和分工分公司(项目部)变更设计工作由经理总负责,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工经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变更设计需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按程序报批。(一)铁路工程变更设计程序1.l类变更设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提出变更原因及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理签认后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审批。立项的I类变更设计应及时上报公司工程经济部,并定期上报其进展情况。
36、2 .11类变更设计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项目经理签认后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审批。II类变更设计资料要报指挥部、公司工程经济部核备。(二)路外工程按行业及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第七节施工作业指导书第三十一条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落实各项验收规范和标准,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需要制订的作业及工艺标准。第三十二条委托管理和自管模式项目,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第三十三条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指
37、导书的编制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建建(2009)107号)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明确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作业条件。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适合情况时,应予说明。3 .作业准备: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试验等。4 .技术要求: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相应的技术标准。5 .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落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6 .施工要求: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取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7 .劳动
38、组织: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8 .材料要求: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数量和使用计划、相关技术要求。9 .设备机具配置: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机具的型号、性能和数量。10 质量控制及检验: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11 .安全及环保要求: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卡控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提出控制要点,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对涉及既有线、高空作业等安全重点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第三十五条施
39、工作业指导书不得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指南和技术条件等行业技术标准发生矛盾。第三十六条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发布。针对不同人员及需要将作业项目内容及资料进行摘要并下发至现场管理及相关作业人员。实施中要积极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确保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及主要作业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第三十七条施工作业指导书不得替代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等内容。第六章工程测量管理第一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测量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测量管理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测量管理办法的制、修订;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各单位的有关测量工作。2 .负责公司全部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审批;负
40、责协调各项目高精密测量仪器的调配工作。3 .负责管理公司测量培训工作。第二条公司总工程师主管测量工作。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测量工作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测量工作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第三条公司的主要测量管理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公司测量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协调所属各项目的有关测量工作。2.负责组织本单位测量培训学习工作;负责本单位测量装置管理等工作。第四条分公司(项目部)的主要测量管理职责包括:1.委托管理和自管模式项目,分公司(项目部)负责项目全部测量工作。2 .负责本项目测量装置管理。第五条工程项目测量任务委托、费用等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中铁三工12010)346号)。第六条
41、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和国家、铁路总公司、其他行业现行有关测量规范、标准的规定。第七条测量交接制度:1.交接桩。交接桩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交接双方应各指定专人共同进行交接工作,现场逐一查看,点交,同时做好记录并经双方签认。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交接资料名细、现场桩撅缺失损坏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等。3 .测量成果和资料交接。测量单位完成施工测量,应向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测量成果、资料移交手续,交方应备存一份施工测量成果资料,接方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檄的实际情况。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终产品、测量桩概、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4 .交接要求。测量成果资
42、料中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后的桩概由施工单位进行固定和保管。5 .同一项目部内不同技术人员之间测量工作交接应比照上述要求办理,第八条两个项目部或施工单位分界处的线路中线桩,应共同测量,并应相互搭接两个控制桩(如在曲线分界,双方应共同测闭整个曲线,并与两端直线搭接两个控制桩。)搭接控制桩一经测定并经双方签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桩位,并由承担施工的项目部负责固定和保管。水准基点测量至少应搭接一个勘测设计水准基点。第九条测量复核制度:1.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2,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施工放样测量应采用二种测量方法复核或第二人独立测量复核。内业测量成果
43、,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3 .不同单位或不同项目部之间交接桩后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复测。同一项目部内不同技术管理人员之间交接桩后接方应进行必要的复核。4 .铺架前与线下单位必须进行测量交接工作。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专门测量小组对已完工程进行统一的全面复核测量、复核。对各结构物的复核测量不得由原负责该结构物施工测量工作的技术人员自行负责。第十条测量方案审核制度:项目部编制的测量方案,由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必要时应报公司审核。第十一条测量资料管理及桩搬保护:1.测量原始资料、内业资料应收集齐全,及时整理
44、,并分类登记,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私自涂改。5 .分公司(项目部)应作好管段内各类测量桩械的保护工作,并定期、不定期检查桩板情况,有怀疑时应及时进行测量复核。永久性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施工干扰范围外,不易被破坏,同时加强保护措施。6 .工程因故停建或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复工前应组织复测。第十二条测量总结和报告制度:1.总结制度。针对重、难点控制测量,要及时进行总结,对控制测量中有技术创新的或有操作经验及借鉴的,要写出测量总结报告。对出现工程测量事故的,要写出专题报告,分析事故原因。2.报
45、告制度。在测量过程中,发现测量错误的,测量人员应及时纠正。如无法纠正的,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报告,暂停施工,研究采取解决的措施和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影响程度逐级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第十三条既有铁路等危险作业环境下施工测量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各项施工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全部测量仪器设备的购置审批;负责协调各项目高精密测量仪器的调配工作。第十五条公司及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严格的测量装置管理制度。1 .建立施工测量装置台帐,由施工测量装置保管人员定期进行清查盘点。1)各级必须建立健全测
46、量仪器设备台帐、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等制度。2)仪器出库、入库,应办理借领使用登记、签认手续。2 .测量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1)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签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检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2)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保证测量的准确和精度。3 .主要测量装置应制定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精密的测量装置要有保护措施。1)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2)使用过后及时进行养护。3)测量仪器设备应设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霉、防尘、防锈。光电类和激光类仪器每月开机一次,光学仪器每季度开箱
47、晾置。4 .仪器报废。1)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精度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2)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恢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辨,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第七章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第一节日常技术资料管理第一条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记录,是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础资料。第二条技术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职责由分公司(项目部)技术部门分别负责管理。第三条公司工程管理部应及时掌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的动态,及时以文件、电报或网络等形式向公司所属各单位通报标准、规范的颁发、修改和作废情况。分公司(项目部)应定期检查本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配置情况、有效性和使用情况。第四条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保管和管理应作为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应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工作责任,实行档案化管理,并认真贯彻执行。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真实及时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施工专业分类分阶段收集,资料的整理可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健全各类资料的分类收发、登记、保管和借阅等制度,并责任到人。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