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文摘及安全法文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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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标准文摘,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07月31 日发布 2009年08月31 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TSG,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注1-1)。注1-1:对于为了某一特定用途,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监督管理。,固定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注1-2: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固定压

2、力容器,(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1-3)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固定压力容器,(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固定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分类,第三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10MPam3;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0.5MPam3;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

4、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压力容器分类,第二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中压容器;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分类,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划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

5、;(2)中压(代号M)1.6MPap10.0MPa;(3)高压(代号H)10.0MPap100.0MPa;(4)超高压(代号U)p100.0MPa。,压力等级,安装、改造与维修,维修及带压密封安全要求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者出现紧急泄漏需要进行带压密封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定提出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且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并且持证上岗,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督。,使用管理,作业人员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6、证。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专业培训并且作好记录,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按章作业。,日常维护保养,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年度检查,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实施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年度检查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

7、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高压胶管,所选用装卸管道或者装卸软管的材料与介质及低温工况相适应,装卸软管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4倍的公称压力;装卸软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的公称压力,试验结果要有记录和试验人员签字。,定期报检,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

8、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定期检验,(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定期检验,(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5)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6)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本规程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定期检验的内容,检验人员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方案。定期检验的方法以宏观

9、检查、壁厚测定、表面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测定、金相检验、材质分析、涡流检测、强度校核或者应力测定、耐压试验、声发射检测、气密性试验等。,定期检验的内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不要求全做)(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定期检验的内容,(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7)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

10、验的。,延期检验,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本规程7.7(合于使用评价)的规定办理;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均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8、安全附件,为利于长周期安全运行,取消“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的规定,因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已提出了适当延长安全阀校检周期的条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委托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等九个单位,开展“延长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检验周期试验研究”专题。对安全阀失效典型案例进行了

11、分析研究;建立了安全阀的失效模式,得出了安全阀弹簧动作性能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以及介质(主要是粘度及腐蚀性)、载荷(主要是压力及温度)对安全阀性能的影响。容检规在采纳上述专题成果的基础上,编制了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适当延长校验周期的合理且可行的限制条件。在对安全阀的类型、制造单位、关键零件质量、使用条件及使用管理等进行严格限定后,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延长至三年到五年是可行的。,压力表的选用,(1)选用的压力表,应当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2)设计压力小于1.6MPa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得低于2.5级,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6MPa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得低于1.6级;(3)压力表盘

12、刻度极限值应当为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压力表的校验,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安全附件,压力表的安装要求(1)装设位置应当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并且应当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或者震动的不利影响;(2)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上应当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者接管;,液位计,液位计的通用要求压力容器用液位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根据压

13、力容器的介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和温度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平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

14、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没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

15、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

16、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

17、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应当在开工前十五日通知燃气企业,施工单位的保护措施得到燃气企业的认可后,方可施工。施工时,燃气企业可以派人到施工现场监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应当在现场设置严禁火种的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GB18218-2009,2009年03月31日发布 2009年12月01日实施,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 合 发 布,名称

18、解释,3.1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易燃气体液化石油气(含丙烷、丁烷及混合物)临界量50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火灾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GBJ16-87,火灾危险性特征,生产类别 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

19、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物品类别:甲火 灾 危 险 性 特 征,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

20、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GB50028-2006,联 合 发 布,2006年07月12日发布 2006年11月01日实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天然气(天然气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为5%)加臭剂用量 20mg/m3液化石油气(C3和C4各占一半)加臭剂用量 50mg/m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机动

21、车道或非机动车道区分:如果是机动车以正常行驶速度通行的主要道路则属于机动车道;住宅区内由上述主要道路到住宅楼门之间的次要道路,机动车是缓行进入或停放的,可视为非机动车道。,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CJJ51-200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2006年11月12日发布 2007年05月01日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发 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

22、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人员进入抢修作业区前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4.2.4 在警戒区内燃气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几仪器、仪表。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

23、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除火种、切断电源,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进行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及使用电话。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积聚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下风向,并应避开居民住舍、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5.6.3.3聚乙稀塑料管道进行置换时,放散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可靠接地;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KPa。,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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