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398603 上传时间:2023-10-27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94.4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docx(4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标准1总则12术语和缩略语22 .1术语23 .2缩略语23基本规定34协同工作管理系统54. 1一般规定54.2 协同工作系统的构成54.3 协同工作系统的支撑平台74.4 协同工作系统的基本特征75协同设计85. 1一般规定85.2 协同工作系统85.3 协同设计系统95.4 协同设计流程95.5 协同设计管理106协同生产116. 1一般规定116.2 协同生产系统116.3 协同生产管理126.4 协同生产实施137协同施工157. 1一般规定157.2 协同施工组织架构157.3 施工过程管理协同167.4 施工阶段协同工具的要求197.5 施工协同要点及

2、关键场景228协同验收238. 1一般规定238.2 设计协调验收238.3 生产协同验收238.4 部品部件协同验收248.5 施工中的协同验收248.6 信息化验收258.7 运维管理验收259协同追溯279. 1一般规定2710. 协同追溯的法规、制度及标准建设2811. 协同追溯的体系建设28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abbreviations22.1 Terms22.2 Abbreviations23 Basicrequirements34 Coll

3、aborativeworkmanagementsystem54.1 Generalrequirements54.2 Componentsofcollaborativeworkingsystem54.3 Supportplatformforcollaborativeworkingsystem74.4 Basicfeaturesofcollaborativeworkingsystem75 Collaborativedesign85.1 Generalrequirements85.2 Collaborativeworkingsystem85.3 Collaborativedesignsystem95

4、.4 Collaborativedesignprocess95.5 Collaborativedesignmanagement106 Collaborativeproduction116.1 Generalrequirements116.2 Collaborativeproductionsystem116.3 Collaborativeproductionmanagement126.4 Collaborativeproductionimplementation137 Collaborativeconstruction157.1 Generalrequirements157.2 Collabor

5、ativeconstructionorganisation157.3 Collaborativeconstructionprocessmanagement167.4 Requirementsforcollaborativetoolsduringtheconstructionphase197.5 Keypointsandscenariosforcollaborativeconstruction228 Collaborativeacceptance238.1 Generalrequirements238.2 Designcoordinationacceptance238.3 Collaborati

6、veacceptanceinproduction238.4 Collaborativeacceptanceofcomponentparts248.5 Collaborativeacceptanceinconstruction248.6 Informaticsacceptance258.7 Operationandmaintenancemanagementacceptance259 Collaborativetracability279.1 Generalrequirements279.2 Regulations,systemsandstandardsforcollaborativetracea

7、bility289.3 Thesystemconstructionofcollaborativetraceability28Explanationofwording错误!未定义书签。1.istofquoted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1.0.1为规范和引导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建筑业生产力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生产的全过程。1.0.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8、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缩略语1.1 术语1. 1.1智能建造intelligentconstruction智能建造是新信息技术与工程建造融合形成的工程建造创新模式,通过规范化建模、网络化交互、可视化认知、高性能计算以及智能化决策支持,实现数字链驱动下的工程立项策划、规划设计、施工生产、运维服务一体化集成与高效率协同。2. 1.2建筑工业化buildingindustrialization建筑工业化,指通过现代化的制造、运输、安装和科学管理的生产方式,来代替传统建筑业中分散的、低水平的、低效率的手工业生产方式。它的主要标志是建筑设计标准化、构配件生产工厂化,

9、施工机械化和组织管理科学化。3. 1.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collaborativemanagementofsmartconstructionandbuildingindustrialization基于创新理念和手段以及新一代数字化技术,对充分融合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生产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新型管理方式。4. 1.4协同工作管理系统collaborativeworkmanagementsystem用于开展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管理相关业务的数字化软件系统,包括协同设计、协同生产、协同施工、协同验收、协同追溯等模块及功能。4.1. 5协同工具collaborativetools为协

10、同设计提供通讯工具应包括视频文件、文件传输和邮件发送等信息化服务手段。1.2 缩略语2.2.1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2.2.2MES(ManufacturingExecutionSystem)制造执行系统;2.2.3WMS(WarehouseManagementSystem)仓储管理系统;2.2.4CAM(ComputerAidedManufacturing)计算机辅助制造;2.2.5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Devices)无线射频识别。3 基本规定3. 0.1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工作应提前制

11、定实施策划,并按照实施策划进行相关管理。4. 0.2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实施策划的制定应根据项目特点、总体目标和各参与方技术水平等综合确定。4 .0.3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实施策划宜明确下列内容:1实施目标;2实施范围和内容;3人员组织架构和相应职责;4实施流程;5协同设计要求;6协同生产要求;7协同施工要求;8协同验收要求;9协同追溯要求;10数据交换要求;11数据安全要求;12进度计划和交付成果要求;13软硬件基础条件等。3.0.4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工作应基于具备相关功能的统一协同管理平台开展。3.0.5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工作过程中,各方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

12、性。3.0.6各参与方应采取协议约定等措施,确保实施过程中各方持有的相关数据能够进行协同共享。3.0.7工程项目相关方应明确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工作进度、人员及配置等相关信息。3.0.8工程项目相关方应建立与实施策划相匹配的内外部协同工作流程与机制及质量要求和进度计划,开展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工作管理。4协同工作管理系统4.1 一般规定4.1.1 协同工作系统应包括协同设计管理、协同生产管理、协同施工管理、协同验收管理、协同追溯管理5项工作。4.1.2 协同工作系统应遵循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依托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及信息数字化、电子化技术,实现各项业务协同

13、工作。4.1.3协同工作系统应具有普遍适用性和轻量化的特点。1. 2协同工作系统的构成4. 2.1协同设计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协同设计应建立统一的设计标准,应包括各专业设计规范及准则;设计样式标准应包括图层、命名、颜色、线型、打印样式、编码信息等。2所有设计专业及人员宜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进行设计,及时发现并整改设计中的错、漏、碰、缺等不良设计,实现所有图纸信息元的一致性。【条文说明】实现其他关联信息元自动修改,修改则其他关联信息元联网状态下自动提醒修改内容。3进行规范化管理,应包括设计进度管理、设计文件管理、人员负荷管理、审批流程管理、成果数字化传递与分类归档管理等。5. 2.2协同生产管理

14、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用协同技术对生产要素的协同管理,应包括人员管理、材料采购、设备管理、库存管理等。2应用协同技术对生产过程的协同管理,应包括进度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成本管理应用于规定智能制造环境下生产过程中计划调度、生产执行,包括计划仿真、多级计划协同、可视化排产、动态优化调度等计划调度标准;作业文件自动下发与执行、设计与制造协同、制造资源动态组织、生产过程管理与优化、生产过程可视化监控与反馈、生产绩效分析、异常管理等生产执行标准。3应用协同技术对产品的协同管理,应包括可追溯性管理、构件存放管理、构件物流运输管理、质量数据采集、在线质量监测和预警、质量档案及质量追溯、质量分析与

15、改进等质量管控标准。4数字化交付成果的深度及形式要求,应参与方协同深化,全专业全过程协同设计、标准化设计。4.2.3协同施工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1明确不同阶段各参与方的工作任务、职能、责任,尤其是对比传统施工模式,说明建筑工业化及智能建造新增加的内容。2应用协同技术对施工过程的协同管理,包括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成本管理及合同合约管理。3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协同、信息协同、管理协同等各项工作的应用的软件、系统、平台等工具所遵照的标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4协同施工要点及关键场景应包括:施工计划-工单-采购-验收入库-领料场景、质量管理场景、安全管理

16、场景、成本算量、过程款支付、结算。5施工中的协同验收应包括工程实体协同验收和工程档案资料协同验收两项工作,实体协同验收应包括构件连接、安装及施工工序验收;工程档案资料协同验收应包括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库及工程档案资料平台化。4.2.4协同追溯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完善统一、可作为追溯依据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应完善信息化追溯管理体系,应完善统一可追溯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平台标准、评价标准、管理标准。2基础数据应互联互通,各单位应自建追溯体系,应将标准的数字化成果上传归档至数字化成果监管平台,并实现数字化成果的存储和追溯。3相关认证机构应将追溯要求纳入审核评价指标,认证机构对追溯的评价重

17、点下沉到追溯产品的质量层面,建立在质量保证体系之上。4在建造全过程应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l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5市场内与市场外应协同,形成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市场与市场之间应协同,共建追溯体系网络。【条文说明】市场内部资金结算安全等各项保障要协同,生产者、销售者、产品应用者与最终消费者应协同,加强追溯信息运用的全民参与。4. 2.5协同物流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物流供应商的运营机制应与本标准相匹配。2对物流供应商应实行建库管理,并应根据考核指标,对物流供应商实行动态考评,通过良性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3物

18、流服务合同的权责条款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类,专用条款的制定应从工程具体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工程协同施工对工厂化生产的构(配)件及部品部件在供货时间、地点、交接及验收方式的具体要求。4.3 协同工作系统的支撑平台4. 3.1协同工作系统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规程,当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若无可遵循的相关标准,则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做试验检测,并应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试验检测报告,作为四新技术应用的参考依据。5. 3.2各项工作成果应依托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及信息数字化、电子化技术,借助电脑、手机APP、监控系统、无人机航拍等

19、信息化手段,实现在整个系统内信息及时传递与全面共享。6. 3.3集成多方操作平台,统一协同工作平台系统,配合使用数据联动,贯通多方请求,达到统一平台管理,实现多方信息化共享,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等,实时推送,精细化信息化管理。4.4 协同工作系统的基本特征4.4.1 普遍适用性应适用于大多数项目,包括批量化采购、模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整体化安装。4.4.2 轻量化应包括降低结构构件自重、减少截面尺寸、减少碳排放量、减少不可再生材料的使用量。4.4.3 应由信息化平台下发指令至各级相关工作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应根据信息化指令进行工作应确保各级人员能够得到相同工作指令,实现协同工作。5协同设计

20、5.1 一般规定5.1.1 协同设计应在协同设计平台上进行,协同设计平台应兼具有设计多主体性、数据机制协同性、设计目标共同性、设计体系灵活可变。5.1.2 协同设计平台应由协同工作系统、协同设计系统、分布式产品数据管理、安全控制、决策支持和协同工具等模块功能组成。5.1.3 协同工作系统应包含协同平台管理和协同工作管理两个子模块。系统灵活可变性应对整个设计平台进行有效管理,协同平台管理应对协同过程进行管理,统筹安排开发中的各种合作和资源。5.1.4 协同设计系统应提供系统的设计功能。设计人员应在数据库的支撑下,利用模块进行协同设计时应包括设计、计算和分析等。5.1.5 协同工作管理过程中应对所

21、有数据信息、系统资源和指示信息等进行组织与管理。5.1.6 安全控制过程中应对设计主体用户、协同过程中的数据访问和传输进行安全控制。5.1.7 决策支持过程中应为协同设计提供决策支持工具。5.2 协同工作系统5. 2.1协同工作系统应具有跨软件平台的特性,应支持协同设计中不同的知识体系及不一致的设计环境。6. 2.2协同工作系统应设计产品的市场分析、设计、制造、销售、采购和服务等各方面人员的参与,应为各参与方提供协商平台,并应负责解决设计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共享和合作等问题。7. 2.3协同工作系统应充分重视设计过程中的并行性,对协同设计过程中的设计历史进行管理。8. 2.4协同工作系统应快速响

22、应设计过程的变化,并应满足协同设计过程对知识资源的需求。5.3协同设计系统5.3.1协同设计系统应为具体设计任务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持,应包括知识查询、知识服务、设计个体快速定位及设计问题的解决等模块。5.3.2协同设计系统应建立统一的设计标准,包括图层、颜色、线型、打印样式等模块。5.3.3协同设计系统应提供所有设计专业人员一个统一进行设计的平台,及时沟通错、漏、碰、缺,实现所有图纸信息元的单一性,实现多处修改自动修改。5.3.4规范化管理应包括进度管理、设计文件统一管理、人员负荷管理、审批流程管理、自动批量打印、分类归档等模块。5.4协同设计流程5.4.1 协同设计应采取平台式的方式进行管理

23、,整个设计团队应通过互联网进行协同工作。【条文说明】设计工作可在单机上进行,设计结果上传服务器,由协同设计系统将变更告知设计团队其他人,实现设计过程的自动化和专业化。5.4.2 协同设计系统应通过管理和更改设计团队的人员组织实现协同工作管理。【条文说明】设计团队中的每个设计人员会被授予不同的权限,团队人员可以通过了解协同工作的要求认识自身责任,快速熟悉工作流程。管理者可掌握和控制整个设计过程。5.4.3 应在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工程设计成员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互帮互助等功能以及面向对象的工程设计可视化效果。【条文说明】设置公共资源提取、互提条件、警醒机制、系统信息、信使交流和项目漫游等功能。5.4

24、.4 应最大限度地利用计算机网络设计,将个人的静态设计扩展到项目的动态设计,应减少差错、增强时效、提高设计效率。5.4.5 协同设计应包括基本信息、流程结构、属性设置、图纸存贮、版本管理、流转校审等功能。应从项目的进入到中间过程再到完成归档,施行全面的动态管理。应引导操作步骤、明晰各种状态、调理分类信息和强化可视化效果。5 .5协同设计管理5. 5.1应将所有图纸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由设计团队负责人进行统一管理,并应随工程进度的发展及时调整图纸。6. 5.2应自动识别和表示设计的产生时间,并将图纸的更新版本上传到平台共涉及人员共享。应对设计过程中每个版本进行时间化保留,以适应设计过程不断进

25、行调整的设计工作需求。7. 5.3协同设计应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管,协同设计平台可与更多的工具和软件相结合共同工作。8. 5.4协同设计应兼顾生产与施工建造的要求,充分利用BIM信息模型保证设计信息在智能建造全过程中的信息传递。9. 5.5协同设计系统应积极建立标准节点库、标准部品材料库、标准构件库等数据信息库,提升设计效率的同时应满足智能化设计、工业化设计,标准化设计的要求。6 协同生产6.1 一般规定1. 1.1协同生产应在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基础上,通过物联、人工智能等技术媒介,将人、材料、机械、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深度交互与融合,形成集成化的多方协同协作,促进生产关系。【条文说明】协同生产的主体

26、本质是互相依赖又分散的生产实体,协同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使各个生产实体能协调一致地工作,如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信息技术覆盖面广且渗透力强,生产实践中能辅助生产要素进行升级,使各生产实体能更有效、高效的协调,提升建筑生产力。2. 1.2协同生产系统宜由MES制造执行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数据中台系统等组成。【条文说明】协同生产系统不特指某些系统,而是关注协同生产系统应具备解决企业产品设计、制造、管理和商务等合作的能力,如MES制造执行系统解决设计、制造、管理的连接与配合工作;KMS仓储管理提升企业信息管理和生产管理自动化的效率;数据中台系统从各生产系统出发,进行企业数据治理等,

27、协同生产系统在建设的时候应考虑以上的主要功能。3. 1.3协同生产系统应能承接上游协同设计系统交付的丰富端口,应具有生产管理、劳务管理、采购管理、设备管理、高级计划排程、智能监控和仓储管理等模块功能。4. 1.4协同生产应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应与装配式建筑生产相结合,达到部品生产工厂化,过程管理信息化。6.2协同生产系统6. 2.1应利用基于BlM设计信息的装配式结构构件信息化加工技术,将构件信息传递到生产系统中,无需人工再次转换,实现设备生产端对上游信息的识别和自动化生产,实现上游信息与生产信息无缝对接及动态关联。【条文说明】建筑产品的自动化生产加工,对于整个复杂的建筑来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28、BlM与CAM的结合,有点在于无需二次设备、信息加工,实现设计-加工一体化,有利于构件信息的完整传递以及节省资源,在这过程中,协同生产系统需优先实现建筑中的重要构件,高价值构件的信息化生产。7. 2.2生产系统的信息传递平台宜兼容专用设备端、互联网网页端、手机移动端等。8. 2.3MES制造执行系统应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的发展目标做出适应优化,实现建筑项目管理、生产任务跟踪、自动化智能排程、物料关联、质量把控、人员与绩效管理、库存管理等业务流程全覆盖。9. 2.4协同生产系统的中台能力,应能对数字设计模型等数据进行解析、整理与发布应具备图模关系展示,轻量化等特点。【条文说明】在装配式建筑行业

29、中,中台系统建设强调统一标准和维度等数据管理手段,从行业到企业的渐进视角,消除数据孤岛问题,协同生产数据的信息化发展。10. 2.5仓储管理应与生产协同,有效地进行智能发货管理、原材料检验入库、堆场管理等,应结合云计算等技术对企业资源能力进行动态调配和预警,结合物联网(RFID)技术及物联传感等技术,实现品部数据的自动录入、自动传递。11. 2.6应使用电子化招标、电子交易、智慧物流等优化工厂生产采购流程,协同优化传统建筑物资采购的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间。6.3协同生产管理6.3.1生产企业与上下游不同参与方人员应使用协同生产系统进行工作管理。各参与方中的每个职能人员应被授予不同的权限,人员可

30、以实时了解到生产运行的实际业务状态,以更好地辅助系统做出决策。权限配置应有完整的组织架构权限设置逻辑,信息加密应结合采用区块链技术。【条文说明】权限系统在协同生产管理系统中属于基础建设内容,但是构建逻辑并不简单,权限管理主要目的是对不同使用主体访问资源进行权限的控制,避免因权限控制缺失或者操作不当引发不良后果。所以协同生产系统权限设计应从考虑权限拥有主体、权限面对的对象与资源、具体权限操作、使用者权限载体、使用者来源分级等底层逻辑去设计,并充分考虑权限颗粒度的设置。6.3.2协同生产系统应设置具有信息技术专才的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应对数据进行云端与本地的双备份。6.3.3协同生产建筑产品时

31、,应进行历史版本变化管理及构件全过程信息管理,应包括技术参数、制造生产、物流运输、质量表现等可追溯及管理。6.3.4协同生产数据数字化交付应进行标准化、流程化、实时化,数据形式应利于公共储存,可自动分布共享,可被协同系统中的其他模块进行互通使用,且数据应详尽详,应具备较高的扩展性。【条文说明】数据共享应以数据共用平台作为载体进行储存与传递,数据共用平台的好处有能加强各数据应用方的合作,创作单一且真实的数据来源,提高效率与质量,降低风险与加强安全等。建设工程活动越来越多不是私人、个体的一项社会活动,会关联到公众生命安全,生活质量的群体性活动,协同生产数据的标准化和流程化等应逐渐由政府公家组织进行

32、主导编制与建设,健全完善数据分享形式和隐私保护制度,将个体生产数据结合入公共数据资源,更好地促进信息生产要素的使用。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生产数据属于企业,但是应共享配合政府进行安全、民生等监管需求。6.4协同生产实施6.4.1 协同生产流程应符合建筑工业化及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逻辑,生产从计划、配料、排产、质检、出厂等所有过程应由一个规范化的制度流程指导。规范化制度流程应由管理认证体系进行认可。【条文说明】规范化流程可以排除人为失误等干扰,且数据积累自动化,减少繁复性工作。目前流程管理领域尚无专业化、权威性的认证体系,可借鉴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HSE管理模式和精益生产等体系优点与流程要点,

33、建立健全企业协同生产流程制度。6.4.2 装配式智能建造协同生产宜与设计、施工相结合,扩大标准化部品部件、标准化组装组建工艺、标准化集成产品应用,提高标准化建造水平;应建立装配式建筑科技成果库,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生产使用,开发与智能制造、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协同生产能力。6.4.3 基于智能建造的协同生产,应保持数字生产线与物理生产线并行,应在物理生产线引入数控机床、机械手臂、机器人等先进生产设备,以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6.4.4 协同生产应最大限度地借助新技术,促使建筑建造向数字化、精细化、自动化转变。应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对构件全生命周期追溯与管理;应

34、使用5G技术,加快工厂与施工现场的数据交换等。【条文说明】应用人工智能对生产的数据进行分析,完成风险识别,事项决策等协同生产智能化技术体系。7协同施工7.1 一般规定7.1.1 协同施工应通过标准化管理汇集业务数据,并将数据存储于统一-的、可多主体访问的数字化管理方式平台上。【条文说明】管理模式适用于建筑机器人、建筑工业化等多种施工模式,可实现统一平台下的数据协同,以增强现场施工过程中数据传递的及时性、业务环节的联动性、资源利用的有效性、施工过程的连贯性,以达到提高管理效率与经济效益的目标。7.1.2 协同施工应建立在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多环节或全流程一体化的运作模式之上,实现项目

35、建造全成本要素的掌握。【条文说明】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EPC模式,可对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运营管理,可实现共享资源优化配置,为协同施工下的各要素流转、各环节融合、各主体协同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发挥空间。7.1.3 协同施工管理的范围应包括各参与方、各阶段内部专业间在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进行实时动态协同,可实现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及构建工程项目施工在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协同管理模式框架和流程进行智能化管理,以各数据、资源共享等形式提升数据流转效率,促成施工全过程、全产业链施工数据协同,以实现现场施工的可预测、可调节和可控制性目标。7.2 协同施工组织架构7. 2.1协同

36、施工应全员参与,各参与方应根据项目智能建造及工业化协同建造目标实际要求、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企业自身特点等,建立有效的协同施工管理组织,并指定组织职责。8. 2.2项目施工过程的全部参与方应对各自组织中的各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各岗位角色应具备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造相关的协同施工管理及实施能力。9. 2.3协同施工管理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承包单位应设立“协同施工管理部”,全面负责施工过程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造相关协同管理事务,建设单位应对协同施工部进行书面授权。2分包、监理等单位应设立“协同施工管理分部”由协同施工管理部统一管理。3协调施工管理组织应按项目规模设立岗位,各组织岗位数量应满足施工

37、管理需求。【条文说明】协同施工管理组织可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度、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造应用深度等综合因素,选择是否与现有组织的职能合并,也可在现有组织基础上成立虚拟管理组织,负责施工协同管理工作。7. 2.4协同施工管理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协同施工管理部”部门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1)负责协同施工统筹、协调及管理工作。2)负责协同施工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平台标准、管理标准等标准认定工作。3)负责协同施工组织架构搭建、工作分工、管理制度等组织管理工作。4)负责协同施工的进度管理协同、质量管理协同、安全管理协同、成本管理协同等协同管理工作。5)负责协同施工的成果及目标达成审核等工作。2 协同施工

38、管理分部”部门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1)负责所在组织的协同施工协调及管理工作。2)负责与所在组织相关的协同施工标准编制、组织建设、过程实施等工作。3)负责与其它组织的协调工作,完成其它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7.2.5协同施工管理部”第一负责人应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应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施工管理经验。7.2.6协同施工的其他组织应按照合约规定及协同管理部的管理要求执行。7.2.7协同施工组织与协同管理体系及其他组织的工作协同,应按照合约规定及项目协同管理部的管理要求执行。7.3施工过程管理协同7.3.1施工进度管理协同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进度管理协同的组织设置:各分包单

39、位应明确计划编制、反馈、调整的计划管理员,总承包单位应委派一人担任总计划管理员,应设置负责统筹各分包单位的计划管理员并完成相应权限的预设。2计划编制:总承包单位总计划管理员应将各单位的设计、采购、施工计划同步至协同施工平台,出现有冲突的节点应协调相关方重新调整计划,调整后的计划输出为总计划。3计划预警:总计划管理员应组织所有计划管理员明确进度计划预警条件,并在开工前完成预警条件预设。4计划反馈及调整:总计划管理员应负责监督总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协调计划变更的调整,各分包单位的计划管理员应负责各自计划的派发、反馈。5进度与计划对比分析:总计划管理员可根据反馈的进度与计划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并调整后续进

40、度计划。7.3.2施工质量管理协同流程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质量试验检验协同:所有施工原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材料验收及试件取样,在施工策划阶段应将物料进场计划同试验检验计划相匹配,过程中涉及到的信息通过协同施工平台同步至试验人员,提前做好进场材料验收及试件取样准备,并及时将试件送检,保障试验检验批次划分的及时性与合理性,确保施工任务正常有序进行。2质量检查验收协同:在各项工序完成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及工序交接等工作。过程中应将测量及质量检查数据上传至协同施工平台并下发给相关责任单位,各单位应依据检查结果做出反馈;不合格部位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合格部位确认后进行移交,由下道工序责任单位进行验收确认

41、。流程应在协同施工平台内透明可见,质量检查数据和管理痕迹留存可追溯,使各单位工作有序衔接。3质量整改销项协同:在质量整改过程中质量检察人员应在协同施工平台对责任班组下发整改任务,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接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在平台申请复核检查,复查人复查合格后在平台上关闭质量工单完成任务销项,所有整改销项记录在平台保存可追溯。7.3.3施工安全管理协同流程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施工安全组织架构及角色的设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各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2施工安全策划及技术方案的协同: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

42、工方案及相关策划,并通过平台上报进行审查审批。对于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相应论证结果均需线上留档、信息同步共享。3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协同:施工单位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监理单位应通过协同施工平台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4施工安全检查整改协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应明确检查角色、时间、地点、内容、整改措施、复查等内容,并通过协同施工平台按照检查计划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务推送。现场安全问题的巡检和随机抽查,检查单位及人员通过协同施工平台将问题报告下发至相关施

43、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停工、罚款等工作。5安全事故上报协同:项目应提前设置好上报机制,报告事故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照协同施工平台提示的相应流程进行事故上报。6交叉施工作业安全协同:两个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劳务班组进行同一作业区域施工时,应考虑本工作的内容对其他人员的影响,并通过平台通知对方安全注意事项。7.3.4施工成本管理协同流程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成本管理协同组织设置:合同各施工分包人员应明确合同签订、调整、过程支付、结算的成本管理员,总承包单位应明确一人担任总成

44、本管理员,应设置负责统筹各分包单位的成本管理员,并明确各方人员的成本管理权限。2合同谈判与签订:施工总分包双方应对合同具体内容展开谈判,解决争议项后签订合同。应明确的内容有:工程内容和范围、技术要求、合同计价计量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及流程、合同款支付方式及流程、工期要求、维修要求、违约与索赔等内容。已签订的合同数据应结构化,并通过协同施工平台同步至承发包双方相关管理人员。3合同变更与签证: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明确变更及签证流程的节点、责任人、工作内容、成果及处理时限。施工总分包双方应基于协同施工平台完成合同变更、签证流程。4合同期中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明确过程支付流程的

45、节点、责任人、工作内容、成果及处理时限。施工总分包方应根据施工计划任务的反馈情况协同确定形象进度,结合合同规定过程中的支付款项,并基于协同施工平台完成过程支付的流程。5竣工结算:施工总分包双方应在协同施工平台完成图纸、变更签证等合同结算相关资料留痕,基于同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合同对量,并明确最终结算款项。7.4 施工阶段协同工具的要求7.4.1 协同施工平台应包含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等功能模块,各模块应从现场施工协同管理的角度出发,包含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维度。应从管理及技术两个方面,辅助施工现场各参建方之间的协同施工,以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7.4.2 进度管理模

46、块的搭建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度管理模块应包含计划编制、任务派发、进度反馈、进度计划签认、预警与进度调整功能。模块信息应包含施工任务名称、施工任务地点、施工计划开始时间、施工计划完成时间、施工班组、工程量、施工实际开始时间、施工实际完成时间等信息。2进度管理应在协同施工平台实现数据的发布与反馈,各方的进度管理平台应与项目的协同施工平台,以实现项目级数据打通。应注意各用户的权限管理,除总计划管理员外,不得随意调整计划。3进度管理模块应设置工效定额数据库、标准工序库,支持工程量计算或获取。4进度管理模块应支持计划的直接编辑和修改、支持多版本计划管理、计划与进度的对比,应注意计划调整的便捷性、同步的及

47、时性,并支持标准化格式的文件传输。5进度管理模块应支持进度计划相关方在线签认,进度计划相关方应依据经签认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7.4.3 质量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1质量管理模块应包含质量整改、质量问题库、质量检查记录、检查项配置等功能。质量问题库、检查项配置功能应在施工前期准备时建立完成,各参建单位应统一按质量标准完成相关施工任务。【条文说明】质量问题库、检查项配置功能应包含所有质量问题项、检查项与检查标准。2质量管理模块应具备质量检查记录功能,以实现检查部位、时间、检查照片、检查数据、检查人等信息填报,所有质量验收管理过程和验收结果应在系统内留痕,在后期进行质量整改及责任追溯工作时应以系统内数据记录为准。3质量管理模块应具备质量整改功能,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后,应选取不合格的质量检查记录填写质量整改单,并下发给相关责任单位/班组/人,整改责任人和任务相关人员应能通过手机APP推送或短信通知收到整改任务,整改负责人在任务开始后可进行整改完成进度填报,在系统内实时反馈整改进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