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399884 上传时间:2023-10-2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82.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规定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根据2012年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4年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2004年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WHO第三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等,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预防控制措施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将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一)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既要

2、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二)安全操作1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2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3 .科室设置锐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4 .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

3、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三)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如乙肝三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等作为必检项目,同时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四)重视对高危险人群的传染病筛查由于艾滋病病毒感染情况需经过初筛、确证等检验程序,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在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应对以下高危人群尽早进行艾滋病项目检查:(1)静脉毒瘾者。(2)同性恋、双性恋或异性性乱者。(3)性病患者。(4)暗娼、嫖客,尤其与境外人员有过性关系者。(5)艾滋病患者的配偶、亲属或其他性伴侣。(6)入境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7)艾滋病门诊、咨询部门的医务人员,以及与HlV有关的检验人员。(8)涉外部门

4、,如旅游部门、宾馆的服务员和司机等。二、职业暴露处置流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报告病人HIV(+)病人HBV ( + )医务 人员 抽血 检查 HIV 可先 服用 双汰芝H4医务 人员 HbsAg (+) 或HBS (+)务员AgS完疫注未生 医人Hbs3HB.已成苗射产旅后、二六、定追 露周周、月年 。 暴四八十周个一期踪霜注 不要射苗暴露后一、二、-三个月、四个月、如发现阳性及时治疗三、报告(一)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O(二)按照医务人员锐器伤登记表(见附件1)和医务人员其他职业暴露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登记,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职业暴露

5、当事人尽快送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通知医务科、社保科。四、评估及处理(一)医务科、院感办立即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并指导治疗。(二)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取患者及职业暴露当事人血液进行检查,但抽取患者血液应遵循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三)根据暴露源及职业暴露当事人情况,医务科、院感办按照附件3、附件4在24个小时内提出处置建议,其他疾病的处置建议参照相关疾病的预防治疗原则。五、随访(一)追踪和随访:医务科、院感办负责督促职业暴露当事人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和化验,并负责追踪确认化验结果和服用药物,配合医生进行定期监测随访。(二

6、)医院有关知情人应为职业暴露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职业暴露当事人的情况。(三)锐器伤处理过程中,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要为职业暴露当事人提供咨询,减轻其紧张恐慌心理,稳定情绪。六、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管理规定(一)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职业暴露基本预防控制措施,导致的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由医院承担。(二)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职业暴露基本预防控制措施,导致的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由职业暴露当事人承担20粗科室承担30%、医院承担50机(三)当事人对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的处理有异议时,可提请医院工伤事故鉴定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七、本规定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后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