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款的调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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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项目实际情况的变化,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会由于一些因素或一些事件的发生而发生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合同价款的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一、法律法规政策变化【9.2】,6B.1 合同价款调整,(一).基准日期的确定【条文】9.2.1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条文】9.2.2 因承包人原

2、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本规范第条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计价风险研究,计价风险研究,计价风险研究,(二).法律法规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1).结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2).根据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分阶段进行;3).如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括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考虑本因素。,6B.1 合同价款调整,一、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

3、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6B.1 合同价款调整,二、工程变更【9.3】,(二)、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1、发包方的原因。如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改。2、工程师的原因。3、设计方的原因。4、自然原因造成的变更。如不利的自然条件和特殊异常的天气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变更。5、承包商的原因。(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6B.1 合同价款调整,(三)、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文】9.3.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

4、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6B.1 合同价款调整,式中,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

5、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三)、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文】9.3.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本规范的规定计算。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单

6、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6B.1 合同价款调整,例如:某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413949元,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7972282元,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为多少?施工过程中,屋面防水采用PE高分子防水卷材(1.5mm),清单项目中无类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该卷材单价为18元/m2,该项目综合单价如何确定?用公式():L=(1-)100%

7、=(1-0.9475)100%=5.25%查项目所在地该项目定额人工费为3.78元,除卷材外的其他材料费为0.65元,管理费和利润为1.13元。该项目综合单价=(3.78+18+0.65+1.13)(1-5.25%)=23.5694.75%=22.32(元)发承包双方可按22.32元协商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6B.1 合同价款调整,(三)、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文】9.3.3 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

8、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6B.1 合同价款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三、项目特征不符【9.4】(参照工程变更),四、工程量清单缺项【9.5】(参照工程变更),【条文】9.5.1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条文】9.5.2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条文】9.5.3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本规范第条、第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6B.1 合

9、同价款调整,五、工程量偏差【9.6】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条文】9.6.1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条、第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条文】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

10、%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6B.1 合同价款调整,本条规定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1。确定的方法,一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

11、价偏差超过15%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6B.1 合同价款调整,3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4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15%)调整 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L第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5当P0P2(1-L)(1-15%)或P0P2(1+15%)时,可不调整。,【条文】9.6.3 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

12、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6B.1 合同价款调整,例1,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287元,该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综合单价是否调整?解:287350=82%,偏差为18%;则350(1-6%)(1-15%)=279.65元,由于287元大于279.65元,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不予调整。例2,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406元,工程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如何调整。解:406350=1.16,偏差为16%;则350(1+15%)=402.50(元)由于406大于402.50,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4

13、02.50元。,6B.1 合同价款调整,例3,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增为1824m3,增加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为406元,应如何调整?解:见例2,综合单价P1应调整为402.50元;S=1.151520406+(1824-1.151500)402.50=709608+76402.50=740198(元)例4,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减为1216m3,减少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0元,投标报价为287元,应如何调整?解:见例1,综合单价P1可不调整;S=1216287=3489

14、92(元),6B.1 合同价款调整,六、计日工【9.7】略,七、物价变化【9.8】【条文】9.8.1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条文】9.8.2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调整方法。【条文】9.8.3 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

15、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合同工期延误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条文】9.8.4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适用本规范第、第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6B.1 合同价款调整,A.1 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P=P0A+(B1)-1,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

16、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

17、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示例】工程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调整合同价款,具体约定见下表数据,本期完成合同价款为:1584629.37元,其中:已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计日工价款5600元,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的索赔金额2135.87元,计算应调整的合同价款差额。,6B.1 合同价款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解:1本期完成合同价款应扣除已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计日工价款和确认的索赔金额。1584629.37-5600-2135.87=1576893.50(元)2用公式(A.1)计算:P=1576893.500.42+(0.18121/110+0.114320/4000+0.16353/340+0.05317/

18、300+0.08100/100)1=1576893.500.42+(0.181.1+0.111.08+0.161.05+0.051.06+0.081)-1=1576893.500.42+(0.198+0.1188+0.168+0.053+0.08)-1=1576893.500.0378=59606.57本期应增加合同价款59606.57元。假如此例中人工费单独按照2013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应扣除人工费所占变值权重,将其列入定值权重。用公式(A.1):P=1576893.500.6+(0.114320/4000+0.16353/340+0.05317/300+0.08100/100)-1=

19、1576893.500.6+(0.1188+0.168+0.053+0.08)-1=1576893.500.0198=31222.49本期应增加合同价款31222.49(元)。,6B.1 合同价款调整,A.2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条文】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本规范第条第2款规定的条件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人工单价发生变化的调整事项。人工成本的调整,目前主要采用对定额人工费出台调整系数(指数)的方式,同时对计日工出台单价的形式,需要指出的是,人工费的调整也应以调整文件的时间为界限进行。【示例】工

20、程在施工期间,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了人工费调整10%的文件,适用时间为年月日,该工程本期完成合同价款1576893.50元,其中人工费283840.83元,与定额人工费持平,本期人工费应否调增,调增多少?解:283840.8310%=28384.08元,【条文】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本规范附录表-21,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

21、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3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4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送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不作调整。【要

22、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调整原则。【示例】某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由承包人提供,所需品种见下表,在施工期间,在采购预拌混凝土时,其单价分别为C20:327元/m3,C25:335元/m3;C30:345元/m3,合同约定的材料单价如何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解:1C20:327310-1=5.45%投标单价低于基准价,按基准价算,已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应予调整:308+3100.45%=308+1.495=309.502C25:335325-1=3.08%投标单价高于基准价,按报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3C30:345340-1=1.

23、39%投标价等于基准价,以基准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条文】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调整事项。,6B.1 合同价款调整,八、暂列金额【9.15】,【条文】9.15.1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条文】9.15.2 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节第9.14节的规定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要点说明】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指示使用。暂列金额虽然列入合同价款

24、,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能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工程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节第9.14节的规定所作的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仍归发包人所有。,6B.1 合同价款调整,九、现场签证【9.14】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十、不可抗力【9.10】【条文】9.10.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

25、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一)、索赔的定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十一、工程索赔,【条文】9.13.1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

26、也可向承包人索赔。本条规定了索赔的三要素: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6B.1 合同价款调整,对索赔证据的要求: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推敲。全面性。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中涉及的索赔理由、事件过程、影响、索赔数额等都应有相应证据,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关联性。索赔的证据应当能够互相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的;工程中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

27、必须由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6B.1 合同价款调整,2索赔证据的种类: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的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6B.1 合同价款调整,11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

28、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12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13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14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15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16国家和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6B.1 合同价款调整,(二)、索赔的注意事项和程序;9.13.3】,6B.1 合同价款调整,【条文】9.13.4 承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下列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1延长工期;2要求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3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预期利润;4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承包人

29、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的赔偿方式。,【条文】9.13.5 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条文】9.13.6 发承包双方在按合同约定办理了竣工结算后,应被认为承包人已无权再提出竣工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在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中,只限于提出竣工结算后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应自发承包双方最终结清时终止。【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承包人索赔的终止条件和时限。【条文】9.13.7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宜按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6B.1 合同价款调整,(三)、工程索

30、赔的处理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索赔事件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因果关系明确,确实是他人行为或其它因素造成的。)3、索赔的处理必须及时(延期会降低处理的合理性,同时可能造成既定事实)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管理,尽量避免索赔事件发生。,6B.1 合同价款调整,一、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6B.2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结算,(一)、工程计量概念工程计量: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三)、条文【8.1;8.2;8.3】,(二)、工程结算: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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