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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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企业厂址选择和 总平面布置要求,一、化工企业厂址选择要点总平面布置要点总平面布置有关规范防火间距及适用范围,一、化工企业厂址选择要点,化工企业厂址选择要点,化工企业的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工业布局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应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认真收集拟建地区的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区域规划等基础资料,进行多方案论证、比较,选定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交通方便、符合环保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方案。选择厂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采取可靠技术方案,避开断层、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等比较发育的地区。

2、,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927号一、科学制订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一)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设区市政府要依法统筹规划适当区域或者场所,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并将发展布局的相关要求纳入城乡规划中。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进行建设,从2010年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

3、,城乡规划部门不得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许可,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申请,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迁入化工园区。(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化工企业厂址选择要点,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胁。凡可能受江、河、湖、海或山洪威胁的化工企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化工企业之间、化工企业与其他工矿企业、交通线站、港埠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规定。事故状态泄漏或散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工厂的

4、厂址,应远离城镇、居住区、公共设施、村庄、国家和省级干道、国家和地方铁路干线、河海港区、仓储区、军事设施、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国家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十条 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第十条 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

5、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这里出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安全防护距离的问题,国家已经着手制定或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距离标准。但难以出台。,?,在国家安监总危化136号文(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

6、要的通知的第三项(一)提出了加快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的标准的要求:根据研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号)要求.,请发改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着手制定或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距离标准;,请安全监管总局督促地方政府,确定需要搬迁的企业,制订分阶段搬迁计划;,请发改委会同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劳动和社保障部门,在企业搬迁补偿、土地使用、职工安置等方面研究提出配套政策.,现有法规、标准相互不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米范围内

7、,或者铁路车站及周围米范围内,及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米范围内,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铁路运输工具补充燃料的设施及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除外。,现有法规、标准相互不协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550平方米及以上)应与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现有法规、标准相互不协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年月日化学工业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发布):,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

8、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米)。,(一)居民区(二)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三)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四)自然保护区(五)畜牧区(六)风景名胜旅游区(七)军事设施,注:本细则已作废,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尚无细则颁布。,化工企业厂址选择要点,化工企业的厂址必须考虑当地风向因素,一般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前者上风向,后者下风向)事故状态泄漏或散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工厂的厂址,应远离江、河、湖、海、供水水源防护区;化工企业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根据关于督促化工企

9、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监总局、环保总局 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文件精神,对于化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都要充分考虑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处置措施,处理不合格不得排放。,中石化出台了“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其中规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V总=(V1+V2-V3)max+V4+V5,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

10、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总=(V1+V2-V3)max+V4+V5,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总=(V1+V2-V3)max+V4+V5,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总=(V1+V2-V3)max+V4+V5,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总=(V1+V2-V3)max+V4+V5,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

11、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中石化出台了“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其中规定:,罐区防火堤内容积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在现有储存设施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储存容量要求时,应设置事故池。V事故池=V总-V现有V现有用于储存事故排水的现有储存设施的总有效容积。,化工企业厂址选择要点,7、化工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GB11654-GB11

12、666、GB18053-GB18083等),或按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3093-1999),或按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1、各标准适用于新建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工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各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

13、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表中的风速,均指工厂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4、各工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说 明,二、总平面布置要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应根据厂内各生产系统及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功能明确、合理分区的布置,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间距。分期建设时,应以近期为主、近远期结合、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并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趋势及具体建设条件留有发展余地。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

14、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前者上风向,后者下风向)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但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可燃液体原料储罐可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的阶梯上,但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措施。,1,2,3,污水处理场、大型物料堆场、仓库区应分别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厂区面积大于5万米2的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大型化工厂的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它货流混行或平交。厂内铁路线群一般应集中布置在后部或侧面,避免伸向

15、厂前、中部位,尽量减少与道路和管线交叉。铁路沿线的建、构筑物必须遵守建筑限界和有关净距的规定。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的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危险场所应为环行,路面宽度按交通密度及安全因素确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4,5,6,7,机、电、仪修等操作人员较多的场所宜布置在厂前附近,避免大量人流经常穿行全厂或化工生产装置区。循环水冷却塔不宜布置在室外变配电装置冬季风向频率的上风附近,并应与总变电所、道路、铁路和各种建构筑物保持规定的距离。存储甲、乙类物品的库房、罐区、液化烃储罐宜归类分区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其储存量和总平面及交通线路等各项设计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新建化工企业

16、应根据生产性质、地面上下设施和环境特点进行绿化美化设计,其绿化用地系数应按有关规范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同商定。,8,9,10,11,三、总平面布置图,1、总平面布置图的几个要素,总平面布置图的几个要素,1)座标系总图采用的座标系统,大致有三种,,北京座标系地方座标系建筑座标系也叫做施工座标系。,以X、Y来表示,以A、B来表示,三个系统都有互换的关系。为了施工的方便,一般厂址范围内都留有控制桩,以混凝土固牢,永久保存。,总平面布置图的几个要素,2)风玫瑰风向玫瑰图,是根据某一地区多年平均统计的各个方向吹风次数的百分比数值,按一定比例绘制的。玫瑰图上所表示的风和吹向,是指从外面吹向玫瑰中心。按16个

17、罗盘方位画出方向座标(极座标)。图中细实线表示为全年平均,虚线为6、7、8最热月平均。,风玫瑰图示例,另外在全年的风向中还有一个静风天气,即无风天气。其表示为C,有的风玫瑰图上以原点后园心,以静风次数的百分比数值为半径,画一个小园,然后在园内注上静风的百分值。这个值对工厂有害烟尘的扩散有一定的影响。,总平面布置图的几个要素,3)比例 总平面布置图的比例,初步设计,有三种比例,1:500、1:1000、1:2000,施工图基本上是采用1:500。4)图例 因为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地面上所能看到的地物,所以符号较多,为了看图方便每张总图上都有不少图例,这些图例主要选用于“总图制图标准”。,总平面布置

18、图的几个要素,5)设计高程 建构筑物室内地面高程(标高)绝对值表示,相当于土建设计图上的0.000;室外地坪高程以绝对值表示。总图上表示的标高,都是绝对标高,而土建专业表示的标高,以0.000为准,是相对标高。每栋建、构筑物的0.000所对应的绝对标高,不一定相同。譬如一般房的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3.00,装置内的配电间由于防火的要求,其0.000就相当于绝对标高23.60。,一是黄海高程系统,一是吴淞高程系统;,通常采用两个系统,两系统有差值,可以查找换算。,绝对高程也叫绝对标高。,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厂区绿地率的计算,1.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应为化工企业建设项目

19、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可按下式计算:投资强度(万元/hm2)=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hm2)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生产厂房及辅助设施、设备和地价款;项目总用地面积包括生产厂房用地、管理服务区用地及厂区外辅助设施用地。化工企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有关规定。,2.建筑系数建筑系数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应按下式计算:建筑系数=(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用地面积+露天堆场及操作场用地面积)厂区用地面积1

20、00%厂区用地面积应为厂区围墙内用地面积,面积计算应按厂区围墙坐标计算。,3.厂区利用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铁路和道路用地面积,工程管线用地面积的总和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应按下式计算:厂区利用系数=建筑系数+(铁路用地面积+道路用地面积+工程管线用地面积)厂区用地面积100。,4.工厂容积率工厂容积率应为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按下式计算;工厂容积率=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厂区用地面积,5.厂区绿地率厂区绿地率应为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计算面积的总和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应包括厂区集中绿地

21、,建筑物、构筑物旁绿地和道路绿地,并应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和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2、厂区总平面布置案例,四、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是两栋建(构)筑物之间,保持适应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时热辐射等的必要间距。,什么是防火间距,为什么要设置防火间距,为了防止建筑物间的火势蔓延,各幢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安全距离是非常必要的。这样能够减少辐射热的影响,避免相邻建筑物被烤燃,并可提供疏散人员和灭火战斗的必要场地。,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风的作用能加强可燃物的燃烧并促使火灾加快蔓延,确定防火间距的基本原则,

22、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在实际工程中不可能都考虑。,耐火等级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等,还考虑到消防人员能够及时到达并迅速扑救这一因素。,通常根据下述情况确定防火间距:,考虑热辐射的作用,考虑灭火作战的实际需要,考虑节约用地,11,21,31,防火间距不足时应采取的措施,防火间距由于场地等原因,难于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改变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3

2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实体防火墙。建筑物的山墙对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影响小,设置的窗户少,可将山墙改为实体防火墙。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等。,(一)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计常用规范,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02,2006年版。,(二)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2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1)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1 本表中相邻工厂指除石油化工企业和油库以外的工厂;2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3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 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6 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

25、;7 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8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至相邻工厂间距:表中相邻工厂指除石油化工企业和油库以外的工厂。由于相邻工厂围墙内的规划与实施不可预见,故防火间距的计算从石油化工企业内距相邻工厂最近的设备、建筑物起至相邻工厂围墙止。当相邻工厂围墙内的设施已经建设或规划并批准,防火间距可算至相邻工厂围墙内已经建设或规划并批准的设施,但应与相邻工厂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说 明,2)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

26、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表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注:1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2 表中D为较大罐的直径。当1.5D小于30m时,取30m;当1.5D大于60m时,可取60m;当丙类可燃液体罐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可取30m;3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4 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10m(火炬除外),但不应小于30m;6 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公用的输油(气)管道,可布

27、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线外。,目前,全国各地出现不少石油化工工业区,在石油化工工业区内各企业生产性质类同,企业间不设围墙或共用围墙现象较多,这些企业生产性质、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消防设施的配备等类似,执行的防火规范相同或相近,因此在满足安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说 明,3)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的规定。,工艺装置或设施(罐组除外)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最近的设备、建筑物确定,其防火间距起止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安全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

28、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规定。,甲类工艺装置(单元)之间30m(石油化工装置)/25m(炼油装置);甲类工艺装置(单元)与全厂性重要设施40m(一类),35 m(二类);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明火地点 30m;甲B、乙类固定顶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5025m(储罐容积5000m3 500m3或卧式罐);浮顶、内浮顶或丙类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4020m(储罐容积20000m3 500 m3或卧式罐);液化烃储罐(全压力式)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40m(储罐容积1000m3 100 m3);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储存)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70-60m(储罐

29、容积10000m3 10000 m3);,主要的几项如下:,可燃气体储罐 1000m3至50000m3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 25m;甲类物品仓库(库棚)或堆场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0m;铁路走行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面边)与甲类工艺装置距离15m;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 90m;,厂区围墙(中心线)或用地边界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25m,与地上可燃液体储罐35-20 m,与液化烃储罐30-40 m。,关于距厂区围墙:当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相邻布置时,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设施与厂区围墙(同类企业相邻侧)的间距,满足消防操作、检修、管线敷设等要求即可。对于石油化

30、工企业内已建装置或设施改扩建工程,已建装置或设施与厂区围墙的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要求时,可结合历史原因及周边现状考虑。,说 明,4)装置内布置,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的规定。在表中,各项防火间距是比较小的,但仅适用于装置内部的相关设施。,例 如,明火设备距甲A类工艺设备或其房间、装置储罐22.5m,距甲B、乙A 15m;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距甲A类(装置储罐)22.5m,甲B、乙A类15m,距甲A、甲B、乙A(工艺设备或其房间)15m;,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各项防火间距的详见该规范“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31、3.5仓库的防火间距”节;,主要的几项如下:,甲类厂房之间及其与其他厂房之间间距12米;甲、乙类厂房与办公楼(属民用建筑)之间间距25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米):甲类厂房与锅炉房(明火散发地点)之间的间距30米;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与甲类厂(库)房以及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25米,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间距根据一个罐区的总储量决定(25米-50米);,甲类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根据储存物品类别和储量决定(12米-30米),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间距根据储存物品类别和储量决定(25米-40米),与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米。甲类物品库房、甲、乙类液体储罐距厂外道路(路

32、边)20米;甲类厂房距厂外道路(路边)15米。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甲类厂房、库房,甲、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注:一个罐区的总储量:甲乙类液体不大于5000m3。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相应储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较大值。(例如二个1000V5000m3的罐区之间的间距应为40m)。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时,与建筑物之间的

33、间距可按表中规定减少50%。,(三)有关规范的适用范围,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名词解释:石油化工企业: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5、厂房 6、仓库 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可燃材料堆场;,适用范围,不

34、适用,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人民防空、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四)有关规范的特点,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四)有关规范的特点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的特点,(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有明确的规定,且间距较大。(2)石油化工企业内部的总平面布置装置间的距离较大,但联合装置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较为紧凑、装置储罐临近装置布置,间距较小,装置内的控制楼距装置距离也很紧凑。,5.2.

35、11 在甲、乙类装置内部的设备、建筑物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应用道路将装置分割成为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m2的设备、建筑物区;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时,在设备、建筑物区四周应设环形道路,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设备、建筑物区的宽度不应大于120m,相邻两设备、建筑物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并应加强安全措施。装置的高度(露天或半露天)未作规定。,(3)装置体量可以较大,(四)有关规范的特点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的特点,(4)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罐组的总容积较大,且罐组间的距离较小(第条,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固定顶罐组的总

36、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二、浮顶、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第条,相邻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四)有关规范的特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特点,(1)规范以厂房为对象,厂区与厂区之间无明确间距要求,只规定了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例如围墙两侧为两个甲类厂房,则其间距至少12m,若一边为甲类厂房,一边为甲类罐区(总储量1000m3),则其间距应达到25m)。(2)工厂内部总平面布置以单个厂房为单位,间距不大,但甲类厂房不能成组布置。例如:甲类多层厂房,二级耐火等级,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000m2。,(五)

37、设计中应用规范时存在的困惑和问题,根据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特点可以看出,前者适合于大、中型的石油化工企业应无疑义,但对于除此之外的化工类工厂的设计由于没有一个专门的化工厂设计防火规范,设计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审批部门掌握的尺度也不一样。,化工类工厂的生产原料大部分涉及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是否都属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适用范围?石化、化工类工厂都有厂房、仓库、储罐区等,因此是否都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适用范围?,鉴于此,目前设计中的不确定性是很大的,往往是套用哪个规范有利就套用哪个,例如:工厂与周边的距离受到限制,就尽量套建规。车间的体积很大,中间储罐很多,但与周边的距离没问题,则套用石化规。但大、中型的化工类企业套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存在着相邻工厂间距太小的问题,且也不利于装置大型化和一体化。而小型的化工企业套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也存在与周边距离难以满足的问题。,因此出台一部化工厂设计防火规范非常必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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