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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等衔接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等要求,以及广东省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案指引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2402-2022行
2、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GDZW0062-2022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等文件规定,结合“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简称“粤执法”,原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及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化建设的迫切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广东省司法厅提出并归口,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明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是“粤执法”的配套建设标准之一,是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统一规划下,依据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相关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兼顾“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业务规范的要
3、求,按照“粤执法”的建设要求所制定。旨在对“粤执法”的监督信息数据进行规范,并保持与行政检察信息平台数据的协调一致,弥补行政执法监督及其与行政检察衔接相关标准空白,实现广东省执法与监督并行、执法监督和行政检察衔接办案、数据互联互通等规范化的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提供有力保障。实际工作中,行政非诉和非诉行政两种说法均有存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7条规定,行政非诉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制度。最终名称待专家审查会议时审议确定。二、标准编制的原则在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
4、下的原则:(一)本文件的编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前提,以国家信息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设相关规划为依据。(二)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体系(试行)内容,以及兼容司法部发布的SF/T0052-2019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元和代码集,标准的内容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基础,在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2402-2022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数据元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规范行政检察非诉执行案件衔接数据要求。(三)本文件充分考虑了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考虑了所运用的技术手段应当具备先进性、成熟性和安全性。(四)本文件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确
5、保信息内容可以覆盖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要求。(五)本文件移送内容和程序符合文书移送有关规定,本文件及“粤执法”平台不涉及涉密办理,也不通过执法办案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三、编制思路和依据(一)主要参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 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粤司办(2020)108号) 广东省检察机关行政非
6、诉执行监督办案指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19)170号) 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粤司函(2021)443号)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2402-2022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 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GDZW0062-2022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 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GDZW0007-2019广东省信用信息归集规范 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GDZW0029.1-2020广东省政务大数据公共数据元规范(二)其他引用标准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 GB/T226
7、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658文化程度代码 GB/T4762政治面貌代码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12407职务级别代码 GB/T16835高等学校本科、专科专业名称代码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S15-2006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编制规则 C0109.1-2019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四、标准的制定过程(一)前期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制定工作2020年6月,
8、由广东省司法厅提出,并组织成立工作组负责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GDZW0062-2022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起草工作。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标准工作组开展前期广东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相关数据规范的编制工作。2021年7月,标准工作组开展标准编制工作。标准工作组多方参考资料,认真对标准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标准初稿。2021年8月12日,广东省司法厅组织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明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对标准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会后标准工作组根据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标准进行了完善。之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报司法厅公开征求意见。2021
9、年9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标准工作组标准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22年03月29日,在广州组织召开标准审定会,与会专家们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随后标准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报广东省政务数据管理局审批。该标准于2022年6月29日发布,8月1日实施。(二)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形成阶段为提升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层级,扩大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成果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范围,拟申请省地方标准,并于2022年1月立项成功。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要求,标准工
10、作组在前期广东数字政府标准规范GDZW0062-2022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基础上,结合有关最新业务内容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起草形成广东省地方标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交换数据元规范征求意见稿。(三)征求意见阶段经省司法厅同意,本标准于2023年5-6月,面向34个省直单位、21个地市司法局,以及在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网址http:Shdjlptyjzj/answer/28754)o期间,共收回28家单位(包括17个省直单位、10个地市司法局、1个区市场监管局)37条意见,其中5个单位有意见(包括3个省直单位、2个地市司法局),23个单位无意见(包括14个省直单位、8个地市
11、司法局、1个区市场监管局)。(四)送审稿形成阶段标准工作组对5个单位所提的14条有意见的建议,采纳10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3条。之后修改标准形成送审稿。五、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共包含5个章节及2个附录,具体内容如下:第1章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据元、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数据元。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同时抄送给检察部门时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业务交换、应用。本文件不适用于涉密案件。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未规范术语和定义。第4章数据元描述方法。对交换数据项进行描述,包括数据项标识、数据项名称、类型、是否必填及其说明。第5章业务数据对接。规定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非诉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业务交换、应用数据元信息。旨在指导各业务系统按照标准完成业务数据交换。附录A(资料性)对接数据字典附录B(资料性)涉及的文书信息参考文献六、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司法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建议本标准尽快发布,并作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与应用依据,在全省推广应用,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宣传贯彻。标准工作组2023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