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及认定技巧剖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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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处理及认定技巧,先看一个故事,目 录,工伤的含义、类型工伤处理的基本流程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案例分析,一、工伤的含义和类型,(一)工伤的含义: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附:工伤处理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注:各地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本课件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进行讲解,江苏、浙江等地如有不一致的,操作中应按照本地规定执行。,(二)工伤的类型:,1、认定工伤: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2、故伤害的;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工伤: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2在抢险救灾

3、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工伤的类型,3、不得认定为工伤: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3.2醉酒导致伤亡的;3.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的类型,二、工伤争议处理的基本流程,1、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正规医院)就医,情况紧急才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门店应收集的证据: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报案记录、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一)工伤认定,1、申请人单位申请:用工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

4、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职工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2、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供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上海)区、县劳动保障行政

5、部门。,3、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4、工伤认定的处理时限,(二)劳动能力鉴定,1、何种情况下需要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指出院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和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十个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6、: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出院记录、职业病诊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鉴定费用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注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三、员工的权利和义务,1、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

7、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由就诊的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为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一)工伤员工的权利,4、职工因工伤残享受的待遇:(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

8、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

9、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3、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三)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10、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5、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11、之和不应高于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缴费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5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其中,在按月领取养老金以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低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标准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造成工伤事故员工的法律责任,1、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

12、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造成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款:(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案例分析,案情:刘先生于2002年7月13日进入A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刘先生的月工资为1800元,但A公司未为刘先生缴纳社会保险费。2005年2月2日,刘先生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负伤。事隔2

13、天后,A公司与刘先生签订了工伤纠纷私了赔偿协议,约定由A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先生工伤补偿金2万元,作为其经济补偿及以后继续治疗的费用,今后所有与此次事故相关的费用,均由刘先生自行承担。可到了6月30日,经劳动部门认定刘先生2月2日发生的事故为工伤,并确认其伤残程度达到“因工致残程度四级”标准。据此,刘先生认为:其与A公司签订的工伤纠纷私了赔偿协议无效,同时要求A公司再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6594元。仲裁结果: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作出裁决,确认刘先生与A公司签订的工伤纠纷私了赔偿协议无效,裁决A公司补足刘先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6594元。,最新消息:国务院决定扩大工伤认定范围

14、,(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二)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最新消息:国务院决定扩大工伤认定范围,(三)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草案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同时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取消了行政复

15、议前置程序。(四)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五)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基金支出项目,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基金支付。因工死亡补助达34万元全国统一标准,实现“同命同价”无论和现行规定还是征求意见稿相比,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都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且打破了地区限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工伤条例修改后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可达34万多元。,因工死亡补助达34万元全国统一标准,实现“同命同价”无论和现行规定还是征求意见稿相比,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都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且打破了地区限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工伤条例修改后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可达3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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