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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会计核算(结合会计基础记忆),一、会计核算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范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三、会计凭证四、会计账簿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会计档案七、其他,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为作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
2、会计核算。,(1)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载体,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评价经营业绩、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这是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所作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2.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真实性,完整性。,4.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
4、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据虚假)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以假乱真。,补充,(三)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核算的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经济业务:与外部交换行为;如:产品销售。经济事项: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事件。如:计提折旧。,具体包括的内容:(按六要素记忆)(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资产(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流动资产
5、、非流动资产(3)债券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产、负债(4)资本、基金的增减所有者权益(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费用(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收入、费用(7)其他事项,(四)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据。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记账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编
6、制。,凭证的作用:1、可以及时正确地反映每一笔经济业 务的完成情况;2、是登记账簿的依据;3、可以发挥会计事前控制的作用;4、可以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经办人员 的经济责任【注意】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的依据,(一)原始凭证()P14-17,1.原始凭证取得的填制要求(种类、内容:P15)(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2)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注意】对于“及时”的时间期限,一般理解为是一个会计结算期。,填制时的问题1、签章(单位:公章;个人:签名或盖章)公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收款专
7、用章、结算专用章2、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3、联数:注意“作废”的处理4、附件,2.审核(注意多选题、判断题)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3.错误的更正(要求记忆)(1)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注意:是不得涂改,不是不得更正)(2)记载内容有误,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金额错
8、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出具单位重开;(陷阱:是金额不是单价)(4)开具单位应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二)记账凭证,概念(作用)及内容 作用: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内容:P192.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基本要求: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记账凭证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编制。连续编号、附件数量完整、业务记录明确、科目运用准确、填写内容齐全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写。(2)记账凭证可以
9、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5)如果在填制证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则按照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3.记账凭证的审核(1)是否附有原始凭证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每张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2)内容是否填写齐全(3)会计分录的使
10、用是否正确记账凭证没有统一格式:通用(市场购买)自己设计印注:要素不能缺失,4.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区别:(1)填制人员不同。原始凭证大多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会计人员填制的。(2)填制依据不同。原始凭证是根据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的;记账凭证则是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3)填制方式不同。原始凭证只是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记账凭证则是一副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4)作用不同。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记账凭证则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四、会计账簿,(一)会计账簿的种类任何单位都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
11、外私设会计账簿。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1.总账订本账。2.明细账活页账。3.日记账(现金,银行)订本账。4.其他辅助账簿。又称备查簿,是对某些在明细账、日记账中未能记载的事项进行补充登记的账簿,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如租借固定资产登记簿、合同登记簿,起到备查作用。,(二)会计账簿的登记,会计账簿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1.依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是基本的会计记账规则,是保证会计账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环节。2.依据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则如下:,(1)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12、;(2)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禁止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注意】会计基础提到的是由会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链接】错账更正的方法: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跳行隔页的更正方法:红色墨水划对角线注销,或注明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的字样。【注意】都别忘了盖章,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注意】与会计基础的区别,会计基础中规定无账表相符。,(三)账目核对(做到四相符),对
13、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注意】会计基础没有账表相符。,(四)结账,可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的每年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五、财务会计报告,(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1.概念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2.构成P23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信息。【注意】凭证、账簿、计划、审计报告都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1.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财务会计报告;2.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3.企业应当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4.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的结账日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5.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6.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
15、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其他的一些工作;7.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8.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资产负债表必须用账户式)9.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单选、多选、案例,注意签章和责任主体),1.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真实、完整2.企业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
16、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季度或月份、报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重点),4.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5.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6.向有关各方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保持一致 7.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
17、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补充:按编报期间的不同: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按编报主体的不同: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1.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6日内报出。2.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季份终了后15日内报出。3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内报出。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出。,六、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各单位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一)会计档案的
18、种类(易多选)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等;2.会计账簿类: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辅助账、其他会计账簿等;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等;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持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二)会计档案的归档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
19、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3.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4.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5.原始凭证的保管,(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链接】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
20、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注意】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而非档案保管人员。,(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提示】经办单位理解为本单位(4)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P29保管年限,(三)会计档案保
21、管的期限 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2.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5类。3.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4.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账在固定资产报废后保管5年)3年: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其他,(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程序予以销毁。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
22、计档案销毁清册。(2)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2.专人负责监销。(1)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由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2)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3)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1)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毕时为止。单独抽出立
23、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上列明。(2)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五)会计档案的交接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专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2.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协商后的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替。,3.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单位保
24、管。4.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监交:双方单位负责人。,七、其他,(一)会计年度1.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二)记账本位币会计法规定,我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应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三)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法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