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规程及流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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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规程及流程,芜湖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局 钱迈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分两种情况 一、年应税收入已超标准的 流程:受理审批文书发放 二、新开业或年应税收入未超标准的 商业(包括营改增)企业流程:受理-调查-审批-文书发放 工业企业流程:受理审批文书发放,3,一、年应税收入已超标准的纳税人,流程:受理审批文书发放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4,一、年应税收入已超标准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1.商业

2、80万元以上;2.工业和加工、修理50万元以上;3.营改增500万元以上。,5,一、年应税收入已超标准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6,一、年应税收入已超标准的纳税人,受理表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认定期限: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内容:1.同意其认定申

3、请;2.资格确认的时间。,7,一、年应税收入已超标准的纳税人,认定起始日: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类型:正式一般纳税人,8,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工作流程:商业(包括营改增)企业:受理调查审批文书发放 工业企业:受理审批文书发放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开业纳税人,是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9,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

4、的纳税人,受理表单: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10,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11,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

5、标准的纳税人,对商业企业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12,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查验内容:(一)到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地,核实纳税人提供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现场确认其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调取纳税人的账簿资料,查验纳税人是否已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了账簿,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三)携带纳税人的户管资料,实地核实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是否相符。,1

6、3,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细则第三十二条),14,二、新开业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认定起始日: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批的当月1日起.认定类型: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正式一般纳税人 认定完成时限: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15,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

7、理,“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批发企业:1.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2.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注意: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1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对辅导期纳税人仍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一)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二)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17,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辅导期管理期限: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辅导期到期:纳税辅导期内,主

8、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逃、骗、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上述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无论是否延长期限,主管税务机关均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一)在纳税辅导期内,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对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管理。(二)在纳税辅导期内,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上述税收违法行为的,对纳税人不予转正处理,从期满的次月起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为6个月。,19,受理时的特殊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统一为其个人身份证号码加两位顺序码(顺序码为数字01至99),长度为17位和20位两类。凡不符合上述编码要求的,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代码变更后,再申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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