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座知识产权竞争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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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 工业产权法,10.1 工业产权法概述1、概念:是指调整引申请、取得、保护、使用和转让工业产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包括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特征:独占性:法律规定智力成果的无形财产权专属于创造人或合法受让人,排除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地域性:一国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域外效力,任何国家没有保护别国知识产权的义务。时间性: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一定的期限,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权利人可享有独占权。而一般的有形财产权随财产本身的存在而存在,不受时间限制。授权性,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

2、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和,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在有的国家被称为精神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保护对象是人类的精神产品。,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法:它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使用知识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保护法源: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注册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0.3 商标法,1、商标法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记,是生产经营者标明其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注。商

3、标通常用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来表示,具有显著性特征。,)商标的分类,根据识别对象: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根据是否注册: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根据形式不同:二维商标和三维商标。,根据用途不同:集体商标(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某协会)、证明商标(如某种质量、产地、原料证明标记)、等级商标(如某一企业不同等级产品不同商标)和防卫商标(防止核心商标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害而进行注册的其他商标。根据构成要素:文字商标(以一种或多种纯文字组成)、图形商标。(具体图形,也可以是抽象图形)和组合商标(图文并茂),3)商标法的概念,是调整在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专用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除外

4、情况:,2、商标注册的申请,1)商标注册的概念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取得商标专用权,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申请,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过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2)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3)商标构成,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

5、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相对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6、禁止下列标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此外,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除外情况:,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7、;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西湖龙井茶。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禁止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4)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申请在先优先权原则,3、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1初步审定 2.公告3.异议 4复审5.核准,4、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期限:10年 续展:期满前6个月宽展期:6个月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 3)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6、商标使用的管理,1)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

8、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此外,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2)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1)冒充注册商标的;(2)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的;(3)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7、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

9、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权保护的主体和途径,1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有商标法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协商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案例:法院应如何作出裁决?,1997年7月2

10、8日,北京蓝色快车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获得“蓝色快车”注册商标专用权。2000年7月28日,长春蓝色快车公司受让了上述注册商标。长春蓝色快车公司为LENOVOThink产品在国内目前唯一的授权维修商。长春蓝色快车公司在西安授权从事技术服务的合作机构是中铁陕西公司。2002年4月,傅永强经长春蓝色快车公司培训获得“蓝色快车硬件工程师”称号,2004年3月,傅永强从中铁陕西公司离职。,2004年5月,西安市工商局经范文英申请,核准注册了个人经营的高新区蓝色快车维修服务部。蓝色快车维修部服务单记载的联系人为傅永强,傅永强称其是陕西中关公司的工程师,但其给客户维修电脑后,蓝色快车维修部出具了发票。长

11、春蓝色快车公司称其是基于同一事实将范文英、傅永强共同起诉,并认为范文英、傅永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定“蓝色快车”为驰名商标;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赔偿损失。,点评:,一、本案不涉及“蓝色快车”是否为驰名商标的认定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实行被动原则,不依职权直接确认驰名商标,即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请求且根据案情需要人民法院才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认定。如果被控侵权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注册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则无须对是否驰名商标作出认定。如果被控侵权人在跨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人民法院方对争讼之商

12、标是否驰名进行审查认定。本案范文英与长春蓝色快车公司从事的服务虽不完全相同,但二者在服务的对象、方式等方面相关,存在着特定联系,属于类似服务。本案对此不认定。,二、范文英侵犯了长春蓝色快车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企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易使消费者对不同来源的服务产生某种联系,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同时范文英的企业字号在注册商标之后,因此范文英使用“蓝色快车”作为企业字号,符合上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犯了长春蓝色快车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侵犯了长春蓝色快车公司的竞争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三、傅永强不应作为本

13、案诉讼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其民事责任应由范文英承担。,综上判决:范文英停止使用含有“蓝色快车”字号的企业名称;范文英停止侵害“蓝色快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范文英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范文英赔偿长春蓝色快车公司损失20000元;驳回长春蓝色快车公司其余诉讼请求。,第三节 专利法,10.2 专利法1、专利与专利法概述 专利一词,通常有三种涵义:其一是指专利权,是基本含义;其二是指获得专

14、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本身;其三是指专利文献。,(二)专利法是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所有权,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发明创造的利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1)、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主体,是指能够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统称专利权人。专利权的主体有以下四种: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发明人、设计人。外国个人和单位。,2)专利权的客体它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我国,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发明。如测量方法、通讯方法的发明等。2.实用新型。如物体的液状、粉末、微型电扇等。3.外观设计。如平面设计、立

15、体造型等。,3、授予专利的条件,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获得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即通常所说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创造性又称先进性。实用性。主要有两方面:(1)具有可实施性,能够反复制造和使用;(2)具备有益性,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授予外观设计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不授予专利的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伪造货币的技术就不能授予专利2 下列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

16、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产品的生产方法除外;(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其中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4、专利的申请和审批,1)专利的申请原则:(1)书面申请原则(2)单一性原则,即一项发明一件专利申请原则(3)申请优先原则(4)优先权原则,2)专利申请的审批,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1)初步审查。首先进行形式审查。要对专利文件的格式进行审查,核对文件是否齐备,申请内容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畴等。(2)早期公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在专利公报上公布。(3)实质审查。审查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三性。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年内

17、,可随时请求对其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驳回申请;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批程序这两种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复审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5、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权。专利权人有自己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2转让权。专利权人有将自己

18、的专利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许可权。专利权人有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排除侵犯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6.放弃权。专利权人有权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或者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2)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3对发明创造人给予奖励。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后,作为专利权人的单位有向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报酬的义务。,6、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1)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超过该期限,该项发明

19、创造就进入社会公有领域,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无偿使用。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2)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终止也称专利权消灭。专利权因以下原因而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专利权期限届满,专利权即自行终止。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的法定义务。如果专利权人不按期履行该义务,将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3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3)专利权的无效,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

20、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宣告无效的专利视为自始即不存在。,7、专利的实施,专利实施许可1)专利实施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或经过许可的人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2)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其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独占实施许可。(唯一)(2)排它实施许可。(排除第三人)(

21、3)普通实施许可。(不排除),关于专利的强制许可。1.一般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2特殊情况下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指定许可。

22、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8、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专利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构成对他人专利权的侵犯。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

23、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3)专利权保护的主体和途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服管理专利的部门处理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违反专利法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案例:自己研制的技术自己是否

24、未享有知识产权?,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因技术成果权属纠纷一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收回zl98204066.0专利证书,确认本案所涉专利的技术成果权归原告所有。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间,原告李某自行研制开发了本案所涉出租车显示报警器、防劫器。之后,原告将该报警防劫器产品及相关资料交由被告王某申请专利。被告王某于2006年4月28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于2008年2月12日颁发专利证书,,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但该专利公告中载明:设计人原告李某、被告王某,专利权人为被告王某。200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给被告发来通知书,告知本案所涉的专利权因未交纳第

25、3年度年费和滞纳金,依照专利法第47条规定,该专利权于2008年4月28日终止,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布。,评点: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8条的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故原告享有技术成果的研制者身份权。一项技术研制出来后,并不当然地代表研制者就拥有了自主的知识产权,研制者应当依法采取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等方式来占有该项技术上的知识产权。由于原告让被告对该技术成果进行专利申请工作,被告将该技术的专利权人申请在自己名下,专利公告中载明设计人为原告和被告。由于被告未按规定交纳专利年费,该出租车防劫防卫报警器所涉专利已终止

26、,现已成为公知技术。,虽然原告是该技术的设计人,享有研制者的身份权,但由于该技术成果采用专利方式保护权利,根据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权只进行形式审查,且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故其研制者身份权并不表明其一定拥有技术成果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而该技术成果的专利权由于专利授权机关已经授予被告,故原告以自己是该技术的研制者要求确认该技术成果权为自己所有,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第十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11.1 竞争法律制度概述1、不正当竞争的含义与表现 1)不正当竞争 2)垄断 2、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合立式 分立式 综合式,3、竞争法律制度及其作用:竞争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核心,是

27、市场经济秩序得以正常运转和良好传承的法律基石,被西方学者誉为“经济宪法”。4、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二节 反垄断法一、垄断的概念与特征,垄断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的规定,以独占或联合、共谋等方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或排斥竞争的行为或状态。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垄断的形成凭借的是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目的是为了操纵或支配市场,获得垄断利润。2垄断的直接结果是控制市场、操纵价格、排挤竞争对手从而限制和排斥了竞争。3垄断是受反垄断法限制或禁止的行为或状态。,二、经济性垄断,(1)独占地位或经济优势的滥用。如:限定他人购买其

28、附带提供的或者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的行为。(2)联合限制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以协议的方式排斥、限制或防碍竞争的行为。(3)垄断性经济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通过组织形式的合并(一般来说就是企业之间的合并)处于垄断地位。,二、行政垄断,行政性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职能或者是具有某些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性公司,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防碍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地区垄断2、行业垄断3、强制联合限制竞争4、行政强制交易,三、对垄断的制裁措施,民事制裁,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而美国除损害赔偿之外还有民事罚款、合并、解散

29、、放弃等民事制裁方式。行政制裁,方式有:劝告;停止违反行为的禁令;竞争恢复措施令(仅有日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解散已完成的企业合并;其他有利于竞争的方式。刑事制裁,主要有罚金和监禁两种方式。但并非所有国家的立法都规定刑事制裁,如德 国就不允许采用刑事制裁方式。,四、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意义:实现社会 整体效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将竞争调控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避免特定情况、特定行业 的过度竞争可能造成的资源浪费,避免对特定组织与人员活动的不当限制影响社会安定。主要有:特定经济部门或行业,一般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用公益事业部门,如电力、煤气、水、交通运输、银行、保险等。此外还有比较分散

30、、容易波动的农业和不应过多过滥的自 然资源开采业。特定组织和个人。如工会、劳工、自由业者、特定企业组合等。知识产权,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行使行为。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11.2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和个人。不正当竞争是在市场竞争中发生的,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目的仍是为了竞争,以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谋取最大利益。不正当竞争所采取的手段和方式是违反法律

31、,违反市场竞争规则,违反商业道德的。竞 争手段的不正当是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界限。不正当竞争直接损害了竞争对手,间接地损害了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市场交易中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或其他虚假的标志从事交易,牟取非 法利益的行为。这是直接损害特定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是最普遍最典型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的行为;假冒他人 企业名称或姓名的行为;欺骗性质量标志行为,具体包括

32、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 人的行为。在我国最典型的商业贿赂是回扣,即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在帐外 暗中向交易相对人及有关人员支付金钱、有价证券或提供其他服务。而折扣和佣金是合法的。折扣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以明示方式给对方的价格折扣或让利;佣金是交易双方或一方 给中间人的劳务报酬。,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 开宣传,使购买者产生误认、误购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法,对商品或 服务的宣传

33、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使购买者产生误解从而作出误购决策,直接欺骗了购买者,侵害了消费者与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不正当地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 的行为。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 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秘密性、经济适用性和独特性。,不正当奖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不正当地提供奖品、奖金或其他条件,推销商品或提 供服 务的行为。有奖销售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提高产品销售量,给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但 若超过一定限度滥用有奖销售,则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所以我国法律禁止:欺骗性有奖销售

34、,即谎称有奖实际无奖或故意安排内定人员中奖等;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的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即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 誉的行为。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商业道德,商品品质、价格、服务等方面的积极评价;商品声誉是社会对特定商品的品质、性能的赞誉。这二者能为经营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及 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因而法律禁止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胁迫或其他不正 当手段,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这类行 为是

35、公用企业或其他独占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和身份强迫他人交易,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 和用户、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 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经营者跨地区、跨部门交 易的行为。,压价排挤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的行为。这类行为的构成以具有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为必要条件,若无此目的而低于成本价 销售,则不属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 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利

36、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意愿,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搭配销售其他商品或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限制的行为。,通谋招投标行为,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提高或压价标价,共同 损害招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勾结共同排挤其他投标人的行为。,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主要方式是 追究行政责任,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 执照等。民事: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对假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该煤气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该如何认定和处理?,

37、某地封某等6户居民事先买好煤气灶具,等待煤气公司安装供气。后煤气 公司安装灶具并试火通气时,发现这6户居民使用的煤气灶不是从该煤气公司购买的,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当即拆除了这6户居民的煤气表,并告诉他们不购买煤气公司灶具,一律不予供气。,百佳的行为属于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2002年11月,广州“百佳”与“万佳”两家超市爆发“鸡”战。为压倒对手,双方在一系列的拉锯战中,最后一只烤鸡“百佳“最低卖到了8毛钱。“战火”从烤鸡蔓延开来,副食品,日化,家电等大批商品频频上演多个回合你来我往的价格“拉锯战”。两超市里相当多的同类商品连续5次降价。百佳店里共有逾千中商品加入和万佳的低价比拼中,甚至有的商品以低于对手的50%的超低价出售,远远低于成本价。最后万佳把百佳告上法院,理由是百佳有利用价格排挤对手之嫌。,某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某市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决定扶持本市针织业发展。为此,该市从苏杭地区聘请专家前来授课,并且根技术人员到外地学习,并投入大量资金。很快,针织品在本市打开了局面,刺激了本地经济的发展。可是不久发现,相临市一家针织企业的产品由于花样品种更多且宣传策略得当,迅速占领了本地市场。为此,该市经济主管部门发文全市有关部门,凡需针织品企业应从本市针织厂进货。并以质检名义通知相临市针织厂将进行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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