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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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内财农(2023)1360号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厅研究制定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规范资金安排使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资金,在资金支持方向内聚焦支持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严禁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支出标准,资金不得擅自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

2、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设立基金和垫资等事项。二、加快资金分配下达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资金测算分配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完成资金分配审核或项目评审等工作,确保资金分配下达合法合规、及时准确。各相关部门在接到预算指标后,要按规定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将指标下达至下级部门,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资金使用状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挤占挪用资金,不得以拨代支、超进度拨款(不含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或少拨付、不拨付资金。三、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申报、手续办理、实施进度、资金拨付、绩效评价、资

3、产管理等全要素监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入库的项目必须具备用地、林草、环评、能评等必要的手续,项目原则上要在明确的实施期限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严禁项目“大进大出。四、严格绩效目标考核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压实绩效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相关部门不得“重建轻管,对绩效评价成绩较低或项目建设严重滞后、成效低下的地区,给予收回项目资金、一定期限内取消同类项目申报资格等惩戒。五、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综合利用审计巡视、督查检查、绩效考评、日常监管等结果,加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支出、管

4、理、考核等各环节监管,促进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项目库等定期开展资金使用管理分析,提高资金监管信息化水平。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资金、项目监管责任,不得“一分了之“一建了之,对资金使用成效低下的地区(部门)调减预算或扣减资金分配额度。六、推进制度刚性运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折不扣落实有关政策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对违反清单内容的行为,作为资金监管成果与审计、巡视、督查、财会监督等共享,构建专项资金综合管理格局。对重点领域资金、重要民生资金等存在的问题,上传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对违纪违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

5、关机关处理。上述政策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符,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附件:1.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11月2日附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日常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序号规则分类规则名称规则描述规则依据1指标管理方面自治区财政部门资金超过30日未分配下达L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及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2.自治区财政部门接到中央转移支付后未在30日内分配下达。3,资金下达后未按要求及时在外网公开。4.下达指标文件时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

6、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第四条第七款(七)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2盟市、旗县财政部门直达资金超过30日未分配下达1.盟市、旗县财政部门接到上级直达资金后未在30日内分配下达。2,资金下达后未按要求及时在外网公开。3.下达指标文件时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号)第二条第(二)款“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指标分配下达速度,原则上在30日内将上级财政下达的直达

7、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工3预算资金安排方面未按规定安排资金1.未通过事前绩效评估,违规设立专项资金并安排资金;2.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其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违规设立专项资金并安排资金;3.政策到期、政策调整、客观条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专项资金预算有关规定。生变化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取消,继续安排资金;4.对绩效低下、绩效目标发生变动或者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的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及时取消或者调整,继续安排资金;5.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未按规定取消,继续安排资金,或未

8、按规定实行退坡政策,减少资金安排;6.对专项资金超规定时限未下达,或者年终结转结余规模较大的,未按规定压减专项资金安排或调整;7.对属于国家、自治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专项资金,违规要求盟市、旗县配套。4支出管理方面(通用规则类)疑似违规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资金支出用途含“办公楼”“会议楼”“大礼堂”“展览馆”“纪念馆”“干休所”“招待所”“展览馆”“俱乐部”“干休所”“疗养院”“景观”“活动中心”“会议中中央有关规定、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心”“国宾馆”“迎宾馆”等字样。5疑似违规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等资金支出用

9、途含“偿还”“本金”“利息”“弥补”“平衡”“债券”“债务,“缺口,等字样。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6疑似违规将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收款人名称中含“城市建设投资、城建投资、城建开发、城市建设开发、城建资产经营、城市建设资产经营”等字样。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7支出管理方面(通用规则类)疑似通过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拨作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单位发起资金支付时,系统自动比对资金支付收款人账户是否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账户管理模块中审核备案的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第十五条(十六)款“严禁将国

10、库资金违规拨入财政专户”。中央对地方等,如果是,初步判定资金支付违规。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规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8疑似违规将补助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以及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用途含偿还”“本金”“利息”“弥补”“平衡”“债券”“债务”“缺口”“住房开发”“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提取”“工作经费”“管理经费”等字样。支出用途中包含棚户区”“棚户”且包含“配套”字样。中央财政

1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第六条“(三)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购买)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中央财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第十八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支出。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严禁挪作他

12、用,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工9疑似违规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1.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为“30229”(福利费)。2.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为“30226”(劳务费)且收款人账户名称四个字(含)以下。用途可包含“培训1”“专家”“学牙字样。3.收款人账户名称含工资叫代发叫代管”。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门经济分类科目为“30308”(助学金)除外。4.用途包含“休养”“疗养”“保育”“保教”“

13、利息”“滞纳”“罚款”“慰问”“代课”“在编”“补贴”“补助”“平衡”“债”“利息”“投资”等字样。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为“30308”(助学金)“30211”(差旅费)“30216”(培训费)“30213”(维修护费)“30216”(培训费)“30207”(邮电费)“30214”(租赁费)的除外。5.用途包含“幼儿”“学前”“高中”等字样。10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疑似违规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内容摘要含“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工资”“离退休费”“偿还”“债务”“利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字样。中央支

14、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70号)第十六条“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不得用款、赞助、投资等支出,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用于偿还债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于偿还债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11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疑似违规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和基础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用途含“工作经费”“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设施维修改造”等字样。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

15、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58号)第H一条“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12疑似违规将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三公”经费等支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用途含“办公用房”“职工宿舍”“交通工具”“车辆”“工资”“津贴”“三公”“公务车”“公务招待”“惠普金融”“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固定资产”“设备”“会议费,“报刊,书籍,“走访慰问,“住宿”“会议”餐饮等字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第二章第十六条“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16、:(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五)“三公”经费支出。(六)普惠金融项下创也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下同)贴息及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相关支出。(七)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个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确定,不受本条规定限制工13疑似违规拨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外账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名称中可含,社保”“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字样。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32号)第五条“设立基金地

17、区的财政部门将上级拨付的财政医疗救助资金拨付至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第十一条“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全部拨付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14疑似违规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禁止支出范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用途中含“基本建设”“住房品质”“居住环境”“因灾倒损”“基础设施”“工作经费”“差旅费”“住宿费”“管理费”等字样。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2号)第五条“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

18、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工15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疑似违规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基本支根据支出的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和项目类别,有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费用、贷款本息等支出。如支出用途含“水电费”“通讯费”“网费”“债”“车补,津贴,公车,公务用车,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第一条“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出、修建楼堂馆所等车,办公费,“工作经费,“公用经费”“办公楼”“会议楼”“礼堂”“招待所”“展览馆”“纪念馆”

19、“俱乐部”“干休所”“疗养院”“装修”“绩效”“奖金”“出差”“会议”“油费”、“交通”“偿还”“餐费”等字样。无关的支持,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按有关规定执行工16疑似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用途含“代理”“中介”等字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第三部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20、17疑似违规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用于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内容摘要含“水电费”“通讯费”“网费,“车补,“津贴,“公车,”公务用车”“租车”“办公费”“工作经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第八条“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与耕地建设与利用无关的支出等费”“公用经费”“办公楼”“会议楼”“礼堂”“招待所”“展览馆”“纪念馆叫具乐部”“干休所”“疗养院”“装修”“绩效”“奖金”“平衡预算”“偿还”“弥补”“亏损”“债务”“利息”等字样。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和耕地建设与利用无关的支出工18疑

21、似违规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自治区、盟市两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用途中包含“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监理”“项目验收”等字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县级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可以从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中列支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等费用,单个项目财政投入资金15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3%据目验收等费用实列支;单个项目超过15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据实列支。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从严

22、确定本地区从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中列支上述费用的上限。省、市两级不得从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方向中列支上述费用。19疑似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用途含“代理”“中介”等字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财农(2022)65号)第三部分“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在上下级政府部门之间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运转申报材料,不得将财政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不得将中介服务收费与财政补助资金额度挂钩”。20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疑似违规将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

23、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与项目建设和维修养护无关的经常性支出以及楼水利发展资金支出用途含“办公楼,“会议楼,“礼堂,”展览馆,“纪念馆叫具乐部”“干休所”“疗养院”“招待所”“职工住宅”“征地”“移民”“景观”“工作经费”“运转经费”“基本支出”“餐费”“奖金”“津贴”“福利补助”“车辆”“手机”“电话”“对讲机”“通讯设备”等字样。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号)第六条“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支出”。堂馆所建设支出21疑似违规将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

24、支出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内容摘要含“水电费”“通讯费”“网费”“车补”“津贴”“公车”“公务用车”“租车”“办公费”“工作经费”“公用经费”“办公楼”“会议楼”“礼堂”“招待所”“展览馆”“纪念馆”“俱乐部”“干休所”“疗养院”“装修”“绩效”“奖金”“平衡预算”“偿还”“弥补”“亏损”“债务”“利息”等字样。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64号)第十一条地方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三)弥

25、补企业亏损。(四)修建楼堂馆所。(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及利息。(六)其他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及利息等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违规使用22田建设资高标准农金1.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年龄、技能、人力成本、施工进度等因素制约,部分旗县、乡镇农民很难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政府大包大揽,土地承包经营者无法参与其中的现象,群众筹款意愿不强,筹资投劳部分很难落实到位。2.已确定为“先建后补”的项目,未在上级规划已经明确的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内实施。3.将地类属性有争议、耕地权属有纠纷、原项目建设存在问题未解决的地块纳入“先建后补”项目。4.将超范围和超标准建设的项目纳入“先建

26、后补”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内财农(2023)804号)第一项支持实际耕种土地的经营主体全过程参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3)1032号)一、明确项目实施范围及主体;二、严格执行选址标准和条件;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和标准;五、严格落实筹资投5.将未严格履行招标程序的项目进行备案。6.未落实以工代赈措施,中标企业未拿出10%以上技术含量低的工程实施以工代赈。劳和验收等。23违规使用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粮油生产保障无关的支出。财政部农业农

27、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中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粮油生产保障无关的支出”。24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违规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传杉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中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农业生态资源

28、保护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无关的支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承担相关项目任务的农(牧、渔)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央直属垦区、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相关单位”。25违规使用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用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日常运转类支出,用于偿还债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

29、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不得用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日常运转类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26违规使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材料、创业担保贷款清算、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区申报材料报送超时限。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超期限。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内财金规(2020)3号)第十二条“(二)盟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旗县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于每年5月10日前报自治区财政厅。(四)盟市财政部门收到风险补

30、偿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补偿资金拔付到盟市级融资担保公司和旗县财政部门。(五)旗县财政部门收到风险补偿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到本级融资担保公司”。财政部关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第十条“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计算创业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按季度或月度向地方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地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各盟市报送相关材料时间为每年2月28日前,自治区报送财政部和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时间为3月31日前日27违规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未及时足额向承保

31、机构拨付上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通过篡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虚增实际种植面积等方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第二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第四十五条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内财金规(2023)2号)第四十条“禁止以下列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一)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二)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或者代领或者挪用赔款、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

32、投保农户缴纳保费或者财政补贴资金;(三)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方式”。28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1.专项资金多头管理。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为两个,未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与整合不到位。2,资金主管部门未建立项目库,缺少项目储备,评审时间较长。对项目审核把关财政部关丁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V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不严,缺乏规范、严格的实地核查机制,为虚假申报获益留下空间。3,部分专项资金在申报条件、范围、内容、要求等方面存在相互重叠交叉或主要条件相近等政策漏洞。展专项

33、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资规(2020)1号)第七条“当年已获得其他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支持”。29违规使用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管理,未专款专用,存在随意调整,挤占、截留或挪用等违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资环规(2021)22号)“第十五条防治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随意调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资环规(2021)24号

34、)“第十五条防治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随意调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资环规(2021)20号)“第十五条整治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整治资金支出预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随意调整,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奖补资金的分配、审核、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工30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使用不符合要求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项目建设中存在“理解不到

35、位、领导不重视、部门不履职、方案不系统、工程质量差、建设进度慢”等问题。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4号)第十四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十五条:,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发现的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应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纠正,视情况扣减、收回补助资金”。31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违规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违规列支退休职工慰问品费、临时雇用人员劳务费、“三八”妇女节活动纪念品、代课教师工资、支付以前年度班主任费和教师绩效以及支付雇佣人员意外保险费等。2.困难学生生活补

36、助发放不及时,向不符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V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第四条“(三)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统一制定学生营养膳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发放以及应享受未享受的问题。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对于自治区试点地区,中央财政给予生均定额奖补工第十四条:“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32违规使用学生资助补助经费L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37、等级认定不精准。2.学生资助应补助未补助。3.未及时发放补助。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V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第五条:“普通高校资助范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第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全部用于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的资助”;第七条:“中职学生资助主要用于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第八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主要用于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第十八条:

38、“地方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健全学生资助机构,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工33违规使用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V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规(2021)29号)第五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工34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违规使用义务教

39、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1 .用于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2 .用于礼堂、体育馆、游泳馆(池)、教师周转宿舍和独立建筑的办公楼建设,校舍日常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零星设备购置,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超越办学标准的事项。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V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27号)第四条3.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纳入支持范围。礼堂、体育馆、游泳馆(池)、教师周转宿舍和独立建筑的办公楼建设,校舍日常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

40、,零星设备购置,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超越办学标准的事项,不得列入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第十三条:“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35违规使用民办教育专项补助资金资金用于发放工资性的津贴补贴和福利费、请客送礼、旅游观光、投资理财、提取管理费、平衡预算、支付罚款、偿还贷款(利息)、捐赠赞助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V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规(2015)13号)第六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工资性的津贴补贴和福利费、请客送礼、旅游观光、投资理财、提取管理费、平衡预算、支付罚款、偿还贷款(利息

41、)、捐赠赞助等工36违规使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 .使用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付学生食堂改扩建工程款。2 .使用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付人员费用时,先拨至学校实有资金账户,再向相关人员发放。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5号)第十二条“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在全校范围内普遍提高人员薪酬待遇,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工37违规使用双一流建设和特色发展引导资金1.未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建立“

42、引导资金”项目库。2,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等支出,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内蒙古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建设国内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规(2018)21号)第八条规定“直属本科高校根据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自身办学特色等实际情况,结合本校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及相关改革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引导资金”等财政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建立“引导资金”项目库,并按照规定进行预算评审和实行滚动管理。”第十三条规定:“引导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

43、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等支出,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38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类)违规使用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1.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2.未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三)强化资金管理中自治区财政要足额安排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实行“专户专管、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39项目谋划质

44、量不高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同质性较强,资金使用“小散乱”,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重点任务不符;前期手续不全,不能及时开工建设,影响施工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存在违规招投标、程序倒置、40程序不规资料不全、公开公示不符合要范求等问题。41项目实施方面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利益联结内容设定笼统,可行性不强;绩效目标落实成效考核不严格。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42擅自调整变更项目未按规定入库或随意调整纳入实施计划的项目,未履行报备或审批程序。43项目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推迟验收和评审、增加非要件材料等手段少拨付或不拨付资金;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等情况。44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存在项目闲置、

45、低效运行、收益金无法收回等问题。不到位45绩效考评方面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下达资金时设定绩效目标不科学合理,具体指标的规范性、约束性不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三十二条、第六章预算执行第五十七条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五卜三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第卜条和十二条,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46绩效目标日常监管不到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落实日常监管机制不健全,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有关问题。47绩效工作落实不到位未编制绩效目标,未实施绩效监控,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48绩效结果运用不充分在专项资金设立和调整退出时.,未充分考虑绩效评估评价结果,评估评价结果未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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