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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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为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优秀教师梯队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选拔对象与名额(一)选拔对象1.学科带头人:校内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兼课教师。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2.骨干教师:校内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一)选拔名额公共基础课:每学科选拔1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名。专业课(含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省、市级示范专业设置2名学科带头人,其他专业设置1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

2、业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第二条选拔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3,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第三条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2 .熟悉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具有规划本学科建设发展的能力;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具有奉献和创新精神,能够带领本学科成员做好教学研究与改革、科技服务等工作;4 .具有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教师同时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5 .教学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教学模式有创新,专业

3、教师能熟练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主干课程。(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近五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2 .省、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3 .主持1项以上省级科研立项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4 .辅导学生参加春季高考成绩突出具有全省领先水平;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或者本人参加各级师生技能大赛,获省赛三等奖以上。5 .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者主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6 .参加优质课比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第四条骨干教师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 .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4、,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3 .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4 .教学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教学模式有创新,专业教师能熟练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主干课程。5,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教师应具有“双师”素质。(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近五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市级以上教学成果。2 .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3 .主持1项以上市级科研立项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4 .辅导学生参加春季高考成绩突出具有全市领先水平;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或者本人参加各级师生技能大赛,获市赛一等奖以上。5 .发表教学论文两篇以上或者参

5、编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6,参加优质课比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第五条选拔和聘任程序1.个人申请。教师申请填写日照市农业学校专业带头人评审表、日照市农业学校骨干教师评审表,随附相关材料交所在系(部)或科室。2 .科室、系(部)推荐。各科室、系(部)根据专业发展要求,依据申请人工作业绩和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思路,推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并提出推荐意见,将申请人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教务科。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审批。4 .审批公示。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拟聘人员名单。5 .颁发聘书。学校聘任,颁发聘书。第六条工作职责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除履行常规教学、科研工作职责,

6、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外,在聘期内还应完成下列工作:(一)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职责在学校领导下,主持本学科的教学、教研、教改、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等工作。1 .负责本学科的整体规划与建设。主持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制定与修订,制定本专业中长期建设规划。2 .负责本学科课程改革。主持研究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3,负责本学科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实施。4 .负责本学科教学团队的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5 .每年系统承担1-2门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6 .聘期内举办1-2次校级(及以上)学科学术讲座或报告。7 .聘期内至少主持一项市

7、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的研究,发表教学论文1篇。(二)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1.主持或积极参与本学科课程建设、课程改革工作,承担1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2 .专业教师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配合学科带头人进行专业调研与论证,为专业建设提供依据,参与编写专业调研报告,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3 .完成学科带头人安排的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任务。制定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方案,编写课程的教学标准、课程大纲、教材等。4 .深入到相关企业、行业一线参与生产实践须每年累计达1个月以上,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配套的实践条件建设。5 .积极开发体现学校特色的校本教材,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6 .至少主

8、持一项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的研究,积极参加本专业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完成2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第七条培养和待遇1 .优先选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技术交流、学术会议、访问学者、专业调研等活动。2 .优先资助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和省级教研、科研课题,支持参加学术团体的活动。3 .优先使用学校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积极创造条件对其科研成果进行交流、推广和推荐评奖。4 .积极支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人才市场需求信息调查、参加毕业生跟踪调查及专业设置、课程开发论证等活动。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可安排1个月时间脱产参与企业生产一线实践。6,优先推荐参加有关评优、评

9、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第八条管理和考核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为3年。2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科室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科室、系(部)负责,科室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要求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商定考核内容,学校与其签订目标责任书。3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教务科负责。4 .第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本人必须提出改进意见,工作任务延至第二年度合并考核;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终止聘任,停止享受相关待遇;对于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年内不得参加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遴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年底向学校教务科提交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详细工作总结与相关佐证材料。5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聘期内受到纪律处分,或因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问题的,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和待遇。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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