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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及复训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及以下应急管理部门中从事安全生产(煤矿除外)监管执法人员的入职培训和复训工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中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和根据授权或者委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其他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
2、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省应急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其中,安全生产执法局牵头负责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的监督和指导;人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规划财务处负责保障省级培训经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牵头机构,负责指导下级和组织实施本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以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管理工作。第四条按照业务归口原则,应急管理部门业务监管机构负责本级业务监管执法人员及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业务监管执法骨干的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工作。本级安全生
3、产执法人员的培训情况及考核结果抄送执法培训工作牵头机构,并报本单位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机构存档。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不同业务监管机构之间可以开展联合培训。第五条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应用知识、实际操作和执法实习四个部分内容,通过入职培训,使其具备安全生产依法履职能力。其中:基础知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廉政警示教育、行政执法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安全生产业务基础培训(涉及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及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应用知识包括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执法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培训;实际
4、操作包括体能与队列训练、现场执法观摩、模拟执法训练、案卷评查练习、模拟听证会与模拟法庭培训。入职执法人员须到安全生产执法单位开展实习,参与实际执法工作,由执法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对其执法实习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及综合评定。执法实习可以采取到上级部门挂职、同级执法部门交流、下级部门锻炼等多种方式跟班见学。第六条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复训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主要包括基础和应用知识、实际操练两个部分内容。其中:基础和应用知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廉政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执法理论与实践培训;实际操作包括体能与队列训练、现场执法实操、案卷评查练习、模拟听证会与模拟法
5、庭培训。第七条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应不少于3个月或者528学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每日培训8学时,3个月共计528学时)。其中,基础知识及应用知识培训不少于204学时(网络培训不得超过120学时),实际操作培训不少于80学时,执法实习不少于240学时,考核4学时。每年的执法复训应不少于2周或者80学时。其中,基础和应用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网络培训不得超过20学时),实际操作培训不少于38学时,考核2学时。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作出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以及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所发生实质性败诉案件,其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执法
6、培训学时应增加不少于20%o第八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入职培训和复训与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培训和换证培训的有效衔接。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的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培训和换证培训的内容和学时,分别计入入职培训和复训的相应内容及学时。第九条安全生产执法培训要注重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网络培训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现场教学与岗位练兵、案卷评审、执法观摩相结合,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灵活运用讲课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互动式、体验式、观摩式等培训方法,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执法培训要使用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写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系列教材,或者其他正式出版的执法人员培训教材。第
7、十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和培训场地等建设,选取重点企业作为现场执法观摩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自建实操培训考试基地或者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培训。省应急厅组建安全生产执法智库,参与执法人员培训、案卷评查、重大疑难案件处理、跨区域执法等工作。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参照省级模式,建立本级安全生产执法智库。执法智库可以邀请安全专家、法律学者等相关人员参加。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考核可以采用学分制、笔试/机考、实际/模拟操作、出具执法实习报告等多种方式,重点考核执法人员的实际执法能力。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合
8、格以上档次人员要求每项考核均应在合格以上,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培训学时应增加不少于20%,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调离本岗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入职培训及复训的考核结果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等的依据之一,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记录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第十二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符合要求,要加强培训情况考核,确保入职培训和复训起到实效,切实提升人员执法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计划,加强新入职人员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人员参加复训轮训。第十三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经费投入保障,有力有序开展培训。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法律法规或者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入职培训和复训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