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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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2成员单位及其职责3监测与预警3. 1监测3.3 预警分级3.4 预警发布与等级调整3.5 预警措施3.6 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 1预案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4.3 扩大应急范围4.4 分级响应措施4.5 信息发布4.6 应急等级调整4.7 应急终止5应急保障5. 1资金保障5.3 应急物资保障5.4 通信保障5.5 应急队伍保障5.6 技术储备与保障5.7 安全防护与生活保障6附则6. 1名词术语6.3 预案解释部门6.4

2、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本市重污染天气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方面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公共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l)技术规定(试行)(町633-2012)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赣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3、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赣州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的情形。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2)科学预警,减少危害。健全和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实时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应急响应,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县(市、区)

4、人民政府作用,积极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提升全市重污染天气的联防联控水平。(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 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成立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全市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市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负责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的领导工作;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

5、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赣州供电公司、赣州电信分公司、赣州移动分公司、赣州联通分公司、市气象局等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所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成员单位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需要其他单位协助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各县

6、(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每年动态更新管辖范围内的应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2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实施;协调做好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预测工程的规划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制订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领域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协调各县(市、区)制订工业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重点工业企业应急措施,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应急措施,并协助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市教育局:负责制订赣州市

7、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市公安局:负责制订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做好大气重污染社会秩序的维护,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民众的救助工作,指导转移安置民众;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分配应急物资和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方案。市财政局:负责安排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资金和应急处置资金,做好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交通线路畅通;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文广新旅局:负责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广播电视台及时发布。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及时通报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门诊诊疗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订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大气环

9、境质量监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会同市气象局建立市级大气污染预警会商制度,搭建信息交换与会商平台,实时交换监测信息,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信息;加强对环境风险源工业企业的监管,制定并落实减排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实施污染整治措施,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市城管局:负责制订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组织采取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措施,督促协调各地环卫管理、作业单位开展道路清扫工作;组织查处城区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取(弃)土场内作业以及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施工等扬尘污染,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市政道路两边违规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使用小煤炉行为。市

1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订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组织采取控制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扬尘污染措施,并及时查处相关扬尘污染行为;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建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收储土地和矿山作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组织采取控制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措施。市商务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监督锅炉使用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燃料;配合市城管局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督促餐饮店面

11、安装排油烟设施,必要时关停整改。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市领导要求,协助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制订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大气污染的气象条件监测和预报、霾天气预报及信息发布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赣州供电公司:执行全市电力生产企业发电机组调停工作,协助市工信局对煤耗高、效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或运行不正常的机组实施限产、停产。赣州电信分公司、赣州移动分公司、赣州联通分公司:为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提供信息通信保障和移动通信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立辖区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

12、应机制,针对辖区特点编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事件等级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发生重污染天气或收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大防控力度,努力减轻大气重污染的环境危害。3监测与预警3. 1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整合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资源,强化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建立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或已出现污染天气,或接到省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预警建议时,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

13、象局应及时组织联合会商,确定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2 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应急仅针对PM”污染过程,预警统一以PM,5日均浓度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共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级预警(黄色预警):预测PM*日均浓度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或PM,5日均浓度达到中度污染水平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可能发生短时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二级预警(橙色预警):预测PM*日均浓度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持续48小时;或PM。日均浓度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持续72小

14、时及以上,且可能发生短时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一级预警(红色预警):预测PM.日均浓度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持续72小时且PM2.5日均浓度达到严重污染水平持续24小时及以上。3.3 预警发布与等级调整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气象局根据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等级报请市应急指挥部确认,由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发布或进行预警等级调整。三级预警: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会商后,经市应急指挥部确认,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二级预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等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确认后,报请市政府市长批准发布橙色预警。一级预警:由市政府市长召集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会

15、商确认后,由市政府发布红色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污染天气变化情况,适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确认后调整预警等级。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时,市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发布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信息。3.4 预警措施1. 4.1三级预警措施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依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监测,加强预防,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大气重污染

16、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采取行动,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部署辖区内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3. 4.2二级预警措施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积极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并做好防护。各级应急指挥部加强应急值守,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密切监视污染情况,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落实应急物资的调配

17、,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气象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监测和预报,对大气污染范围、程度及变化情况及时做出预测预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信息的频次。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通过各种渠道通知辖区内的人员尽量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4. 4.3一级预警措施进一步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尤其是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手段告知公众车辆限

18、行方案、中小学停课等信息。各级应急指挥部密切监视重污染天气的情况,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落实好应急物资和调配,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随时启动抢险应急预案。气象和环保部门加密监测,加强预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的信息。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停止体育比赛、大型集会等户外活动,中小学停课,受影响区域的高速公路依据应急预案暂时封闭道路。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市公安局会同交通部门做好交

19、通疏导工作,指导公众进行有序撤离。3.5 预警支持系统依托现有的生态环境、气象监测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布设完善的霾(灰霾)大气质量监控点,设置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常年密切监控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队伍,配置并完善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装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系统及环境风险源档案。4应急响应4. 1预案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本预案分为三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准启动;二级、一级响应由市政府市长批准后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响应级别。4.2 扩大应急范围当重污染天气主

20、要污染物由境外污染物输入时,应启动扩大应急程序,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会商,确定污染物的来源后报请市政府协调境外省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3 分级响应措施4.4 .1三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

21、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力度。4.5 .2二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应开展防护。(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停止露天烧烤;加大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

22、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严重等级的区域,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作业;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时间;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实行减产、减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4.6 3.3一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

23、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要加强防范;建议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停止露天烧烤;加大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极重等级的区域,实施更严格的

24、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施工工程;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时间;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实行限产、限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机动车用途、车牌号码、实施的排放标准、行驶区域等指标有选择地进行限行。4.7

25、信息发布由市应急指挥部对信息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送,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48小时及以上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发生后,根据事件的级别由辖区的应急指挥部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宣传部门组织统一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4.8 应急等级调整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结果视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的等级,并随时组织信息发布。4.9 应急终止当区域内PM,5日均浓度无法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并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到三级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时,表明

26、重污染天气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条件、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做出最终报告,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报相应的指挥机构确认后终止应急状态,发布应急终止的信息,转入正常工作。5应急保障5. 1资金保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和物资储备资金,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污染天气防控准备,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和运行、重污染天气防治及应对工作的研究、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生态恢复和应急工作奖励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费。5.2 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存、调拨及紧急配送体

27、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补充、更新。5.3 通信保障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值班电话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特殊情况下,建立、开通临时通讯体系。5.4 应急队伍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技术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充分掌握各类重污染天气处置措施的应急力量。对各地所属大中型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市、区、辖市以及相关企业组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网络,保证一旦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迅速组织抢险救险、监测监控等现场处置工作。各相关专业部门

28、及单位要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应急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大气重污染的监测水平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妥善应对。5.5 技术储备与保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工作,在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基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字化,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以属地管理为基础,各地区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应急处置专家库,确保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由专家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勘查确认、分析危害、对症处置。5.6 安全防护与生活保障现场监测和处置工作人员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现场。由市卫健委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由民政部门管理、分配应急物资和资金,指导转移、安置民众,配合交通部门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6附则6. 1名词术语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程度的空气污染现象,重污染天气可增加人群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发病和死亡风险。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6.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修订)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6.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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