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00万米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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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五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六、结论80附表81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情况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敏感图附图5:杭州市临安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分区管控图附图6:杭州市临安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7:杭州市临安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

2、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水性涂层液MSDS报告附件5:污水纳管协议附件6:排水许可证附件7: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证明附件8:排污许可证附件9:危废处理协议附件10:固废处置协议附件11:蒸汽供应合同附件12: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和2500万米化纤织造布生产及厂房扩建项目低碳评估报告附件13:原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14:杭州临安印染行业整治提升现场验收意见附件15:检测报告附件16: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7: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

3、影响报告表专家函审意见及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81非织造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17”中“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建设性质0扩建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4244环保投资(万元)180环保投资占比(%)4.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H?)296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扩建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

4、并花、氯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氨化物及氯气,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扩建项目喷水织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物化+气浮+澄清”处理后全部回用;喷淋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只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扩建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

5、场、越冬场和洞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扩建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扩建项目不涉及。洋工程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0综上,扩建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原临安市市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1)城镇经济区划东

6、部经济区位于市域东部,以市区为中心,包括高虹、横贩、太湖源、板桥等城镇。应强化与杭州市区的社会经济联系,积极参与杭州都市区域镇群的职能分工,重点建设市级社会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玲珑工业园区、临安经济开发区,高虹以节能灯为特色的工业区,锦城农特产品批发市场等。发展成为杭州市西部集旅游、工贸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区。西部经济区位于市域西部,以昌化镇为中心,包括昌化、大峡谷、龙岗、清凉峰、湍口、河桥等城镇。应强化昌化镇的中心城镇功能,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农林产品加工业,合理组织交通网络,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努力缩小东西部差距。重点建设昌化旅游服务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以农特产品加工为特色的工业区,突出

7、生态建设,积极发展旅游也。发展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设施齐全,以生态旅游、农林产品加工、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经济区。中部经济区位于市域中部,以於潜镇为中心,包括於潜、藻溪、太阳、潜川等城镇。应加快中心镇於潜镇的发展建设,强化其中心功能,重点建设於潜的社会服务设施,以轻纺、五金、电子、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综合工业区。同时,还应加强生态建设,形成中心城镇职能突出、区内城镇各具特色,集旅游、工业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区。(2)城镇体系职能结构杭州市临安区城镇职能分为三个等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城镇。职能类型包括综合型、工业型和工贸型、旅游型、集贸型等类型。表L2城镇职能结,内及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一览表等级城镇

8、名称职能类型主要产业发展方向级市区生态旅游城市,市域中心。综合型。生态旅游业,电缆电子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鞋业为特色的轻型加工业等。级於潜综合型第二产业:目前工业门类较多,应在规划期内逐步形成特色产业;旅游业。昌化综合型旅游业,农特产品加工业。高虹横皈工业高虹片以节能灯生产为特色的第二产业为主,横贩片工贸、旅游。太湖源工业、旅游以服装加工为特色、轻纺工业、农林产品加工业、旅游业。藻溪工贸以食品、轻纺等资源型加工业为基础,努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同时适当发展商贸业。太阳工业以五金、农林产品加工业为基础,努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潜川工业以电子产品加工为主,工贸和旅游相结合。大峡谷-岛

9、石集贸、旅游昌北片中心,以农林产品加工、集散、生态旅游业为主,严格限制污染工业。龙岗集贸、旅游以农产品集散、生态旅游业为主。湍口集贸、旅游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发展温泉旅游、边界贸易。河桥旅游、历史文化名镇以林特产品、装饰材料、矿产为主,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清凉峰旅游以生态旅游、农特产品加工为主。(3)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a)规划目标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开源与节流并举,建成可靠的取水水源和完善的给水系统,给水工程的建设适当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及供水安全达到新的水平,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b)给水量预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2010年总需水量为43.68万

10、平方米,2020年总需水量为65.7万平方米。c)给水规划给水分区:分为中部城镇群、西部城镇群和东部城镇群三个给水分区。d)水厂规划主要给水厂如下:东部分区设置8座给水厂,2010年水厂规模28万立方米/日,2020年水厂规模48.6万立方米/日;中部分区设置5座给水厂,2010年水厂规模28万立方米/日,2020年水厂规模48.6万立方米/日;西部分区设置7座给水厂,2010年水厂规模4.44万立方米/日,2020年水厂规模7.57万立方米/日;农村饮水工程“十一五”规划建造农村自来水厂45座,供水范围扩大到320个村庄,供水规模达到日供水8万吨,解困人口达到16万人。e)节水规划以建立节水

11、型城市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为核心,采用多种措施,做好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控制城市用水的不合理增长,初步建成完善的节水机制。表13给水分区分布表供水分区供水区域水源西部岛石、龙岗、昌化、清凉峰、河桥、湍口水库水中部太阳、於潜、潜川、藻溪水库水东部太湖源、高虹、临安主城区、板桥水库水排水工程规划a)规划目标近期续建中心城区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整合现状管网,新建污水干管,中期末形成较为完善的骨干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远期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和收集范围,提高截污率、处理率。针对农村污水极其分散的实际情况,建立完

12、善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根据相关防涝规划,新建雨水排放设施,提高排涝能力。b)排水体制中心城区及建制镇新区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制。c)规划污水量2010年污水量约25.2万立方米/日,2020年市域污水量约43万立方米/日。d)主要污水厂临安区污水厂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万立方米/日,青山污水厂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万立方米/日;排水分区:分为中部城镇群、西部城镇群和东部城镇群三个排水分区。表14排水分区分布表供水分区供水区域西部岛石、龙岗、昌化、清凉峰、河桥、湍口中部太阳、於潜、潜川、藻溪东部太湖源、高虹、临安主城区、板桥(4)工业用地规划规划指标规划工业用地为64

13、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6%,人均用地指标为25.9平方米/人,其中玲珑工业园区为301.1公顷,临安经济开发区为347.6公顷(临安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已批准的工业用地为610公顷)。工业用地布局规划两个大的工业园区,玲珑工业园区和临安经济开发区。玲珑工业园区位于南苕溪以南、规划高速公路以北、现环城西路以西,利用平地和低山缓坡布置工业用地,以二类工业为主,严格控制水污染的工业项目落户,布置运输量小、需水量小的工业项目。城区内现有的工业企业近期以控制为主,加强对其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中远期逐步搬迁至工业园区内。规划符合性分析:扩建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28号,属于中部经

14、济区,应加快中心镇於潜镇的发展建设,强化其中心功能,重点建设於潜的社会服务设施,以轻纺、五金、电子、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综合工业区,扩建项目为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生产,属于纺织业;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附件3)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扩建项目建设符合临安城市总体发展规划(2006-2020)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2其他符合性分析1.2.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规定,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扩建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28号,根据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浙政

15、发(2018)30号文),扩建项目所在地不在划定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监测数据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附近地表水水质各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限值。扩建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排污总量制度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16、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用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同时水、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相关部门供应,且整体而言本次扩建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因此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扩建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28号,根据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属于“临安区天目山综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1122001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扩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17、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扩建项目为C1781非织造布织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与最近居住区桂芳桥(西侧约180m)之间设有绿化隔离带是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扩建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能够实现雨污分流。是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陞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企业应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是

18、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2.2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改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改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第十九

19、条:禁止新建、改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扩建项目实施地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28号,从事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生产,属于纺织业,不属于高污染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扩建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扩建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扩建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因此扩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1.2.3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应

20、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前文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扩建项目新增VOCsl.79ta,新增的VOCs排放量在原环评审批范围内,因此无需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28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限制、禁止类行业

21、,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综上,扩建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审批原则。1.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6“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临安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的要求;环保措施合理,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扩建项目各要素分析预测评估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

22、性项目水性涂层生产线调制、涂层、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两根25m高排气筒(DAOo5、DA006)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最终由临安藻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噪声采取有效防止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危废均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

23、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扩建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项目附近地表水各水质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12)【II类水体标准,现状水质良好。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实施不会

24、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符合改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项目属于扩建项目,现有企业现有项目已于2005年12月完成杭州临安永兴织造有限公司改造高档纺织面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竣工验收(环验2005065号);于2013年10月完成杭州临安永兴织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纺织品后整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竣工验收(临环验2013512号)

25、,同年12月,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原临安市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企业整治提升进行了现场验收;于2020年3月9日完成了杭州临安永兴织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纺织品后整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竣工验收(临环验2020Y2号),并于2020年11月26号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根据企业验收报告及自行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现行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

26、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根据以上对照分析情况,扩建项目建设满足“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1.2.4 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L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

27、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扩建项目使用水性涂层液VOCS含量限值符合国家标准。项目水性涂层液VOCS挥发量约为14.3gL,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相关限值要求。符合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

28、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项目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增的VOCs总量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符合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不涉及/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辐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

29、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

30、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扩建项目使用水性涂层液,VoCS挥发量约为14.3gL,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相关限值要求。/5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

31、国家要求。扩建项目使用水性涂层液,属于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水性涂层液VOCs挥发量约为14.3gL,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相关限值要求。符合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涂层车间密闭负压状态,在搅拌机、涂层机上方安装了集气罩符合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32、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有效收集有机废气,且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涂层机自带的烘干设备密闭,有效收集废气。7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LDAR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开展LDAR企业3家以上或辖区内开展LDAR企业密封点数量合计1万个以上的县(市、区)应开展LDAR数字化管理,到2022年,15个县(市、区)实现L

33、DAR数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关重点县(市、区)全面实现LDAR数字化管理。/不涉及8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03污染高发时段(4月下旬一6月上旬和8月下旬一9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产生的VoCS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不涉及9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

34、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扩建项目水性调制、涂层、烘干废气采用两套二级水喷淋处理,处理后经两根25m排气筒(DAoO5、DA006)排放符合造升级。10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

35、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建成后按此规定执行符合11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监控(如流量、温度、压差、阀门

36、开度、视频等)设施等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项目建成后按此规定执行符合1.2.5 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扩建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28号,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1.2.6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扩建项目属于C1781非织造布制造,属于纺织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

37、允许类”;根据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和临安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该项目不属于禁止发展和限制类产业,故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1.2.7其他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暂缓实施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3号)相关要求“1、在国家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未出台前,暂缓实施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烧碱、纯碱、电石法聚氯乙烯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2、各地要对标行业能效先进水平,从严把关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新上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

38、镇桂芳路28号,属于C1781非织造布制造。根据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米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和2500万米化纤织造布生产及厂房扩建项目低碳评估报告(详见附件12),项目年耗电605万千瓦时,折算年能源消费总量1736.35吨标煤,单位能耗增加值为2.0868万元/吨标煤,不属于高耗能产业。对照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目录,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综上,改建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浙经信投资【2022】53号文件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报告类别判定扩建项目主要生产高性能涤塔夫

39、防水布料,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及其注释中规定的C1781非织造布制造一指定向或随机排列的纤维,通过摩擦、抱合或粘合,或者这些方法的组合而相互结合制成的片状物、纤网或絮垫的生产活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扩建项目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见表2-1。建设内容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四、纺织业17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 工175*;针织或钩织编织物 及其制品制造176*;家用纺 织制成品制造177*;产

40、业用 纺织制成品制造178*有洗毛、脱胶、 堞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 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 工序的;有使用 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有喷墨印花或数 码印花工艺的; 后整理工序涉及 有机溶剂的;有 喷水织造工艺的;有水刺无纺 布织造工艺的/表21名录对应类别表2.1.2项目由来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杭州临安永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变更名称为杭州铭骏实业有限公司(见附件7)。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路28号,经营范围为:面料印染加工;针织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等。2003年4月企业委托编制了杭州临安

41、永兴织造有限公司改造高档纺织面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年产成品布IO(X)万米,染色加工3000万米,印花加工500万平方米,原临安市环保局以临环批字2003第45号文对该环评进行了批复,2005年12月原临安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以环验2005065号进行了环保验收。2011年为适应市场环境,企业于2011年5月委托编制了杭州临安永兴织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纺织品后整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年织造成品布1000万米、染色加工6000万米、印花加工500万米,原临安市环保局以临环保2011456号文对该环评进行了批复,2013年IO月原临安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以临环验201

42、3512号进行了环保验收。同年12月,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原临安市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企业整治提升进行了现场验收,根据杭州临安永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印染行业整治提升现场验收意见(编号:印染01),详见附件9,企业顺利通过验收。2016年企业年产6000万米纺织品后整理升级改造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与原经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原临安市环保局临环保2011456号批复)不符的情况,并取消了年织造成品布100O万米的生产内容。因此,2016年9月企业委托编制了杭州临安永兴织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纺织

43、品后整理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设计年染色加工6000万米、印花加工500万米,原临安市环保局以临环审2016243号文对该环评进行了备案。2017年企业建成投产过程中新增了2条年染色加工900万米装饰布染色前低碱冷轧堆前处理工艺生产线和1台预定型机,分别布置于原印花车间和原定型车间,同时取消了年印花加工500万米的生产内容。因此,企业于2017年12月委托编制了杭州临安永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纺织品后整理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2020年1月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进行自主验收,2020年3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对该项目固废以临环验12020JY2号进行

44、了环保验收。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185749474072P001P)。根据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杭州临安永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米纺织品后整理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中项目相关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具体情况见下表:表22项目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说明表序号类型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变动情况是否属于重大变动1规模纺织品制造洗毛、染整、脱胶或缄丝规模增加30%及以上,其他原料加工(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规模增加50%及以上;服装制造湿法印花、染色或水洗规项目不涉及否模增加30%及以上,其他原料加工规模增加5

45、0%及以上(100万件/年以下的除外)。2设点建地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项目不涉及否3生产工艺纺织品制造新增洗毛、染整、脱胶、堞丝工序,服装制造新增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序,或上述工序工艺、原辅材料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项目未新增洗毛、染整、脱胶、堞丝工序否4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优化升级了废气处理设施,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否5排气简高度降低10%及以上。项目不涉及否6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46、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项目不涉及否7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或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项目不涉及否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企业现拟投资4244万元,利用现有两幢厂房及新建的1幢厂房(已建成,建筑面积8992m2),购置喷水织机等设备,在原来基础上新增了4条涂层机生产线,同时对现有项目的平面布置进行调整,最终全厂形成年产6000万米纺织品和2500万米高性能涤塔夫防水布料的产能。扩建项目仅对现有项目部分平面布局进行调整,现有项目产品结构、产能、生产工艺,环保治理措施等均不发生变化。该项目已在临安区发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附件1),项目代码2210-330112-07-02-474858。企业承诺项目的建设按照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要求实施,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向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1.3项目组成扩建项目工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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