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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西宏称线材有限公司年产铝线3500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宏位线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宏钮线材有限公司年产铝线3500吨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252铝压延加工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压延加工325三十、金属制品业33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4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
2、(万元)18环保投资占比(%)0.18施工工期1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正在安装设备用地面积()1862.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Ll专项评价设置原贝!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无需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站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排放废水至黄金埠污水处理厂,不属于直排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
3、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余干工业园区调区扩区工作方案;(2)审批机关:余干县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关于印发余干工业园区调区扩区工作方案的通知;(4)审批文号:干府办发(2013)31号。规划环境影响
4、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审查机关: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3)审查文件: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4)审查文号:赣环评函【2015】13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江西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始建于2006年3月,2006年3月获批为省级工业园区,随后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江西余干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西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后,园区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面积等事项不变。原核准面积为1.57平方公里,已初步形成
5、服装鞋帽和生物制药等产业。2013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办函(2013)219号文件同意开展扩区调区前期工作,江西余干工业园区拟在原核准的城西工业园片区上进行扩区,并将余干县黄金埠电力特色基地纳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扩区后形成“一区两园格局(城西工业园+黄金埠工业园),园区总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黄金埠工业园片区以有色金属(不含冶炼)、能源建材、机械、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为重点,规划期末生产生活能源以天然气、电和煤炭为主;该片区用水由黄金埠水厂供给,废水纳入江西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
6、。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生产铝线,属于重点开发的有色金属产业,同时根据附件9项目投资合同书可知,本项目为允许入园项目,符合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要求。(2)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相符性分析表L2本项目与余干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黄金埠工业园片区以有色金属(不含冶炼)、能源建材、机械、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为重点,规划期末生产生活能源以天然气、电和煤炭为主;该片区用水由黄金埠水厂供给,废水纳入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7、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位于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内,符合产业定位,己与园区签订投资合同(附件9);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达到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该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相符2入驻企业布局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858号),综合考虑产业之间的相容性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按照行业分类进入工业园的相应片区,防止产生交叉污染。黄金埠工业园片区不宜引进水污染型、环境风险较大、行业不相容
8、的产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已取得余干县发改委备案文件,根据后文分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且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他制品制造,不属于水污染型、环境风险较大、行业不相容的产业项目。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相符3入园项目的设备、工艺、原料等必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并按照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要求,进一步降低能耗、物耗水平,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要求,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原料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减少“跑、冒、滴、漏”,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无害化处置。相符4入园企业
9、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应对生产中的废气进行有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外排废气、噪声达到相应的标准。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二级标准,NMHCs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姓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相符固体废物需妥善处理处置。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黄金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污水
10、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黄金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B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所用设备均进行隔声、消声、减振、绿化措施等减少噪声排放;项目产生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片区),租用余干县宾博五金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附图四余干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图可知,本项目不在当地集中式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环境质量底线项
11、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之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其他符合性分析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工业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供热来自电加热。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
12、有效的控制污染,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项目的水、土地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余干县工业园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工艺和设备进入园区。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要符合余干县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鼓励引进科技含量高、技术和设备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项目与园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3:表13项目与黄金埠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
13、淘汰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明令禁止的项目;(2)污染量大、污染控制难度大和环保投资高的项目;(3)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及清洁生产的项目。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改)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大气污染物、废水、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原辅料无毒害,废水、废气、噪声治理之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满足准入条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限制
14、准入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引入的项目;(2)与园区主导产业密切相关或园区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污染型项目。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2021年修改)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不属于限制准入项目。符合上饶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饶府发(2020)13号)文件
15、中“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遵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
16、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各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J要求,对照上饶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位于余干县黄金埠工业园,属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重点管控单元5(单元编码ZH36112720005黄金埠镇1(黄金埠工业园),详见附图7),根据关于发布上饶市“三线一单”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饶环字(202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与该文件相符性见下表1-4:表14本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5(黄金埠镇1)相符性分析表序号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空间布局约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信江1公里范
17、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2、园区规划大气污染行业片区与周边居民集中区之间留足缓冲地带,缓冲区域不得新建该类项目。3、不得新建高磷生产工艺的工业项目。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位于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不属于重化工和高磷工业项目,距离信江1.73公里;2、木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20Om外的老屋郑家,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已留足缓冲地带;3、本项目不属于高磷生产工艺项目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1 .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2 .若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相关污染物进
18、行2倍削减替代。1、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位于工业园区;2、本项目上一年水环境质量达标。相符3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1.新建各类建设项目,其排放污染物应达到相应行业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烟尘及熔化粉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996)中表2、表4二级标准,相符放标准一级B等排放限值或集中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2.污水处理厂应配套脱氮除磷设施。NMHC、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19、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嫌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要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较严者。2、黄金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废水处理采用具有除磷、硝化和反硝化功能的二级生物处理工艺。4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妥善处理处置相符5环境风险防控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
20、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用余干县宾博五金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出租方已取得关于年产700万把机械门锁、2万套智能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干环环字201963号(见附件10),是属于己批复的工业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相符6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等级为W+的建设项目。2 .园区应建立水、大气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本项目环境风险等级为I,只需要简单分析相符7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 .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2
21、 .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要求企业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原料仓库、车间、一般固废间等进行一般防渗,其余地面进行简单防渗相符8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80%。2 .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5%。/9能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综上月案要求。2、与鄱阳至集约发展E市,以及)县(市、E湖生态经本项E斤述,本项目符合上饶市”三纣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
22、务R生态经济区分为湖体核心保护O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包括南昌L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共三十八个县(市、区)节区规划,本项目属于高效集彳3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表1-5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T例相容性分析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景德镇、鹰潭三个设区的吉安六个设区的市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鄱阳为发展区。护条例相符性见下表。保护条例相符性序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分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域。在富效集约发展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本项目位
23、于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不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符合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2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循环利用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鼓励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循环利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
24、当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绿化工程建设。本项目位于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污水处理厂出水应当达到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B标准,对排放湖泊水库的执行A标准/符合3、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消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的相符性,表1-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贝长江办20227号)的相尔单实分析J(试彳手性分J施细则(试行,2022斤,2022年版)(赣析负面清单本项目是否符合禁止建设不符
25、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河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不占用岸线,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
26、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开展以下行为:(一)设立各类开发区;(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三)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不在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符合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项目。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或
27、设施;(二)设置排污口;(三)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四)从事网箱养殖、投饵养殖、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其他活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划定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已有的畜禽养殖、投饵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逐步依法拆除或关闭;已有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设置排污口;(三)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或转运站,或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
28、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四)设置从事危险化学品或煤炭、矿砂、水泥等装卸作业的货运码头、水上加油站;(五)设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六)开展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项目建设及其相关活动。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水域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河)造田(地)、设置网箱、围栏等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项目;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
29、研究、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不在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除国家规定的外,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禁止下列为:(一)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截断湿地水源;(三)采砂、采矿;(四)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及相关活动;(六)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引入外来物种;(八)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开展其他破坏湿地及
30、其生态功能、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符合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31、戈IJ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投资新建除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防洪治涝项目、农田灌排项目、符合省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二)开展除经依法批准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确定的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经依法批准的公益性的自然资源调查、地质勘查之外的勘查项目;(三)从事未经批准、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科学研究观测、教学实习、标本采集、林业服务设施等;(四)从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监察之外的监测监察活动;(五)从事未经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六
32、)从事破坏生态保护功能的参观旅游活动;(七)从事规模化的商业种植和养殖等破坏生态功能的活动。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投资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铁路、公路(包括省级高速公路)、能
33、源、水利等项目,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异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以为的建设项目。(二)开展除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地质勘察以外的勘察项目,以及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地热水、矿泉水等非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察开发以外的项目;(三)建设因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临时用地以外的临时用地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四)种植杨树、桂树、构树等林木,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挖塘养鱼;(五)建窑、建房、建坟、采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
34、本农田的活动;(六)闲置、抛荒永久基本农田;(七)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战略性矿产和非战略性矿产中的地热、矿泉水,经依法批准,可以新设矿业权。禁止在长江干流、富水河、清丰山溪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涉及鄱阳湖周边岸线的经济活动等按照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条例、规章
35、、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距离信江1.73km,不在长江干流、富水河、清丰山溪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符合高污染项目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禁止在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江西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名录见附件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国家石化
36、、现代煤化工等项目符合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氨酸酯(MDI)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虱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煤制烯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禁止建设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银,酸酯(MDI)煤制烯煌、新建燥制对二甲苯(PX)等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
37、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符合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
38、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项目不属于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符合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符合性分析表17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符性分析对照表序号一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39、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于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用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距离信江最近距离为1.73km。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
40、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距离信江最近距离为1.73km相
41、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排污口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开展捕捞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位于鄱阳湖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等项目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铝压延加工、为金属丝绳
42、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的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的规划的项目。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符合政策要求,同时余干县发改委对本
43、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干发园字(2023)26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类项目。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综上所述,项目满足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所有条件,因此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范围内。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8。表1-8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序号法律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
44、划许可。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位于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相符2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相符3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已提出合理的处置方式,企业将严格执行,不随意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
45、体废物。相符4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本项目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废气、废水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后企业继续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相符5国家鼓励和支持在长江流域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主要制作铝线),不属于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相符6、与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
46、大气(2017)12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中要求“四、主要任务:(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上饶市余干县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锁产业园),租用余干县宾博五金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为新建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不属于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