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 框筒、筒中筒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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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框筒、筒中筒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9.1.7筒体结构核心筒或内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2筒体角部附近不宜开洞,当不可避免时,筒角内壁至洞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和开洞墙体截面厚度的较大值。3筒体墙应按本规程附录D验算墙体稳定,且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内墙厚度不应小于160mm。必要时可设置扶壁柱或扶壁墙。4筒体墙的水平、竖向配筋不应少于两排,其最小配筋率应符合本规程第7.2.17条的规定;6筒体墙的加强部位高度、轴压比限值、边缘构件设置以及截面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第7章的有关规定。9.1.11抗震设计时,筒体结构的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楼层地震剪

2、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0%o2当框架部分分配的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0%时,各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应增大到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5%;此时,各层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宜乘以增大系数Ll,但可不大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墙体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按抗震等级提高一级后采用,已为特一级的不再提高。3当框架部分分配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20%,但其最大值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0%时,应按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20%和框架部分楼层地震剪

3、力标准值中最大值的L5倍二者的较小值进行调整。按本条第2款或第3款调整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后,框架柱端弯矩及与之相连的框架梁端弯矩、剪力应进行相应调整。有加强层时,本条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应包括加强层及其上、下层的框架剪力。9.2.2抗震设计时,(框架-核心筒结构的)核心筒墙体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底部加强部位主要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30%;2底部加强部位角部墙体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主要采用箍筋;3底部加强部位以上角部墙体宜按本规程7.2.15条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9.2.4 核心筒连梁的受剪截面

4、应符合本规程第9.3.6条的要求,其构造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第9.3.7.9.3.8条的有关规定。9.2.5 对内筒偏置的框架-筒体结构,应控制结构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地震力作用下,最大楼层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l之比不应大于0.85,且Tl的扭转成分不宜大于30%。9.3.7 外框筒梁和内筒连梁的构造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非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IOmmo2非抗震设计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Omm;抗震设计时,箍筋间距沿梁长不变,且不应大于100mm,当梁内设置交叉暗

5、撑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o3框筒梁上、下纵向钢筋的直径均不应小于16mm,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IOmm,腰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o93.8跨高比不大于2的框筒梁和内筒连梁宜增配对角斜向钢筋。跨高比不大于1的框筒梁和内筒连梁宜采用交叉暗撑(图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梁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400mm;2全部剪力应由暗撑承担,每根暗撑应由不少于4根纵向钢筋组成,纵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其总面积AS应按下列公式计算:1)持久、短暂设计状况2)地震设计状况3两个方向暗撑的纵向钢筋应采用矩形箍筋或螺旋箍筋绑成一体,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Omm;4纵筋伸入竖向构件的长度不应小于Ial,非抗震设计时Ial可取Ia,抗震设计时Ial宜取1.15Ia;5、梁内普通箍筋的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9.3.7条的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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