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红岛经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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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红岛经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风险评估1.6森林火灾分级2.组织指挥机制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2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3成员单位职责3.监测预测3.1预防3.2监测3.3预测4.预警5信息报告5.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5,2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5,3火灾报告内容6.应急处置6.1先期处置6.2分级响应6.3指挥与协调6.4处置措施6.5应急联动6.6社会动员6.7扩大响应6.8火场清理6.9应急结束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7.1信息发布7.2舆情引导8恢复与重建8.1火灾评估8.2工作总结8.3恢复重建

2、9.应急保障9,1队伍保障9.2物资储备保障9.3通信保障9.4资金保障9.5后勤保障10宣教培训和演练10.1宣教培训10.2演练11.责任追究12.附则12.1预案管理12.2预案修订12.3预案实施时间青岛红岛经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最大程度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青岛红岛经

3、济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红岛经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区范围内或周边区市可能影响到我区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专为主、科学扑救的原则。1.5风险评估1.5.1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分析我区共有森林面积约3万亩,其中山林面积约3000亩,主要分布在红岛街道东大山和西大山。气候条件分析:我区地处山东半岛,属北温带季风气候,秋、冬、春季天气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多,持续时间长,雷击等自然因素较易引发森林火灾。外界因素分析:由于进入林区的人员用火不规范等因素,可能导致森林火

4、灾的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林木,可导致林分密度降低,破坏森林结构,造成森林利用价值降低。同时破坏森林郁闭度,烧毁地被物使土壤裸露,可导致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作用降低。森林火灾还可烧毁林内各种建筑物和生产生活资料,甚至威胁林区内村落以及附近生产点和居民点安全,具有极大危害性。1.6森林火灾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个级别: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其他林地起火的,或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的,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5、,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死亡30人以上的,或重伤100人以上的。2.组织指挥机制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管委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社会事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经发促进局、财政局、公用事业中心、安监局、社会事务局、监察审计局、人才教体局、便民服务中心、宣推办、河套街道、红岛街道、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环保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6、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本区森林火灾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森林火灾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分析总结全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办区应急委和上级

7、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2.2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主任由社会事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社会事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2.3成员单位职责宣推办: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实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收集舆情等工作。经发促

8、进局:负责全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负责指导森林防火的无线电台和林火监控传输设备建设,指导森林防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指导各A级旅游景区受灾游客的疏导工作。财政局:负责森林防火经费保障及拨付工作。社会事务局:负责指导事发街道及有关单位做好公共陵园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指导各街道做好林区墓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火灾发生后,配合管委做好紧急转移群众安置期间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火灾发生地街道及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中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负责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灾后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规范

9、林区各种宗教活动用火行为,指导督促林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负责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的安全隐患;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做好水资源调度;负责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做好直升机灭火取水保障工作;开展以水灭火相关工作。负责火场通信畅通,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应对短信温馨提示。公用事业中心:负责协调、指导高新区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做好公共区域公园、绿地的火灾预防与扑救的配合工作;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森林防火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察审计局:负责对森林防火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人才教体局:负

10、责对全区在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森林火灾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和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消防大队: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报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环保分局:负责森林火灾灾后环境监测工作。河套街道、红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依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和上级应急预案的要求,制订可行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设立街道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3.监测预测3.1预防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消防专

11、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森林防火护林体系,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强督查,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3.2监测依托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卫星、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地面瞭望和人员巡护,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3.3预测根据当前山情、林情、社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预测当前火险趋势,及时进行森林火险预警。4.预警4.1预警分级依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火源发生状态,按照山东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

12、暂行规定的统一划分,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三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森林磋预警危险程度易燃程度预警信号图标黄色等级中度危险较易燃烧I+MIMT橙色等级高度危险容易燃烧红色等级极度危险极易燃烧jh4.2预警发布和解除利用广播、短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报刊、电话等进行发布。(1)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气象部门会商后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报管委主要领导同意,以管委名义进行发布或解除。(2)红色预警由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或解除。4.3预警响应4.3.1黄色预警响应措施(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1名负责人在岗待

13、命,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灾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火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做好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管委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提示民众注意野外用火。(4)基层护林员要悬挂黄色预警信息标识,提醒公众注意森林防火。要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报告火情,(5)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要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延长护林巡查时间,

14、营林单位和街道、社区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及时掌握火情。(6)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形势通报各街道林消防专业队和预备队,街道和各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要昼夜待命,做好各项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做好防护准备工作。4.3.2橙色预警响应措施(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1名负责人在岗待命,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全员备勤,进入戒备状态。(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辖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3)管委应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15、报刊和网络等各种传媒体,组织开展各项防火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提示民众严禁野外用火。(4)基层护林员要悬挂橙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严禁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切实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情。(5)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要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要放弃轮休,延长护林巡查时间。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营林单位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掌握调度火情。(6)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形势及时通报街道森林消防专业队、预备队和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进入备战状态,扑火通信、车辆、机具设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准备到位,做好

16、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防护准备工作。4.3.3红色预警响应措施(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1名以上负责人在岗待命,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应全员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每级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2)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增加值班人员数量,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要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地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3)管委及各街道应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深入一线,进村入户,进行野外火源巡查。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公共短信平台发

17、布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4)基层护林员要选用红色预警信息标识,警告辖区内民众火险等级极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情。(5)森林防火视频监控24小时开机,有2人以上共同值班,各瞭望台(哨)进入高度警戒状态,值守人员双岗在位,增加观测密度,实行24小时观测林火。护林员全员全天在岗,及时掌握发现火情。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营林单位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掌握调度火情。(6)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形势及时通报街道森林消防专业队、预备队和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进入临战状态,并

18、切实按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规定,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及时果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预警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单位要全面做好防护准备工作。4.4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发布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当前森林火险趋势,根据危险程度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森林火灾或危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的部门(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信息报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信息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19、和瞒报。5.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街道、社区以及森林经营单位应立即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实研判并在30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管委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森林火灾发生后1个小时)。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发现邻近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在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管委报告的同时,应当通报相关辖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于森林火灾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森林火灾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

20、标准限制,应在30分钟内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管委进行报告。5.2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国家、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当在30分钟内按规范要求上报。5.3火灾报告内容包括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信息来源、火情态势、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森林火灾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按规定在30

21、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向管委值班室及社会事务局报告,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终报。接到国家、省、市、管委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管委进行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应急处置6.1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赶赴森林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同时对森林火灾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等进行动态评估,并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6,2分级响应6.2.1四级响应当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区森林防火指

22、挥部总指挥启动四级响应,组织调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助处置。6.2.2三级、二级和一级响应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管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先期处置。6.3指挥与协调6.3.1四级指挥协调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区域的一般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管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6.3.2三级指挥协调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管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指挥协调处置。对于较大森林火灾中的敏感火灾、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

23、的火灾和财产损失较多的火灾等,管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指挥协调处置。6.3.3二级指挥协调管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指挥协调处置。6.3.4一级指挥协调工委、管委主要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先期指挥协调处置。6.4处置措施(1)火灾发生地街道迅速启动本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随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热点反馈,研判火情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区域的一般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火场设立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准备应急指挥场所,提供应急后勤保障等。(2)区森林防火

24、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根据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区市扑火力量增援火灾扑救,其他街道办事处做好支援准备。(3)社会事务局根据火场气象条件,请求上级气象部门指导并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4)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调拨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5)根据需要,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加强伤员救治,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6)根据需要,向上级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申请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火灾扑救工作。(7)随时向上级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

25、情况。(8)视情协调公安消防、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增援火灾扑救工作。(9)加强舆论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6.5应急联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周边地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管委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6.6社会动员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

26、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6.7扩大响应如果森林火灾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灾情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区控制能力,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管委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有关方面请求支援。6,8火场清理火灾得到控制后,由当地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继续组织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48小时。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6.9应急结束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己无必要继续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由分级响应启动单位负责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参与处置各有关单位,必要时通过广播

27、、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平台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7.1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后,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四级响应启动后,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三级及以上响应启动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不实、虚假火灾信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7.2舆情引导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启动舆情引导机制,由专人负责,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搜索和专业舆情监测等渠道,及时掌握森林火灾舆情状况,并进

28、行分类整理;对重要森林火灾舆情及时进行核实和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8恢复与重建8.1火灾评估由区、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8.2工作总结森林火灾处置结束,一般森林火灾由管委组织实施;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实施单位应组织对火灾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一般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于15日内书面报管委和市林业局。8.3恢复

29、重建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受灾街道及其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9.应急保障9.1队伍保障扑火力量由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和群众性森林消防队伍组成。扑救火灾应以受过专业培训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机关干部、林区职工、当地群众及志愿者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扑救过程中,应注意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需跨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由火灾发生地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或者副指挥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跨区市增援

30、时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以就近增援为主,以低火险区调集扑火力量为主。9,2物资储备保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区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物资主要有扑救机具、设备、交通和通信工具等。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都应按照要求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9.3通信保障市、区、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进行有机结合,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救火灾工作提供及时、通畅、可靠的通信保障。区、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森林火灾应急通信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处置扑救森林大火的

31、指挥要求。9.4资金保障财政局和街道应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经费,森林火灾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5后勤保障各街道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负责统计并落实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应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10,宣教培训和演练10.1宣教培训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火灾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预案发布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有计划地对各级各类森林防火指挥人员、专业消防队员、专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预案解读、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应急

32、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10.2演练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本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组织1至2次演练,街道、社区和森林经营单位要经常组织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对应急能力是否满足,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11.责任追究对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火灾扑救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应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2,附则12.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社会事务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各街道应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2.2预案修订根据青岛红岛经济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及演练中所发现的问题,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适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12.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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