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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漏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湘六建办字(2016)393号关于执行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办法(合并修订版)的通知机关各部室、司属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根据集团“二三四五六项目管理改革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相关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公司对分(子)公司项目成本控制和结算管理,规范所属生产经营性分子公司的成本控制与结算行为,有效维护公司正常利益,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现重新将原办法及补充规定合并修订为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6年12月2日印发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办法(合并修订版)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加强
2、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和结算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有效维护公司正常利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成本控制应作为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有效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在确保工程进度、质量、环境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第三条项目结算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司属各分子公司应根据财建2004【369】号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GB505-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建设行业标准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在项
3、目管理过程中规范结算程序,预防结算纠纷,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批漏,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第四条司属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成本控制和结算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成控经理应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和结算管理的日常工作,结合各自单位的特点,在公司本办法的基础上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的相关办法和管理制度。第五条组织机构5.1建立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的三级成本控制管理机构,按“业务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成本控制和结算管理工作。5.2目标管理项目及股份合作制项目,实行三级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即由分子公司成控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商务部具体负责项目成本控制与结算,公司成控
4、中心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并进行监督。5.3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结算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结算的各项目标实现负有主要责任;商务部商务经理(造价员)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结算的直接责任人,是结算工作的主要实施和经办人员:项目部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须协助参与成本控制与结算工作。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司属各分子公司和各司属项目部。第二部分成本控制管理第一章成本管理基本程序第七条成本管理基本程序7.1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第二章相关规定编制。7.2目标成本测算:按照第二章相关规定测算。7.3过程成本控制:按照第三章相关规定实行。包括过程考核与检查:分子公司成控经理定期组织对项目的成本管理考核,并对成
5、本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7.4实际成本统计与分析:项目完工后,分子公司成控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原始凭证(如人工费结算单、材料入库单及消耗表、物资租赁结算单等)按照成本、费用的属类原则,据实进行项目成本统计与分析。7.5“三算对比与纠偏: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目标成本、预算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成本异常,找出成本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进行纠偏,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改进。7.6工程结算:按本办法第三部分实行。7.7项目最终效益审计: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后,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关闭成本、费用,分子公司组织对项目进行最终效益审计,确定项目经营成果
6、,兑现项目团队的奖励报酬。特殊情况下,各分子公司可根据项目创收创效情况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公司要求根据需要关闭成本、费用,分子公司组织对项目进行效益审计,确定项目经营成果,兑现项目团队的奖励报酬。7.8数据库建立、整理和归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分子公司成控经理组织、负责对项目各项生产要数建立成本数据库,进行分析整理并归档,报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备案。第二章施工图预算与目标成本测算第八条对分子公司所属中标项目,投标文件有详细中标价的以中标价作为施工图预算;投标文件没有详细中标价的,项目经理或相关经营单位应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组织相关人员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作为目标成本测
7、算依据。工程造侨5千万以下,或建筑面积W4万N工程造价5千万2亿元,或建筑面积4万W12万帝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12万E的群体建黄十天内二十天内三十天内第九条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工程招投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标价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及相关文件。第十条分子公司应按不同的专业类别、地域,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劳务、材料、周转材料租赁、设备租赁及专业分包等成本数据库,指导新项目的成本测算。第十一条项目在投标报价阶段,分子公司应组织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编实施性
8、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经济比选,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和优化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第十二条对各分子公司所属中标项目,成控经理应在施工图预算定稿后,在以下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分子公司的成本数据库,实行“量本”分离,将项目成本分解细化,测算出目标成本。经分子公司审核、报成本控制中心备案后,作为签订内部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包合同的参考依据。工程造侨5千万以下,或建筑面积W4万N工程造价5千万2亿元,或建筑面积4万W12万帝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12万/的群体建筑七天内十天内十五天内第十三条公司直属目标管理项目的目标成本,由项目管理公司或专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
9、行测算,经成本控制中心审核、报公司审批后,作为签订内部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包合同的依据。第十四条目标成本测算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市场成本价格等。第十五条原则上,目标成本测定后以工程总造价为计算基数以费率的形式表示,一经审批确定不可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下,市场行情或工程内容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按实际情况另行调整项目目标成本。第三章过程成本控制第十六条合同管理16.1分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合同范本签订施工、劳务、材料供应、设备租赁以及专业分包合同。16.2公司集采平台建立后,项目部的
10、所有分包商选定必须在集采平台上通过采购招标、询价(零星材料、小机具设备)的方式选定。16.3所有分包商须遵循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除低于1万元的零星结算工作量外。16.4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所在单位项目所有分包合同的审核,盖章及备案。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合同签字盖章审批流程,严格按流程审核签字盖章。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成控经理为直接责任人。第十七条人工费控制17.1项目人工费总额实行工资总量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30%17.2劳务班组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部应扣留劳务班组当月结算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抵押金(各分子公司及项目可根据区域特点
11、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条件和具体比例)。17.3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定额工作内容,减少因返工、返修发生的人工费支出,同时对上一工序留下的工程质量问题需下一工序修复的费用,在结算时从上一工序扣除支付下一工序,避免因工程质量、工作内容的变更导致重复支付人工费。17.4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按照身份证每月核实民工的动态名册,确保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第十八条材料费控制18.1根据进度计划,实行限额领料,明确施工班组材料节超奖罚措施。18.2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原材料、周转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小型机具等必须先入库后出库,并建立台账。18.3建立存货计量、验收、盘点及对账制度,及时进行工程未完部分
12、以及工程物资的盘点工作,按实际耗料进行成本核算。第十九条机械费控制19.1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的原则,对比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的成本效益,优化机械设备的选用。19.2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设备的闲置率。19.3合同中应明确机械设备的全部工作内容,防止随意使用临时机械设备台班。特殊情况下,使用机械设备临时台班发生费用单项超过2000元的,需报分子公司成控经理审批备案。19.4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维护时间,结算时应附当期的出勤记录,对维护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应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第二十条其他费用的控制20.1临时设施费的控制:合理利用施工场地,按照节能环保、朴
13、实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临时设施的布置。20.2安全文明费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作为分子公司或项目经理部个人奖励挪用。20.3间接费的控制:间接费应在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包合同中以总额包干或合同比例包干的形式明确。20.4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分子公司应参照公司制定的管理人员工资标准,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成本绩效考核制度,定期或按进度节点对项目成本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第四章成本核算与兑现第二十一条成本核算21.1分子公司应根据会计制度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建账核算,做到账务健全、原始票据齐全、完整、合法。21.2分子公司实施项
14、目成本核算时,严格界定不同的成本核算内容,严格区分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成合同成本的界限。21.3项目部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的反映当期成本的开支情况,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确保成本核算对象和内容的真实可靠。21.4项目部应定期或按进度节点召开阶段性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项目成本分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其他直接费等,且须采取“量价”分离的方式进行施工图预算(预算成本)、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分析。21.5分子公司应定期或按进度节点对项目成本进行考核,对有重大偏差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成本控制中心汇报。21.6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出
15、具成本管理总结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交至分子公司审批备案。第二十二条成本管理绩效兑现22.1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分子公司应组织对项目进行项目最终效益审计,确定项目的经营效果,总结管理经验,为项目最终兑现提供数据资料。22.2兑现以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第二十三条项目亏损处置方式分子公司如有项目亏损,经成本核算、财务清算和项目审计确认亏损额后,由相关部门提交公司追责委员会,按照公司亏损项目处置办法进行处理。第三部分工程结算管理第一章结算工作管理第二十四条工程结算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全部工程造价。包括
16、对内结算和对外结算。对外结算: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进行的工程价款结算。对内结算:指项目部与供应商、分包商进行的货款和工程价款结算。第二十五条公司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公司一体化项目信息平台建立结算管理台账,每年年末更新数据来确定分子公司年度结算率指标,各分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结算率指标做好所属项目的对外结算工作。第三章对外结算第二十六条项目竣工后实行结算抵押保证金制度26.1项目竣工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及时向成控部门提交已签署的项目竣工验收表复印件或由工程管理部门签署竣工的有关证明,便于各单位成控部门知晓项目是否竣工,落实竣工后的结算管理工作。26.2项目竣工后未办理完结算的项目,对于按公司相关规
17、定己扣2%项目管理保证金的,财务部应当从中预留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项目结算抵押保证金;对于没有执行2%项目管理保证金的,相关单位成控部门应当督促在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或项目管理责任书中予以明确由财务部门预扣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项目结算抵押保证金。此项保证金用来确保规定期限内结算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必要的费用开支(食、宿、差旅费用除外)。26.3项目结算抵押保证金的退还,在竣工项目结算全部办理完毕后,持三方结算定案表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出具书面函件或通过审批流程到相关预扣结算抵押保证金的财务部门办理无息退还手续。第二十七条对外结算原则27.1及时性原则: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
18、时、结算及时。27.2有效性原则:对外结算资料应手续完备,相互印证,互为补充,不得遗漏亦不得重复。第二十八条对外结算依据28.1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变更、签证资料,有关会议纪要,工程招投标文件及补充资料等;28.2国家、行业或当地政府有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标准,与造价有关的文件、规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信息价格等;28.3原始测量记录、地勘资料、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有关音像资料、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气候记录资料等;28.4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合同未约定时间的,应当按照以下规
19、定时间执行。表1:项目竣工后结算编制时间表序号单个合同规模结算编制送审时间15000万元以下45天25000万元一2亿元45-90天32N元以二90-120天4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参照以上时间执行第三十条项目结算书延迟编制送审的规定30.1项目竣工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送审结算书编制时间内或上述表1规定时间内,按照原定标准正常发放结算编制组员工资薪酬,累计支付的薪酬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的1%。30.2项目竣工后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或上述表1规定时间内,因结算编制组员原因未完成结算书编制送审工作的,从约定时间或上述表1规定时间最后一天开始,不予进行工资薪酬发放,但要求必须在另行约定规定期限
20、内完成结算书送审编制工作。30.3在另行约定期限内完成结算送审编制的,补发正常工资标准的60%,否则,不予发放工资并按3.4条方式处理。30.4如在另行约定规定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结算送审编制工作的,公司成控中心将视情况决定另行组织人员或加派人员参与该项目结算,或责成分子公司相关部门接管该项目结算,费用从预留的项目结算抵押金中支付,且不含前期结算编制人员的所有工资及其它费用。第三十一条项目竣工后的结算对审31.1项目结算书送出后,项目经理应当全力协调和督促项目结算对审工作,保障结算对审工作进展顺利。31.2除建设单位、审核单位和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结算对审期限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时间或表1规定时间结算
21、书送出后起算,原则上不得超过以下规定期限。表2:项目竣工后结算对审时限表序号单个合同规模结算对审时限不得超过15000万元以下3个月25000万元一2亿元3-6个月32亿元以上6-9个月备注: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参照以上时限执行;同一个人对审多个专业工程项目的结算,单个合同金额累计后参照以上时限执行。31.3结算对审期间,对审人员工资从表I规定时间结算书送出后,专职该项目结算的按照结算书编制期间的工资薪酬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70%进行发放,兼任该项目结算(最多兼任1个项目)的按照结算书编制期间的工资薪酬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50%进行发放,累计支付的酬金不得超过项目结算咨询合同(范本详
22、见附件1)中约定的以施工合同总价为基数计算的费用。31.4结算对审完毕并出具“三方结算定案表”后,按项目结算咨询合同补足剩余工资或付清结算办理的全部劳务费用。第三十二条超期限结算项目的规定32.1若审核期限超过施工合同约定或施工合同没有约定的,以结算书递交之日算起超过下表规定时间仍未完成结算的项目,项目经理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向项目所属分子公司成控部门递交项目结算承诺书(范本详见附件2M表3: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延期审查时间序号单个合同规模结算对审延期时间15000万元以下6个月25000万元一2亿元6-9个月32亿元以上9-15个月4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参照以上时间执行32.2超期限结
23、算项目处理原则:32.2.1核实原则:若在项目结算承诺书承诺的期限内仍无法完成结算的,由公司成控中心派遣人员或另行组织人员核实项目结算情况,或责成分子公司相关部门接管该项目结算并协调处理结算有关事宜,发生的费用从预留项目结算抵押金中支付。32.2,2认定原则;32.2.2.1若在项目结算承诺书承诺的期限内无法完成结算,且由于分子公司和项目部、项目经理自身原因仍未出具三方结算定案表”的,由公司成控中心加派人员或另行组织人员参与该项目结算,或责成分子公司相关部门接管该项目结算,全额扣除项目结算保证金作为派遣和接管结算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对此,项目负责人应认定公司或分子公司接管项目结算的结果和项目
24、审计的处理结果。32.222对于项目超结算期限内,争执时间较长,又无绝对胜算且依据不足的结算问题,可经分子公司成控经理判断决定;分子公司成控经理无法判断的报请公司成控中心判断决定。对此,项目负责人应认定公司分子公司成控经理或公司成控中心的判决结果。32.2.3诉讼或仲裁原则:若在项目结算承诺书承诺的期限内非分子公司和项目部自身原因仍无法完成结算的,经公司和分子公司有关各方核实后,报请公司法律事务部申请诉讼或仲裁,诉讼或仲裁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另行支付。第三十三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的结算备案规定33.1项目竣工后提早完成结算的项目,由项目部向所属分子公司成控部门出具用印申请单,经公司成控中心
25、审核,凭三方结算定案表加盖公章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备案手续。33.2未送结算书且未提供“三方结算定案表”的项目,公司或分子公司原则上不予接受加盖公章办理结算备案手续。33.3已送结算书但未完成结算,且应建设单位的要求需要提前办理结算备案的项目,必须经公司或分子公司成控部门审核达到以下条件方可接受加盖公章办理结算备案手续。33.4备案结算总价(除变更签证新增的内容外)必须大于合同总价,项目负责人应出具经签字盖章(项目经理部印章)的结算备案风险分析承诺书,说明项目付款、整体和变更签证新增内容的结算情况以及风险承担情况:33.5为保障项目结算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应与建设单位签署竣工后结算阶段的工程付
26、款协议,明确付款时间和付款额度。第三章对内结算第三十四条对内结算原则34.1及时性原则:对内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34.2统一性原则:一般情况下,对内结算的工程量不得大于目标成本控制的工程量,对内结算的合同单价不得大于目标成本控制的单价。34.3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目标成本总额。第三十五条对内结算依据36.1工程分包合同和供应合同,项目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变更、签证,项目部工作指令、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36.2工程计量原始记录,物资领用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有关音像资料等;36.3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
27、算资料。第三十六条对内结算资料与中期结算管理36.1施工过程中,凡现场发生签证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报分子公司审核后方能进入分包结算。与分包单位办理现场签证应按照与发包方签证相对应的原则,发包方未确认的签证,原则上不得与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如发生签证,其签证涉及的总价不能超过发包方确认的总价。36.2所有往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设备、材料供应)每月应办理中期结算,中期结算由项目部签字盖章后报分子公司备案,作为中期支付的依据和竣工结算的参考,杜绝无中期结算的情况下盲目支付或超前支付。36.3项目部每月应根据中期结算资料及时向分子公司上报资金使用计划,按分子公司批复的数额进行资金支付。第三十七条项目
28、部各往来单位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成后,应及时办理内部结算;原则上未办理内部结算并未经分子公司审核签字前支付额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结算资料应附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及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报分子公司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价款支付。第四部分奖罚与考核第三十八条公司对分子公司成本控制和结算管理工作进行考核:38.1公司对分子公司成本控制和结算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的依据;38.2成本控制中心对成控经理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成本控制中心有权提请公司解聘或降职处分;38.3公司对各分子公司已完工的项目进行结算率考核,纳入分子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包合同,作为当年各分子公司的年度
29、考核指标:38.4分子公司对项目部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其考核指标作为项0部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九条分子公司应对项目成本管理考核的结果进行评价,采取成本管理与项目绩效挂钩,制定项0成本管理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第四十条分子公司如有下列情况,成本控制中心提请公司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40.1有经济往来的单位(专业分包、劳务、材料、机械)未签订合同就进行付款的(除少数零星工作),给予分子公司每项目100O元的罚款。40.2项目各类合同未经分子公司评审通过就签订的,给予分子公司每项目1000元的罚款。40.3未进行中期结算盲目支付或超前支付的,给予分子公司每项目1000元的罚款。第四十一条
30、年度考核时,公司对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工作优秀、突出的分子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第五部分附则第四十二条公司制定的物资租赁、材料采购、分包工程、劳务分包、资金管理等办法及合同范本与本办法配套使用。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规定成控经理职责和权限作为附件3附后。第四十四条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实行,原公司成本控制与结算工作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同时废止。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合同编号:项目结算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参
31、照建标2015124号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竣工后结算管理细则,特制定项目结算劳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件适应建标【2015】124号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件。咨询人是指承接项目结算负责人,委托人是指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经理。(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人可
32、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
33、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共同遵守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办法和项目竣工后结算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下述建设工程结算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O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栋数,层数,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合同造价等面4.资金来源:o5.建设工期或周期:o6.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土建、初装饰、水电安装部分工程结算及施工过程预结算
34、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_一年.一月.一日终结。四、质量标准及奖罚措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奖罚措施的约定:五、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1.酬金(暂定):(大写()。2.计取方式:分两部分。一是以施工合同总价计算的部分,按%。计取;二是超出合同总价的部分(包括变更、签证、工程量比原投标增加、材料调差、价款调整等所有超过合同价款部分),按审核完毕后超出合同总价部分的%。计取,以此鼓励结算人员认真追求最大利润。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条件及
35、附录;2.建标【2015】124号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件。在本合同中,咨询人是指承接项目结算负责人,委托人是指项目经理部或项目经理。3.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O委托人:(签字、盖章)
36、咨询人:(签字、盖章)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二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O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O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日内,对
37、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结算团队及人员3.1.1项目结算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人。3.1.2项目结算主管为:,结算经办人为:,项目结算主管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3.1.3咨询人更换项目结算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项目结算主管或结算经办人在项目竣工后按照细则第三条规定时间内不得进行工作调动。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2咨询人应在项目竣工后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或细则第
38、三条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书。3.2.3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o详见附录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4.2咨询人的
39、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5.3.1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施工期间结算主管按元/月,结算经办人按元/月,其他按元/月,共计人元/月。5.3.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工程竣工结算书完成,进入结算对审期,兼职人员按照5.3.1约定标准的用支付,专职人员按照5.3.1约定标准的+支付,累计支付的酬金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以施工合同总价为基数计算的费用。工程结算对审一审完毕之
40、日,报送二审之前,支付完以施工合同总价计算的剩余费用。二次对审或终审完毕后七日内支付完完成本合同所有结算的劳务酬金。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0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O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1
4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O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
42、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9.补充条款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酬金(元)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口审核口调整成本测算分析口编制口窜核口调整清标报告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其他: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口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成本控制口编制口审核
43、口调整其他: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编制口审核口调整竣工决算口编制口审核口调整其他:其他服务劳务班组、分包商的结算口申核注:1.附录A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在合同中明确。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其他服务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附件2:项目结算承诺书(范本)为全面加强项目结算的后续工作管理,切实有效维护公司正常经济利益,确保项目资金尽快回
44、笼,根据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向公司承诺如下:1、切实履行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的相关职责及义务,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承担由于本项目结算的审核期限已超过合同约定或超过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审核期限所带来的一切风险。2、与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和沟通,承诺在一个月内(视工程规模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于一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的结算审核。3、按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在未办理最终结算之前愿意承担公司划扣工程总造价5%。的项目结算抵押保证金。4、如超过本承诺结算期限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和出具三方结算定案表,我愿意接受公司决定另行组织人员或加派人员参与该项目结算,或由公司责成分子公司相关部门
45、接管该项目结算,全额扣除项目结算保证金作为结算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必要的费用开支。5、积极配合公司委派或指派结算办理过程,愿意接受公司派遣结算的结果和项目审计的处理结果。特此承诺。承诺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一日附件3:成控经理的职责和权限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的成控经理对所属项目的成本过程控制与结算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和权限:第一章成控经理的职责第一条建立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制度1.1在公司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及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办法框架下,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成本控制与结算管理制度。1.2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项目成本测算管理办法,组织和审核项目的目标成本测算,作为签订内部合同的参考依据。1.3建立结算工作管理制度。1.3.1明确每个项目竣工结算分管责任人,对已竣工未结算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并限定结算完成时间;1.3.2明确对外结算管理制度和结算流程,负责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