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53T-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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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中固计知丈版投X-A刖h2013年12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第269号公告,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13(以下简称本规范)是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05(以下筒称“05版规范D的基础.匕认真总结05版规范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而形成。为了帮助广大使用者深入理解和掌握“本规范的内容利具体的计算范围、计算方法,确保实施效果,我们组织“本规范编制组编写了建筑工程建筑

2、面积计算规范的宣贯辅导教材.本宣贯辅导教材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规范的修编工作情况、修编的总体原则、修订的内容以及条文详解.条文详解中将本规范与05版规范作了对比,叙述了“本规范”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部分条文列举了案例.本宣贯辅导教材有助于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设计人员以及规划部门有关管理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本规蔽”,可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宣贯培训使用,也可以为发承包双方在建筑面积计算中提供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目录第一部分修编概况I第二部分主要术语6第三部分条文详解9第一部分修编概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由住房和城乡建

3、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参编,经过两年的努力工作,共同完成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fr503532013)的修订工作.在此对参加此次修订的单位和专家表示感谢.一、修编I:作情况1.征集执行情况2011年4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印发了关于征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fr50353-2005)有关意见的通知(建标造(20U)Io2号),对05版规范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9月底收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

4、部门以及设计院、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共341条。2.修编准备2011年IO月17日2011年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四川省、陕西省造价管理部门的专家成立修编组,在北京召开了规范修订会议.会议对05版规范中建筑面积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规范修订的初步意见.3.初稿形成2012年2月27日2012年3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再次组织修编专家对规范修订进行论证,召开了规范初稿讨论会.会议对“05版规范修订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明确了修订标准,对规范中意见相对集中、争议较多的条款进行了重点讨论,最终完成初稿.4

5、.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后,像编组按讨论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6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印发了关于征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标造(2012)93号),面向各省级造价管理机构征求意见,各地及有关单位十分重视,广泛收集来自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我们,共收到反馈意见356条.5.送审2012年11月19日2012年Il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召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送审稿)编制会.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梳理,重点讨论了征求意见过程中意见较多的问题,对阳台、设备层、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达成了共识.修改

6、完善了术语、条文及说明中的条款,在此基础上,修改完成了送审稿.6.召开审查会2013年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召开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送审稿)的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部分省定额站以及设计院的有关专家、规范参编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编制组就规范的修订过程、主要内容做的汇报,审查专家对送审稿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并为完善规范提出了修改意见.7.报批编制组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13年5月7日完成报批稿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3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规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7、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二、(规范修订的总体原则本次修订是在“05版规范的基础上,对一些提出问题较多的条款进行修订,确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本规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适用范围帽加了建设全过程”.05版规范中强调规范主要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而实际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等阶段均在使用“本规范.因此,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规划、设计可以使用“本规范.但房屋产权面积计算不适用于“本规范”.(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按照属于主体结构内的部分计算全面积,附属设施计算半面积

8、的原则(在不考虑层高的前提下).例如,在阳台的规定中,无论图纸标注为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在主体结构内的都应计算全面积,不考虑是否封闭.(3)可以利用(不论设计是否明确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底板的,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05版规范中错层阳台、架空走廊、直行楼梯等按是否有顶盖考虑是否计算面积,“本规范中有盖无盖不作为计算建筑面积的必备条件,因为阳台、架空走廊、

9、楼梯是利用其底板,顶盖只是起遮风挡雨的辅助功能.(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现范的要求。三、修订的内容1.术语05版规范共25条术语,“本规范”增加了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围护设施、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的术语释义.将“05版规范术语中的层高修订为结构层高;删除了回廊、国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蔬.本规范的术语解释大部分来源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50504,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50504中没有的术语,我们查询了-些资料,经过整理后作为本规范的术语解释.例如,层高的概念在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

10、准GB50504中为建筑物各搂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宜距离.对于平屋面,屋顶层的层高是指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上表面)的高度:对于坡屋面,屋项层的层高是指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坡屋面的结构面层(上表面)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这里,层高是按完成面来定的,而在建筑面积计算中一般是根据结构来划定,所以本规范”的层高改为结构层高,避免出现与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b50504不一致的情况.本规范”规定阳台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这个术语定义中强调附设于建筑物外墙,凡不是这种情况,为阳台单独设计的外墙或阳台在外墙内的

11、均按全面积计算,也就是说,外墙内的阳台不符合规范术语的规定。2.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困护结构、有国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顶盖不是计算建筑面积的唯一条件,如楼梯,有无顶盖不影响楼梯的垂直交通,永久性表述也有欠缺,我国不同建筑物有耐久年限的规定:(3)修订了落地圜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因为有些落地窗会设计为飘窗,实际和房间一体;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

12、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按我们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则(结构外围),保温层不应计算建筑面积,而因为设保温层是国家节能要求,为了鼓励设计时加设保温层,因此给予面积计算,但保温层与外墙之间的空隙不计算建筑面积:(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设备层和管道层归入常规楼层计算建筑面积:(IO)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通过上面的例题,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都是计算全面积,但有、无围护结构取定的计算范围是不同的.有围护结构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故层应将外墙算进去:无围护结构时,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故层不应考虑外墙。

13、3.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二栏杆、栏板按照本规范的定义,属于围护设施。本规范局部楼层分两种:一种是有围护结构,另一种是无围护结构。但需要注意,无困护结构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围护设施。如果既无围护结构也无围护设施,则不属于楼层,不计算建筑面积。3.0J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O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it2.IQm的部

14、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Om至21O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ZlO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Om至2.1Om的部位应计算1/2而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甫不足1.2Om时不应计算面积.【释】I.建筑空间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考虑到有时设计图纸中不一定明确标注某个房间的用途,因此本规范不再提“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只要具备建筑空间的两个基本要素(围合空间,可出入、可利用),即使设计中未体现某个房间的具

15、体用途,仍然应计算建筑面积.可出入是指人能然正常出入,即通过门或楼梯等进出;而必须通过窗、栏杆、人孔、检修孔等出入的不算可出入.2.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见图4.图4结构净高示意图例2某坡屋面F建筑空间的尺寸如图5所示,建筑物长50m,计算其建筑面积.伊JQQOr500JJLSmJ100O图5坡厘面下的建筑空间解:全面积部分:S=50X(15-1.5X2-1.0X2)=500(m2)】/2面积部分:S=50X1.5X2X1/2=75(mz)合计建筑面积;S=5OO+75=575(m?)3.Q.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Om及以上的部位应

16、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L20m及以上至2.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篮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对比2005规范】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L20m至2O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宣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JL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释】I.本规范”取消了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

17、,改为按照建筑空间”进行判断,详见本教材第二部分.2.“本规范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说法,一律称为顶盖”.只要设计有顶盖(不包括樱空顶盖),无论是已有详细设计还是标注为需二次设计,无论是什么材质,都视为有顶盖.3.本条可分三类,都是骨对场馆的,但各类的适用范围有一定区别:(1)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帽(顶盖闭合)都适用:(2)克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4.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如图6所示。无论是单层还是双层悬挑看台,都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图6室内单独设置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5.“场的看台(见图7图

18、10):(I)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应是看台与顶盖重段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图7有顶蛊无围护结构的看台A图8有顶盖无图护结构的It台B(2)有双层看台时,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3)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看台下的建筑空间按本条第一类计算建筑面积).图10无顶盖的者台3.0.5地F空、半地F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枳;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殖】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

19、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来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蝶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由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与正常楼层的计算原则相致,故实际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无须对地下室、半地F室进行严格意义的划分.2.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再技“外墙上口取定。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F室、半地下室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培等.4.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F室,不计算建筑面积.3.0.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Il

20、的部位,险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对比2005规范】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款屋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堵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残所围水平面税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出入口坡道计算建筑面积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即规范中所说的外墙结构,但侧墙不定封闭*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图11有顶盖的出入口A图12有顶盖的出入口B面13无顶盖的出入

21、口2.本条不仅适用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入口,也适用于坡道向上的出入口.3.本规范”出入口坡道,无论结构层高多高,都只计算半面积,这一点与“05版规范”不同.4.由于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常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的部分按本条执行.建筑物内、外的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为界.建筑物外墙外边线eQJJm1哦车城道平面图I ioo麻图14坡道建筑面积计算范围示意图图14中,红色线标示出了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线的左侧、下侧部分属于坡道出入口,按本条执行.在计算图14建筑面积时应注意:坡道直线段部分,只有一侧有侧堵,上侧的墙是建筑物的外墙,已随主体建筑计算了

22、建筑面积,不能再重复计算坡道面积,故直线段部分坡道,应从红色线外边(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算起,算至坡道下侧的侧墙外边线;圆弧段坡道,两侧都有侧墙,则两侧的侧墙都计入建筑面板.5.地下车库工程(包括出入口)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对于地下车库工程,无论出入口坡道如何设置,无论坡道下方是否加以利用,地下车库均应按305条规定,按设计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出入口坡道按本条规定另行计算后,并入该工程建筑面积。图15地下车库(包括出入口)A图15中,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加以利用,首先应计算2个自然层建筑面积,然后,红框及左侧部分的出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图16中,1”“2”“3部分,均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

23、加以利用,首先算1个自然层建筑面积,然后,3及右侧部分的出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装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井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鳍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便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24、.【释】1.架空层常见的是学校教学楼、住宅等工程在底层设置的架空层,有的建筑物在二层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设置架空层,有的建筑物设置深基础架空层或利用斜坡设置吊脚架空层,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如图17所示.2.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二“本规范架空层无围护结构,这一点与“05版规范中的架空层不同,且无论是否“设计加以利用,只要具备可利用状态,均计算建筑面积.规范中提到的吊脚架空层,也是无围护结构的,如图18、图19所示.3.“本那范”将05版规范”仅适用于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扩大为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解决了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学校教

25、学楼、住宅底层设置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问题同时,对计算规则作了调整,将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建筑面积改为按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4.顶板水平投影面积是指架空层结构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架空层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空调板、通长水平挑板等外挑部分.例3计算图20教学楼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面积。八:人解;登15X (4.5+1.8) =94.5 (m2)例4计算图21吊脚架空层的建筑面积.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

26、.2OnI及以上的,应计算全而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礼【对比2005规范】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本条与“05版规范实质内容完全一样,仅是将“回廊修改为走廊(回廊属于走廊的一种*表述更全面。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回廊)见图22.图22大厅内设置的走麻(回廊)示意图3.0.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存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7、对比2005规范】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JL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释】I.架空走廊是指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mEffltDmnnEfflirDmfflmaim图23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示意图I-JB空走廊ffl IlfflTffltDmBa(DUKEffld(D2WD(E 2田m田 (I ODffl m mmDffllIl QKDOl cm图24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架空走廊示意图

28、1.-色杆;2-里空走廊2.关于本规范中“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含义:05版规范仅提到3有围护结构,“本规范修改为有顶盖和用护结构”,两版规范表述方式不同,但本质含义未发生变化.3.架空走廊建筑面积计算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围护结构且有顶盖,计算全面积;二是无围护结构、有图护设施,无论是否有顶盖,均计算1/2面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底板计算面积。4.由于架空走廊存在无貌的情况,有时无法计算结构层高,故规范中不考虑层高的因素.30.10立体书阵、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困护结构外用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29、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故按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2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2面积.【释】1.本规范”增加了无圉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如图25所示:图25立体车库A2.有围护结构的,技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底板计算面积.3.结构层是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

30、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而非局部结构起承重作用的分隔层.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特别要注意,立体车库中的升降设备,不属于结构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图26、图27都只能计算层建筑面积.图26立体车库B图27立体车库C此外,仓库中的立体货架、书库中的立体书架都不算结构层,如图28所示.图28立体货架30.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用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

31、nI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本条与05版规菠”计算规则完全一致,仅文字上略有调整.舞台灯光控制室如图29所示(舞台两恻局部为两层,第二层右侧为舞台灯光控制室).图29舞台灯光控制室3.0.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j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项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释】1“本规范对于落地橱窗的界定有所调整,由05版规范”中捏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调整为“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二橱窗有在建筑物主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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