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共体甘霖分院CT球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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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共体甘霖分院CT球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前附表3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21五、评标23六、定标26七、合同授予27八、款项的结算27第三章采购需求28一、项目说明28二、采购清单28三、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性能参数28四、商务条款28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0一、总贝430二、定标办法30三、分值的计算30四、讦标内谷及标/3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32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7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一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廿霖分院CT球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

2、云平台O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_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PZ-H20230621ZXX项目名称:噪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甘霖分院CT球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价(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备注1崂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甘霖分院CT球管采购项目1个45详见招标文件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

3、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医疗器械设备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售价(元):O四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4: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14: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6、(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等。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峰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甘霖分院CT球管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7、:地址: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方式:4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Q5转包与分包A同意转包B不同意转包C同意分包口D不同意分包6踏勘现场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7是否进口口不允许:13允许。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13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C

8、T球管服务类9采购项目需要:落立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均扣除史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有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以更新后的为

9、准):标的:CT球管,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从业人员IOoO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情形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11答疑与澄清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10、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2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格式“.bfbs),其他方

11、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顺丰邮寄等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一份(邮寄地址:),送达时间以采购组织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3)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采用胶装。内容需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标明页码。14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

1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非强制性要求):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顺丰邮寄等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不退还;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

13、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5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4:30(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17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向各投标人远程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18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投标人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将拆封投标人递交的备份

14、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投标文件解密成功,投标人可以进入后续评审。19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公告媒体评标结束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中标公告。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23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

15、施条件,并收到中标单位的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60机(中标单位应先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24代理服务费L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201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招标成功后向中标人收取。2.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网上银行3.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25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6、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6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中标单位可以凭中标通知书在政采云首页的金融服务版块申请“

17、政采贷及保函等。27说明不接受未报名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

18、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特殊符号定义与说明标注口号的内容: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标注“必”号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标注“”的为重要指标。(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

19、,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事宜,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签字、盖章。6.联合体成交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

20、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7.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七)项目属性、核心产品和采购标的对应行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详见须知前附表;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须知前附表。(八)转包与分包1.不允许转包。2.是否同意分包:详见须知前附表。须知前附表中声明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

21、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4.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九)特殊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规定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

22、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关联投标人投标限制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1.单

23、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2.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

24、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处理。4.(综合评分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商务技术分最高的投标人

25、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商务技术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综合评分法、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时,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照上条款处理。(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6、上述所指“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口(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原件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

27、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投标人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如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口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

28、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十

29、二)其他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投标人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组织资格性审查、商务或技术评审时,属于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得作为该投标人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无效,并须依照相关规定双倍赔偿给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

30、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采购管理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己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

31、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1.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须知前附表。须知前附表已明确说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没有明确说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一律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

3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33、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全部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全部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

34、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四%】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既%】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35、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36、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详见须知前附表O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投标人须知:

37、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

38、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4.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后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修正其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后的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口(四)关联投标人

39、投标限制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2.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

40、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处理。4.(综合评分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单

41、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商务技术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商务技术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综合评分法、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时,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照上条款处理。6.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按采购数量全部进行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4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效力(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己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自动失效。()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均

43、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格式见附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44、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开标后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PDF版),发送至邮箱):(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联合协议(格式见附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格式见附件):(5)提供医疗器械生

45、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6)产品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CA签章;(7)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同类项目业绩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设备情况(格式自拟):(10)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11)供货方案(格式自拟)(12)售后服务(格式自拟);(13)应急预案(格式自拟);(14)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5)投标人认为与评分有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5)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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