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6671840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我镇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处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珠三角九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反垄断2022430号)、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的通知(东竞争联2022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XX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一、接收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反映、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热线进行反映、举报。二、受理范围(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我镇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

2、、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二)上级联席会议转办的我镇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举报。三、受理程序(一)反映、举报人应提供政策制定机关名称、地址以及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对于政策制定机关信息不准确、相关事实不清晰的举报,应当通知举报人限期补正。提倡实名反映、举报。反映、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反映、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处理单位对匿名反映、举报人不负告

3、知义务。(二)收到反映、举报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机制规定的反映、举报予以受理并向反映、举报人送达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通知书(附件1)。对不同反映、举报人反映、举报同一事项的,可以合并受理。(三)反映、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实名反映、举报人:1.该反映、举报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未提供相关事实依据;2.反映、举报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3.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反映、举报的;4.反映、举报事项不属于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事项;5.该政策措施已失效;6该政策措施不属于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7.法律、行政法规

4、、规章规定及国务院规定等不予受理举报的其他情形。反映、举报中同时含有应当受理和不应当受理的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对不应当受理的内容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向反映、举报人送达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2)。四、核查程序(一)政策制定单位直接接收反映、举报事项并决定受理的,发送受理通知书后,由政策制定单位开展核查工作;由镇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在受理收到反映、举报事项并决定受理后,由政策制定单位开展核查工作,镇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在受理有关举报事项后向被举报人送达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核查通知书(附件3),被举报人应在收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核查通知书15日内予以核查,并向市

5、场监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复印件:1.被举报的政策措施;2公平竞争审查表;3.出台政策措施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镇联席会议办公室(镇市场监管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核查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开展,核查内容主要为涉嫌反映、举报的政策措施有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三)受理的反映、举报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核查的办法,应当对反映、举报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在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可以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四)已受理的反映、举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核查处理答复。因情况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

6、出答复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情况复杂需向上级请示或征求第三方意见的,不计入时限。五、结果反馈(一)在核查期间,被反映、举报的政策措施被废止或改正并消除相关后果的,可以终止核查。(二)在核查期间,反映、举报人就同一事实向其他行政机关反映、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终止核查。(三)经核查,认为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应当终止核查。(四)经核查,认为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应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补做审查。2.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

7、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3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五)受理方应当在作出处理意见或终止核查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核查结果反馈通知书(附件4)送达实名反映、举报人,并抄送给镇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六、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8年11月30日止(如有政策变动,将适时调整)。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通知书2.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不予受理通知书3.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核查通知书4.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核查结果反馈通知书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通知书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举报

8、。经核查,我(单位)决定受理。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受理通知书适用于政策制定部门或者同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举报作出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2.本受理通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附件2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不予受理通知书我(单位)于年一月日收到你关于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举报。经核查,相关举报属于以下第项情形,我(单位)决定不予受理。(一)该举报未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未提供相关事实依据;(二)举报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三)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举报的;(四)举

9、报事项不属于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事项;(五)该政策措施已失效;(六)该政策措施不属于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务院规定等不予受理举报的其他情形。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L本受理通知书适用于政策制定部门或者同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举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情况。2,本受理通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附件3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核查通知书市场监管核c20)第号(政策制定机关):我局于一年一月一日收到关于你单位出台的(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举报,现已核查受理。

10、为对举报内容予以进一步核实,请你单位自收到核查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我局书面答复,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被举报政策措施的文本,二、被举报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表,三、出台政策措施的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四、其他必要材料。年月日(印章)注:本核查通知书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措施进行核查发出的文书。附件4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核查结果反馈通知书我(单位)于一年一月日收到你关于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举报,经核查,现将相关结果反馈如下:年月日(印章)注:1.本反馈通知书适用于政策制定部门或者同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向举报人通知举报处理结果。2.本反馈通知书应通过电子文书或者纸质文书形式反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