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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建设首件认可管理办法“首件认可管理办法”是对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旨在以样本工程的标准,在每个标段的不同类型分项工程第一个施工子项(以下简称分项首件)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质量控制程序,标准工序检查和中间验收,统一操作规范和工作原则,从而带动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高标准。第一节项目结构分解一、监理工程师在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以合同段为单元,以分项工程为最小单位进行项目结构分解(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对每个分项工程进行编号,明确各分项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要点,以及进度、费用控制要点O二、各标段在施工准备阶段要对本合同工程进行以分项工程为最小单位,或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
2、项目分解表为准,进一步明确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和需要收集完善的施工记录、现场检查、试验项目、质量验收等质量文件目录。三、业主将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费用、进度控制情况作为考核监理单位、承包人履约水平的基础。第二节首件认可执行一、每个分项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工程师应知会业主代表,参与分项首件工程施工全过程。分项首件施工,从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文明施工交底、工前检查、中间工序检查至中间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都应通知业主工程师参加,参照确定的质量管理程序和监控要点一一检查落实。梁板预制构件在首件施工前,还应先对外观质量先做试验。分项首件中间交工验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共同参加。分项首件工程施工验收通过
3、后,方可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二、分项工程开工后,同类分项工程不能连续施工,中断一个月以上重新开工的,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书面进行申请,监理工程师应邀请业主工程师按上述程序重新共同鉴定操作规范,未经同意自行施工的,不予计量支付。三、不需要组织首件认可的分项工程:(一)拆除工程;(二)原地面清表、伐树等;(三)非采用爆破方式的土石方开挖。第三节首件认可的评定标准一、工前现场准备工作充分、精细;二、各工序施工操作规范,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三、工序检查申报、批准手续齐全、及时;四、各项检测指标,100%满足规范、设计要求;五、工程外观精美无缺陷,尤其是将永久外露部分;六、施工安全措施到位,无安全责任事
4、故,无安全、质量隐患;七、质量资料整理有序、监理抽检资料及时齐全。第四节首件认可评审和总结一、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提前安排首件工程施工(或试验工程施工),为评审工作预留合理的时间。首件未经认可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规模施工。二、合理的评审期限确定为首件(试验工程)施工完成后10天内,施工单位应于分项首件施工完成后第8天提交分项首件施工总结报告(或试验段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通知业主工程师、设计代表并在2日内组织进行首件认可。涉及水泥碎强度等需较长龄期指标的质量检测项,可先以标准试验或成熟理论计算确定的7天强度作为评定标准。三、评审后按以下要求执行:(一)对施工单位的总结报告进行评价,总结施
5、工工艺、施工参数、操作规程是否满足规模生产的需要。(二)质量指标不达标的坚决返工。(三)外观质量存在缺陷的,如明线形的扭曲、蜂窝麻面、色彩不均、裂缝的、平整度不够、尺寸偏差等,坚决予以返工。(四)经评审达标的分项首件工程,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工程师签署评审意见,指出规模施工还应注意的事项,并批准展开规模施工。第五节工程质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分项首件施工总结得到的参数和操作程序为标准,以各个分项工程为最小管理单位,通过严格的分项工程验收标准,促进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全面质量管理措施、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目标、细化施工程序,实施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以分项工程优质保证工程整体质量的优质:一、通过首件认可的
6、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要求管理人员、施工班组按照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参数、操作规程组织规模施工。二、监理人员应按照质量管理程序,严格各项质量监理工作。三、业主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对规模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巡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确定的方案施工,监理单位监控过程是否到位及时,并作为工作考评的基础。四、以总监办为核心、业主工程师参与,组成分项工程验收小组,严格分项工程中间验收标准,不达标的坚决返工。第五章原材料、半成品管理办法一、施工单位必须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分类建立进场登记台账,包括水泥、砂、石、钢材(线材)、沥青、锚具、支座、伸缩缝、减水剂、粉煤灰、矿粉、塑料排水板、土工格栅、防水层等。登记
7、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使用部位、自检取样数量、进场签证监理(仅证明进场数量及批号)、自检结果及试验报告编号、报验单编号及上报日期、报验单批复日期。二、所有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时须提前半日通知驻地监理签认(仅签认到场数量和批号),需抽样检验的,应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自检(必要时须同时送检),监理也应同时按照抽检频率抽取相应试样。驻地监理同时也必须建立材料进场登记台账。登记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批次、使用部位、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抽检取样数量、抽检结果
8、及试验报告编号、报验单编号及上报日期、报验单批复日期。三、各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分类建立原材料检验台账,该台账应与进场台账相对应。原材料试验报告中应标明,经检验的原材为拟用的工程部位(或分项工程)。原材料试验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合格证号、质保单编号、进场数量、使用部位、自检取样数量、自检取样见证监理、自检结果及试验报告编号。四、经自检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需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经自检或抽检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清除施工现场。并在材料进场台账中注明具体情况。五、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材料的平行试验检测
9、工作。抽检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现场随机取样,样品要具代表性且有施工单位试验工程师、驻地监理现场签字。抽检样品应一式两份,一份检验,另一份留样,留样样品宜保留不少于三个月。监理中心试验室要对各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抽检试验分别、分类建立台账。抽检试验台账应包括以下信息:材料(半成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品牌、生产日期、批次、使用部位、抽检取样数量、抽检结果及试验报告编号。六、各施工单位按要对投入本工程的常用重要材料(水泥、钢筋、钢较线、沥青、锚具、支座、伸缩缝等)填写登记表,按月由建设单位汇总后上报主管质监部门备案。各监理及施工单位应将常用重要材料登记表作为质检资料编入竣工资料。七、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录入质量管理系统。八、主管质监部门对进场的常用重要材料实行抽检制度。各施工、监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密切配合。